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我们党和国家所倡导的执政理念和治国方略,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殷切期望,是全体法官的不懈追求。推进法治建设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根本保证。已经取得的发展成就离不开法治的保障,美好的中国梦更离不开法治的保障。“法治中国”既是中国梦的具体宏伟目标,也是实现中国梦的强大动力,更是中华民族复兴梦想的内在要求。法治对于中国梦的重要意义,在于从法律上、制度上解决了国家发展中根本性、全局性和长期性的问题,也可以有效地推进各项法律制度的建设,使得法治建设的步伐始终与实现中国梦宏伟目标的具体步骤协调一致。中国梦的实现,既需要法治力量的推动,更需要全体人民的共同努力。落实依法治国的方略,就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培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法治精神是法治的灵魂、法治的支撑,是法的价值的体现,是法治实践必须奉行的基本原则。法治中国重要的是形成崇尚法律、敬畏法律、遵守法律的社会风尚。用公平公正的司法实践展示法治的力量,坚定人们对法治的信心,在全社会树立宪法和法律至上的理念、一切以法律为准绳的理念、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只有坚持弘扬法治精神,才能引导全社会遵守法律;只有坚持建设法治社会、法治政府,才能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只有“法治梦”实现的那一天,才能使我们的“中国梦”大放异彩。“梦”是一种愿景,“想”是一种追求,梦想是梦与想的结晶,即人们心中的愿景只有在执着追求中才会实现。作为人民法官,用行动去践行“中国梦”就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加密切联系群众,更快提高业务素质水平和综合分析能力,更好地履行职责,要守好司法公正的底线,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守好维护群众利益的底线,将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工作的目标和追求,持之以恒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要始终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重,以最广大人民利益为重。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促进司法高效,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社会关系、统筹协调各种利益冲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促进社会和谐;善于运用法律手段预防惩治犯罪,维护公平正义,肩负起法治国家建设者、实践者的重任。为人民服务意识是人民法官工作的指向,以民为本是司法事业的必然要求。每个法官每年要办上百件案件,而当事人可能一辈子只打一场官司,他对这一场官司的感受和评价,代表着对整个司法乃至政府形象的认识与评价。因此,每个案件的公平、公正是司法公信的基础,所以对待每一个当事人、每一个案子都不能有丝毫懈怠。要以勤勉的工作作风、善思的工作习惯、为民的工作态度、清正的工作底线,时刻传递法治的正能量,让群众感受司法的温暖。坚持能动司法、智慧司法,用司法公正托起中国梦。有了梦想,心中就有了飞翔,有了飞翔,梦想就不再遥远。因为梦想变得激情奔放,因为梦想变得厚重笃实。我们承载人民的梦想和重托,将“法治中国梦”的伟大构想化为美好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