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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毛泽东的社会公正思想*

2015-07-25 09:49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摘要: 毛泽东的公正思想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是革命战争年代,还是社会主义建设时期都产生过重要影响。它包括对农民命运的关注,人与人间的平等,个性解放、基本****、政治民主,革命的功利主义,国家、社会和个人三兼顾原则和反对平均主义和两极分化以及独立自主、平等相待的国际正义原则、着眼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代际公正思想和教育平等权利,等等。认真梳理毛泽东关于社会公正的思想,总结其得失,对于确立当代中国的科学公正观,建构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正合理的社会秩序有着重大的意义。

如果把社会公正的探索看作是社会主义建设过程的一个理想追求和实践原则,那么毛泽东的社会公正思想的探讨无疑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毛泽东的公正思想是毛泽东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对中国社会以及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与发展进程产生过深远影响。认真厘清毛泽东关于社会公正的思想,总结其得失,对于确立当代中国的科学公正观,建构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正合理的社会秩序有着重大的意义。

一、毛泽东关于社会公正问题的主要思想

第一,农民的命运与出路问题是社会公正的首要问题。

80多年的历史,中国共产党与农民的命运息息相关,也与中国的兴盛息息相关。而农民的命运和出路问题,无论是革命时期还是建设时期,都是一个最大的社会公正问题,同时也是一个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毛泽东在革命时期正视和解决了这个问题,对于制定中国革命的发展战略产生了重大影响。

早在1926年,毛泽东驳斥反动派污蔑农****动时,就在《向导》杂志上发表了《浙江农民的痛苦及其反抗运动》,以大量的事实说明农民受地主压迫所遭受的贫困状态。并指出农民暴烈行动的根源在于地主对农民的暴烈行为,这才能公正地评价农民的行动。他指出农民对地主的好坏都心中明白,谁应该从严惩办,都很公正,因而要充分相信农民。在总结大革命失败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毛泽东于1937年在《中国革命与中国共产党》中明确地指出:“农民问题乃国民革命的中心问题”,这既是革命和建设的实际需要,更是对中国这个历来的主要社会基本群体权利和命运的关注。1945年,刘少奇同志在中共七大上指出:“中国的现在的革命,实质上就是农民革命。目前中国工人阶级的任务,基本上就是解放中国的农民。”[②]他还指出说:“伟大的中国农民战争,如果在无产阶级政党领导之下,就与历史上一切农民战争不同,是完全能够胜利的。”[③]这里可以看出,中国的革命任务始终是与农民的命运和出路问题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毛泽东解决农民出路问题是与当时革命需要及其历史命运结合起来的。首先解决农民的生存条件问题,因此把土地问题当作农民出路的根本所在。中国共产党非常清楚,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因而1935年《中共湘鄂川黔省委关于土地问题的决定》指出:“彻底解决土地问题,是肃清农村封建半封建势力,巩固与扩大新的苏维埃区域,动员广大群众参加革命战争的主要前提之一,也是中国革命的基本(任务)之一。”土地问题的解决“才能大大地提高广大群众的政治积极性,更进一步改善工农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吸引他们整个的力量与热忱,卷入苏维埃领土的民族革命战争之中。”[④]由此可见,这时党已经不仅从中国革命一般意义上,而且能够把农民阶级本身的命运和出路这一关乎社会制度公正的首要任务结合起来,认识解决农民土地公正问题的基础性意义了。

毛泽东在革命实践过程中总结的历史经验,在《中国社会各阶级分析》、《湖南农****动考察报告》、《新民主主义论》等着作中,无不体现出了对中国农民这一最大社会群体和革命与建设的基本力量和命运的关注,为中国农民社会建构公正的秩序倾注了很大心血。在革命胜利以及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毛泽东更加重视党群关系的角度来关注中国这个农民群体。1945年党的七大报告中,他明确指出:“我们共产党人区别于其他任何政党的又一个显着标志,就是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取得最密切的联系。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团体的利益出发;向人民负责和向党的领导机关负责的一致性;这些就是我们的出发点。”1956年党的八届二次会议上,他指出:“世界充满着矛盾,……我们一定要警惕,不要滋长官僚主义作风,不要形成一个脱离人民的贵族阶层。谁犯了官僚主义,不去解决群众的问题,骂群众、压群众,总是不改,群众就有理由把他革掉。”在1957年他又说到:“党群关系好比鱼水关系。如果党群关系搞不好,社会主义制度就不可能建成;社会主义制度建成了,也不可能巩固。”可以看出,无论什么时候,毛泽东都非常关心群众,特别是关心底层贫困农民的状况和生活出路。因为他看到了农民的问题不仅是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基本力量源泉,而且始终是作为社会主义社会公正的根本体现,也是执政党政权合法性的基础保证。毛泽东的这些公正思想也集中体现了他一贯坚持的马克思主义的“人民性”利益主体原则。

第二,国家、社会和个人三兼顾。

在任何社会里,都不可避免地要面临国家、社会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问题。社会主义建设中,如何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换句话说,什么样的国家、集体与个人之间的关系才是公正的?这是马克思主义公正观在理论和实践上的一个重大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在研究私有制社会以来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关系的基础上,设想出未来公有制社会中的状况,那就是既强调集体是个人自由发展的前提,又认为个人的自由发展又是集体发展的条件,辨证地解决了个人发展和集体发展、个人利益和集体、国家利益的关系。斯大林则第一次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的集体主义的科学概念,认为集体与个人之间没有不可调和的对立,而是统一的。毛泽东继承和发展了上述集体主义思想,贡献在于提出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兼顾的公正原则。1956年4月,毛泽东在一次政治局扩大会议中明确提出了要处理好国家和工厂、合作社这些集体的关系,处理好工厂、合作社与个人的关系,要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关系处理好,最好的原则就是实行三兼顾,他指出:“为此,就不能是顾一头,必须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方面,也就是我们过去常说的‘军民兼顾‘,‘公私兼顾‘。”[⑤]首先,三兼顾原则是在正确理解社会主义建设的目的基础上提出的。毛泽东论述了社会主义建设的目的是为了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论述了应当为此而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即社会主义的一切目的就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着的需要,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⑥]这就需要处理好建设中和社会生活中的种种关系,尤其是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利益更为重要。社会主义革命的目的和建设决定了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统一的兼顾关系。其次,三兼顾原则中的个人利益要予以重视。毛泽东在组织干部讨论《政治经济学(教科书)》读书会时指出过,既要反对过分强调集体利益,忽视个人利益;也反对过分强调个人利益而忽视集体利益,公与私是对立统一的。他批评斯大林过分强调集体利益,不注意个人所得,过分注重公而忽视私,极大地损害了个人特别是农民的积极性。他风气地说:“你要母鸡多生蛋,又不给它米吃,又要马儿跑得快,又要马而不吃草。世界上那有这样的道理!”[⑦]所以我国的农民政策上要兼顾农民的利益,必须再增加农业生产的基础上,争取让农民逐年增加个人收入。同样工人的个人利益也必须兼顾。三是从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之间的大局观来提出三兼顾原则的。1956年毛泽东在分析地方闹事的问题时指出:“应该承认,有些群众往往注重当前的、局部的、个人利益,而不了解或者不很了解长远的、全国性的、集体的利益。”[⑧]可以说,在三兼顾原则中,毛泽东历来比较强调长远的、整体的、集体的利益,认为它们本身已包含了当前的、局部的、个人的利益,前者发展后者也相应发展的公正原则。这一原则解决了西方历来正义思想家们无法解决的自由与责任、国家与社会、权利与义务的矛盾,是对马克思主义公正原则的发展。

第三,反对封建等级和宗法制度,主张人与人间的平等。

毛泽东认为,封建等级制度和宗法血缘关系是社会平等的根本制度障碍,它不仅限制了人的基本权利,造成了性别歧视,而且对现代社会公正的实现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毛泽东认为,中国男子一般要受到政权、族权和神权三种有系统的权力的支配,而女子则除了深受三种权力的支配外,还受到夫权的支配。“这四种权力——政权、族权、神权、夫权,代表了全部封建宗法的思想和制度,是束缚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民的四条极大的绳索。”[⑨]因此主张农****动,起来不断****地主政权,以及族权、神权和夫权。只有动摇和****这四种权力,人民的思想和道德才能获得解放。同时他号召农民破除封建迷信,使很多青壮年从封建思想的束缚下解放出来。妇女也在农****动中得到锻炼和觉醒,她们组织乡村女界联合会,社会地位不断提高,使夫权也最后被动摇。冲破“四权”的同时,就是要使农民和女性以及全体人民在政治上和经济上获得平等的权利,享受公正的待遇,并引导农民在观念上包括道德观念和伦理观念上的进行彻底改观。毛泽东指出说:“至于家族主义、迷信观念和不正确的男女关系之破坏,乃是政治斗争和经济斗争胜利以后自然而然的结果。”[⑩]毛泽东还特别强调农民身上的旧观念、旧传统习俗,必须由他们自己通过政治斗争和经济斗争去破坏它们,只有农民自己才能解脱几千年封建社会套在他们身上的种种精神枷锁。毛泽东认为:“菩萨要农民自己去丢,列女祠、节孝坊要农民自己去摧毁,别人代庖是不对的。”[11]

在充分尊重个人主体性人格尊严的基础上,毛泽东特别重视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地位,包括性别平等和妇女解放,主张人人在政治上、经济上和法律地位以及社会领域中的平等与公正待遇。毛泽东在《寻乌调查》中指出:“寻乌的女子与男子同为劳动的主力。严格来说,她们在耕种上尽的责任比男子还要多。……男子虽已脱离了农奴地位,女子却依然是男子的农奴或半农奴。她们没有政治地位,没有人身自由,她们的痛苦比一切人大。”[12]一部封建社会史就是中国妇女受尽压迫和屈辱的血泪书。毛泽东经过实地考察,认识到近代以来的中国,许多仁人志士都曾试图把妇女解放出来、改变妇女命运,但因始终没有能够将妇女解放运动同整个社会改造运动和政治、经济活动结合起来,所以收效甚微。毛泽东尖锐地指出:“这种歧视,是社会的歧视,而不是两性间的问题。这种压迫,是社会压迫,也不是两性间的问题。……妇女要同男子一样,有自由,有平等。”[13]“中国的妇女是一种伟大的人力资源。……必须实行男女同工同酬的原则。”[14]“妇女解放与社会解放是密切联系着的”[15]。

总之,在这里毛泽东表述了经济地位和政治地位上的平等决定了人们在基本权利、社会资源(包括社会地位)等公正待遇,必须把人的解放与社会解放有机统一起来,才能真正实现人与人的平等权利,从而最终实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第四,反对个人主义,主张个性解放,尊重基本****,发扬政治民主。

毛泽东在总结红军党内的个人主义倾向的基础上归纳出了个人主义的7种表现。[16]报复主义,即从个人观点出发,不从阶级的利益和整个党的利益出发,目标是自己队伍的成员,这削弱了组织和队伍的战斗力。小团体主义,即“只注意自己小团体的利益,不注意整体的利益,表现上不是为个人,实际上包含了狭隘的个人主义,同样地具有很大销蚀作用和离心作用。”[17]三是雇佣思想,即“不认识自己是革命的主体,以为自己仅仅对长官个人负责任,不是对革命负责任。这种消极的雇佣革命的思想,也是一种个人主义的表现。”[18]四是享乐主义,五是消极怠工现象,六是离队思想,七是攻击个人等等。毛泽东指出“个人主义的社会来源是小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思想在党内的反映。”[19]防范个人主义就要加强教育,分析个人主义产生的社会来源及其对党和革命的危害,并从思想上纠正个人主义。作为小生产者的思想意识和伦理观念,个人主义危害党和革命队伍的建设。毛泽东从中国革命实践上深深体会到这点,看到了个人主义对社会公正原则的销蚀,并分析了其产生的社会根源和克服的途径。这是在中国历史条件下,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公正理论和实践。

毛泽东反对个人主义,但并不反对个性解放,他区分了个性自由和个人主义,主张“解放个性”[20]毛泽东关于“解放个性”的主张是对李大钊思想的发展,他把这一思想引入群众观点,因而在他的群众观点中包含有尊重群众的个性自由的含义,要求党的工作必须坚持群众自觉和自愿相统一的原则。他把个性解放和尊重人的自由和权利、发扬政治民主有机结合起来。他指出:“在一切工作中,命令主义是错误的,因为它超过群众的觉悟程度,违反了群众的自愿原则,害了急性病。……在一切工作中,尾巴主义也是错误的,因为它落后于群众的觉悟程度,违反了领导群众前进一步的原则,害了慢性病。”[21]这里体现出了毛泽东一贯倡导的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从政治体制来说,就是民主集中制。毛泽东说:“只有民主集中制的政府,才能充分发挥一切革命人民的意志。”[22]而要发挥革命人民的意志,就要尊重每个人的意志,使各个人都发表出于内心自愿的意见,然后又集中起来,形成统一的意志,成为集体行动的动力。这就是毛泽东后来说的“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23]这同李大钊所说的“个性解放和大同团结的统一”是一个意思。这对于政治民主为基础的社会公正理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既否定了唯意志论,又肯定了公平与正义选择的意志自由;既否定了道德正义的宿命论,又肯定了社会公正的理性实践作用,从而把尊重基本****、自由与民主政治有机结合起来。

第五,革命的功利主义的合理性。

毛泽东认为唯物主义者并不一般地反对功利主义,但反对超阶级的功利主义,主张阶级的功利主义。他说:“世界上没有什么超功利主义,在阶级社会里,不是这一阶级的功利主义,就是那一阶级的功利主义。”[24]剥削阶级宣扬的超阶级的功利主义实质上是为其本阶级利益服务的功利主义。封建地主阶级、小资产阶级往往口头上反对功利主义,实际上抱着本阶级的最自私最短视的功利主义。毛泽东尖锐地批判了封建地主阶级、资产阶级的功利主义,认为这种功利主义是为少数剥削阶级服务的,是同劳动人民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根本对立的。无产阶级“反对封建阶级的、资产阶级的、小资产阶级的功利主义,反对那种口头上反对功利主义、实际上抱着最自私最短视的功利主义的伪善者。”[25]但却提倡无产阶级的革命的功利主义。这种无产阶级功利主义是以广大人民群众长远利益为目标,毛泽东说:“我们是无产阶级的革命的功利主者,我们是以占全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目前利益和将来利益的统一为出发点的,所以我们是以最广大和最长远为目标的革命的功利主义者,而不是只看到局部的和目前的狭隘功利主义者。”[26]无产阶级的革命的功利主义是基于无产阶级的解放全人类的历史使命,基于无产阶级政党的为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而奋斗的宗旨,主张把广大群众的目前利益和将来利益统一起来,既考虑照顾群众的目前利益,也不能损害群众的未来利益,必须给人民以看得见的物质福利,使人民群众得到真实的利益。毛泽东指出说:“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则,就是要使群众认识自己的利益,并且团结起来,为自己的利益而奋斗。”[27]因此,为广大群众谋取最大的利益并为每一个人获得公正的社会待遇,这就是无产阶级功利主义的基本内涵。

第六,反对平均主义和两极分化。

关于绝对平均主义的庸俗思想,毛泽东最早在批评红军中存在的平均主义倾向就提出他的基本观点。针对当时红军中,要求物质生活方面不问情形、工作需要而要求绝对平均,毛泽东指出:“绝对平均主义的来源,和政治上的极端民主化一样,是手工业和小农经济的产物,不过一则见之于政治生活方面,一则见之于物质生活方面罢了。”[28]小生产的生产力水平低下,无法创造出丰富的物质产品。小生产这种生产性质,决定小生产者在物质生活方面要求绝对平均。小生产者的经济地位决定其在分配上的道德观念。红军中大部分成员是农民和手工业者,造成了红军官兵中绝对平均主义的状况。毛泽东在分析了红军中绝对平均主义的社会根源之后,指出了解决的途径。他说:“纠正的方法:应指出绝对平均主义不但在资本主义没有消灭的时期,只是农民小资产者的一种幻想;就是在社会主义时期,物质的分配也要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取酬‘的原则和工作的需要,决无所谓绝对的平均。”[29]毛泽东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已经非常重视清除作为小生产者的平均主义观念,而且根据马克思主义原理,预见在社会主义社会物质分配中也不可能实行绝对平均主义。中国是个小生产者的汪洋大海,绝对平均主义也是小生产者的伦理观念或道德理想,平均主义的渊源是很深的。同时这种渊源也使得两极分化的极端有了场所,自古以来作为社会公正的两个倾向总是存在着。毛泽东指出:“反对平均主义,是正确的;反过头了,会发生个人主义。过分悬殊也是不对的。我们的体罚是既反对平均主义,也反对过分悬殊。”[30]毛泽东不仅批判平均主义,也担心两极分化的出现。他多次指出:“许多贫农,则因为生产资料不足,仍然处于贫困地位,有些人欠了债,……。这种情况如果让它发展下去,农村中的两极分化的现象必然一天一天地严重起来。”因此“消灭富农经济制度和个体经济制度”[31]是解决两极分化的基本途径,也是防止绝对平均主义倾向严重化的措施。1959年关于农村工作问题的《在郑州会议上的讲话》中又就平均主义问题指出:“必须首先检查和纠正自己的两种倾向,即平均主义倾向和过分集中倾向。所谓平均主义倾向,即是否认各个生产队和各个个人的收入应当有所差别。而否认这种差别,就是否认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社会主义原则。所谓过分集中倾向,即否认生产队的所有制”,并指出“上述两种倾向,都包含有否认价值法则、否认等价交换的思想在内,这当然是不对的。”[32]应该说,毛泽东的这些思想已经注意到了社会公正的核心问题,具有科学的预见性、理论性和实践性。

当然,除了上述毛泽东关于社会公正的基本思想外,毛泽东还特别提出了独立自主、平等相待的国际正义原则、着眼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代际公正思想和教育平等权利等等,对于指导我们今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构公正合理的政治伦理秩序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二、对毛泽东社会公正思想的评价

无庸置疑,毛泽东的公正思想对于当时的中国产生了非常重要的影响,也给今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建构科学的社会公正理论提供了经验教训和借鉴。美国的毛泽东研究专家R•特里尔在评价毛泽东时指出:“从不自满,他总在追求一种更有人情味和极具影响力的社会主义,这是他的优点所在”。而且在他的领导下,“新中国比旧中国有更多的社会平等”,比如“按劳分配——身份,或拥有土地和资本不再起作用了。因此,中国的产品分配成为世界上最平等的分配方式之一,彻底贫困和死于身无分文的人极少。并且,进步的基本手段——卫生保健和初级教育——不再是只有少数人才支付得起的了”。[33]当然由于历史与现实的客观条件,其公正思想中的缺陷及其负面影响也是不可避免的,而这种缺陷主要表现在其实践过程的把握上

第一,在群己关系上,过分强调了集体、国家而忽视了个人而带来严重后果。

在国家、集体和个人关系的公正原则上,毛泽东提出了“任何一种东西,必须能使人民群众得到真实的利益,才是好的东西”[34]的价值标准,并指出:“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35]这既揭示了马克思主义道德公正观的根本特征,也科学回答了义利关系的基本依据和义利之辨的志功关系问题。国家、集体和个人三兼顾的公正原则应该说科学地解决了民主与自由、权利与义务、国家与社会、集体与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这是西方“民主”社会探讨了几百年无法解决的矛盾,应该说是毛泽东对社会主义公正理论的一大贡献。但是这一原则在实践中明显的失误就是过分强调对国家集体的公正,从而过度挤压了个人公正利益,用命令代替自觉,从而使三兼顾原则陷入了片面性,也违背了西方正义论的“自愿”原则。反映在群己关系上,就是强调个人必须服从、甚至是无条件地服从集体。所谓“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与“个人利益”便成了决然对立的两个概念。个人利益不能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只有集体——组织才能代表,所以在实践中,个人利益服从人民群众利益,就是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组织利益。”这一“集体主义”原则在战争年代有其必要性,也是不容否定的。但是如果忽视了集体中的每个人本身也是目的,又有自身独立的利益和人格,而把每个人看成只是为集体服务的工具,那这样的“集体主义”就会陷入片面性。甚至会把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对立起来,在反对个人主义的同时,也抹杀了个人利益,压抑了个性自由。特别是当时毛泽东受到“阶级斗争”思想的桎梏和社会形势的影响,三兼顾原则彻底走向了极端,导致了“文革”危机,对个人基本****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就像瞿秋白犯有的倾向那样,把历史必然性绝对化,否定偶然性因素的客观性,认为“所谓历史的偶然,仅仅因为人类还不能完全探悉其中的因果,所以纯粹是主观的。”同时他在强调英雄人物是“历史的工具”时,没有适当指明,在历史过程中,每个人既是工具又是目的。这就逻辑地包含着人的个性自由也只是工具价值的片面性,忽视了人是目的这一方面,导致群己关系上过度强调了国家集体公正而忽视了个人公正。由于历史的原因,这种观点和影响及其深刻,几乎成了20世纪30年代以后马克思主义者的共同倾向。

第二,在社会公正实现的基本途径与实现形式上,没有走出计划体制的限制,并把市场与计划绝然对立起来,使得毛泽东的社会公正思想失去了现代公正理论应有的市场经济理念。

在世界科学社会主义运动的历史上,第一次从理论上提出社会主义基本矛盾论述的是毛泽东。早在1956年在《论十大关系》中就以苏联为鉴提出了十大关系问题。1957年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就明确提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同时指出:“不过社会主义社会的这些矛盾,同旧社会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矛盾,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和情况罢了”。[36]毛泽东提出这一论点是基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对立统一规律的认识的。无庸置疑,毛泽东的哲学论述是完全正确的。但是在涉及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事实时,他又只承认我国当时在生产关系方面的主要矛盾是资本家还拿定息,农业合作社、手工业合作社还是半社会主义的,经济部门的生产、交换还需要寻找适当的形式。在上层建筑方面也只提到资产阶级意识形态还存在,国家机构中某些官僚主义还存在。所有这些内容显然都没有从总体上对我国生产力水平作出正确分析与认识,没有涉及根据我国生产力任何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所有制形式、分配形式、消费形式,更没有涉及与之相适应的上层建筑范畴内的体制、结构的建立、完善等一系列的问题。同时,“真正现代意义上的公正观的现实依据是现代化进程和市场经济,换言之,现代意义上公正观是建立在现代化的实际进程和现实的市场经济基础之上的,只有现代化进程和市场经济才能孕育出现代的公正观。”[37]而“毛泽东的公正思想缺乏充分的现代化进程和市场经济的现实依据。毛泽东的公正思想是在中国比较落后的社会土壤的基础之上形成的,……于是便出现了这样的情形:一方面,中国某些落后的观念不可避免地会存在于毛泽东的公正思想中;另一方面,中国社会的具体演变的实际状况也不可避免地成为影响毛泽东公正思想具体演变的一个最为重要的变数。如平均主义的痼疾和严酷政治斗争的环境,使得‘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提法逐渐成为时代中心任务,而这又对毛泽东的公正思想产生了有害的影响。”[38]正因为这些,毛泽东没有能够对社会主义公正实现的根本途径和实现形式进行科学的论证,而这一任务就历史地落到了邓小平身上。对于这些重大的理论与实践问题,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邓小平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系列理论论述中,才逐渐得到了解决。邓小平反复告戒我们,“社会主义阶段的最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就是体现在它的生产力要比资本主义发展得更高一些、更快一些。”[39]

注释:

[②]《刘少奇选集》(上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331页。

[③] 同上。

[④]《第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土地斗争史料编》,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453页。

[⑤] 毛泽东:《论十大关系》,《毛泽东着作选读》下册,第726页。

[⑥] 毛泽东:《关于党过度时期的总路线》,《毛泽东着作选读》下册,第705页。

[⑦] 毛泽东:《论十大关系》,《毛泽东着作选读》下册,第728页。

[⑧] 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毛泽东着作选读》下册,第791页。

[⑨] 毛泽东:《湖南农****动考察报告》,《毛泽东选集》合订本,第33页。

[⑩] 毛泽东:《湖南农****动考察报告》,《毛泽东选集》合订本,第34页。

[11] 毛泽东:《湖南农****动考察报告》,《毛泽东选集》合订本,第35页。

[12]《毛泽东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39-240页。

[13]《毛泽东文集》第2卷,第168-169页。

[14]《毛泽东文集》第6卷,第458页。

[15]《毛泽东文集》第2卷,第169页。

[16] 参见章海山:《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发展的历程》,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487-488页。

[17] 毛泽东:《关于纠正党内的错误思想》,《毛泽东选集》合订本,第95页。

[18] 同上。

[19] 同上,第96页。

[20] 毛泽东:《致秦邦宪(1944年8月31日)》,《毛泽东书信选集》,第239页。

[21] 毛泽东:《论联合政府》。

[22] 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

[23] 毛泽东:《一九五七年夏季形势》。

[24] 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864页。

[25] 同上,第864页。

[26] 同上,第866页。

[27] 毛泽东:《对晋绥日报编辑人员的谈话》,《毛泽东选集》合订本,第1317页。

[28] 毛泽东:《关于纠正党内错误思想》,《毛泽东选集》合订本,第93页。

[29] 毛泽东:《关于纠正党内错误思想》,《毛泽东选集》合订本,第93页。。

[30]《毛泽东文集》第8卷,第130页。

[31]《毛泽东文集》第6卷,第437页。

[32]《毛泽东文集》第8卷,第11页。

[33] R•特里尔:《毛泽东传》,河北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526、528页。

[34] 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页。

[35] 毛泽东:《论联合政府》。

[36]《毛泽东着作选读》下册,第767页,766页。

[37] 吴忠民:《社会公正论》,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81页。

[38] 吴忠民:《社会公正论》,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81页。

[39]《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增订本),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52-53页。

来源:政治学研究网 来源时间:2005-02-10 本网站发布时间:2005-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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