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一次专家培训会,会上一位监察系统的官员说:“现如今,‘黑头’不如‘红头’;‘红头’不如‘笔头’;‘笔头’不如‘口头’”。经过这位官员的深入解释,才初步理解。所谓“黑头”就是法律,因为法律的标题是黑字;法是维护和调节社会关系的强制性规则,即有普遍性,又有特殊性。在法治国家里,应该是最有约束的东西;“红头”就是各类文件,重点是党政机关在法律的约束下制定的政策;“笔头”则是领导对于某事的具体批示;“口头”就是领导的特别交待的事情,往往是最重要的。
实中,这类问题困绕着各级办事机构,大大降低了法律的约束性,使政策高于法律,批示高于政策,口头又是领导的主观意识的体现,并不为众人所知晓,但又十分权威。结果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领导的权威掩盖了法律,抒法治变成了人治。致使社会在意识形态上倒退,法律变成了约束守法者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