提到五十岁的女人,大家脑子里最先浮现的形象是什么样的呢?
女人五十岁,或许已看破红尘,全身心扑在孩子丈夫家庭上,岁月早就带走了少女时期的朝气,在曾经的少女脸上留下一道道岁月的“伤疤”,开始操心着孩子的婚姻大事。
50岁,这个年纪的人,别说演员了,就算是普通人也不愿意他人提及年龄,曾经美丽的少女没有人愿意承认自己不再青春年少。
而我们的“飞鸿仙子”俞飞鸿,却在访谈节目中直言不讳地告诉大家,自己是1971年出生的。
年龄这个演艺圈中极其避讳的话题,俞飞鸿却从来不遮遮掩掩,似乎并不把岁月的流逝、青春不再这件事放在眼里,她仿佛站在时间大河面前静静的看着它流淌,心中无波无澜。
1971年1月15日,在浙江杭州一个知识分子家庭中,有个女婴呱呱坠地了,在夫妻双人的反复斟酌下,带着父母的期望,最终取“飞鸿腾达”中“飞鸿”二字为名。
有一个毕业于清华大学的父亲,和一个毕业于浙江化工学院的母亲 ,俞飞鸿注定不会与同年代的孩子一样知识相对匮乏。
在高知识份子家庭中,俞飞鸿从小便被父亲严格要求学习与读书。
或许就是父亲每周强制要求她们姐妹看的那些书,后面慢慢地转化成俞飞鸿的养料,让她腹有诗书气自华,成就了一个气质优雅的知性女性俞飞鸿。
出生在还算富裕的家庭里,母亲也就格外地注重俞飞鸿兴趣爱好的培养。
在6岁的时候, 俞飞鸿开始学习跳舞 ,尽管在舞蹈班是年纪最小的,却是里面最努力的,扎实的舞蹈基本功,也为她后来轻盈优雅的身段带来了基础。
在俞飞鸿8岁的时候, 电影《竹》 正在挑选小演员 ,长相极具古典气质,加上学过舞蹈的俞飞鸿,一眼便被导演选上,就这样, 俞飞鸿迎来了自己演艺圈里的第一个角色。
这个角色打开了俞飞鸿演艺圈的大门,俞飞鸿开始陆陆续续出演一些电影,虽说是不痛不痒的小配角,对于正值爱玩年龄的俞飞鸿,却是乐趣十足。
1987年,出演了很多电影配角的俞飞鸿,终于拿到了她演艺圈中的第一个女主角。
年仅16岁的俞飞鸿成功地出演《凶手与懦夫》中的女主角 ,也是这部戏,坚定了俞飞鸿演戏的决心,让她决心考取表演系,从事演员这条路。
“ 眉梢眼角藏秀气,声音笑貌露温柔 ” ,这句诗大概就是用来形容俞飞鸿的。
清爽的头发,清秀的脸庞,清澈的眼眸,还有那由内而外散发出的清新自然的青春气息,汇成了一副清美的画卷。
自小沾染的书卷气,俞飞鸿不消做什么,光是站在那里也是一副绝美的风景。
只不过当时的俞飞鸿单纯得像一张白纸,根本没看出来男孩子们的追求。
最后在众人追捧的大学里,俞飞鸿不仅没有像大家预想的那样只顾着谈恋爱,反之只是和比较直白追求的柳云龙在一起没几个月分手后,再也没谈恋爱。
在同学谈恋爱的时候,她在学习;在同学聚餐出去玩的时候,她在学习;在同学睡懒觉的时候,她在学习。
用现在的话来说,她就是那个时期的“内卷之王”。
好在她的刻苦付出得到了该有的果——学习英语让她可以做到用英语飙戏;刻苦的舞蹈训练让她获得了学校的奖学金; 体育 训练让她在学校组织的比赛中获取了奖项名次。
她像是一只缓缓上爬的蜗牛,很清楚地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每一步都在坚定地朝着下一个目标行动。
大三暑假,导演王颖只是看过一眼俞飞鸿的照片,便点名要俞飞鸿出演自己导演的好莱坞大片《喜福会》中富家女莺莺一角。
应邀而飞往美国演戏的俞飞鸿,果然没有辜负王颖的期待,完美地完成了莺莺这一角色的出演, 1993年《喜福会》被美国国家评论协会评为十佳电影。
拒绝了导演王颖的留美邀请后,俞飞鸿毅然决然地选择了回国继续学业,继续沉淀自己。
回国的俞飞鸿在毕业后的第一年,又受邀与天王刘德华合作, 出演了刘德华投资主演的香港电影《天与地》 ,虽然只是女二角色,但是此次出演给她刷了一波脸,让她获得了不错的路人缘和超高的人气。
其实此时凭她的人气,已经可以拿到一些不错的剧本和角色,开始自己的演艺圈之旅,但是清醒如俞飞鸿,她深刻的明白厚积薄发的道理,过早的消耗自己只会在最后陷入两难之地。
她果断地回校深造,最终以专业第一的好成绩选择留校任教 ,成了一众女星的班主任, 她的毕业论文也被选入北京电影学院表演系课程书中。
留校教书后的俞飞鸿不久就发现了自己的不足,因自己的经历不够,教给学生的东西都是对着书上讲,空有理论而实践经验不足,到底怎样演戏,似乎也难倒了没有几部作品的她。
于是她决定去美国深造,锻炼自己的能力。
1997年,26岁的俞飞鸿学成归国,一回国便被央视邀请出演《牵手》中的女一号。
然而在她看过剧本之后觉得小三“王纯”这个角色更适合自己,最后跟导演组商量出演了王纯。
节目一经播出,便收割了一大波收视率,俞飞鸿也因“王纯”一角色开始被众人所知晓,狠狠地刷了一波脸缘。
同年, 武侠剧《小李飞刀》邀请俞飞鸿出演剧中“惊鸿仙子”杨艳一角。
此剧花费了很多人的心血,在香港、台湾、内地同时播出,她古装扮相让观众眼前一亮,焦俊恩出演的“李寻欢”,她出演的“惊鸿仙子”,给观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以至于至今还有人记得她“惊鸿仙子”的美名。
3.仙子坠凡尘,不婚不孕为哪般?
2016年,在《金星秀》上俞飞鸿被金星问道感情状态,四十多岁的的 俞飞鸿表示自己没有结婚、恋爱状态。
似乎是因为性格原因,尽管她也曾期待过恋爱与结婚,期待过和他人组成一个新的家庭,但她向往自由,如果家庭和爱情有可能会束缚她,她宁愿放弃婚姻与家庭。
其实演艺圈大龄的“不婚主义者”有很多。
翟颖和张亚东在一起10年,到现在还是没有结婚,她曾公开表示:婚姻只是一张纸而已。
同样被称为“冻龄女神”的周海媚被网友吐槽不结婚留后代可惜时,直接霸气回应: “我家没有王位要继承” 。
“小魔女”范晓萱年轻时就摘掉了子宫,44岁依旧人间清醒地表示不后悔,她的人生中没有孩子和婚姻。
其实不难看出,每个人对婚姻都是有自己的看法,没有人规定到了年龄一定要结婚,也没有人能肯定地说自己结婚后一定能获得幸福。
俞飞鸿早就看清这一点,她认为爱情可以带来双倍的快乐,也能带来双倍的麻烦与烦恼,总的对她来说不合算。
或许她也期待过婚姻,或许只是在等待中失去当初的热情。
她认为只要没有损害到其他人,每个人都有寻找自己幸福的方式,每个人都能拥有这种自由,没有绝对的理性或感性,按照内心的想法,自由快乐地过日子便好。
想要婚姻你便去结婚,享受自由你便去单身,遇到想嫁的人可以去出嫁,没遇到便继续享受单身的自由不强求。
有人评价她为一只没有缰绳的野马,只适合在草原上奔跑,而不是被养在马厩里。
二十年未变的美貌,谈吐优雅,性格温柔又能坚定地选择自己的路并走下去。
每当有人对她不婚不育感到遗憾时,她都会微微一笑,温柔地告诉人们,结婚只是一种选择,并不是必须要走的路。
年过50,心态与容貌依旧年轻,不婚不孕并没有影响到她的生活,反而她现在过得很是自在洒脱。
顺其自然,感情的世界里没有强求,世界也没有绝对的对错。单身没有错,停滞不前才是自甘堕落。
“剩女”并不是罪,只要我们优雅而自在地活着,这才是对自己人生的尊重。
能不能把你的提纲发给我看看。。。。我现在没有头绪啊。。。。谢谢
一:这两天又不断回味起《冷山》。我对小说中的故事不感兴趣,战争与苦难只是叙述依赖的背景。我在想英曼和艾达这两个人,为什么他们能够相爱?他们显然完全不同。艾达如同奇花异草,美丽,风雅,可是对世俗保持了疏离和不耐烦的态度,言行举止时时透出不和时宜。一个永远的圈外人,耽于幻想,脆弱而孤独,与人世是瘦骨嶙峋般的生硬。她本人就是一首诗。英曼是小地方里一个独立、素朴的思考者,他的生活简朴,可是他的心和眼睛超越了冷山的界限。他也没有归属的圈子。他们,是两个孤独的浪游者互相渴望对方的温暖和光明。这种爱,本来就天荒地老。除了彼此,这世界对心灵来说一片荒凉。 心灵上无家的人,更容易与自然相亲。成长的过程中,往往伴随着逃脱反叛我们成长环境的宿愿。可是判逃之路往往引向了意外而悲哀的地方,甚至多年后又发现回到了原地。一位文化学专家说,受家庭、地域和信仰的约束限制,在内心深处她是无家可归的。她曾经相信,本质上艺术的幻想家的生活才是她的家,可是经历了漫长年代的寻找,她并没有“回家”。 Confined and restrained by family, region, and religion, I was inwardly homeless, suffering, I believed, from a hearbreaking estrangement from a divine community of radical artistic visionaries whom I imagined were longing for me to join them. In much pain, I spent my childhood years dreaming of the moment when I would find my way home. In my imagination, home was a place of radical openness, of recogintion and reconciliation, where one could create freely. "Power to the Pussy" from Outlaw Culture-Resisting Representations by Bell Hooks 英曼和艾达是幸福的,即使他们没有共度过漫长的人生。他们彼此是心灵上的亲人。在洪荒中生命存在的那些岁月,有堪称永恒的时刻,他们彼此爱惜,互相辉映,温暖了这一生。 说到“回家”,很多人成年以后不再能有真正意义上的回家,享受回家的温暖、放松、快乐、和谐。时世变迁,年轻与衰老,家庭矛盾,亲人们往往感情上亲近可生活上疏离。“回家”是动情的,可也是悲伤的。 愿我们在心灵和情感上都有“家”可回。二:它是一个消逝已久的时代的一缕回光返照,复活了一种曾经广泛存在过的对于文学事业的虔诚、敬畏的态度。《冷山》应该能够启示我们的作家:如果一个人对文学写作仍然怀有信念,他应该坚守什么样的姿态。 和通常的情形一样,《冷山》也是先有小说,后有电影,电影改编自小说。但也和许多人一样,我是在看过影碟后,才知道有这样一部小说,并去找来看的。虽然妮可·基德曼等大牌演员的演技堪称出色,摄影及配乐等都十分精彩,但我要说,如果因为从影碟中囫囵吞枣地了解了大致的故事梗概,就放弃了阅读小说,那将会是一个颇大的损失,说是买椟还珠也不为过。二者之间的那种区别,就好像亲自品尝一道佳肴,和看电视美食频道中主持人对着摄影机做出享受状一样。 小说的内容比较容易概括。作者查尔斯·弗雷泽以从自己的高祖父时代起就代代相传的家族故事为基础,以故乡为背景,讲述美国南北战争即将结束之际,一位受伤的南军士兵英曼,为了自己的所爱,逃离战场,千辛万苦返回家园,回到自己战前的心上人艾达身边的故事。这个主题让人联想到荷马史诗《奥德赛》,一个西方文学中的基本母题。与英曼的返乡之旅相平行,另一条叙述脉络围绕艾达展开。她在勇敢顽强的年轻姑娘鲁比的帮助下,努力重振父亲去世后留下的荒芜农场。英曼的孤单凄惨的迢遥长旅与艾达的奋斗互相交织,他们长期隔绝的生活随着战争的临近终局而即将交汇。 严格地讲,就这部小说而言,故事情节虽然很吸引人,但算不上十分复杂曲折。故事性至多只是其中的一个维度,远远不能涵盖其所具有的全部价值。更多的珍宝,是超越了故事情节的,它们藏匿在小说的文字间,独立而自足,那是语言的韵味、节奏、意境等等所编织出的一种复合体,它们是电影语言难以出色表达出来的东西,必须要通过沉静的阅读,通过灵魂的深度沉浸、想像力的积极参与,才能够窥见和感受到的东西。那是一个关涉自然、生命、爱和死亡的巨大而深沉的主题,有着十分丰厚的蕴涵。 但这里我并不想谈论这些。我只试图在文字阅读层面上进行某种粗略的“技术分析”,简单介绍一下作品在微观层面上的精雕细刻,严谨细致。正是在这些最基本的元素上,它出色地印证了一部优秀文学作品所应该具备的特质。 充满质感、画面感、同时又具有浓郁的象征意味的语言 我们随意摘选小说中的几处,就足以看出这种素质。 这是小说开始部分,还未从丧父之痛中解脱出来的艾达,对自己的未来感到迷茫: “经常,她从书上抬起眼睛,视线扫过田野,越过连绵而迷蒙的群山,望向远方冷山那高高隆起的蓝色山峦。坐在椅子里向外看,可以找到与她当前心境一一对应的所有主要色调与图案。一夏天,放眼窗外,通常给人昏暗和沉郁之感。从窗子飘进来的潮湿空气,满含着腐败和生长的气息,在眼前迷茫朦胧而又琢磨不定,那感觉好似用望远镜遥望远方。湿气对视觉的影响有如劣质的镜片,使距离和高度增大或缩小,空间感随时变换。透过这扇窗,艾达领略了各种肉眼可见的湿气的形态——轻薄的阴霾、山谷中的浓雾、碎布片一般悬在冷山山腰上的朵朵云雾,还有整日不停地倾泻而下的灰色雨水,像是天上挂满了一股股的破麻绳。” 这是英曼终于寻找到了艾达之后,两个恋人第一次发生肉体之爱的一段描写: “她转过了身,背朝英曼,紧张而尴尬。然后,她脱下了衣服,将它们抱在了胸前,朝英曼半转过身来。英曼用毯子围在腰间,坐了起来。一直以来,他像一个死人般活着,而此刻生活展开在他的面前,触手可及。他探身上前,将衣服从她手中拖开并把她拉到自己的身边。他将掌心放在她大腿的侧面,然后把手向上滑向她的腰间,前臂停留在她的髋骨上,用指尖触摸着她后腰的浅窝。他的指尖向上移去,一节一节地轻触着她的脊椎骨节。他抚摸着她的胳膊内侧,将手沿着她的身侧向下滑去,直到她平滑的臀部。他将头低至她柔软的腹部。然后,他亲吻着那里,她闻起来就像栗子木的烟味。他把她拉向自己,拥着她,搂着她。她将一只手放在他的后颈使他更紧地贴在自己的身上,然后,她用自己白色的手臂环抱住他,似乎直到永远。” 这是小说最后,英曼中弹死去时的一段: “她跑到躺在地上的男人旁边逐一查看,最后,她发现了同他们隔开一段距离的英曼。她坐下来将他抱在自己的大腿上。他想要说话,但她示意他安静下来。他时而清醒,时而昏迷,他做了一个灿烂的梦,梦见了家乡。一汪清凉的泉水从石缝中涌出,黑色的土地,参天的古树。在他的梦中,时光似乎同时出现,所有的季节重叠在一起。苹果树上硕果累累,然而奇怪的是树上仍花朵盛开,冰冻结在泉眼的边缘,秋葵绽放着黄色和栗色的花朵。枫叶像在十月那样火红,玉米尖上结出了穗状花序,放满了东西的椅子被拖到客厅的壁炉前,南瓜在田垄上闪闪发亮,月桂爬满了山坡,沟渠两旁长满了凤仙,山茱萸上绽着白色的花朵,而紫荆上颤动的是紫色的小花。一切都一同出现。还有白色的栎树,大群的乌鸦,或至少是乌鸦的灵魂,它们在高枝上舞蹈、歌唱。” 多长时间了,我们已经疏离了这种充满质感、画面感、同时又具有浓郁的象征意味的语言了。文学是语言的艺术——这本来是最基本、不言自明的常识,但近年来却每每被作为一个重大的命题,在各种场合被严肃地讨论。原因是太多的作品,都在动摇这种认知。在许多作家甚至是知名作家笔下,我们读到了那么多粗糙、浮夸、芜杂、生硬、语意含混、毫无节制的作品。《冷山》这样的作品,以其沉稳的叙述,精妙的描写,为我们树立了一种鲜活生动的标高,但同时也令我们对于自身文学品格缺失的焦灼感,变得愈发强烈了。 他把全部的生命都投入了这部小说的写作 要进入那样的状态,需要写作者拥有相当的文学才华,但更需要具备一种态度。说到底,只有具备了那种态度,才能最终获得那种能力。那是由虔敬、耐心、细致、坚韧,由对于劳动的深刻的信仰,铸造而成的一种品质。 时间作为一个重要的尺度印证了这一点。这部三十万字的小说,耗去了作者弗雷泽七年的时光。他居住在北卡罗来纳州的深山里,和妻子女儿为伴,以养马为生,像一位隐士。每天,他沐浴着朝晖和夕阳,呼吸着森林和草地的气息,从躯体到灵魂,都真正地深深融入了大自然之中。群山,溪流,天空,大地,每时每刻都包围着他、裹挟着他,令他切实地感受到了大自然的律动。 即便对周遭的环境已经如此熟悉,他仍然不敢轻易下笔,不肯像我们的一些作家那样,喜欢讨巧、走捷径,在把握不准的地方动辄敷衍含混过去,还美其名曰“合理化想像”、“超越性写作”。接受采访时,作家谈到,他花了大量的时间在北卡罗来纳的群山之中记录生态环境:野生植物、农作物、果树和季节的变化。为了弄清楚一株植物的习性,他翻阅了许多专业的书籍。因此,他笔下的每一处局部,每一个细节,每一个人的服饰和神情,每一片树叶、一块岩石和一棵树的姿态,都准确,细腻,生动,有一种镂刻般的质感,让人觉得可以直接拿起画笔描绘下来。整个作品细密坚实,像西方那些跨越了几个世纪的著名建筑,每一根圆柱,每一处拱券,用的都是经过精心挑选的坚固的石头。在漫长的建造过程中,那些建筑师和工匠们,正是凭依虔敬的态度,精益求精的要求,最终将它们锻造成了不为时光湮没的艺术佳构。 七年间,作者把全部的生命都投入了这部小说的写作,牺牲了许多生活乐趣,很可能也忽略了对家庭的责任,令妻子无法忍受,最终和他离婚。不妨这样说,他的写作之旅,艰辛漫长,代价深重,堪比作品中主人公英曼的返乡征程。 打开那座阿里巴巴宝库的钥匙,仍然是翻开书页的那样一个简单动作 围绕这部作品的创作过程所发生的故事,其间传递出的耐心、细致和坚韧,对今天的许多写作者来说,仿佛一个神话。它们似乎只应该发生在更古老的时代,对于今天来说,则已经成为了一种不合时宜的举止,一个人们口头上给予称赞但并不打算认真效仿的行动——因为付出的代价太大了。这个时代惟“效率”马首是瞻,崇尚速度的美学,写得快,产量高,才是本事,因为似乎只有如此,才有望从读者的有限的注意力中获得一些份额。更确凿的是,只有如此在经济收益上才是划算的。大家比的是作品的字数、发行数、稿酬收入,这是一个以数量为中心的维度。既然如此,很少有人肯花上七年的时间,精雕细琢,写一部三十万字的作品。在市场之手的推动下,大家大干快上,乐此不疲。曾见某位女作家撰文,声称自己一年就写了几个长篇,还捎带着写了多少个中短篇,同时也没有耽误国内外的旅游,洋洋自得之意充溢言辞间。 但这又能够说明什么呢?文学有自己的尺度,比的是作家目光的敏锐,是对生活探测的深度,是心灵的重量和厚度。那些背离了这样的宗旨的东西,尽管有可能因为迎合了社会上某种浮泛短暂的关切而得以风光一时,尽管可能给写作者带来不错的经济收益,但最终只会是天空中的一片浮云,水面上的一缕涟漪。 耕耘然后有收获,付出然后谈回报。覆盖生活的广大区域的这一条准则,同样适用于写作。价值是劳动的内在凝结,心血投入多,认真切磋打磨,作品感染人、启迪人的力量也就更充足。投机取巧,耍弄小聪明,将永远无缘于杰作。许多作家没有耐心深入细致地观察事物包括自己的内心,也就难以捕捉心灵的律动,描绘生活的准确面貌,充斥纸页的,便常常是似是而非的感受,令人疑窦丛生的细节。如此这般,自然就难以把握存在的本质,难以进入其最深沉的蕴涵。这不但会失去读者的信任,更是对自己的不负责。民间有俗话:宁要鲜桃一颗,不要烂桃一筐。在抱怨自己的作品遭遇读者冷落的时候,不妨转换一下角色,想想这句话吧。毕竟,老天是公正的。在这点上,《冷山》也是一个最有说服力的例子。一个并不时髦的题材,一个偏居深山一隅的无名作者,却能够一夕扬名,所向披靡,凭依的正是作品内在的艺术魅力。即便从市场上,它也获得了巨大回报,长时间高居畅销书排行榜便是佐证。商业时代惯于鱼目混珠,大量的赝品次货被吹嘘得天花乱坠,但只要是真正的珍珠,熠熠光华也总会闪耀,不必担心会被长久遮蔽。 有人不无遗憾地谈到,这部作品生不逢时,诞生在一个影像代替文字成为了时代宠儿的环境里,人们没有足够耐心品味文字的魅力,因而该书虽然具备了杰作的诸多特质,但却无缘享有历史上许多名作曾经享有的荣光。这不无道理。如果不是被拍成电影,它虽然荣获美国图书奖,怕也难以进入普通读者的视野之中。这是一个影像的时代,屏幕成为打遍天下无敌手的传播利器,几位学者在央视上的一番文史通俗讲解,就能够掀起一股传统典籍阅读的滚滚热潮。不过任何事物总有自己的规定性。电影《冷山》不管拍得如何成功,它也无法传递出文学语言所蕴涵的那种韵味、魅力等等。它们是独特的,难以转译的。打开那座阿里巴巴宝库的钥匙,仍然是翻开书页的那样一个简单动作。 和历史上曾经拥有过的荣耀相比,虽然今日文学的地位、影响力等已无法望其项背,但只要文学仍然存在下去,便仍将存在着一个超越时代的衡量标准,也因而依旧会给作品评定出高下优劣。总会有为数不多的一些作品,将凭借其卓越品质成为那个时代文学的高峰,在当时特别是在后世拥有众多的仰望者。《冷山》应该属于这个行列。而对当下而言,在其文本价值之外,我更认为《冷山》的楷模作用,在于它在写作的态度上重新树立了、强调了一种标高。它是一个消逝已久的时代的一缕回光返照,复活了一种曾经广泛存在过的对于文学事业的虔诚、敬畏的态度。《冷山》应该能够启示我们的作家:如果一个人对文学写作仍然怀有信念,他应该坚守什么样的姿态。三: 我的观点一直都是基本上电影没有书好看。据说这是与《飘》齐名的史诗之作。弥漫整本书的孤独,有着一种莫名的苍凉。 当战争发生的时候,人们才开始发现自己会变得不再像自己。 Ada写了103封自私的信,而流离在战火中的Inman却因为仅仅收到的三封信,亲手将自己这个原本应该属于英雄的战士变成了一个一心想回家的逃兵,让他在战争中像野兽般流浪,而却义无返顾。即使当他回到最初的冷山时,已经变的麻木、残忍和脆弱,已不再英俊和健康;而一直等待她的Ada已经被改造得敏感,不再幽雅,不再是那个幽雅地弹琴的Ada,而是变得惊人的坚强和勇敢。虽然,战争把一切都毁灭了,当Inman中弹躺在雪地里的时候,他对伏在他身上的Ada说了最后一句话:“我回来了。”然后乌鸦扑棱棱地飞起,一些东西结束了。 冷山终归回复了往日的宁静,就像很久之前的那样,它的样子几乎一如往昔般美丽。但是,没有了Inman,Ada还是好好地活了下来,战争前的生活是再也不属于她了,她同当初等待的过程中一样地勇敢和坚强,她知道Inman也一直在朝冷山的方向义无返顾地行走。 困难中挣扎的力量,黑暗中信仰的光芒。 战争改变世界本来的面貌,这一切发生之后,人们再也回不去原来的生活。若干年后,当世界突然又变得如假象般美好的时候,在阳光下晒着小麦色皮肤的人们,心里的伤疤还是会在日光在暴露,有时它们隐隐作痛,提醒我们曾经失去的太多,希望今后一切都好。 记得我在看《冷山》的电影时,看到这么一幕: 救了Inman的老太太抱着只雪白的山羊轻轻爱抚,说:“山羊是人类最好的伴侣。它们给你羊奶,也给你安慰。”一边说,一边用右手尖刀利落地切进山羊的脖子。羊血汩汩而出,淌了一碗。白色的小动物软软躺下,甚至没有哀鸣一声。老太太把羊血搁到一边,伸手继续抚摸山羊的头顶。“You are a real beauty.”她说。表情和语调,都是如假包换的怜爱。 也许,时光带走的是永恒,而永恒带走了我们的世界里所有的美丽和辉煌,那么,留下的就只有孤独。四:故乡是萧乾笔下的枣核,故乡是余光中诗中的邮票,故乡是鲁迅儿时的百草园,故乡是北平城之于林海音,故乡是沈从文的边城,故乡是美君魂牵梦绕的淳安。相对于少小离家的游子们对故乡的眷恋之情常常见诸于各种佳作名篇,终生守望故土的人们对故乡----即家园的情感的抒发却往往被弱化为单纯的风景描写,乍看上去,总有些不痛不痒之感。《冷山》作为1997年度美国国家图书奖获奖作品则成功地摆脱了这一魔咒,将作者对家园的情感揉碎细化,如绵绵细雨般缤纷见诸于笔端。 不知是何故,也许是受了同名电影的影响,大量介绍及书评都将《冷山》诠释为一部爱情史诗,然而,我看来,《冷山》是一部关乎家园、关乎生活、关乎希望、关乎奋斗的故事,它表达了作者对土地的情感,阐明了作者对生活的态度,其次才是体现了战争的残酷、夹杂了爱情的不朽。 《冷山》以南北战争时期的北卡为故事背景,分两条主线进行阐述,一条是南军逃兵英曼历尽千辛万苦返回家乡,另一条是富家女艾达在失去所以依靠后,在勤劳贫苦女孩鲁比的帮助下重建家园。无论作者如何渲染战争的残酷性和英曼身心所受的重创,甚至是借一位逃兵的话“我当初是自己选择参军的,现在只是我的选择改变了”,都无法为英曼的行为开脱。然而必须负责任的行为却在作者的慢慢阐述中得到了我的理解。作为人,英曼有着趋利避害的本性,看到维西要杀劳拉时,英曼本能地知道,逃兵身份使然,他必须离开,然而,正义感却让他卷入了麻烦,救了劳拉。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在劳拉的家中他顺走了劳拉奶奶的早餐,这是英曼唯一没有主动付钱的一次----无论怎么看,他救了劳拉的命,他的行为都足可以抵偿这顿饭。在以少敌多、抵挡凶恶的北军、帮助孤苦的年轻寡妇萨拉后,英曼也产生过留下和萨拉一起生活的念头,这多少算是精神上对艾达的背叛,虽然他最终依然选择离开。不难看出,英曼算不上一个标准的硬汉形象,他只能算得上一个好人----一个有血有肉的好人,他所做的一切都是由本性出发的,而也就是这些人的最质朴的本性,让英曼选择离开军队,逃回冷山。崎岖山路,漫漫旅途,从夏至冬,跨越寒暑,英曼每走一步都必须拖着受伤的身体、靠双脚完成,加之食物不足,和随时随地面临的被追捕和杀戮的危险,英曼所承受的痛苦是语言难以尽述的,面对这一切,除了从小在山中生活、冷山寄予他的野外生活经验之外,唯一能够支撑他继续前行的只有期翼和信念,而作者正是巧妙地抓住了这一点,通过对环境恶劣的描写来反衬英曼的信念之坚强,从而侧面刻画家园的美好,并借英曼的所闻所想所说,叙述作者自己对冷山中平静生活的向往。 作者的另一位“喉舌”是贫苦出身的姑娘鲁比,与英曼一样,她也是在冷山中出生长大的,这位率真却懂事、勤劳坚毅、外冷内热的handsome girl甚至要比女主角艾达更得我的喜爱,由于经历原因,她几乎是像个“野孩子”似的长在山中的,而也正是因为这样,她对冷山的了解和热爱比英曼更胜一筹,在她看来,易物交易远比金钱交易来得靠谱,人们应该心满意足地守在家里,不安分守己是从古到今许多坏事的根由。这在部分程度上虽有失偏颇,但在特定时期----战时,却条条都是真理。很难想像,如果没有鲁比,艾达的生活将陷入怎样的绝境,一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千金小姐,生活的全部便是读书、画画、弹琴,于是,当父亲突然离世,雇工迫于战争离开时,她便根本无法应对农场上的一切。生存是摆在眼前的,在鲁比的帮助下,从学会搅黄油到去农田时不带书,从劈柴、犁地到卖掉钢琴,从在鲁比的监督下被动工作,到想尽办法独当一面,从留下马车为自己离开冷山留下后路到下定决心居住在冷山,艾达的经历不仅体现了外乡人对冷山的热爱,更可以看作一部从小女孩到女人的成长史。前者是作者为了表现自己对冷山的热爱而着力描述的,而后者则更多是我自己努力追寻的。也许是与自身的经历有关,艾达的成长远比英曼的旅途对我更有吸引力,不得不承认,艾达教会了我很多,她让我懂的了如何在工作、家务的同时享受生活,也让我懂得了必须在享受生活的同时负担起家务、承担起职责。同样成长进步的当然也有鲁比,在艾达的影响下,这个不识字的姑娘慢慢地也开始了对书的喜爱和对故事的热衷,出去劳动前,她转回身,主动要求艾达念一段书后再走。写到此,我竟隐约体会到了一种类似于中国儒家似的折中思想,体会到了生活与生存应有的平衡,正如羊婆婆,她爱羊,我相信她对小羊的抚摸是出于爱,然而,接下来地却是突然之间的一刀----羊婆婆爱羊,可她同样也需要这些羊来生活。 也许是因为作者对爱情的弱化,我最终竟没有特别纠结于英曼的死,仅仅是因他才回到家乡几天就不得不离开,仅仅是因他才真正得到艾达的爱就要投入死神的怀抱而感到有些淡淡的惋惜,然而,这丝淡淡的惋惜又在看到艾达生下了英曼的孩子、鲁比原谅并接受了斯特布罗德并和几个孩子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后得到了彻底的欣慰和释然,而这也印证了羊婆婆的话----痛苦在我们心里,不像幸福那样会长久停驻,这是神赐予我们的一种天赋,是他眷顾我们的一个标志。在《冷山》中,羊婆婆是位不出世的哲学家。 读过后,我觉得《冷山》多少与《朗读者》有些类似,都以战争和爱情为基调,可主要写作目的却绝非爱情或战争,一种淡淡的情愫溶于书卷,不仅需要慢慢读,细细体会,且其中丰富的感情既难总结,又难尽述,若想明白其中的妙处,只有自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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