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要求是什么?
生态学与城市建设内容摘要 1.城市化及其对社会的影响 ,城市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人类文明的结晶。据历史资料和考古的研究,城市的出现至少已有五千余年的历史。自从工业化以来,城市化的速度不断加快。这个集中过程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城市数目的增多,二是各城市人口规模不断扩大......1.城市化及其对社会的影响城市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人类文明的结晶。据历史资料和考古的研究,城市的出现至少已有五千余年的历史。自从工业化以来,城市化的速度不断加快。这个集中过程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城市数目的增多,二是各城市人口规模不断扩大,从而使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不断提高。国内外城市的发展表明,城市化具有正、负两个方面的效应。一方面,城市化可以促进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的进步。城市化能集约地利用土地,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同时能促进教育、就业、健康和社会服务的进行。另一方面,城市化在为人们带来许多益处的同时,又产生一系列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对自然生态系统和人民健康产生影响。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城市的气候变化(如热岛效应)和环境污染,包括水、空气、噪声和固体废弃物污染等;二是自然资源的耗竭与短缺,特别是淡水、化石燃料、耕地的过度利用和生物多样性的减少;三是城市人口的增加导致大量的社会问题,如住房紧张、交通拥挤、绿地减少、教育与卫生滞后,其中住房问题一直是许多城市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2.城市生态学的形成与发展正是因为上述原因,世界各国都开始重视城市的生态建设问题。特别是从1992年的联合国环发大会后,人居环境问题成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近代城市的发展正在摆脱过去传统的以建筑和视觉为中心的发展模式,而探索一条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道路。生态城市建设应运而生。新的城市历年对生态学提出了新的要求,而生态学也正是在这样的条件下取得了新的发展,以至于形成了一门新的分支学科———城市生态学。众所周知,生态学是研究生物与环境关系的一门科学。长期以来,生态学是以自然界的有机体或生态系统为研究对象的。20世纪60年代以后,随着世界上人口的增长和资源与环境等全球性问题日益激化,生态学家在投身解决社会问题的过程中,逐渐摆脱了其初期的狭隘的纯自然的倾向和学科局限,把人类活动包括在其研究的范围之内,把自然———社会———经济复合系统作为宏观领域的发展方向,在理论和研究方法方面都有了明显的发展,展现出了勃勃生机,以崭新的面目跻身于现代科学之林。城市生态学是生态科学和城市科学的交叉学科,形成于20世纪70年代,但是古代的中国人居环境、欧洲城市和美国西南部印第安人的村庄都体现了城市生态学的思想理念。20世纪70年代一批生物学家开始从生物学的角度研究城市。他们的研究重点在于城市环境影响下动植物区系的变化历史。20世纪70年代初,罗马俱乐部发表的第一篇研究报告———《增长的极限》。其对世界工业化、城市化发展前景所做的估计,进一步激起了人们从生态学角度研究城市问题的兴趣。1971年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领导下开展了一项国际性的研究计划———人和生物圈(MAB)计划,其目的在于研究日益增长的人类活动对整个生物圈的影响以及世界各地可能发生的环境过程和环境压力,找出人类合理管理生物圈的途径和方法。此外,国际生态学会(INTECOL)于1974年在海牙召开的第一届国际生态学大会成立了“城市生态学”专业委员会,并组织出版了季刊《城市生态学》杂志。世界气象组织(WMO)、世界卫生组织(WHO)、国际城市环境研究所(IIUE)、国际景观生态学协会(IALE)、欧洲联盟(EU)、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都开展了相关研究。我国城市生态学的起步稍晚,但发展很快。20世纪80年代初,城市生态学传入我国,引起了生态学家、经济学家、地理学家以及城市规划和城市科学家的广泛兴趣。1984年12月在上海举行了首届全国城市生态科学研讨会,重点讨论了城市生态学的研究对象、目的、任务和方法。1986年6月在天津召开了全国第二届城市生态科学研讨会,其重点在于城市生态学的理论研究以及城市生态学在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中的实际应用问题。1987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与生物圈”委员会在北京召开了城市及其周围地区生态与发展学术讨论会,为促进我国城市生态学研究与国际的广泛交流与合作创造了条件。1997年12月,全国第三届城市生态学术讨论会和“城镇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学”专题讨论会在深圳和香港的相继召开,对“探索有中国特色的城镇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学理论、方法与实践”这一主题进行了专题研讨。1990年中国生态学会在珠海和澳门展开了生态城市研讨会,特别需要指出的是2002年8月在中国深圳召开了国际生态城市大会,并讨论通过了生态城市建设的深圳宣言。这些都对我国的城市生态学的发展和生态城市建设发生了深远的影响。城市生态学是以生态学理论为基础,应用生态学和工程学的方法,和多学科的综合与融会,研究以人为核心的城市生态系统的结构、功能、动态,以及系统组成成分间和系统与周围生态系统间相互作用的规律,并利用这些规律优化系统结构,调节系统关系,提高物质转化和能量利用效率以及改善环境质量,实现结构合理、功能高效和关系协调的一门综合性学科。3.生态城市建设生态城市这一概念是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发起的“人与生物圈(MAB)计划”研究过程中提出的,与“绿色城市”、“健康城市”、“园林城市”、“山水城市”、“环保模范城市”等概念虽有联系,但又具有一定的差别。生态城市目前虽然没有统一的定义,可以理解为与生态文明时代相适应的人类社会生活新的空间组织形式,即为一定地域空间内人与自然系统和谐、持续发展的人类住区,是人类住区(城乡)发展的高级阶段、高级形式。生态城市的特征主要有:整体性、和谐性、高效性、多样性和全球性。生态城市是一个由自然、经济和社会三部分组成的复合系统,各子系统既相互制约,又互为补充。建设生态城市包括以下5个层面:即生态安全、生态卫生、生态产业、生态景观和生态文明。生态城市要求具有良好的区域景观和生态环境,各类土地得到合理的利用,因地制宜地确定植被的覆被率和乔、灌、草合理的组成与结构;大气环境、水环境达到清洁标准,噪声得到有效控制,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回收效率高;保护生物多样性及其生物环境,人工环境与自然环境相融合,生态建筑得到广泛的应用。生态城市要求建立生态经济体系。生态经济是以产业生态学为基础的生产体系,他包括生态农业的实施;实现清洁生产,以全过程的污染控制代替末端污染处理;能源结构更为合理,可再生清洁能源成为能源结构的主体;此外,生态交通、生态建筑、生态旅游等也是生态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以“生态文化”为核心的新文化体系,包括消费模式的生态化,即可持续消费模式;倡导生态文明;人们在生理上、心理上保持健康,人性得到充分的发展;法律、法规体系完善,社会管理效率高;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健全,综合服务能力强;人口结构优化;交通方便。目前对生态城市的评价应用了多种不同的方法。如城市代谢方法(urbanmetabolismmethod)、生态足迹法(Footprintmethod)、生命周期评价法(Lifecycleassessment)、模糊数学方法(fuzzymethod)、单指标评价(individualindicatorassessment)和综合指标评价模型(integratedassessmentmodels)等。目前在我国应用的比较多的是单项和综合指标评价的方法。当前我国正在研究评价指标的规范化问题。评价指标的选择至关重要,其选取应遵循以下3方面的原则:第一,代表性。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指标,所选指标要能反映该城市的本质特征、复杂性和质量水平。第二,全面性。指标体系应具有综合性,全面反映自然、经济和社会系统的主要特征及它们之间的相互联系,并且应使静态指标和动态指标相结合。第三,规范性。指标的选择应遵循使用国内外公认、常见的指标的原则,使指标符合相应的规范要求。此外,香港在研究城市生态时成功地运用了城市代谢法。在广州和青岛等城市生态的研究中则引入了生态足迹的方法。4.展望根据城市化发展要求及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城市生态学研究和生态城市建设方面,应当着重于下面几个方面:第一,重视城市生态学理论的探索,特别是不同规模城市的结构与功能的研究;第二,扩大城市科学研究的范围,即从由单一的城市为对象的研究,转变为对城乡复合生态系统的研究,包括半城市化地区的研究和乡村工业化与城市群的研究;第三,发展生态城市建设适用技术体系,促进现有技术的生态化;第四,为生态城市建设提供生态景观规划和生态文化的方法论上的指导;第五,建立相应的政策、法令和奖惩制度,促进生态城市的发展;第六,加强教育、培训和生态城市的能力建设,增强生态意识;第七,加强国际间、城市间和社区间的合作与交流。
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源是:1、公共厕所排出的粪便散发出难闻的气味,让人恶心。2、工厂排出的废水又黑又臭,还浮着一些秽物。3、工厂排出的废气很刺鼻,会散发到小镇的各个角落。4、化肥厂排出的气体中含有粉尘、铅、煤灰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5、公园的草坪上常有游人丢弃的垃圾,既不卫生,又影响市容。 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是:废水、废气、粪便、腐肉、塑料袋、木筷,垃圾等。
摘要:本文简介了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集中处理的必要性及其环境管理现状和问题,分别提出了分类收集、集中处理的环境管理对策,最后整合分类收集和集中处理环境管理原则。关键词:环境管理 城市生活垃圾 分类收集 集中处理城市生活垃圾(以下称垃圾)是指城市人口在日常生活中产生或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而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包括建筑垃圾和渣土,但不包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我国垃圾产生量逐年上升,2001年清运量亿吨,仅有60%得到不同程度的处理处置,无害化处理的不到六分之一。废旧家用电器、建筑废弃材料、报废汽车和废旧轮胎等回收和安全处置的问题日益突出。露天堆放垃圾会产生硫化物、氨、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滋生病源微生物、蚊蝇和老鼠,污染大气、水体和土壤,严重危及人类和动植物的健康。垃圾围城、垃圾爆炸也严重危害了居民生命健康、生活和工业生产。垃圾污染和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噪声污染已成为我国城市急需解决的四大环境问题。环境管理是人们对自身思想观念和行为动作有意识的自我约束,以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进。我国对垃圾的环境管理是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1986年国务院转发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的《关于处理城市垃圾改善环境卫生面貌的报告》已涉及垃圾污染及防治对策,正式开始了对垃圾的环境管理。许多城市垃圾收集处理实行市、区、街道三级管理体制。由于目前我国垃圾的设施建设、收集处理、运行监督和宏观管理主要由各城市环卫部门主管,垃圾收集处理的环境管理实质上是由环卫部门及其所属垃圾收集处理单位实施的,收集处理费用由政府包办。环保部门除了对垃圾处理厂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和监测监督外,几乎没有对垃圾收集处理进行环境管理。由于缺乏有效的竞争机制、监督机制和足够的收集处理费用、人员,垃圾收集处理单位重视的是数量,对环境的影响方面考虑不多。垃圾环境管理除环境行政管理外,还包括企业环境管理和公众参与管理。我国企业垃圾环境管理和公众参与垃圾环境管理也没有形成气候,参与机制很不完善。2000年建设部确定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南京、厦门和桂林等八个城市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截止2001年底,全国664个城市建有各类生活垃圾处理厂(场)740座,年处理量为7835万吨。分类收集和集中处理中如何实施有效的环境管理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城市问题。1 垃圾分类收集中的环境管理 环境管理必要性试点城市实行垃圾分类收集是提高垃圾环境管理水平的重大举措。垃圾大致可分为三类,即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和填埋垃圾。我国对垃圾环境管理实行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的原则。垃圾分类收集既提高废品回收率又便于危险废物单独处置。垃圾混合收集,增大了垃圾资源化、无害化的难度。首先垃圾混合收集,容易混入危险废物如废电池、日光灯管和废油等,不利于我国对危险废物的特别环境管理,并增大了垃圾无害化处理的难度。其次,我国人均资源和能源并不十分丰富,垃圾混合收集造成极大的资源浪费和能源浪费。垃圾混合收集不利于垃圾中可利用物质的回收和循环利用,降低了可用于堆肥和焚烧的有机物资源化和能源化价值。混合收集后再利用(分选)又浪费人、财、物力。再次,垃圾混合收集可能造成严重的交叉污染和二次污染。垃圾混合收集具有一次性投入和运行成本低,以及对人员素质和技术数量程度的要求低的特点。与之相对,垃圾分类收集具有有利于垃圾资源化、无害化的优点,但具有投入人、财、物多的劣势。垃圾分类收集增加了垃圾收集设施和垃圾运输车辆的数量,要求更多的单位和个人参与垃圾收集,同时增大了环境管理的难度。国家实行了垃圾分类收集先试点再推广的政策,试点城市在法律政策、工程技术和管理方法等方面进行探索和总结,实行分类收集规范管理。在条件成熟时,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2000年的分类回收工作的主要对象是废电池、废纸和废塑料。 环境管理现状和存在问题各试点城市基本上将垃圾分为有机垃圾、危险物质和可回收垃圾三类。上海将垃圾分为三类:一类是有机垃圾,即在自然条件下易分解的垃圾,主要是厨房垃圾;一类是干电池等危险废物;还有一类是废纸、塑料、金属等可回收的垃圾。各试点城市还采取了下列管理措施:(1)各试点城市确定了垃圾分类收集目标。按照已通过专家评审的《深圳市城市垃圾分类收集总体规划(2000~2010)》及《深圳市城市垃圾分类收集规划(2000~2010)》“工作目标”初步确定:到2010年期间,在清水河环境园内建设城市垃圾分选回收中心、粗大垃圾和医疗卫生垃圾处理中心,实行城市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其中,2005年城市垃圾分类率达到60%,材料回收利用率达到25%;2010年城市垃圾分类率达到90%,材料回收利用率达到30%。(2)各试点城市都制定了各具特色的分类收集实施原则、指导思想和具体方法。如北京市结合申办奥运会,把分类收集作为建设绿色北京的一项重要工作,提出了“系统性、广泛性、有序性”的指导方针,并在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实施废纸分类收集,推广使用再生纸办公。(3)各试点城市成立了分类收集机构。南京市逐步建立由小区保洁员、居民、物业管理公司和环卫管理部门共同参与的“四位一体”的垃圾分类回收体系。广州市以垃圾分拣中心建设为龙头,建立了分类收集人员的室、区、街道三级管理制度,组建专业运输队伍,实现了25万户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等等。(5)各试点城市根据地方特点完善分类收集的步骤。广州首先居民粗分;再运送到分拣中心细分;最后再根据各种垃圾的组成成分,分别进行再利用。对于可利用的有机物可以在住宅小区通过微生物有机垃圾处理技术处理后,作为绿化的原料就地“消纳”。各试点城市采取了一系列环境管理措施,但也面临着很多困难和问题。第一,市民的分类收集意识并不高,管理部门采取的宣传教育措施也是短期的、急功近利和运动式的。第二,分收集处理费用靠政府全额财政拨款,配套资金缺乏,缺乏融资渠道,尤其是利用外资方面。第三,垃圾收集主体间衔接不合理,缺乏中间环节,尤其是在没有物业管理公司的小区。第四,公众参与不够,公益性环保组织参与停留在宣传教育的阶段,缺乏参与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及其环境管理的途径,环境保护志愿者发挥作用的渠道也不畅通。第五,环卫部门和保洁单位习惯于传统垃圾收集方式,不适应垃圾分类收集的要求,如工作人员对垃圾分类方法和收集方式掌握不准。第六,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效率低而技术含量少,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业仍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缺乏足够数量和适宜素质的工作人员。第七,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设备不能适应有地方特色的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方式的需要。 垃圾分类收集环境管理对策垃圾分类收集要坚持“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鼓励废物回收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环境管理应从源头抓起,逐步过渡到垃圾收集企业负责社区、小区、居民住宅等源头的生产垃圾收集工作,避免多头管理,多头收费。垃圾收集和运输应密闭化,防止暴露、散落和滴漏。鼓励采用压缩式收集和运输方式。尽快淘汰敞开式收集和运输方式。结合资源回收和利用,加强对大件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应当以各地经济能力、社会条件、分类收集现状和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为基础,合理安排垃圾分类收集环境行政管理、企业环境管理和公众参与管理措施。环境行政管理主要包括国家环境管理、省级环境管理和城市环境管理。建议国家层面上制定垃圾分类收集的环境管理政策。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国家环境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制定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和名词术语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识标准、垃圾分类收集的统计和评价指标和中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行动计划以及组织开展城市垃圾分类收集法规、政策调研。同时要制定适宜的经济、技术和社会政策,加强对垃圾省级环境管理和城市环境管理的引导。省级层面着重垃圾分类收集技术的宏观调控和推广应用。推行垃圾分类收集,研究开发适合我国的垃圾处理技术,推进垃圾处理的产业化。垃圾分类收集的城市环境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垃圾分类收集与资源循环利用紧密结合。环卫保洁单位(包括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的设立须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确认资格,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企业环境管理。飞机场、火车站、公共汽车始末站、港口、影剧院、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体育馆(场)和公园等公共场所,由本单位负责垃圾的清扫保洁和分类收集。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划分的卫生责任区负责垃圾分类收集。城市集贸市场,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专人清扫保洁和分类收集垃圾。各种摊点,由从业者负责垃圾分类收集。在市区水域行驶或者停泊的各类船舶上的垃圾、粪便,由船上负责人依照规定处理。医院、疗养院、屠宰场、生物制品厂产生的废弃物,必须依照有关规定分类收集和处理。居住小区、大厦和工业区的开发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单位、房屋管理单位必须选定适宜的地点或场所配套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容器、设施和厨余垃圾处理设备。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委托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企业清扫和分类收集,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企业收取一定费用,按规定和约定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委托分类收集垃圾,应当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合同副本须报主管部门备案。带有液体的垃圾,产生单位应密封投放,分类收集单位应密封清运,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公众参与管理。城市居民、单位必须按照所在地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排放生活垃圾,并积极配合有关单位进行分类收集。只有社会形成了封闭的“分类收集--再利用--消费--再分类收集”的资源循环利用环,建立起完整的系统,分类收集才可能持久。2 垃圾集中处理中的环境管理分类收集和混合收集后的垃圾都应集中处理。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发展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产业,采用无害化和资源化的处置方法集中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得到较快发展,关键在于国债资金的有力支持。垃圾集中处理环境管理面临着众多的问题,重视卫生管理,忽视环境保护。除了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监测外,很少有适宜的环境管理方法。城市生活垃圾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选址和构造,必须符合环境保护标准和城市环境卫生标准。禁止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确需关闭、闲置或拆除的,必须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核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复。垃圾集中处理还应与垃圾减量化、家庭自身无害化处理以及资源化相结合。如广州垃圾集中处理和分类收集、净菜进城、包装容器循环利用以及垃圾发电相结合。 填埋填埋是现阶段我国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大多数垃圾填埋方式都是简易填埋,忽视了处理中的环境管理。填埋导致的大气污染、水污染等二次污染严重。卫生填埋是垃圾处理必不可少的最终处理手段。兴建填埋场应当实施三同时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监测制度。 堆肥食物垃圾约占生活总量的 1/3。食物垃圾和其他一些有机垃圾具有分散、量大、处理困难、容易污染环境等特点,对其集中处理,如堆肥,不仅减少了垃圾污染,而且使之与其它垃圾成分分离,加快了垃圾分类,有利于城市生活垃圾的全面处理。堆肥易造成地下水污染,发酵不成熟堆肥效果不理想。堆肥产生大量甲烷,处理不好可能引发爆炸。堆肥场所应远离地下水源地,易通风。 焚烧焚烧的成本很大,在我国应有并不普遍。焚烧易产生局部大气污染。垃圾焚烧场的建立应严格遵守三同时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标准制度和环境监测制度。3 分类收集和集中处理环境管理原则我国各城市基本配套建设了垃圾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和集中处置设施、场所,大多数城市实行了城市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少数城市正在实施垃圾分类收集制度。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集中处理中的环境管理原则为(1)与源头控制、产生控制相结合,(2)与收费管理等经济刺激手段相结合,(3)与行政处罚相结合和(4)提高环境卫生管理与环境保护相结合。盲目追求对垃圾良好环境管理的一蹴而就,既不可能也不可行,但我们可以借实行垃圾处理收费和分类收集试点的契机,对有经济和能力条件的城市尝试对垃圾实施从“摇篮”到“坟墓”的全过程环境管理。垃圾分类处理和集中处理是一种末端控制措施,应该和源头控制和产生控制相结合。政府要利用经济手段和相关政策来引导企业和公众参与垃圾分类收集和集中处理,并整合平衡各方的利益。按照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加快完善环境基础设施使用和服务收费制度,在投资、税收、征地、就业用工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要对城市环境基础设施运营单位实行企业化改制,做到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开;打破行业垄断和区域垄断,开放服务市场,鼓励不同经济成分的企业参与运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污染治理效率。制定鼓励源头减量、分类收集、资源再利用的政策,通过行政机制和市场机制,激发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外部压力和内在动力,带动减量化、资源化,并从中获得相应的经济效益。为保护城市垃圾的分类收集和资源回收,在税收政策方面应制定与之相应的合理稳定的废品回收价格和奖惩制度,保证垃圾分类收集和废品回收的持续发展。建立危险废物单独收集和处理系统。逐步建立独立系统,收集、运输和处理废电池、日光灯管、农药容器和废油等。垃圾分类收集和集中处理具有不经济性,单位和个人一般不会主动承担垃圾分类收集和集中处理义务。在具备条件的城市,要强化环境管理,严厉处罚不执行分类收集和集中处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对于居民生活垃圾,通过实行居民分类收集付出成本2~3倍的罚款并责令其限期分类收集或代履行收取相应费用的方式,实施垃圾分类收集制度。对于工业区、街道等公共场所的垃圾,场所设置单位或主管部门必须设置垃圾分类收集设施,任何人投掷垃圾必须投入且必须按分类标准或方法将垃圾投入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处以罚款,对违反规定的个人予以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垃圾的环境行政管理要与企业管理、公众参与管理结合,以形成结构互补、功能配套的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环境管理体系。市人民政府制定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办法,居住小区、大厦和工业区具体实施,大类粗分,厨余垃圾就地绿化。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和集中处理应实行面向社会、公开发包、平等竞争、有偿服务的原则,鼓励单位或个人举办分类收集和集中处理的专业化服务企业。卫生填埋场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行和管理应严格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标准》等要求执行。科学合理地选择卫生填埋场场址,以利于减少卫生填埋对环境的影响。场址的自然条件符合标准要求的,可采用天然防渗方式;不具备天然防渗条件的,应采用人工防渗技术措施。应当坚持垃圾填埋场的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监测,加强垃圾填埋的环境监督管理。
1 重庆市主城区垃圾分类收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042 成都市生活垃圾的现状分析与处置研究 2007这两篇如何?需要给我邮箱
摘要:本文简介了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集中处理的必要性及其环境管理现状和问题,分别提出了分类收集、集中处理的环境管理对策,最后整合分类收集和集中处理环境管理原则。 关键词:环境管理 城市生活垃圾 分类收集 集中处理 城市生活垃圾(以下称垃圾)是指城市人口在日常生活中产生或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而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包括建筑垃圾和渣土,但不包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我国垃圾产生量逐年上升,2001年清运量亿吨,仅有60%得到不同程度的处理处置,无害化处理的不到六分之一。废旧家用电器、建筑废弃材料、报废汽车和废旧轮胎等回收和安全处置的问题日益突出。露天堆放垃圾会产生硫化物、氨、重金属和有机污染物,滋生病源微生物、蚊蝇和老鼠,污染大气、水体和土壤,严重危及人类和动植物的健康。垃圾围城、垃圾爆炸也严重危害了居民生命健康、生活和工业生产。垃圾污染和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噪声污染已成为我国城市急需解决的四大环境问题。 环境管理是人们对自身思想观念和行为动作有意识的自我约束,以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进。我国对垃圾的环境管理是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1986年国务院转发城乡建设部等部门的《关于处理城市垃圾改善环境卫生面貌的报告》已涉及垃圾污染及防治对策,正式开始了对垃圾的环境管理。许多城市垃圾收集处理实行市、区、街道三级管理体制。由于目前我国垃圾的设施建设、收集处理、运行监督和宏观管理主要由各城市环卫部门主管,垃圾收集处理的环境管理实质上是由环卫部门及其所属垃圾收集处理单位实施的,收集处理费用由政府包办。环保部门除了对垃圾处理厂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和监测监督外,几乎没有对垃圾收集处理进行环境管理。由于缺乏有效的竞争机制、监督机制和足够的收集处理费用、人员,垃圾收集处理单位重视的是数量,对环境的影响方面考虑不多。垃圾环境管理除环境行政管理外,还包括企业环境管理和公众参与管理。我国企业垃圾环境管理和公众参与垃圾环境管理也没有形成气候,参与机制很不完善。2000年建设部确定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南京、厦门和桂林等八个城市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截止2001年底,全国664个城市建有各类生活垃圾处理厂(场)740座,年处理量为7835万吨。分类收集和集中处理中如何实施有效的环境管理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城市问题。 1 垃圾分类收集中的环境管理 环境管理必要性 试点城市实行垃圾分类收集是提高垃圾环境管理水平的重大举措。垃圾大致可分为三类,即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和填埋垃圾。我国对垃圾环境管理实行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的原则。垃圾分类收集既提高废品回收率又便于危险废物单独处置。垃圾混合收集,增大了垃圾资源化、无害化的难度。首先垃圾混合收集,容易混入危险废物如废电池、日光灯管和废油等,不利于我国对危险废物的特别环境管理,并增大了垃圾无害化处理的难度。其次,我国人均资源和能源并不十分丰富,垃圾混合收集造成极大的资源浪费和能源浪费。垃圾混合收集不利于垃圾中可利用物质的回收和循环利用,降低了可用于堆肥和焚烧的有机物资源化和能源化价值。混合收集后再利用(分选)又浪费人、财、物力。再次,垃圾混合收集可能造成严重的交叉污染和二次污染。垃圾混合收集具有一次性投入和运行成本低,以及对人员素质和技术数量程度的要求低的特点。 与之相对,垃圾分类收集具有有利于垃圾资源化、无害化的优点,但具有投入人、财、物多的劣势。垃圾分类收集增加了垃圾收集设施和垃圾运输车辆的数量,要求更多的单位和个人参与垃圾收集,同时增大了环境管理的难度。国家实行了垃圾分类收集先试点再推广的政策,试点城市在法律政策、工程技术和管理方法等方面进行探索和总结,实行分类收集规范管理。在条件成熟时,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2000年的分类回收工作的主要对象是废电池、废纸和废塑料。 环境管理现状和存在问题 各试点城市基本上将垃圾分为有机垃圾、危险物质和可回收垃圾三类。上海将垃圾分为三类:一类是有机垃圾,即在自然条件下易分解的垃圾,主要是厨房垃圾;一类是干电池等危险废物;还有一类是废纸、塑料、金属等可回收的垃圾。各试点城市还采取了下列管理措施:(1)各试点城市确定了垃圾分类收集目标。按照已通过专家评审的《深圳市城市垃圾分类收集总体规划(2000~2010)》及《深圳市城市垃圾分类收集规划(2000~2010)》“工作目标”初步确定:到2010年期间,在清水河环境园内建设城市垃圾分选回收中心、粗大垃圾和医疗卫生垃圾处理中心,实行城市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其中,2005年城市垃圾分类率达到60%,材料回收利用率达到25%;2010年城市垃圾分类率达到90%,材料回收利用率达到30%。(2)各试点城市都制定了各具特色的分类收集实施原则、指导思想和具体方法。如北京市结合申办奥运会,把分类收集作为建设绿色北京的一项重要工作,提出了“系统性、广泛性、有序性”的指导方针,并在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实施废纸分类收集,推广使用再生纸办公。(3)各试点城市成立了分类收集机构。南京市逐步建立由小区保洁员、居民、物业管理公司和环卫管理部门共同参与的“四位一体”的垃圾分类回收体系。广州市以垃圾分拣中心建设为龙头,建立了分类收集人员的室、区、街道三级管理制度,组建专业运输队伍,实现了25万户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等等。(5)各试点城市根据地方特点完善分类收集的步骤。广州首先居民粗分;再运送到分拣中心细分;最后再根据各种垃圾的组成成分,分别进行再利用。对于可利用的有机物可以在住宅小区通过微生物有机垃圾处理技术处理后,作为绿化的原料就地“消纳”。 各试点城市采取了一系列环境管理措施,但也面临着很多困难和问题。第一,市民的分类收集意识并不高,管理部门采取的宣传教育措施也是短期的、急功近利和运动式的。第二,分收集处理费用靠政府全额财政拨款,配套资金缺乏,缺乏融资渠道,尤其是利用外资方面。第三,垃圾收集主体间衔接不合理,缺乏中间环节,尤其是在没有物业管理公司的小区。第四,公众参与不够,公益性环保组织参与停留在宣传教育的阶段,缺乏参与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及其环境管理的途径,环境保护志愿者发挥作用的渠道也不畅通。第五,环卫部门和保洁单位习惯于传统垃圾收集方式,不适应垃圾分类收集的要求,如工作人员对垃圾分类方法和收集方式掌握不准。第六,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效率低而技术含量少,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业仍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缺乏足够数量和适宜素质的工作人员。第七,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设备不能适应有地方特色的垃圾分类收集处理方式的需要。 垃圾分类收集环境管理对策 垃圾分类收集要坚持“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鼓励废物回收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环境管理应从源头抓起,逐步过渡到垃圾收集企业负责社区、小区、居民住宅等源头的生产垃圾收集工作,避免多头管理,多头收费。垃圾收集和运输应密闭化,防止暴露、散落和滴漏。鼓励采用压缩式收集和运输方式。尽快淘汰敞开式收集和运输方式。结合资源回收和利用,加强对大件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应当以各地经济能力、社会条件、分类收集现状和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为基础,合理安排垃圾分类收集环境行政管理、企业环境管理和公众参与管理措施。 环境行政管理主要包括国家环境管理、省级环境管理和城市环境管理。建议国家层面上制定垃圾分类收集的环境管理政策。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国家环境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制定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方法和名词术语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识标准、垃圾分类收集的统计和评价指标和中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行动计划以及组织开展城市垃圾分类收集法规、政策调研。同时要制定适宜的经济、技术和社会政策,加强对垃圾省级环境管理和城市环境管理的引导。省级层面着重垃圾分类收集技术的宏观调控和推广应用。推行垃圾分类收集,研究开发适合我国的垃圾处理技术,推进垃圾处理的产业化。垃圾分类收集的城市环境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垃圾分类收集与资源循环利用紧密结合。环卫保洁单位(包括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的设立须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确认资格,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企业环境管理。飞机场、火车站、公共汽车始末站、港口、影剧院、博物馆、展览馆、纪念馆、体育馆(场)和公园等公共场所,由本单位负责垃圾的清扫保洁和分类收集。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划分的卫生责任区负责垃圾分类收集。城市集贸市场,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专人清扫保洁和分类收集垃圾。各种摊点,由从业者负责垃圾分类收集。在市区水域行驶或者停泊的各类船舶上的垃圾、粪便,由船上负责人依照规定处理。医院、疗养院、屠宰场、生物制品厂产生的废弃物,必须依照有关规定分类收集和处理。居住小区、大厦和工业区的开发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单位、房屋管理单位必须选定适宜的地点或场所配套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容器、设施和厨余垃圾处理设备。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委托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企业清扫和分类收集,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企业收取一定费用,按规定和约定实行垃圾分类收集。委托分类收集垃圾,应当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合同副本须报主管部门备案。带有液体的垃圾,产生单位应密封投放,分类收集单位应密封清运,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 公众参与管理。城市居民、单位必须按照所在地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排放生活垃圾,并积极配合有关单位进行分类收集。只有社会形成了封闭的“分类收集--再利用--消费--再分类收集”的资源循环利用环,建立起完整的系统,分类收集才可能持久。2 垃圾集中处理中的环境管理 分类收集和混合收集后的垃圾都应集中处理。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发展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产业,采用无害化和资源化的处置方法集中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得到较快发展,关键在于国债资金的有力支持。垃圾集中处理环境管理面临着众多的问题,重视卫生管理,忽视环境保护。除了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监测外,很少有适宜的环境管理方法。 城市生活垃圾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的选址和构造,必须符合环境保护标准和城市环境卫生标准。禁止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确需关闭、闲置或拆除的,必须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接到核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复。垃圾集中处理还应与垃圾减量化、家庭自身无害化处理以及资源化相结合。如广州垃圾集中处理和分类收集、净菜进城、包装容器循环利用以及垃圾发电相结合。 填埋 填埋是现阶段我国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大多数垃圾填埋方式都是简易填埋,忽视了处理中的环境管理。填埋导致的大气污染、水污染等二次污染严重。卫生填埋是垃圾处理必不可少的最终处理手段。兴建填埋场应当实施三同时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监测制度。 堆肥 食物垃圾约占生活总量的 1/3。食物垃圾和其他一些有机垃圾具有分散、量大、处理困难、容易污染环境等特点,对其集中处理,如堆肥,不仅减少了垃圾污染,而且使之与其它垃圾成分分离,加快了垃圾分类,有利于城市生活垃圾的全面处理。堆肥易造成地下水污染,发酵不成熟堆肥效果不理想。堆肥产生大量甲烷,处理不好可能引发爆炸。堆肥场所应远离地下水源地,易通风。 焚烧 焚烧的成本很大,在我国应有并不普遍。焚烧易产生局部大气污染。垃圾焚烧场的建立应严格遵守三同时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标准制度和环境监测制度。 3 分类收集和集中处理环境管理原则 我国各城市基本配套建设了垃圾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和集中处置设施、场所,大多数城市实行了城市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少数城市正在实施垃圾分类收集制度。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集中处理中的环境管理原则为(1)与源头控制、产生控制相结合,(2)与收费管理等经济刺激手段相结合,(3)与行政处罚相结合和(4)提高环境卫生管理与环境保护相结合。 盲目追求对垃圾良好环境管理的一蹴而就,既不可能也不可行,但我们可以借实行垃圾处理收费和分类收集试点的契机,对有经济和能力条件的城市尝试对垃圾实施从“摇篮”到“坟墓”的全过程环境管理。垃圾分类处理和集中处理是一种末端控制措施,应该和源头控制和产生控制相结合。 政府要利用经济手段和相关政策来引导企业和公众参与垃圾分类收集和集中处理,并整合平衡各方的利益。按照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加快完善环境基础设施使用和服务收费制度,在投资、税收、征地、就业用工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要对城市环境基础设施运营单位实行企业化改制,做到政事分开、政企分开、管办分开;打破行业垄断和区域垄断,开放服务市场,鼓励不同经济成分的企业参与运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污染治理效率。制定鼓励源头减量、分类收集、资源再利用的政策,通过行政机制和市场机制,激发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的外部压力和内在动力,带动减量化、资源化,并从中获得相应的经济效益。为保护城市垃圾的分类收集和资源回收,在税收政策方面应制定与之相应的合理稳定的废品回收价格和奖惩制度,保证垃圾分类收集和废品回收的持续发展。建立危险废物单独收集和处理系统。逐步建立独立系统,收集、运输和处理废电池、日光灯管、农药容器和废油等。 垃圾分类收集和集中处理具有不经济性,单位和个人一般不会主动承担垃圾分类收集和集中处理义务。在具备条件的城市,要强化环境管理,严厉处罚不执行分类收集和集中处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对于居民生活垃圾,通过实行居民分类收集付出成本2~3倍的罚款并责令其限期分类收集或代履行收取相应费用的方式,实施垃圾分类收集制度。对于工业区、街道等公共场所的垃圾,场所设置单位或主管部门必须设置垃圾分类收集设施,任何人投掷垃圾必须投入且必须按分类标准或方法将垃圾投入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处以罚款,对违反规定的个人予以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 垃圾的环境行政管理要与企业管理、公众参与管理结合,以形成结构互补、功能配套的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环境管理体系。市人民政府制定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办法,居住小区、大厦和工业区具体实施,大类粗分,厨余垃圾就地绿化。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和集中处理应实行面向社会、公开发包、平等竞争、有偿服务的原则,鼓励单位或个人举办分类收集和集中处理的专业化服务企业。 卫生填埋场的规划、设计、建设、运行和管理应严格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标准》等要求执行。科学合理地选择卫生填埋场场址,以利于减少卫生填埋对环境的影响。场址的自然条件符合标准要求的,可采用天然防渗方式;不具备天然防渗条件的,应采用人工防渗技术措施。应当坚持垃圾填埋场的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监测,加强垃圾填埋的环境监督管理。 供参考,要原创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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