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从五个方面论述当代大学生政治权利意识淡薄的原因:经济方面的原因主要是市场经济的不完善与负面影响;政治方面的原因主要是民主与法制的不健全;学校方面的原因主要是政治权利意识教育的不足;文化方面的原因主要是传统文化中“权力”、“厌讼”等观念的制约;个人方面的原因主要是就业压力、能力不足、注重个人利益。
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提出“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本条例。”2009年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指出“2009—2010年,国家将继续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强化行政执法和司法中的人权保障,提高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的保障水平。”
温家宝在2010年3月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做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很明显,中国政府一直采取各种措施保障公民的政治权利。作为公民的一个特殊群体,中国的大学生知识水平高,责任感强,关心国家事务,理应积极参与政治事务,行使自己的政治权利,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但现实的情况却是很多大学生对政治没有兴趣,对政治比较冷漠,政治权利意识比较淡薄。[1]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大学生政治权利意识淡薄呢?
一、经济原因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是大学生政治权利意识健康发展的客观物质基础。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政治权利意识属于社会上层建筑的范畴,由一定的经济基础决定。一方面,经济条件制约着人们的思想意识,正如列宁所说:“雇佣奴隶被贫困压得无暇过问民主”、“无暇过问政治”,[2]生活在贫困落后、缺乏联系状态下的居民是难以形成完整的权利义务的观念。另一方面,政治权利意识的主要内容,诸如自由、平等、承认个人的合法权益等,正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正如马克思所说:“平等和直曳不仅在以交换价值为基础上的交换中受到尊重,而且交换价值的交换是一切平等和自由的产生和实现的基础。
[3]政治权利意识产生和发展的基础在于商品经济,而商品经济的高级形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大学生政治权利意识坚实的物质基础。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建设,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初步确立,我国大学生政治权利意识有了长足的发展,但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高以及市场经济体制的不完善,大学生的政治权利意识受到一定的制约,部分大学生政治权利意识的比较淡薄。
此外,市场经济的负面因素也对大学生政治权利意识产生负面影响。首先,市场经济等价性对大学生政治权利意识产生负面影响。等价交换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它使商品生产者的活动同切身利益结合起来,提高了他们生产和经营的积极性,但同时也可能助长斤斤计较、寸利必争和损人利己的个人主义思想。这导致了大学生对于个人利益太过注重,而忽视了社会利益和公共利益。其次,市场经济重利性对大学生政治权利意识的负面影响。利益最大化是市场经济的特点,是企业追求的目标,这容易引发拜金主义、一切向钱看的不良倾向。这导致了部分大学生对于个人利益太过注重,而忽视了社会利益和公共利益。那些能给自己带来直接利益的就比较关心,而对于那些与自己没有直接利益关系的各种政治及社会公益活动则毫无兴趣。因此,对于政治权利,很多大学生根本没有想过要去了解,主张和要求,政治权利意识就比较淡薄了。
二、政治原因
民主制度的充分发展,是我国大学生政治权利意识发展的基本条件。由于独裁专制“几乎把一切权利赋予一个阶级,另一方面却几乎把一切义务推给另一个阶级”[4],而不承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由此可见,权利与民主唇齿相依,没有民主,就不可能有权利。大学生的政治权利意识,往往以民主与法制健全为前提。没有现代的民主,大学生行使各项民主权利很难落到实处。其中特别是政治权利,尤其需要民主制度。
大学生只有通过参政议政,才能对政府的权力予以有效监督,才能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政治权利热情才会高涨,政治权利意识才会增强。但是,民主制度的不健全或者是遭到人为破坏的情况却时有发生。经过几十年的改革,党和国家的政治经济生活较好地贯彻了民主制,大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尊重,并有了切实可行的保障,真正实现了当家作主的权利,但还远远不能适应当前我国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大学生的政治权利难以得到有效保障,致使大学生放弃自己的政治权利,不敢主张自己的政治权利,因此,政治权利意识就逐渐淡薄了。
社会主义法制的健全是我国大学生政治权利意识的根本保证。大学生的政治权利意识首先是对法律规定的自己该享有的诸政治权利的一种反映,而规定大学生政治权利的法律亦正是公民维护自己合法政治权利的依据。由于中国经济发展迅速,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变化急剧,法制建设有时还不能及时满足需要。因此出现了两种相反的现象,一是许多法定政治权利不被大学生所了解和认识,公民不能自如地享受法律所赋予的政治权利以及运用法律权利捍卫自己被别人所侵犯的政治权利,二是法律的制定跟不上社会发展的需要,不能对公民的某些政治权利予以及时地保护。
三、学校原因
主要表现为学校对大学生政治权利意识教育的缺失。传统的学校教育倡导以学习和就业为中心,政治教育相对弱化。他们过于注重学生的学习成绩,却忽视对其政治知识、政治技能的培养和教化,更忽视了大学生政治权利的实践,这些都不同程度地导致了大学生政治权利意识存在先天不足、后天畸形的发展状况。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缺少政治知识和政治技能的普及教育。学校作为大学生接受知识的主要场所,承担着向大学生传授关于政治世界以及他们在这个世界中的作用的任务。高校对大学生进行政治相关知识和技能教育的主要手段是思想政治教育课,但就思想政治教育课本身而言,其主要的教育目标是实现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认可与认同;其教育内容是马克思主义的经典理论以及对这些理论的诠释。因此在思想政治教育的过程中,往往将政治知识和技能传授的培养放在比较次要的地位,而以意识形态的理论教育为主。这使大学生本来就有限的政治知识和技能获取渠道变得更加狭窄,导致大学生在缺乏外在引导的情况下,忽视了对政治知识和技能的学习,从而导致政治知识和技能以及政治权利意识的缺乏。
四、文化原因
中国是一个有着2000多年专制主义历史的古老国家,这样的专制社会中,产生了许多和当时的社会形态相适应的意识形态,其中具有代表意义的是“权力”、“厌讼”观念观念,这些观念随着千年的朝夕晕染,日益侵蚀到中国人生活的每一个角落、方方面面,并且随着时间的演进,在人脑中的地位愈发深刻,即使是在改革开放的今天,仍不难找到它们的身影。 “权力”观念在今天的中国公民当中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在掌权的人对于权力的迷恋和滥用,他们想尽办法拥有和获得更大的权力,在强等级观念的指导下,它们强调权力和自己的权利,而不愿意尽义务,甚至认为民众的法定权利,也可以通过自己的权力予以随意干预。
这些掌权人把自己当做主人,把应该为群众办事看做是对群众的恩施,心安理得地接受老百姓“为民做主”的赞颂;另一方面是群众对权力反感的同时又对权力无限崇拜,他们对于滥用权力的人感到无比的反感,但是当自己有事时,有特别希望借助权力到达目的。“厌讼”观念在当今则表现为不愿打官司,认为打官司麻烦等方面。当今中国,伴随着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形成的“陌生人社会”对“熟人社会”冲击,人们在面对各种纠纷特别是经济纠纷时,已经会十分积极主动地运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己的权益而不再把打官司看作不光彩的事了。但是,几千年抑制诉讼的传统乃至无讼的观念,对人们仍然具有一定的影响。特别是涉及自己的亲人时犹是如此。
“权力”和“厌讼”观念等传统意识形态对于大学生而言,已经成为了大学生政治权利意识充分发展的一个根源性桎梏。“权力”观念使人们在惧怕和顺从权力的同时又无限地崇拜特权,在这样的“权力矛盾”的纠葛下忽视了自己所应该享有的政治权利,并且不懂得如何运用自己的政治权利来制约特权;“厌讼”观念则直接导致了维权意识的缺位,从而限制了政治权利意识的表达;因此,只有打破传统观念的锁链,才能冲出旧社会的精神牢狱,大学生的政治权利意识才能相应地获得充分地发展。
五、个人原因
对于个人而言,大学生政治权利意识淡薄主要受到三个因素的影响:
第一,大学生就业压力的影响。20世纪90年代以来,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毕业生不再由国家统筹分配而是直接面对人才市场,自主择业。就业制度的改革,加之近年来大学生找工作越来越难无疑给大学生施加了极大的压力。“日常生活的压力……严重限制了人口中绝大多数人的政治活动”。[5]这样,现实的生存机会的竞争压力使“功利主义”在大学生中普遍盛行,为了增加未来求职的筹码,在校大学生热衷于考证、考研,热衷于学外语、学电脑等实用的东西,鲜有时间和精力去关心政治,参与政治,更不用说去主张和要求自己的政治权利。
第二,政治效能感低。政治效能感是指“一个人认为他自己的参与行为影响政治体系和政府决策的能力。一般来说,政治效能感强的人比政治效能感弱的人会更多地参与政治”。[6]由于我国政府决策民主化程度还有待提高,同时选举制度的不太完善,处于象牙塔的大学生们对自己影响政府决策的信心严重不足,因此往往就远离政治,不参与政治,不行使自己的政治权利。久而久之,政治权利意识就会淡薄了。
第三,对报酬的估量。如果一个公民认为介入政治得到的报酬低于从事其他活动之所得时,他就不可能介入政治。在市场经济迅速发展并且日益开放的当代中国,大学生的价值的实现或期望中的报酬不一定通过某种单一的渠道来实现。因为“从理论上来说,个人和群体能否获得用以达到他们目标的各种替换手段,这将左右个人和群体试图影响政府的倾向。
加入非政府手段如同政治渠道有希望或比政治渠道更有希望,人们就会适当的把他们的时间和精力投放到非政治手段上”。[7]而且,对于很多大学生来说,“介入政治的报酬是遥远和不明确的,而其他活动的报酬则更直接,更具体。”[8]因此,对政治参与的报酬估量低以及实现自我价值的非政治手段的日益增多,也使得大学生们变得高度“非政治化”,政治权利就变得不必要了,大学生的政治权利意识就逐渐淡薄了。
通过以上的分析,本文认为,大学生政治权利意识淡薄是受到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既有内部的,也有外部的,因此要提高政治权利意识就需要采取经济的、政治的、社会的、文化的、个人的多种措施。
作者:秦勇华 黄斌政 来源:北京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1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