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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视阈下的劳动价值理论创

2015-09-17 13:45 来源:学术参考网 作者:未知

  [论文关键词]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劳动价值论;理论创新
  [论文摘要]科学技术进步、产业机构升级和分配方式多样化,使剩余价值论面临新挑战。回应这一挑战,必须拓展劳动、价值的外延,使劳动价值论进一步中国化,从而为更好地落实科学发展观、增进社会和谐服务。
  劳动价值理论是剩余价值学说的基石,在政治经济学乃至整个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但是,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经济生活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间题,使一些人对劳动价值论产生了怀疑。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应该结合新的实际,深化对社会主义社会劳动和劳动价值理论的研究和认识。”可见,在新的历史时期,劳动价值论也有一个中国化问题。解决好这一问题,对于坚定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内容和核心问题
  厘清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内容和主要观点,是实现其中国化的基础和前提。只有首先在理论上做到“完整、准确地把握”,才能在新的实践中进一步“深化和发展”。
  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的理论阐述,集中于《资本论》第一卷。其基本内容是:(1)商品的二因素。商品是用来进行等价交换的劳动产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2)劳动的二重性。商品的二因素是由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决定的。在商品生产的同一劳动过程中,具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形成价值。“商品具有价值,因为它是社会劳动的结晶。(3)商品价值的源泉。劳动是唯一的价值源泉,价值除了劳动本身,没有任何别的物质。劳动力“这个商品具有一种独特的特性:它是创造价值的力量,是价值的源泉。”商品价值量的决定。每一个部门内部单位商品的价值量,由该部门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一种商品的价值总量,由该部门为了满足社会对它的使用价值总量的需要而按比例投人的社会必要劳动总量决定。“作为一般的规律,我们可以这样说:商品的价值与生产这些商品所耗费的劳动时间成正比,而与所耗费的劳动的生产力成反比。”商品生产的基本矛盾。商品的二因素和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反映了简单商品生产中的一个基本矛盾,即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之间的矛盾。“这就是我们的全部当代社会的经济制度:工人阶级是生产全部价值的唯一的阶级。”在这些论述中,核心问题有两点:一是只承认活劳动创造价值,价值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二是活劳动划分为必要劳动与剩余劳动,新价值划分为必要价值与剩余价值,这是价值分配的一般原理。
  应当指出,《资本论》第一卷对劳动价值论的论述,暂时舍去了市场竞争、供求关系等一些比较复杂的因素,是仅从纯粹形态进行考察的。在后来对资本主义生产链条诸环节的具体考察中,为了更贴近现实经济生活,马克思把被暂时舍去的这些因素重新纳人了研究范围。他在《资本论》第三卷的开头明确指出:“在本卷中要阐明的资本的各种形式,同资本在社会表面上,在各种资本的互相作用中,在竞争中,以及在生产当事人自己的通常意识中所表现出来的形式,是一步一步地接近了。”这样看来,对劳动价值论完整、准确的理解,既应掌握其基本内容和核心问题,也要看到它的逻辑推演和具体展开。
  二、劳动价值论面临的新挑战
  马克思创立劳动价值论的时候,第三产业很不发达,直接的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是价值创造的主要源泉;科学技术的发展没有今天这样迅猛,体力劳动还是主要的劳动形态;社会分工也不像现在这样精细,企业经营管理职能的重要性还没有凸显;国际贸易虽已出现,但远没有像现代经济生活中这样的举足轻重。时过境迁,现代社会生活的深刻变动达到了前人难以想象的程度。特别是改革开放至今,我国的社会生产方式、所有制结构和分配形式都已发生了重大变化,随之产生了劳动价值论与实际生活不相适应的问题。也就是说,劳动价值论面临的新挑战,使它产生了进一步中国化的需要。这些新挑战具体表现为以下四方面:
  1.经济全球化条件下,衡量价值的尺度是什么?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研究主要是以一国范围内的价值生产来进行的。从一国价值生产的角度看,形成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既包含生产同种商品的行业所要求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也包含社会总劳动分配该行业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虽然马克思也对劳动价值进行过国际比较,但当时的国际经济活动总量有限,这种比较的意义也不突出。而今,以全球投资、全球生产、全球销售、全球消费为特征的经济全球化已成为世界潮流,价值的生产也已经国际化了。在世界市场上,各国同种产品的价值是由世界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决定的。一个瑞士工人的平均产值几乎相当于二百个不丹人完成的产值,这种情况表明,那些劳动强度大、工艺水平高和生产条件好的国家,由于劳动生产率高,单位产品劳动耗费小,其产品价值低于国际价值,就在国际竞争中占据了优势。对外向度不断增强的中国经济来说,只有积极地参与国际分工,提供等于或低于国际价值的优质产品,才能在世界市场上占有更多的份额。价值生产国际扩展的趋势,相应地使劳动有了国际性的内涵和外延,这无疑对衡量价值的尺度提出了新的要求。
  2.随着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价值创造是否还仅限于直接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劳动价值论着重从物质生产领域来研究价值形成和价值创造,认为只有物质生产领域的活劳动即生产性劳动,才是价值的唯一源泉;而绝大部分非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属于非生产性劳动,不创造价值。但在现代社会经济生活中,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市场经济的发展,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不断加速,科技产业、信息咨询业、金融保险业以及为生产、生活服务的众多非物质生产部门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日益提高,社会需求的服务比重越来越增大,服务劳动日益渗透于生产过程的各个环节,非实物劳动成果在生产结构和消费结构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逐渐被纳人到社会产品范畴。在西方发达国家,国民生产总值的绝大部分是由第三产业部门的劳动创造的。即使在中国,第三产业对国民生产总值的贡献率也快速提升,开始后来居上。第三产业的劳动已被公认为生产劳动,它不仅创造价值,而且还能比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创造更大的价值。这种新趋向,必然在外延上突破劳动价值论原有的物质生产领域的限制。
  3.在直接的物质生产部门,普通工人的劳动还是不是价值的唯一源泉?劳动价值论认为,价值的唯一源泉是工人的劳动,既包括体力劳动、简单劳动,也包括脑力劳动、复杂劳动。脑力劳动是自乘的、倍加的简单劳动,即复杂劳动。但是科学技术的进步使社会生产的机械化、自动化与智能化趋势不断增强,单位产品所包含的活劳动不断递减。与过去相比,同样多的活劳动,现在可以创造出更多的产品,生产的财富及其价值越来越大;而生产同样多的产品,所消耗的活劳动却越来越少了。新技术革命和新经济时代的到来,进一步强化了这种趋势。“同样数量的劳动力,在同样的劳动时间里,可以生产出比过去多几十倍几百倍的产品。社会生产力有这样的巨大的发展,劳动生产率有这样大幅度的提高,靠的是什么?最主要的是靠科学的力量、技术的力量。”困劳动内涵的这种巨大变化表明,以知识型、科技型、创新型为特征的脑力劳动、复杂劳动日益成为现代生产的主体。科学技术水平的高低、科技创新能力的强弱,已成为生产力发展的首要因素和价值创造的重要源泉。实践证明,科技人员的劳动具有高积累、高浓缩、高创造和高度专门化的特性,是非常复杂的智能劳动,能够创造极高的价值。价值源泉的这种变化,已开始成为我国价值生产的明显趋势。

  还应看到,生产的技术水平和社会化程度越高,生产部门之间和部门内部的分工协作就越复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经济全球化速度的加快,经营管理也就显得越来越重要。从理论上说,生产力的诸要素在未结合时,还仅仅是潜在的生产力,只有通过管理把人、财、物等要素合理配置,组合成一个协调的生产过程,潜在的生产力才能变成现实的生产力。先进科学的管理还能消除和减少生产过程中人的内耗与各要素的不协调,从而使生产达到最佳的整体效能。此外,管理在科技研发、技术转化并与直接生产过程相结合中的作用,也极其重要。可以说,离开了管理,社会化大生产、再生产过程就不可能正常进行,甚至会出现混乱和中断。从现实中看,在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和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领导者的管理水平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往往起着决定性作用。拥有同样素质的职工和技术水平的企业,由于经营管理水平的差异,有的可能在竞争中成长壮大,有的则可能被淘汰出局。从这个意义上讲,管理是企业之魂,是生产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平台。相应地,经营管理工作也就成了一种极为重要的劳动,而且是更辛苦、风险更大的劳动。这种劳动,也是生产力,也参与了价值的创造。
  4.作为非劳动因素的生产要素参与价值分配,是不是正当合理?在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看来,既然价值是由物质生产部门的总体工人的活劳动创造的,作为生产要素的资本、土地,都不创造价值。而资本主义社会的现实却是:“单纯劳动力的所有者,资本的所有者和土地的所有者—他们各自的收人源泉是工资、利润、地租。”根据价值创造和价值分配相一致的原则,谁创造价值,价值就该归谁,所以说资本家和地主是不劳而获,并据此提出了“剥夺剥夺者”。但我国目前的现实情况却有很大的不同,一方面,剥削阶级不复存在,劳动者已成为社会主义国家的主人,在公有制经济成份中,劳动者创造的价值作了必要扣除后,实行按劳分配,归劳动者所有。另一方面,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存在着大量的非公有制经济成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把这些生产要素、生产条件纳人到国民经济体系中,加快社会生产的发展,就不能是无偿的,必须允许其参与分配,给予合理的报酬,才能实现“人尽其才、物尽其利、货畅其流”。这样看来,资本、土地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不仅是正当合理的,而且是进步有益的。今天,由于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与当初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性质不同,从而使价值分配方式也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总之,从劳动价值论的创立到现在,世界的面貌、中国的面貌都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改革日益深人、开放日益扩大的30年,使我们的实际生活总是处于剧烈和深刻的变动中,经济发展也出现了许多马克思当年所没有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与新特点。在这种情况下,“一定要以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问题、以我们正在做的事情为中心,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因此,马克思主义的劳动价值论和收人分配理论也需要进一步中国化,以回应时代和现实对我国的挑战。
  三、在实践中推进劳动价值论的中国化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一方面,马克思主义通过民族形式发挥指导作用,解决实际问题;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具体实践、具体环境中,获得检验、丰富和发展。作为马克思主义重要组成部分的劳动价值论,也应该是开放的和与时俱进的,应随着不断变化的社会经济现实而中国化、时代化。
  在理论层面上,劳动价值论应该加以深化和拓展:第一,调整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的界定,扩大创造价值的劳动的外延。劳动范畴是劳动价值论的逻辑起点和关键环节。考虑到知识经济时代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科技劳动、管理劳动与直接生产劳动日益分离并相对独立,但在实际价值创造中的作用却越来越大这种实际情况,应当把它们看作生产总劳动的组成部分,承认其在价值创造中的作用。第二,拓展价值的外延,把精神财富纳人价值范畴。价值与财富从来是不可分割的。当今社会财富数量迅速增加且形式多样化。物质财富具有价值,精神财富也具有价值。科技劳动、服务劳动创造的精神财富,对社会发展和全面进步的作用日益突出,这部分劳动也应看作创造价值的劳动。第三,在承认劳动对价值形成的决定性同时,也要看到物质条件对价值形成的必要性。劳动是抽象劳动与具体劳动的统一,财富是价值与使用价值的统一。抽象劳动形成价值,具体劳动创造财富。价值是财富中的劳动凝结,财富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在具体生产过程中,价值形成以财富生产为前提。创造价值必须首先生产财富,生产财富的条件也是创造价值的条件。没有物质条件,既生产不出财富‘,也创造不了价值。所以,生产要素也是价值形成的必要条件。
  理论上的这些深化和拓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第一,要尊重和保护一切有益于人民和社会的劳动。无论是体力劳动还是脑力劳动,无论是简单劳动还是复杂劳动,无论是生产劳动还是服务劳动,一切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的劳动,都是光荣的。科技、管理、服务人员的劳动,也应该得到承认和尊重。这样有助于形成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的劳动观念和创业机制,从而营造出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第二,正确看待新的社会阶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构成发生了新的变化,出现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新的社会阶层。他们与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一样,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劳动者、建设者。对为祖国富强贡献力量的社会各阶层的人们都要团结,对他们的创业精神都要鼓励,对他们的合法权益都要保护,对他们中的优秀分子都要表彰,进而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第三,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既然生产要素是价值形成的必要条件,那么生产要素的所有者也就应该参加价值分配,得到相应的回报。承认按生产要素贡献大小参与分配的正确性,使海内外各类投资者在我国建设中的创业活动受到鼓励,使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人得到保护,有助于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以造福于人民和社会。第四,促进共同发展,增进社会和谐。随着经济的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个人的财产也逐渐增加。在这种情况下,不能简单地把有没有财产、有多少财产当作判断人们政治上先进与落后的标准,而主要应该看他们的思想政治状况和现实表现,看他们的财产是怎么得来的以及对财产怎么支配和使用,看他们以自己的劳动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作的贡献。用这样一个新标准判断人们政治上的先进落后,是科学发展观的一种体现,有益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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