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环境安全的概念水被视为“生命之源”,人们一天也离不开水。城市的兴起与扩大,特别是人口的剧烈增长和工业的发展,水的安全问题也相伴而生。20世纪70年代以来,水的安全引起了各国政府、学术界与民间团体等的广泛关注。1972年联合国第一次环境与发展大会预言石油危机之后,下一个危机便是水;1977年联合国再次强调水将成为一个深刻的社会危机;1992年专家指出到21世纪在水、粮食、能源这三种资源中,最重要的是水。缺水已成为当今世界面临的一大难题,水环境的压力还会导致社会动荡、治安恶化,促使环境问题政治化(李富贵,1997)。伴随着环境安全成为科研热点,水环境安全作为一个更新的研究方向,正方兴未艾。当前人们对水安全研究较多的是从一种资源安全的角度来进行研究,水安全某种意义上说就是指水资源安全。水资源安全通常指水资源(量与质)供需矛盾产生的对社会经济发展、人类生存环境的危害问题,水资源承载力是评价水资源安全的一个基本度量。也有学者认为,水资源安全是水安全的一个层面。如夏 军(2002)认为水安全问题通常是指相对人类社会生存环境和经济发展过程中发生的水的危害问题,而水资源安全问题是其最为重要的一个方面。洪 阳(1999)指出水安全问题就是水给人类带来的危害。陈家琦(2002)、方红松(2002)、闵庆文(2002)等考虑水资源的安全同时注重了水量与水质的问题,方子云(1998)从可持续角度论述水资源的安全保障问题。水资源安全有人用通俗的话说就是水多、水少、水脏的问题。但是,水不仅仅是一种资源,同时也是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方子云、汪达(2001a),彭盛华、袁弘任等(2001)学者提出水环境不是只与水有关的水体,而是一个与水、水生生物和污染等有关的综合体,是储存、传输和提供水资源的水体,也是水生生物生存与繁衍的空间和各种污染物的最终归宿。廖文根(2002)也指出水环境是一个以水体为核心的动态空间系统。在研究水资源承载力的过程中就有人提出了水环境承载力的说法,认为水环境承载力是在一定的水域,其水体能够被继续利用并仍保持良好生态系统时所能容纳污水及污染物的最大能力(汪恕诚,2001)。在对水环境安全的研究上,不少作者认为水环境安全就是指的水质污染问题,如张 磊(2001)在叙述华北地区水环境生态,李旭春(2002)分析辽宁省水环境现状,王红琨(2002)论述小城镇可持续发展中的水环境问题,张燕(2002)谈我国水环境,杨家明(2002)、董维红(2002)、熊正为(2001)等都就仅以水质恶化、水体污染作为水环境安全的衡量标准。也有有关对水量水环境安全的研究,如苏德荣(2002)分析甘肃水安全战略时强调水量,王西琴在有关生态需水研究与河道生态需水研究方面发表了一系列的文章,谈到……..,丰华丽(2002)也在河流生态用水研究进展上有所探索。生态(环境)需水已渐渐的引起广大专家的关注,且在尝试由定义层次上升到如何计量保证的高度,成为在水环境的安全问题上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当然,也有不少学者是将水量和水质统一起来作为水环境安全的构成内容。目前还没有形成对水环境安全比较公认的定义,有关水环境安全的文献对其说法都很模糊而笼统,或者就是想当然。笔者认为,水环境安全是有别于通常所说的水资源安全,虽然水环境安全的主要内容也是指水多、水少、水脏的问题,但它更强调的是把水作为一个环境要素,强调水环境是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是水量与水质的统一体,包括地表水环境和地下水环境,是从环境学角度的动态的概念,而不是资源学角度的一种为人类的利用程度的概念。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水环境安全的概念应该定义为:水体保持一定的水量、安全的水质条件以维护其正常的生态系统和生态功能,保障水中生物的有效生存,周围环境处于良好状态,使水环境系统功能可持续正常发挥,同时能较大限度的满足人类生产和生活的需要,使人类自身和人类群际关系处于不受威胁的状态。摘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