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1998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 《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为标志,表明我国预算会计已摆脱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模式,走上了建立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具有中国特色、科学规范的预算会计模式的道路。但三年来,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加快,按照公共财政理论设计的预算管理模式已开始建立,预算编制、执行等环节的管理制度正在发生根本性的变化,预算会计的客体运行环境又发生了变化,因此,预算会计又面临着进一步的改革。未来预算会计如何改革,本文想谈谈自己的浅见。 一、预算会计体系的改革 现行的预算会计体系 (狭义)包括: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事业单位会计。但随着预算管理制度的改革,我国预算会计体系将向"政府和非营利组织会计"发展。 1.政府会计。预算管理制度的改革,包括编制部门预算、实行国库单一帐户、建立政府采购制度等,客观上要求财政总预算会计与行政单位会计合二为一,成为政府会计。 (1)编制部门预算。部门预算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采用的预算编制方法,是由政府各部门编制,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报议会审议通过,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即部门预算是一个涵盖部门所有公共资源的完整预算。编制部门预算的基本要求是:将各类不同性质的财政资金统一编制到使用这些资金的部门。部门预算的编制采用综合预算形式,部门所有单位的各项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内拨款、财政专户核拨资金和其他收入,统一作为部门和单位的预算收入,统一由财政核定支出需求。凡是直接与财政发生经费领拨关系的一级预算会计单位均作为预算管理的直接对象,如财政直接将行政单位预算编制并批复到这些单位 (行政单位是政府的职能部门,主管某一专业的行政事务。行政单位作为政府的延伸,政府预算中理应包含行政单位预算)。按部门编制预算后,可以清晰地反映政府预算在各部门的分布,从而取消财政与部门的中间环节,克服单位预算交叉、脱节和层层代编的现象,并把部门预算作为独立的政府预算法案汇编于本级总预算。随着部门预算的编制,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的改革将逐渐趋向于以一级政府为中心,核算整个政府的财务状况,即编制一级政府的收支情况表。因此,客观上要求将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逐渐合二为一,成为政府会计。
新中国成立60周年以来,政府预算制度进行了一系列的重大改革,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末,随着公共财政基本目标框架的确立,政府预算改革逐渐成为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重心。在这种宏观背景下,借鉴新制度经济学制度变迁理论,厘清新中国成立60年以来我国政府预算制度变迁的历史轨迹,分析总结其阶段性特征和经验教训,对于我国财政体制尤其是公共预算制度的改革与完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新中国成立以来政府预算制度演进的历史脉络 我国的政府预算制度改革是与社会经济制度的转型和财政体制改革的宏观背景相适应的。按照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转型以及政府预算制度自身的发展变化特点,可以把新中国60年来的政府预算制度变迁划分为三个阶段。 (一)计划经济时期政府预算制度的产生与缓慢发展阶段(1949-1978)。 新中国的政府预算是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而建立的。新中国成立以后,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的有关规定,中央政府着手编制1950年全国财政收支概算。1949年12月2日,在中央人民政府第四次会议上通过了《关于1950年财政收支概算编制的报告》,这是新中国的第一个财政概算,标志着新中国政府预算制度的诞生。1951年8月在统一全国财政经济工作的基础上,政务院又发布了《预算决算暂行条例》,这是我国最早的关于国家预算的专门法规,规定了国家预算的组织体系,各级人民政府的预算权,各级预算的编制、审查、核定等执行的程序,决算的编制与审定程序等。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各级政府预算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这就使政府预算具备了向立法机构负责的特征。随着上述各种预算法规的颁布和实施,我国的政府预算制度初步建立起来,在筹集建设资金和促进社会主义改造上发挥了巨大作用。 新中国成立初期政府预算制度建立后经历了20多年的缓慢发展期,这是我国传统的计划经济存在和发展的时期,也是我国传统的计划型财政与国家预算存在和发展的时期。在这种计划型财政下,预算只是计划的附庸,其地位和作用都不显著。预算跟着计划走,编制简单粗放,没有法律性、权威性和严肃性。1978年前尽管预算活动作为政府管理活动的一部分确实存在,但由于国家政治生活的不正常,预算活动也难以正常,出现多年的赤字(见图1)。在这一阶段,政府预算制度出现过几次严重的挫折和失误。如1958年的“大跃进”运动中,财政的综合平衡被认为是“右倾保守”,主张超预算的“积极平衡”,结果造成1958年、1959年和1960年三年严重的预算赤字,赤字总额分别达到亿元、亿元和亿元;受到三年自然灾害和“大跃进”活动的影响,1961年、1962年没有正式编制的国家预算;1966-1977年期间,由于“文革”的冲击,人民代表大会活动被迫中断,这期间也没有正式编制的国家预算和国家决算,财政赤字也比较严重。这一时期的政府预算特点表现为:在预算形式上采用单一预算,预算编制原则上贯彻国民经济综合平衡原则,长期沿用基数法编制预算,预算编制程序上采用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逐级汇总的方法,预算管理总体上比较粗放,预算编制透明度不高,存在着非程序化和非规范化等问题。而具体到不同的部门、单位以及不同类别的支出,预算管理的方法又不尽相同。当然,受到经济体制的制约,作为管理政府工具的民主化预算活动,这一时期几乎是不可能存在的。整个预算过程由行政权力主导,预算内容主要是对国有企业利税收入的匡算和对投资于国有企业的计划安排。从政府间的纵向关系看,中央政府统一编制国家预算,地方政府负责执行统一的预算计划,本级政府制定的预算只是执行统一国家预算的分解细则。 (二)体制转轨时期政府预算制度改革的起步阶段(1979-1998)。 以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我国开始了全面的经济体制改革,这是一场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目标的根本性变革。这一经济体制的转型也决定了我国财政模式经历了一个由计划型财政模式向市场型财政模式的转化过程,与此相适应,政府预算制度改革也开始了艰难的起步阶段。 从1979年开始,政府行政部门正式恢复预算编制,并履行向全国人大提交国家预算报告经审议批准后予以执行的法定程序,从而在内容和程序上恢复了预算的本来面目。1980年起,随着“分灶吃饭”财政体制改革的进行,:各地方政府对自己的预算主动权越来越大,中央政府此时只起汇总各地预算为国家预算的作用,不具有决定和修改地方政府预算指标的权力与能力。这样,原先实行的中央统一编制国家预算、各地方负责执行的做法终被放弃,从此实现了一级政权一级预算的原则。这表明预算制度改革的方向是正确的,符合现代预算制度的基本要求。 1992年初的邓小平南巡讲话,在全国掀起了新一轮改革浪潮。同年10月,中共十四大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模式,这标志着我国的改革开放进入一个新的时期。为了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政府公共财政体制,强化预算管理,我国开始对传统的政府预算制度进行全面改革。第一,制定并实施《国家预算管理条例》。1991年发布的《国家预算管理条例》规定,我国国家预算采用复式预算编制方法,分为经常性预算和建设性预算,从1992年起,中央预算按复式预算形式编制。该条例的贯彻执行,对于加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职能,发挥了积极的法律规范作用。第二,颁布并实施《预算法》。1995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对预算管理的基本原则、预算管理级次、预算组成体系、预算年度、预算管理职权和预算收支范围等预算基本问题以及预算编制、预算审查与批准、预算调整、决算、监督等预算环节作出明确规定,对预算违法行为具体表现和对违法单位的处罚措施也作出了原则规定。这就使我国的预算制度步入了法制化轨道。第三,实施新的预算会计制度。为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1997年,财政部出台包括《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在内的新的预算会计制度,并于1998年1月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施。第四,完善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国务院于1996年7月发布《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将预算外资金严格定义为财政性资金,要求各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向财政部门报送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并提出“收支两条线”的基本管理模式。与此适应,财政部先后制定了《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中央预算资金财政专户管理暂行规定》等配套文件,从而使预算外资金的规范管理具有可操作性。此外,这一阶段部分地方政府开始实施政府预算改革创新。如安徽省、河南省、湖北省、云南省、深圳市等省市结合自身的财政预算现状,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突破传统的采用“基数法”编制预算的框架,实行零基预算改革,取得探索性成效。 与计划经济时期的政府预算制度相比,这一阶段的政府预算制度改革是在改革开放后市场因素迅速发展的背景下进行的,改革的措施和力度均较大,也取得了值得肯定的成效和经验。但改革总体上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其他方面,并未从根本上触动政府预算制度的计划经济本质,改革还仅停留在起步阶段。政府预算制度仍然存在着预算约束软化、预算透明度不高、预算资金效率较低等一系列问题。 (三)公共财政建设时期政府预算制度改革的深化阶段(1999年至今)。 1998年我国政府正式提出建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标志着财政体制深化改革进入一个新阶段。新一轮的政府预算制度改革也随之启动。1999年9月,财政部在《关于改进2000年中央预算编制的意见》中指出,2000年将选择部分中央部门作为编制部门预算的试点单位,细化报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预算草案的内容。这表明,预算制度改革逐渐成为财政体制改革的重点,其目标是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重新构造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 1.实行部门预算改革。部门预算改革解决的是财政性资金的分配问题,可以综合反映部门预算及部门所属单位全部财政资金收支状况并细化预算编制,在编制方法上采用零基预算、滚动预算等先进的方法。在河北省部门预算编制经验的基础上,中央政府于2000年起在中央本级预算试行部门预算。安徽、浙江、海南等省和个别地区,也在中央部门预算改革前后进行了相应的改革和探索。随后,部门预算改革在中央本级和全国各地方政府普遍铺开。这一改革将把分散到各个部门的预算分配权逐渐集中到财政部门,从而在政府内部增强行政控制和预算的透明度。 2.实行国库集中收付的财政体制改革。在部门预算改革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中央政府于2001年正式启动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并在全国逐步推开。到2005年,中央一级国库单一账户制度已在政府所有部门全面推开,地方的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也在积极推动中。国库集中收付改革的目的,是在部门预算确定后,确保严格和规范预算执行,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政府部门通过建立一个以单一账户为核心的集中型国库管理体制,来取代分散型财政管理体制,由财政部门从外部对各个部门的支出决策和支出活动进行控制,确保财政资金运行的安全和高效。 3.实行政府采购制度。2002年制定并颁布实施的《政府采购法》,在集中国库管理体制的基础上建立一个集中、透明的政府采购制度,以解决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方式问题。在这之前各支出单位的采购是分散进行的,弊端非常明显。政府集中采购方式建立后,构建了以《政府采购法》为核心的法规制度体系,扩大了政府采购规模,建立了中央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制度,有力确保了财政资金使用的公平、公开和效益。 4.进行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我国原有的政府预算收支科目分类方法是计划经济时期参照苏联模式确定的,后来虽做过一些调整,但其基本分类方法一直与市场经济国家存在较大差别。自1999年起,财政部开始着手研究如何构建适合公共财政管理要求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2004年,财政部完成新的《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方案》的前期设计工作,2005年3月,开始在中纪委、科技部、水利部等中央部委和天津、河北、海南、湖南、湖北等省进行试点,并于2007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 5.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自20世纪90年代末,我国加大了“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的力度。1999年颁布的《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若干规定》,对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作出了更为详细的规定。2001年,国务院转发《财政部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2002年,34个中央部门已进行了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与此同时,各地方政府也积极推行该项改革。2004年,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范围、清理整顿收费项目、将政府非税收入纳入管理范围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进展。 6.建设“金财工程”。财政部自1999年下半年着手建立“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简称GFMIS),并于2001年开始试点。2002年初,国务院将“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定名为“金财工程”,并将其列为国家电子政务十二个重点工程之一。“金财工程”是利用先进的信息网络技术,支撑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收付以及财政经济景气预测等核心业务的政府财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是我国财政工作信息化和财政管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上述各项预算制度改革的实践表明,我国1999年以来实施的各项预算改革措施相辅相成,规范了预算资金范围界定、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预算管理环节,初步建立起与公共财政相适应的政府预算制度框架,并在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加强预算约束方面显现出良好效果。 二、公共财政框架下政府预算制度改革的制约因素 1998年以来,政府预算制度改革的深度和广度不断加大,改革取得一定成效,在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加强预算约束方面显现出良好效果。但应当看到,我国的预算改革是沿着由易而难、逐次深入的路径展开,是一种渐进式的改革。这种渐进式的制度变迁往往容易受到传统路径依赖的影响,使得我国的政府预算制度改革面临一系列的制约因素,与公共财政体制的规范要求还有着较大差距。 第一,预算制度改革涉及利益关系调整,受到行政体制改革滞后的制约。近年来的政府预算改革主要是侧重于解决预算规则与程序层面的问题,即主要着重于预算技术层面的改革。但是从渐进预算理论的观点来看,政府预算不仅仅是一个技术问题,也不是一个纯经济问题,而是涉及包括立法机构、预算管理部门、预算资金使用部门、利益集团和社会公众等各预算参与者之间利益的调整,而且后者往往对预算过程和结果的影响更大。英美等国家预算制度的演进就是立法机构和行政机构之间政治权力对比均衡调整的一个过程。预算制度改革是以一定的政治制度为基础的,财政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部门分配权的协调是通过立法来进行的。而我国的预算改革主要是在行政部门中推行,是以行政部门为主体,尤其是以财政部门为改革主体,这意味着预算改革的安排和实施主要是由财政部门在目前的行政管理框架下来完成的。但在我国目前的行政体制框架下,财政部门并无那样的地位可以协调部门的利益矛盾,因此,预算制度改革受到的牵制就比较多。 第二,政府预算的法治化水平不高,预算监督机制弱化。法治性是公共财政的重要特征,而财政的法治性是直接通过政府预算表现出来的。我国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简称《预算法》)。虽然《预算法》对国家预算总原则、管理职权、预算收支范围、预算编制、预算审查与批准、预算调整、决算、监督和法律责任等事项作出了全面、准确的规定,但其执行情况并不理想。我国的预算法案在执行中只是粗线条的原则框架,缺乏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因而造成预算执行机关和人员的实施行为具有很大的随意性,严格按《预算法》进行预算的编制、执行、监督的意识和氛围还远未形成。由于法治化水平不高,导致预算监督机制的弱化。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只是对预算进行总体性和一般性的审查,“只决不议”,审批预算流于形式;地方政府在预算执行中追加预算或改变拨款用途仅凭领导意志或政府决定,人大对预算调整的监督虚有其名;预算超收收入的使用游离于人大监督之外。这些现象的存在表明我国长期以来存在的“预算软约束”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第三,政府预算公开性不够,透明度较低。作为政府收支计划和国家立法文件,政府预算是反映政府活动的重要窗口,也是公众了解政府活动,监督政府正确使用公共资金,评判政府活动成效的主要依据。这就要求政府预算的全过程,包括预算的编制、执行、结果及其相关规则情况必须是公开的、透明的。政府预算的一切活动应能够让公众了解、参与和监督。但时至今日,有些地方和部门还习惯性地把政府预算视为高级机密,政府预算的透明度还远远不够,预算资金运行过程信息反馈不全面、透明度不高,难以为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分析和宏观经济调控提供可靠的依据,而且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也难以对预算实施有效监督。更应该看到的是,提高政府预算的透明度,是一个艰难的过程,需要政府高层坚定的政治意志。 第四,预算编制缺乏科学性,预算效率不高。从预算的完整性来看,政府预算应该涵盖政府经济活动的全过程,反映政府的全部收支计划。但长期以来,我国在财政分配中把财政性资金分为预算内与预算外两种资金。这种双轨制运行既违背了预算的完整性原则,又削弱了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由于对预算外资金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使预算外资金演变为获取部门利益甚至个人利益的小金库,成为蚕食公共利益的巨大黑洞;从预算编制方法来看,目前政府预算编制基本上还是采用原来的基数法进行,各部门获得预算经费多少,不是取决于事业的发展,而是取决于原来的基数,基数的大小对于预算经费的多少至关重要,预算单位原有的支出基数很难打破;从内容上看,预算细化程度不高。尽管预算单位编列了部门预算,但预算所预留的机动指标偏大,部分预算支出仍没有细化到具体单位、项目和用途,一些专项补助尤为如此;从预算收支科目看,科目的分类标准不统一。目前,按经济性质、支出功能、部门设置进行交叉分类的做法,因其内在逻辑关系不够严密,导致预算收支科目体系较为松散,不便于进行统计分析,也与国际上通行的分类方法不衔接。由于预算编制过程中缺乏科学性,使得预算管理粗放,效率低下。 三、政府预算制度公共化改革的路径选择 按照公共财政的规范要求改革政府预算制度,是我国当前财政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由于这项改革涉及政府各部门利益格局的变化与调整,因此是一项复杂而又艰巨的工作,不仅涉及到一系列复杂的预算技术问题,而且还将受到行政管理甚至政治体制改革滞后的制约,所以不可能一蹴而就,其改革进程只能是一个渐近的、逐步完善的过程。笔者认为,要进一步深化公共预算改革,必须突破传统预算体制的路径依赖,着力进行制度创新。 1.强化政府预算的法律效力。首先,要积极推进政府预算立法的修订与完善,在立足我国基本国情的前提下,吸取国际上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增强预算法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为预算改革提供坚实的法律框架。其次,在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的基础上,着手制定我国的年度《预算法案》,依法管理当年收入和开支。再次,在不断加强预算立法的同时,还应加强执法力度,保障预算活动严格遵循既定的政府预算程序。 2.改革预算编制方式,建立科学的预算编制体系。一是要改进和完善预算科目体系以及收支标准的确定方法,对预算科目进一步科学、细致地划分,使预算科目的设置能全面、准确地反映财政职能,体现政府的所有收支活动。二是根据各部门履行的职责、发展目标和人员合理推行零基预算。三是改进预算编制的方式。按照《预算法》的要求编制复式预算,构建以政府公共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和其他预算相并列的多重复式预算,以便更清晰地反映不同性质预算资金的来源和使用情况,增强预算的透明度。四是改革预算编制、审核程序,严格执行法定编审程序,且编制要经过预算编制部门的预算政策制定、预算方案论证、评估以及经人大专门委员会的修订。 3.硬化预算约束,充分发挥人大在公共预算改革中的作用。适应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对现有的政治结构进行调整,尤其是要加大人大的作用,并以加强人大作用为核心,调整当前的政府治理模式。也就是说在公共预算的改革中,要充分发挥人大作为最高权力机构的作用,使其从“橡皮图章”的地位转变成为一个可以对政府财政预算实行包括否决权在内的具有决定权的主体,并以此为契机,把公共预算的改革作为推动政府行政体制改革、完善政府治理模式的一个主要动力。 4.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为预算制度与公共财政制度建设奠定体制基础。预算制度是整个社会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建立公共预算制度就必须继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一是进一步鼓励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发展,促进不同所有制经济进行公平竞争;二是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包括产权、土地、商品、劳动力、资本等市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三是深化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改善和加强宏观调控;四是深化诸如财政体制、税收体制、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投融资体制、金融体制等具体体制的改革。总之,只有继续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才能为公共财政制度建立,预算制度重建奠定体制基础,才能建立起符合公共财政制度要求的公共预算制度。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进步与发展,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程序也得到不断加快,预算会计的客观执行环境也伴随着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 预算会计系统建立思路 》
一、我国重新构建 *** 预算会计系统的必要性
一国库集中支付与 *** 采购制度需要新的 *** 预算会计系统
随着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财政资金管理体制也不断走向科学化与规范化,并逐渐形成了较为稳定公平的财政资金管理体制。以国库单一帐户体系为基础,先由预算单位提出申请,经国库集中支付执行机构或预算单位稽核后,再进行集中支付的制度和 *** 采购制度已经得到了广泛的普及与应用。这些制度实行之后的必然结果是对我国财政资金流向、财政部门职能的重新定位与塑造。在当前形势下,财政部门预算资金的范围有了更为广阔的界定。其不仅包括由财政部门直接使用的资金,也涵盖了行政事业单位所使用的资金。这些资金由国库进行集中支付,并通过财政总预算来反映资金运动过程和结果。以预算收支核算为重点,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进一步细化与延伸了财政总预算。由此,我们不难看出财政总预算会计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是总括和明细的相互关系。在新的发展前景下,要想把 *** 总预算会计和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有机的联络起来,必须重视构建新的 *** 预算会计系统,满足新形势的要求。
二部门预算改革需要新的 *** 预算会计系统
部门预算是编制 *** 预算的一种制度和方法,是由 *** 各个部门编制,反映 *** 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 *** 预算。随着部门预算制度的的普及和实施,部门预算收支的内容也进一步明确化,各项规定也趋于合理化。行政单位预算和事业单位预算都纳入了部门预算的范畴。在这样的条件下, *** 预算会计系统也要做出相应的调整,以进一步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要求。 *** 预算会计系统要能够发挥财政总预算会计及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的双重作用,促进两者的结合与连通,以清楚反映财政总预算在各个部门及单位的分配及流动,为反映和监督预算资金的流动提供更为公平化、透明化的平台;以促进预算管理的高效率高质量,更好地发挥 *** 财政资金便民、利民,促进社会公共事业发展的良好作用;并从经济方面增加 *** 工作的透明度,促进行政的廉洁化。
二、我国 *** 预算会计体系构建的具体措施
一促进预算会计的核算范围的拓展
财政总预算会计是我国各级 *** 财政部门核算、反映、监督 *** 预算执行和各项财政性资金活动的专业会计。财政总预算会计在国家的经济体系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并进一步影响到 *** 巨集观决策的制定和执行,影响到国民经济的总体执行情况。 *** 总预算会计处理得当、分析合理,职能定位和功能发挥准确科学,国家行政决策的合理性和高效性才能有进一步的保障。财政总预算会计适应当前的经济制度变革趋势,及时进行相关职能的拓展与补充,将预算单位的所有活动都纳入预算和核算。在新的 *** 预算会计系统中,预算会计要严格对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等要素的把控,其预算的范围不仅要包括单位的所有财政性资金的收支,那些已经纳入预算但是并非属于财政性资金的预算收支、预算外资金及相关资产一起也应进行核算。另外,在对资产、负债和净资产三个要素的具体关注上,新的预算会计要合理清算 *** 的债务与债权及负债情况。对直接隐性负债、有直接负债、有隐性负债以及地方 *** 债务等做出系统的核算与总结。同时,新的预算会计要关注财政支出形成的长期资产及资本金和行政事业单位的基建专案,这些支出是发挥 *** 职能和优势的重要内容。通过重视这些专案的核算,才能完整地反映资金全貌及资产占用状况,更加真实的反映和监督预算资金。
二促进 *** 收支分类科目的明细化
财政总预算会计分类核算体系涉及的范围包括众多的行政单位、财政系统、税务系统、国库系统等,具有巨集观性和广泛性、社会性的特点。随着 *** 收支分类科目的进一步改革和调整,我国财政总预算会计的科目设定进一步明细化,核算方式进一步科学化。但我们必须根据实际,不断结合新出现的问题,促进我国财政总预算会计的科目设定和详细分类的改进和优化,这不仅是提高最终核算科学性的必然要求,也是有效提高预算效率的关键环节。为此,要进一步调整财政资金的支出科目,细化分类。正如胡丽琴所提出的对 *** 收支分类要进一步细化,在坚持既定的 *** 收支分类科目的基础上,支出科目可以增加“来源”、“用途”、“性质”、“物件”等多维度的明细科目。这种对分类的细化,有利于利益相关者对所需要的资讯的整理与加工,很大程度上为资讯的汇总与分析提供了便利。
三促进 *** 财务报告制度的完善
建立 *** 财务报告制度,是为了进一步从制度上规范 *** 财务使用情况,建立公平透明的监督平台,也是进一步加大我国 *** 预算会计系统的改革力度的必然要求,也是增加财政使用和财政监管透明度的有效策略。这项制度能进一步促进 *** 财政的科学合理使用,提高 *** 的形象和在人民心目中的地位。所以,促进 *** 财务报告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 财务报告制度的格式规范有报告目标、报告原则、报告范围、报告内容等几个方面。财务报告的目标很大程度上决定着 *** 财务报告的表述内容、表述形式,在目标的设定上根据使用者需求,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但是目标的设定要力求公平、合理,因为财务报告的目标是估算和评价预算执行效果的重要参照和依据,财务报告的内容要符合全面性、相关性、及时性、以及准确性的要求。
三、结语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 *** 预算会计必然要适应新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满足更高层次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目标的要求。然而,反观目前我国的 *** 预算会计系统在体系上趋于陈旧,还停留在对以往预算会计制度因循守旧的沿用阶段。我们必须明确构建新的 *** 预算会计系统不仅是完善 *** 预算的客观需要,也是我国 *** 会计改革必须着力解决的重要问题。
《 网路经济下财务会计管理研究 》
当前社会正处于快速发展与变革的阶段,各种新理念、新技术不断地涌现出来、层出不穷。其中计算机资讯科技便是发展最为明显的技术,其给人们的工作生活都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们在这样的时代之下享受更快捷的交易和规模更大,跨区域更广的收益。因此,网路经济时代中的财务会计管理便显得尤为的重要,过去传统的结算管理方式明显不能够适应现代经济发展的要求,必须要予以改变。现代的市场主体都需要更加科学的财务管理方式来提升自己的发展水平和竞争能力。
一、网路经济时代下财务管理现状分析
处于网路经济时代之下的财务管理的发展趋势逐渐显露出来,笔者结合现实情况分析,大致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财会管理的资料正在向实时更新的发展态势进行转变。这是因为在目前的网路经济当中,企业的财务管理基本上都是应用的计算机资讯科技,所有的资料资讯都能经过专门的程式进行整理而迅速反应出来。这样的发展趋势正是企业管理者以及投资消费者们非常需要的。由此,企业的管理者可以随时根据自己想要的内容找出所需要的资料从而做出更为正确的决策。而投资者以及消费者则可以从实时反应的资料当中了解该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能够最大限度的保障其自身权益。其次,会计在进行核算的重心方面开始发生改变。网路上的资料是看不见、摸不著的,当前人们所能看见的一些影象或数字都是经过计算机技术处理而反映出来的,因此,储存在网路里的的资料、档案等各种内容都属于企业的无形资产。而随着计算机的普及利用及网际网路的不断发展,业已成为当前的朝阳产业之一,从而引起了人们对企业无形资产的重视,改变了传统的有形资产独大的局面。故而,现代企业在进行财务核算时,也将重心不断地由传统有形资产向无形资产转移。最后,对财会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要求正在不断提高。在计算机网路不断更新和发展的背景下,技术的更新速度日新月异。因此,财务会计从业人员除了要掌握自己财会专业所需具备的知识以外,还需要具备金融、法律、审计、网路市场营销的知识,其次还必须要具备能较为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体的能力。
二、网路经济时代背景下财务管理发展问题
网际网路时代给社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发展动力,使企业间的交易过程变得更加的简便、高效,同时企业获取资讯的途径也更加的多样化。在进行企业宣传时的渠道也越来越多,并呈规模化的发展趋势。但是在这变化的过程中,也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如企业的财务管理。
1.现有法规制度不完善
我国的市场经济是在改革开放之后才逐渐发展起来的,因此,其发展的时间还较短,在相关的制度规划的建设上还不够规范和完善,缺乏较为成熟的管理经验以及立法规范。截至目前为止,我国在网路经济背景下的会计管理的法律规范几乎没有。由于缺少法律监督,使得网路经济活动没有权威性的保障,造成企业财务管理上的混乱和不清。同时,企业在制定管理制度时也没有制定依据,这就造成了管理制度上的空白。
2.网路经济时代财务会计资讯存在安全隐患
对于财务会计来说,保密性是非常重要的任务,因为当中所反映的任何资讯被泄露出去都可能会给经营者们带来致命性的打击。企业任何不需对外公布的内部资讯其地位几乎等同于商业秘密的地位,尤其在网路经济这样的大背景之下,资讯传播的速度非常迅速,因此要非常的主要资讯的安全保护措施。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主要是来源于以下几个地方。其一,计算机自身的软硬体装置,该环节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很难避免的,很多程式自身便存在这样的漏洞,或者是计算机手某些因素影响,硬体装置出现问题,但其发生机率相对较低。其二,网路中的病毒或者是专业黑客攻击。这样的安全隐患时常发生,因为这是人为的,有目的性而进行的攻击活动,意在窃取相关资料或者资讯。其三,工作人员违反职业道德,私自窃取企业财务资讯或资料。
3.相关资讯系统发展缓慢
这样发展缓慢的资讯系统主要是针对会计实务作业系统而言的。其实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变迁,财会在实务当中所使用的软体的种类也正在向着管理的方向转变,而改变了原本的核算型的模式。另外,相关的系统也逐渐的趋向于合理化和精细化。但是尽管如此,财务会计的应用系统基本通用的版本模式,并没有从现有市场主体的各种型别来进行专业化的区分,使用起来较为复杂,不具有实用的特征。
三、完善网路经济时代财务会计管理的措施
1.完善相关立法
计算机网路犯罪问题目前已经引起 *** 的关注,因为网路自身具有传播速度快,范围广的特点,所以相应的犯罪对社会的影响程度来说也会较为严重。为了避免资讯泄露或者网路经济活动的不规范执行,国家应当制定相关的法律规范。同时除了对网路资讯的保护外,还要加强对网路交易的立法规制。另一方面,我国现有的《会计法》也应作相应的完善,因为现有的关于网路会计的规定还存在一些缺陷需要弥补。例如违反了会计的具体操作问题以及出现利用网路作弊等内容均没有完善的制度予以规范。在网路经济时代的大背景下,一定要加强相关立法,使网路环境中的会计管理更加科学和规范。
2.提高网路安全的保障力度
计算机网路现已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工作及学习中,但是在带来便捷的同时,也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很多侵犯隐私,窃取机密等网路犯罪频发,因此加大对网路的安全保障力度,对保障人们的隐私和切身利益有着重要的意义。一是,要树立起拒绝盗版软体的意识,尤其是涉及到机密档案的电脑。因为往往病毒就藏在盗版软体当中,它能窃取电脑中的重要内容。财会管理人员尤其应当注意,应树立拒绝盗版,使用正版的意识。二是,安装病毒的查杀软体。当前防毒软体非常的多,财会人员一定要培养防毒的习惯,除了定期对电脑进行防毒外还要尽可能的对网站上下载的档案进行防毒处理。三是,定期检查电脑装置是否正常,防止出现硬体漏洞。四是,充分利用防火墙,对于所有的恶意的软体都能够起到隔离查杀的作用。
3.不断开发应用软体
要实现现代化的财会管理必须要不断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开发出更加新型的,多元化的应用软体。软体的操作需要更加的具体,更加的型别化,针对于不同专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最好可以有专门的财会软体,这样才能实现财会管理的高效执行。
4.加大专业人才培养
面对日益复杂的网路竞争环境,提升财会人员的专业素质是根本性的措施,只有提升人员的工作素质才能增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而结合现实的情况来看,对于该领域的专业人才的培养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首先,加大财会人员在计算机技术知识领域的认识,要求相关人员应熟练的掌握并且应用。其次,提升工作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让其了解到自身工作的特殊性,必须要严格保守秘密,防范风险。最后,持续性的对财会人员进行培训工作,保持同经济发展共同的进步。
四、结束语
网际网路时代的到来意味着网路经济时代的到来,在现实生活中,网路的身影无处不在。这更加体现出了财务会计的重要性,它能够在网路经济交易当中更快捷、更全面的为人们提供所需的资讯。但同时,其发展的过程当中也存在诸多的问题。因此,必须要不断地加强立法,同时也要注重财会资讯的安全保障问题。此外,还要加强相关专业人员的培养,不断的提升专业水平,更好的实现科学的财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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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的区别预算会计预算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对各级政府预算和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完整、连续、系统的核算和监督的一门专业会计。预算会计以预算管理为中心,以各级政府及各类行政事业单位为会计主体,以财政资金和事业单位业务资金的收支活动及结果为客体或对象。我国预算会计以其特定的内涵和特有的记账方式,几十年来记载、计算和反映着政府经济活动的全部内容和全部过程,积累了丰富的数据资料,为国家预算的周而复始和连续进行:编制—审查批准—执行—决算,提供了可靠依据,成为国家预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不可或缺的管理手段。改革开放以后传统预算会计体系的划分、会计准则以及记账方法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改革传统预算会计体制,重塑我国政府会计,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同时,这也是我国预算管理理论和预算工作实践的紧迫要求。我国预算会计对预算资金运动的全过程,包括预算资金筹集、使用和结存状况的三个阶段进行记账、算账和报账,以预算资金为对象。因而,凡是与预算资金分配有关的收、支及其结果,就构成了预算会计体系。具体讲是由两个部分和三个不同性质的分支组成。两个部分是指财政总会计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其中,财政总会计是财政部门记录、计算、反映国家预算收入、支出和结果全面情况的会计。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则是以国家预算支出安排到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的那部分资金为对象,所以是一部分预算资金支出安排使用情况的会计。两者在范围和性质上具有本质差别。可以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是财政总会计分配资金后续核算的一部分。预算会计,既是财政管理的宏观信息系统和管理手段,也是单位实行微观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会计企业会计是运用价值形式对企业的商品流通活动进行反映和监督的一种专业会计。会计目标是向企业内部和外部的信息使用者提供会计信息。信息使用者包括企业管理当局,政府部门,出资者,债权人和职工。企业会计的特点(一)企业会计所能提供的信息,按时态分类:反映过去 控制现在 预测未来(二)现代企业分为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两大分支。与管理会计相比,财务会计的主要特点是:1、直接的服务对象:外部有关方面,同时也为内部管理服务2、提供信息的时态:过去和现在的经营情况。商业企业会计的核算内容,是企业在进行商品经营活动过程中所拥有或控制的经济资源。企业运用这些经济资源,使其在商品流转过程中不断发挥作用。而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则是要对这些会计要素在商品流转中的运动过程及运动结果运用会计的方法加以反映和监督。商业企业的经营过程分为购进和销售两个环节,而企业的经营资金相应的是以“货币—商品—货币”的形态,处于不断循环周转之中,其形态也在不断地变化着。商业企业的经营资金在商品流转过程中,既表现为资金的各种形态交替转化的过程,又表现为资金的耗费和收入过程。企业的资金收入,主要是指商品销售收入。企业的资金耗费是指在商品流转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成本、费用的支出,即商品流通费,这是为保证企业的商品经营活动进行下去而发生的必不可少的支出。商业企业会计核算的内容,就是企业的各项会计要素在商品流转的购进、销售、储存等各环节中的增减变动及结存的经济活动情况。商品流通企业会计按照商品流转的特点来组织会计核算,以达到为企业的经营管理服务的目的。总结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的主要区别表现在:适用范围、会计核算基础、会计要素的划分和组成内容、会计等式,以及会计核算内容及方法都有其特殊性。通过对会计知识的学习,掌握会计的基本原理和方法,学会看懂账簿和会计报表,利用账簿和会计报表提供的会计信息进行财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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