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生态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是国家稳定、社会和谐的前提和保障。政治生态的文明程度是衡量国家治理水平、法制实施效果、民主实现程度的重要标准,同时也是全面建成小康、完善社会整体格局及实现“中国梦”的关键所在。所以要树立政治生态文明的理念,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使政治生态能够持续、健康的发展,从而为人民的幸福、国家建设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
所谓政治生态就是一个地方政治生活现状以及政治发展环境的集中反映,是党风、政风、社会风气的综合体现,核心是领导干部的党性问题、觉悟问题、作风问题。[1]政治生态体现着一个国家的政治运行效果、社会生活质量。政治生态潜藏的巨大影响力和爆发力,决定了改善政治生态的必要性,努力使人民群众的权利得到最大程度的维护;努力使党政机关的权力得到有效的发挥;努力使国家各项事业合理有序的展开。
一、良好政治生态的表现
权力的正确行使、法律效力的充分发挥及公民权利的有效维护,这既是良好政治生态的表现同时也是对政治生态文明的要求。
(一)权力的高效行使
阿克顿勋爵说:“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绝对导致腐败”,[2]这就要求把权力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防止权力的滥用。政治生活就是用公众让渡出来的一部分权力而形成的公共权力,对社会成员进行权威性管理的活动过程。这就决定了权力的来源及服务的对象是全体公民,既要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又要维护公民的民主政治参与权力。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中,权力得到有效控制,确保了权力运行的合理化和规范化。有权不可任性,在政治生态文明的环境中,权力行使主体的思想认知及理论水平得到提升,使权力的使用更加理性化,使责任的落实更加规范化。
(二)法律权威的发挥
“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国家的繁荣发展、社会的和谐稳定都需要法律的保障和维护,这既是实现法律权威的内在要求同时也是法律权威的体现。人治与法治是人类政治治理的两种基本形态,人治社会存在较多的情感或非理性因素,不利于民主与平等权利的实现;而与人治社会相对的法治社会,最明显的特点就是民主、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得僭越法律。良好政治生态环境的营造需要法律的制约和规范,法律效力的充分实现是政治生态文明的主要表现。政治生态的文明程度越高,说明社会成员的综合素质越高,对政治生活的参与度及对法治社会的认知度也就越高,遵守法律法规、维护法律的权威就成了社会公众的一种自觉意识。将这种法律意识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在社会实践中不断地深化对法治国家的认识,以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
二、政治生态文明的建设与发展
政治生态关系着社会生活、社会制度、社会结构等各个方面,加强政治生态文明的建设并不是签个空头支票,它是建设一个长期而艰巨的宏伟工程,这就要求我们做好法治、领导及监督方面的工作,使这些努力在实践中得到检验和增值。
(一)完善“依法治国”制度建设
依法治国首先要维护和尊重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法律权威的树立,是提高法律执行效力的重要前提和保障。对权力的制约和维护是法治存在的最本质的意义,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对权力的制约及制约的程度是衡量政治生态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博登海默也说:“法律的基本作用之一乃是约束和限制权力,而不论这种权力是私人权力还是政府权力。在法律统治的地方,权力的自由行使受到了规则的阻碍,这些规则迫使掌权者按一定的行为方式行事。”[4]权利和权力在本质上既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它们的性质主要取决于对它们的使用方式和程度。按卢梭的说法:政治问题本身就是道德问题,再从道德他律论是真理的角度出发,就看到了法律对政治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政治生态文明的建设需要法律作为坚强的后盾,离开了这个坚实的臂膀,政治生态文明的建设就如同莫尔的没有现实基础的乌托邦一样。“人无约束则癫狂,国无约束则毁灭”,社会个体的成长、民族国家的发展都离不开必要规则的约束,法律则是形成这种约束力量的最有效形式。首先,立法机关必须坚持科学立法,提高法律效力;其次,执法人员要做到严格执法,这是维护法律权威及国家法制化建设的关键。只有以“抓铁有印,踏石留痕”的韧劲和实劲落实法治工作,才能高效解决政治生态问题、平衡利益关系、构建和谐社会的“康庄大道”。
(二)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
党政领导干部是社会运行的领导核心,是各项事业发展的示范者和引领者,在社会进程中起着统领全局的作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地位、性质及其宗旨决定了领导干部洁身自好,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智力能力的现代化程度和效果。首先要提高思想认知水平。思想对人的行为具有导向性功能,这就决定了提高领导干部思想认知水平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通过定期开展学习会、座谈会等方式加强领导干部对党的基本理论的学习以及加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和宣传力度。其次要推进方针政策的落实,建立并不断完善考核机制,强化领导干部对党的理论政策的践行,使政治生态文明的理念深入人心,成为社会成员的一种共识和信仰。提高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和领导能力,使这支作风优良的坚强领导队伍能够顺利通过“四个考验”,能够成功防范“四个危险”。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关系到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关系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水平和速度,必须把其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党的自身建设一直在路上。
(三)建立健全的民主监督机制
监督是权力行使的“紧箍”。政治生活中各种问题的凸显,把政治环境搞得乌烟瘴气,在很大程度上与权力运行中的“乱作为”和“不作为”有关。权力经常是有着天使面容的魔鬼,这就要求必须对其进行有效的管控和监督。民主监督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是制约权力、反腐败行之有效的手段,也是营造良好政治环境的关键。广泛调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及人民群众的力量,发挥其对权力约束的普遍性,做好权力行使的“守门员”;还要为民主监督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机制保障,畅通民主监督渠道,使民主监督机制在政治活动中得到落实,用现实的效果来回应它的可行性和时效性。毛泽东曾经讲过:“只有让人民起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5]因此,不仅要把权力关在笼子里,还要把钥匙交到人民手中,让广大人民群众成为权力的裁判。让内外力量对权力形成全方位的监督,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提高作为战斗力和凝聚力的工作作风。
还政治一个山清水秀的生存环境,是人们共同追求的目标和努力的方向。政治环境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影响着一个党、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发展趋向和速度,因此要充分发挥制度性势能、提高领导队伍建设水平及加强民主监督来实现生态政治文明建设。政治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就是妥善处理好权力拥有者与权力执行者的关系、权利的维护、利益表达和利益分配等问题,使政治活动能够得到最大净收益。
作者:赵婷 来源:党史博采·理论版 2016年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