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定的影响,如果学校的学位证书还没有制作,可以向与有关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管理部门联系核实,即可以向学院里有关人员询问,也可以先问问辅导员。
学位信息采集数据是制作学位证书、学位信息注册的唯一根据,且学位信息一经上传,将无法进行更改,请各培养单位和各位研究生须确保学位信息填报准确无误。凡是学位授予信息系统中要求填写的信息,请务必填写完整,并确保准确无误。
学位证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学位获得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与本人身份证件信息一致,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骑缝加盖学位授予单位钢印。
2、攻读学位的学科、专业名称,名称符合国家学科专业目录及相关设置的规定。
3、所授学位的学科门类或专业学位类别,按国家法定门类或专业学位类别全称填写)。
4、学位授予单位名称,校(院、所)长签名。
5、证书编号。统一采取十六位阿拉伯数字的编号方法。十六位数字编号的前五位为学位授予单位代码;第六位为学位授予的级别,博士为2,硕士为3,学士为4;第七至第十位为授予学位的年份,如2016年授予的学位,填2016;后六位数为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编排的号码。
6、发证日期,填写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学位的日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