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心理矫治在我国实施以来,已积累和丰富的 经验 ,随着社区心理矫正的产生,原来关于罪犯心理矫治的适用对象需要界定,社区心理矫正应当作为罪犯心理矫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有关罪犯心理矫治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 要 本文对国外罪犯心理矫治领域中的新进统计技术做了一个较深入的考察和介绍,并强调了新发展出来的统计技术——ROC曲线和logistic线性回归模型等对罪犯评估结论准确性的巨大借鉴和促进作用。
关键词 罪犯心理矫治 ROC曲线 logistic线性回归模型
基金项目:中国政法大学2011年教学改革立项项目《罪犯心理矫治案例课研究》研究成果。
作者简介:郑红丽,中国政法大学社会学院。
中图分类号:D9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 编号:1009-0592(2013)05-236-02
罪犯心理矫治课程是一门法学和心理学结合程度比较高的实操课程,也是一门学生走出校门以后可能需要直接应用的课程。但是我国目前罪犯心理矫治课程中操作性内容缺乏,而且与国外新技术、新 方法 脱节严重。笔者拟将国外近年来在罪犯矫治领域的新近统计技术引入课堂,以期提高学生未来实务工作的操作性和有效性。
一、罪犯心理矫治评估结论的特殊性
一般来说,当今的罪犯心理矫治至少要达到以下目的:通过特定个体的早期行为先兆识别出犯罪可能性高的群体,获取预测性的信息并进而把这些信息应用在制定刑事司法的决策中,比如应用在判罪或释放的决策中。而正如Andrews 和Bonta (2003)所言,这种识别或预功能就是要得出统计的或精确的预测指数,以客观的证据为指导预测犯罪并选择相应的对策。所以,相关的统计分析技术就显得尤为重要。但是,和一般的心理统计不一样是,罪犯心理矫治作出预测结论的过程更象医学上一个对“病人”作出“是否患病”的诊断过程。此外,随着认识水平的提高和统计技术的发展,人们已经意识到,对于罪犯再犯风险的预测“结论”不再只是简单地根据事先设定的“一个绝对的分界点(an arbitrary cut-off point)”做出判断的过程,而是通过“风险决策”程序最终做出一个“诊断(Diagnosis)”的过程。这一诊断结论实际上只有两种:高风险或低风险。而与之相对应的是,这名罪犯事实上也分属于两类人:未来出现再犯或者没有再犯。由此,我们可以得到以下的2X2的列联表(contingency table)(表1):
表1. 2X2预测准确性表
由表1可知,当罪犯心理矫治评估人员针对一名罪犯作出了“高风险”或“低风险”的诊断结论以后,会出现4种情况:事实上的再犯被正确地诊断为高风险,即真阳性(true positive,TP);事实上没有再犯的被错误地诊断为高风险,即假阳性(false posivive, FP);事实上的再犯者被错误地诊断为低风险,即假阴性(false negative,FN);以及事实上没有再犯的被正确地诊断为低风险,即真阴性(true negative,TN)。这样的数据形式是典型的信号检测论(Signal Detection Theory,SDT)的研究对象。
二、信号检测论理论及ROC曲线的应用
信号检测论最早出现于雷达侦测领域,即借助于统计方法帮助雷达有效的区别雷达“信号”和“背景噪音”(Leshowitz, 1969)。经过二战的强力促进,信号检测论及其相应的技术和方法得到了极大的完善和提升,并在战后逐步扩大到 其它 应用领域,如医药行业、非损伤性检测、信息检索、产品检验、调查研究,以及临床心理学等(Swets,1996)。而近年来,研究者开始试着将信号检测论引入罪犯心理矫治领域(如Mossman, 1994; Ward & Dockerill, 1999;Grann, Belfrage & Tengstrom, 2000; Andrews & Bonta,2003)。
信号检测论的重要发现在于:人们在作出“肯定”或“否定”诊断时,实际上是包括2个过程:辨别(discrimination)和决策(decision)。所以简单地使用总体准确率来表示罪犯风险评估结论的准确性并不是一个值得推崇的方法,应该寻求那些能同时反映辨别和决策水平的数据指标。这样的指标有多种,但目前国际上公认的,仍是ROC这一指标的应用最为广泛(Arian,1998,宇传华,2000)。所谓ROC,其英文名为Receiver Operating Characteristic Curve(接受者操作特征曲线),也有称为Relative Operating Characteristic Curve(相对操作特征曲线),都简称ROC,具体见图1。
图1 任何决策标准(criterion)下,以Hit Rate为Y轴,以False Alarm Rate为X轴的ROC曲线Simpson和Fitter(1973)提出以“ROC曲线下的面积(Area Under Curve,简称AUC,记为A)做为诊断准确性的指标”。AUC的取值范围在0至1之间,值越大表示诊断准确性或判断能力越好。宇传华(2002)认为AUC到达以上时诊断价值较高,时诊断价值中等,低于时诊断价值则较低。例如图中ROC曲线的AUC值为,其诊断准确性较差,不具有诊断价值。
三、目前的发展趋势
正是因为将信号检测论理论引入到罪犯心理矫治领域,使得我们对罪犯评估结论形成过程有了新的认识:随着人类认识水平和解决问题能力的提高,特别是统计技术的迅猛发展,罪犯评估技术不再是一个简单的临床诊断过程,而是一个引入了风险管理与机率的观念,利用强大的统计方法,做出最终诊断结论的决策行为。
首先,评估结论的做出不再是依靠个人主观经验做出,而是利用研究分析和统计方法,从庞大而纷繁的资料中筛选值得信赖的预测因子(预测变量,predictor variables),最终形成一个较为稳定和精确的诊断统计模型(statistical models)。一般情况下,涉及诊断和预测的典型方程式为: response variable=g(predictor variables,parameters,random noise)
其中的反应变量(response variable)也是因变量y,在罪犯评估中,y只有两个值,是二分类别变量。y=1如果表示评估结论为罪犯“高风险”,则y=0则代表为“低风险”。而预测变量(predictor variables)也是自变量x,对于方程式g而言,目前我们一般将其假设为一个具有k个预测变量x=(x1,x2,x3,…,xk)的logistic线性回归模型(linear logistic regression models),所以这一模型可以表达为更典型的方程式:
score(x)= 0+ 1x1+ 2x2+ 3x3+…+ kxk
通过对已有的资料或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或者对测谎专家测谎经验进行调查分析后,我们可以获得一些有在统计学上表现出来预测力较好的回归模型,例如M4、M5,具体数据如表2。
分别以这两个诊断模型为依据,进行罪犯风险评估,做出最后的诊断结论——“高风险”或“低风险”。然后对比最后事实上的再犯与否计算出相应的“击中率”和“虚报率”。如此反复多次以后,就可以得到若干对“击中率”和“虚报率”数据,并据此可绘制成两个诊断模型所分别对应的ROC曲线,结果如图2。
表2
注:因变量为score(x)
将上述数据转化成具体的诊断线性回归模型分别为
M4:score (x)= +;
M5:score (x)= +。
图2 根据实际数据绘出的模型M4和M5所对应的ROC曲线
从图2中我们可以非常直观地知道诊断模型M4(AUC=)应是比诊断模型M5(AUC=)诊断准确性更高的诊断模型。Grove等人对136个相关研究进行元分析发现.使用这类评估方法要优于传统的临床评估方法 (Grove et al, 2000)。
参考文献:
[1]Andrews, D. A., & Bonta, J.. The psychology of criminal conduct, third edition. Cincinnati, OH: Anderson. 2003.
[2]Leshowitz B. Comparison of ROC curves from one and two interval rating scale procedures. The Journal of Acoustical Society of (46).
[3]Swets, J. A.. Signal detention theory and ROC analysis in psychology and diagnostics: Collected papers. Mahwah, NJ: Lawrence Erlbaum Association. 1996.
[4]宇传华. ROC分析方法及其在医学研究中的应用. 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博士). 2000.
[5]Arian R van Erkel. Receiver operating characteristic (ROC) analysis: Basic principles and application in radiology. European Journal of (27).
[6]Simpson, AJ, & Fitter, MJ. What is the best index of detectability? Psychological Bulletin. 1973(80).
[7]余松林主编. 医学统计学.人民卫生出版社. 2002.
[8]Grove, ., Zald, D. H., Lebow, B. S., Snitz, ., & Nelson, C.. Clinical versus mechanical prediction: A meta-analysis. Psychological Assessment. 2000(12).
【摘要】罪犯的心理矫治是监狱劳教所在 教育 改造和教育挽救工作中,运用心理学的原理和方法,直接引人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成果,通过对罪犯劳教人员开展心理测验、心理评估,掌握罪犯劳教人员个体心理结构特征,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帮助罪犯劳教人员消除不良心理及其他心理障碍、心理疾病,促使其心理结构向良性方向转化。罪犯的心理矫治,目前被看作除狱政管理、教育改造、劳动改造之外的第四大罪犯改造手段。在上世纪60年代以前,随着世界范围内各种心理学派的发展,心理矫治被应用到罪犯改造体系中,并出现蓬勃发展的势头,60年代以后因为其本身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而被冷藏,但是经过实践的打击与发展,在80年代慢慢走向复苏,到如今发展迅速。而我国从90年代开始,心理矫治才在监狱系统中逐步发展起来。笔者研究了心理矫治在罪犯改造中的价值,和我国目前在此方面的理论研究和实施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借鉴国外一些先进理论及实践经验,结合我国的相关社会 文化 价值等基本国情,从而得出一些关于制度完善的思考与建议。
【关键词】罪犯的心理矫治;罪犯改造;实施现状
一、罪犯心理矫治的概念与地位作用
(一)罪犯心理矫治的概念
在世界范围内,心理娇治在罪犯改造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已成为监狱改造罪犯的重要手段,对此方面的理论研究也层出不穷。国外尤其是发达国家对此研究比较深入,并且在监狱实践中得到很好的运用。我国从上世纪80年代逐步引进这一模式以来,国内的许多学者纷纷对此理论在实践中的应用进行研究,主要涉及到我国监狱罪犯改造中心理矫治的适用现状以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相关对策的探索。
而首先研究的前提是准确地界定它的概念,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可将“罪犯的心理矫治”定义为:监狱劳教所在教育改造犯人的工作过程中,运用心理学的原理和方法,直接引入犯罪心理学的研究成果,通过对罪犯劳教人员开展心理测验和心理评估,掌握罪犯劳教人员个体心理结构特征,用科学的方法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帮助罪犯劳教人员消除不良心理及其他心理障碍、心理疾病,促使其心理结构向良性方向转化。
罪犯的心理矫治是建立在一定的哲学基础之上的,人的理性和意识的存在,向善的基本人格因素和悔罪感的存在,为罪犯的心理矫治提供了人性基础。针对犯罪产生的个体因素采取的特殊预防 措施 ,主要是从犯罪产生的个体原因出发,通过对个体的生活指导、心理治疗、欲望克制等方式,改造与消除个人与社会不相适应的缺陷与矛盾,以达到预防某些个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目的。刑罚本身没有什么意义,只有在为了实行一定的目的即矫正、教育罪犯的目的才具有价值,其认为刑罚只有在预防犯罪所必需的限度内进行实施才是正当的。
(二)罪犯心理矫治的地位作用
1、心理矫治在罪犯改造中的地位。心理矫治在罪犯改造中的地位问题关系到心理矫治在监狱系统内的推广和普及,关于罪犯心理矫治的地位问题,在我国主要存在几种观点:一是认为心理矫治是独立于狱政管理、劳动改造、教育改造等传统改造手段的改造罪犯的基本手段之一;二是认为罪犯心理矫治是现代罪犯教育改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监狱的教育改造工作在新时期的深化和发展,它是一项相对独立的工作方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三是认为罪犯心理矫治是监管改造罪犯的一种综合性方法和手段。根据司法部下发的《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教育改造罪犯纲要》等一系列文件,笔者赞同罪犯心理矫治是现代罪犯教育改造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监狱的教育改造工作在新时期的深化和发展,它是一项相对独立的工作方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这一观点。
2、心理矫治在罪犯改造中的重要性。运用心理矫治手段对罪犯进行改造,已经成为监狱学界以及实践领域共同关注的焦点。发展完善罪犯改造中的心理矫治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有重要意义。
(1)理论上的重要性。心理矫治的理论研究在我国产生时间晚,尚处于初步阶段,还远远不能满足现实需要。发展这一理论工作,将进一步深化我国罪犯心理矫治的研究,使监狱罪犯改造理论体系得到完善和充实。另外,将有利于监狱改造学科的发展。
(2)实践上的重要性。心理矫治在罪犯改造实践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首先,从罪犯角度来讲,心理矫治能满足罪犯的心理恢复和发展需求,弥补心理上的缺憾,使其适应社会的要求,实现自身的发展。其次,从监狱干警角度来讲,运用心理矫治对罪犯进行改造,有利于提高干警的自理素质和专业能力,完善其本身的发展,使其在工作中高效率的完成任务,实现较高的社会价值。再次,从监狱角度来讲,在实现监狱职能的目标下,运用心理矫治的手段将使改造任务更具针对性,能够对症下药,大大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有利于建设人性化、文明化监狱。最后,从国家社会角度来讲,随着国际化程度的日益加深,我国的行刑制度和罪犯教育改造模式不断受到国外行刑趋势的影响。目前,国际行刑趋势已由“报应性司法”向“恢复性司法”转移。实施罪犯心理矫治适应国际行刑制度的趋势符合时代的发展要求。另外,实施心理矫治,将从罪犯内心根除犯罪起因,有利于“首要标准”的达到,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二、我国罪犯心理矫治的发展与问题
(一)我国罪犯心理矫治的产生与发展
我国的罪犯心理矫治工作产生较发达国家晚,现在正处于起步阶段。约在改革开放初期,对罪犯的心理进行分析就有所涉及,但在大范围内受到重视是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由于改革开放,我国的犯罪率出现四、五次高潮,使得监狱在押罪犯数量猛涨,随着对罪犯改造工作的要求提高,以及心理学知识的日益普及,罪犯心理矫治工作逐渐得到人们的认可。
从1981年《全国第八次劳改工作会议纪要》提出要用心理学等科学知识改造罪犯,理论界开始对此进行研究。1983年6月,中国心理学会法制心理专业委员会宣告成立,随后,许多省、自治区、直辖市也成立了相应的学术团体,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法制心理学的研究。法制心理学工作者在罪犯的心理矫治理论上的探索既有定性的理论探讨,也有定量的实证研究。 (二)我国开展罪犯心理矫治存在的主要问题
1.罪犯心理矫治定位模糊,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 够
首先,领导本身对其重视不够,关注的力度欠缺,没有将罪犯心理矫治纳入监狱改造的重要内容,所起引导作用没有发挥出来;其次,监狱管理机关内部人员大都树立了传统的监狱改造理念,不愿接受新兴事物,具有排斥心理,即使没有这种心理抵触情绪的人也会对其产生怀疑,认为这种方式成本高,见效慢,效率非常低,因此会主动避免使用该手段,从而阻碍了矫治工作的开展;再次,学界对罪犯心理矫治概念存在分歧,对它在监狱中的地位是否可被替代意见不统一,这就极大影响罪犯心理矫治的推广和普及;最后,罪犯本身对心理矫治认识不足,容易将其与精神病治疗联系起来,拒绝接受心理治疗。
2.罪犯心理矫治体系不规范
目前,我国关于罪犯心理矫治呈现出零散、被动、自发的特点。全国没有统一的指导标准和规范模式,各地区之间协调配合程度低,体系不完善,内容不明确。具体表现如下:
(1)组织机构和 规章制度 的设置存在漏洞。我国的罪犯心理矫治机构基本上存在四层,省、监狱、监区及罪犯内部小组,这样的机构设置看似很完整,但却存在实践方面的不足。首先,省级监狱管理局在设计罪犯心理矫治指导时,对监狱实际情况了解不到位,下级机关在配合执行过程中出现理论与实践脱节的现象。其次,机构的管理组成人员的身份定位模糊,存在着管教者和心理矫治者的矛盾,不仅给其本人带来困惑,也会因为其与罪犯之间的距离感致使罪犯不敢轻易对其袒露心声,矫治效果不明显。
(2)高素质的专业性队伍缺乏。心理矫治工作针对的是罪犯的心理问题,因此需要专业心理学人士对其进行心理矫治,帮助罪犯克服心理障碍和服刑期间出现的心理问题,促使罪犯心理素质的良性转化。而据2004年统计,全国监狱系统罪犯心理矫治工作人员中,71%是原来从事管教工作的民警,他们大都为半路出家,通过参加心理培训班,考取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取得心理矫治的基本资格,这样就会导致在工作中存在很多问题:一是人民警察的职业角色定位,导致与罪犯之间产生矛盾,罪犯很容易对其产生畏惧和抵触情绪,另外,警察的身份使得罪犯不敢真实表明自己的想法,出现治疗困境;二是监狱警察自身心理学的知识技术水平很难适应心理矫治的工作;三是矫治力量单一薄弱,罪犯心理矫治任务的繁重使得工作处于应付和走形式的局面。
三、 总结
由上述可知,我们一方面应该加强对心理矫治的重视与推广,定期对监狱机关内部人员进行相关方面的培训,同时让罪犯与工作人员树立起正确的相关认识;另一方面,我们应该加大对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的设置的完善,使其能够高效和有力地发挥作用,同时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性队伍,专门针对罪犯的心理来进行研究与矫治,从而有效地改变罪犯的心理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参考文献:
[1]狄小华著.罪犯心理矫治导论,群众出版社,2004,15
[2]章恩友著.罪犯心理矫治,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07,9
[3]吴宗宪.中国服刑人员自理矫治,法律出版社,2004:78
青春期 教育 是学校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青春期健康教育主要包括:人体生理知识、青春期性健康、个人卫生习惯、合理营养、疾病预防、保护环境、体育活动、增强安全意识,预防伤害、掌握健康的生活技能,促进心理健康等。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青春期心理健康论文,供大家参考。
【摘要】 处于青春期的少男少女逆反心理的表现是各种各样的,因此,我们应该重视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在教育工作中,不能仅仅停留在了解问题,分析问题的水平上,而且要能够解决问题,使心理健康教育具有实际意义,从而推进素质教育的发展。
【关键词】
青春期;逆反心理;心理健康;健康教育
作者单位:266214即墨市第二人民医院妇产科
1 逆反心理的概念、表现形式
逆反心理是客观环境与主体需要不相符合时而产生的一种心理活动。是人们彼此之间为了维护自尊,而对他人的要求采取相反的态度和言行的一种心理状态。逆反心理表现为对一切外在力量予以排斥的意识和行为倾向,其主要表现有:
不接受教导 情绪上的敌对意识,行为易产生偏激,往往与老师家长所要求的背道而驰,从而满足自身所谓的“独立意识”以及“自理能力”。这是逆反心理的外在表现形式。
情感冷漠 自我封闭,不与任何人交往,对任何事情都“漠不关心”,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容易产生自卑感、孤僻感,对性格的形成产生不良影响,影响青少年自身健康成长。这是逆反心理的内在表现形式。
易走极端 他们感觉与这个社会格格不入,渴望所谓的理想世界,离家出走,乃至轻生念头,不计后果来彻底的“放松自己”。这是最极端的表现形式,很容易产生严重后果,而且往往难以挽回。
2 逆反心理产生的原因分析
逆反心理是青少年心理发展必须经历的阶段,是一种暂时的心理现象。影响中学生逆反心理产生的主要因素有:
青春期心理因素。
首先,随着年龄的增长,青少年的自我意识有了很大变化。自尊心逐渐增强,使得他们当自己的某些想法及行为不能被现实所接受时,他们就会产生过于偏激的想法,认为家长老师阻碍了他们的自由,轻视自己,从而产生了反抗心理。于是,他们要求扩大自己的权利,并要求别人尊重他们的个性和尊严,要求一定程度上与成人平等,并且竭力使成人承认这一点。
其次,进入青春期,青少年独立意识逐渐增强。青少年在谋求获得独立的过程中,当成人限制他们的独立性并把他们当作“小孩”而加以监护、指导,不重视他们的兴趣、态度和意见时,他们就抱怨,并且提出抗议。随着交际范围的不断扩大,喜欢自作主张,“谋求独立”意识成为重要的心理倾向,
家庭教育 因素
家庭环境的影响具有特殊意义。青少年在家庭中生活的时间占其全部生活时间的一半以上,父母 对子 女的行为起着潜移默化的影响作用。
首先,有的父母对孩子给予的照顾过多,尤其是对孩子教育上的要求过于严格,超过了孩子所能耐受容忍的程度,抑制了他们的独立性和完整个性的形成和发展。
其次,家长提出的要求超出了青少年的心理承受能力。有的家长常常摆出封建家长的威风,不给孩子任何自主的空间。随着时间的推移,青少年对父母的这种教育方式就会产生反感、抵触情绪。
更有甚者,采取“大棒政策”,当子女不按自己要求做,或者达不到自己的满意程度时,就会使用暴力,体罚青少年。这种“大棒政策”,严重阻碍了青少年的成长,使青少年行为偏激,有时可导致不可估量的后果。
学校教育因素。
首先,有些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对学生不公正。每个老师都喜欢听话的学生,但正是由于老师的这种看似正确的“偏见”,造成所谓的“差生”不喜欢这个教师,甚至产生憎恶情绪,上课故意捣乱,与老师作对等。老师的不公正待遇使青少年产生逆反情绪,并且对青少年以后的成长造成不良后果。
其次,学生在班集体中的位置也会影响其心理。对青少年来说,班集体就是一个微型社会,他们在相互学习、生活的过程中形成各种关系,每一个学生都有自己特定的位置,并由此决定了他在集体中的地位和角色。班级社会学研究表明,学生在班级中活动和交往的主导动机是谋求在同龄人群体中使自己满意的地位。如果这种欲望经常得不到满足,那么个性的对立与社会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
3 逆反心理的解决对策
学着从积极的意义上去理解大人,父母的罗嗦、老师的批评都是善意的,看到他们的出发点是好的,是对出于你的关心。而老师、父母也是人,也有正常人的喜怒哀乐,也会犯错误,也会误解人,我们要抱着宽容的态度去理解他们,遇事要尽力克制自己,要知道,退一步海阔天空,突显自己的个性并非是通过与他人的对抗来实现的。
青少年要提高心理上的适应能力,如多参加课外活动,在活动中发展兴趣,展现自我价值,这样,逆反心理也就克服了。加强感情投入,融洽师生关系。亲其师才能信其道。当教师让学生感到可亲、可敬、可信赖时,学生就愿意接受教师的教育。尤其对那些遇到挫折而对生活失去信心,并用怀疑、敌视的态度对待周围一切事物的学生,则要给予他们更多的安慰和关怀。教师应学会理解学生,做学生的知心朋友,要尽量缩小“代沟”,不要把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学生,要做到同学生心理相容。
教育者应尽量满足孩子的合理要求,让他们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充分发挥他们的 想象力 、创造力。孩子在做的过程中,即使一时犯了什么错,也不要横加指责。教育者应耐心地让孩子自己 总结 经验 教训,不断更新自己、突破自己、完善自己。因此,对总是怀有逆反心理的人来说,努力培养起自己的想象力是十分必要的,它有助于我们开阔思路,从偏执的习惯中超脱出来。
在学校教育过程中,应该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向学生介绍有关心理方面的知识,让学生认识到自身心理变化和特点,调节好心理状态,使他们心理品格有所升华,使青少年自察、自治,净化健康人生,培养学生的抗挫折能力,让他们坚信自己有巨大的潜能,事事要抱有“我能行”的自信心“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教育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程,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必须把学生良好心理健康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在中小学这个基础教育阶段,为学生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 考 文 献
[1] 丁志强.教育管理心理学.辽宁大学出版社出版.
[2] 张承芬,孙维胜.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警官教育出版社, 1997.
[3] 沃建中.中小学心理素质教育的探索.科学出版社,2000.
[4] 黄希庭.心理学导论.人民教育出版社,1997.
[摘 要]青春期是一个人从 儿童 向成年人过渡的人生关键时期。这个时期的青少年身心发展突变,不论是在生理方面还是在心理方面。处在这个时期的聋哑学生,生理发育已渐渐成熟,但心理发育却相对滞后,这种生理、心理发育的不同步,使得他们在青春期产生了不少心理和行为的问题,影响了他们正常的学习和生活。本文试图通过挖掘青春期聋哑学生的心理状况,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探索出对青春期聋哑学生心理实施矫治的有效 措施 ,以改善他们存在的不良心理。
[关键词]青春期 聋哑学生 心理健康 教育
[中图分类号] G762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 编号] 2095-3437(2014)07-0052-03
聋哑学生进入青春期后,他们的生理发育已接近成人,但由于自身缺陷的影响,心理成熟相对滞后。他们常常不能克制自己而被外界现象所干扰,从而产生各种烦恼,急需帮助及引导。因此,需要适时地给他们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帮助他们克服青春期心理障碍,保证心理健康。
一、青春期聋哑学生存在的心理问题及行为表现
(一)自我意识不够稳定,意志力薄弱
聋哑学生到了青春期,自我意识迅速发展,但同时他们的意志力仍很薄弱,不愿意事事处处受家长和教师的控制和约束,表现为冲动和逆反。如在学校里,教师批评一两句,他们就有可能离校出走,甚至放弃学业;在家里,父母一两句过重的话语,他们就会对父母不理不睬,甚至还可能离家出走。在社会上,有的青春期聋哑学生不愿和健全人多接触,他们因听觉障碍而感到自卑,生怕被别人嘲笑,遇事畏缩,缺乏竞争的勇气。
(二)情绪起伏大、变化快
青春期聋哑学生情感体验深且丰富,但情绪不够稳定,容易意气用事。虽然他们也懂得一些做人的道理,但不懂如何处理情感与理智之间的关系。有的聋哑学生对人际活动产生偏见和误解,以自我为中心,很少考虑他人的利益、处境、心理感受,与别人关系疏远,常与别人发生冲突;有的聋哑学生情绪不稳定,性情暴躁,尤其是在受到不公正的对待时极易激动,乱发脾气还不听劝告。
(三)早恋与性心理问题
聋哑学生到了青春期,性意识觉醒,但是对青春期的到来产生恐惧、好奇、神秘感。他们了解青春期知识的 渠道 少,对这方面的知识处于羞涩难于启口而又渴望了解的两难境地。有的聋哑青少年的对自己的性特征变化感到疑惑、害羞和焦虑不安,对异性的变化表示出好奇、关注等,喜欢接近异性,产生对异性爱慕、追求的动机,若恋爱不成会因此而苦闷,自暴自弃。
(四)学习动机的缺失与倦怠
青少年时期是聋哑学生人生成长的阶段,学习依然是他们的主导活动,也是他们身心全面发展的基石,然而他们此时的种种心理困扰,也大多由学习而来。多数聋哑学生的学习状态是为学习而学习,缺乏对学习必要性和学习目标的认识,对学习采取一种应付的态度。有的聋哑学生依赖性强,缺乏良好的学习习惯,不善于自主学习,学习缺乏主动性,在学习过程中遇到困难时,不愿意向教师和同学请教,坐等教师抄给他们标准答案或干脆抄袭他人的作业;有的聋哑学生完成学习任务的自觉性不高,极易产生学习动力不足、厌学等不良心理。有的聋哑学生长期得不到教师和同学的肯定,自尊心受到打击,容易造成思维迟钝、情绪躁动等学习心理倦怠现象。
(五)其他不良行为
聋哑学生由于听力受损,语言水平低,与健听人有着明显的沟通障碍。受身体缺陷的限制和自身 文化 及经验等各方面的束缚,他们的道德观念较为模糊,判断是非的能力差,容易受到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如家长的宠爱极易让他们形成骄横、任性的性格,在学校自由散漫,不遵守纪律,逃学,甚至爬墙出校,沉迷于游戏厅、网吧等娱乐场所;还有的学生出现打架斗殴、拉帮结派等不良行为,缺乏道德感和理智感;个别学生出现早恋现象,甚至发生过激行为,严重地影响自己的身心健康。
二、青春期聋哑学生产生心理问题的原因
(一)自我因素
听觉障碍的自身缺陷使聋哑学生感知世界、认识世界的重要渠道被堵塞,缩小了他们直接接触客观世界的范围。感知活动贫乏、单调,听觉障碍带来的认知、思维等方面的与众不同,引发出聋哑学生活动受限、参与受限、沟通受限、职业受限等一系列问题。聋哑学生的认知、 人际交往 等合理要求得不到满足,从而诱发了他们的自卑、孤僻、急躁、猜疑等不健康的心理。
(二)家庭根源
家庭是对聋哑青少年心理健康影响最大的后天环境因素。家庭关系、家庭教养方式和家庭教育内容等家庭因素对聋哑学生的个体心理的形成、性格的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家长的过分溺爱和严厉粗暴这两种教养方式对青春期聋哑学生的心理健康影响危害最大。在家庭溺爱中成长的孩子,性格中往往会形成意志薄弱、胆怯、迟疑、情绪稳定性差等特点;严厉粗暴型的家长对孩子的教育简单粗暴,对孩子动辄打骂,这会造成孩子青春期创伤性体验,形成有缺陷的个性。有的家长不能正确对待孩子的现状,对聋哑孩子的教育不知所措,缺乏塑造培养意识;有的家长虽有心让自己的孩子接受教育,但由于不了解聋哑孩子的身心特点,或无法与聋哑孩子正确交流,不能进行科学有效的教育。不当的教育 方法 会在一定程度上挫伤聋哑学生的自信和自尊,使他们形成异常心理。
(三)学校方面
聋哑学生,尤其是寄宿的聋哑学生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学校度过的,学校的教育思想、学校的氛围、教师的素质、师生关系以及教师的 教学方法 、手段等,都会对聋哑学生的心理健康产生特殊的作用。一些教师责任心不强,或不懂得学生的心理特点和教育方法,对学习成绩不好又常常违反纪律的聋哑学生,没有进行耐心细致的教育,而是进行简单、粗暴的训斥和挖苦,给学生造成心理伤害;有的教师一味地追求教学效率,而忽视了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还有的教师对批评和赞扬的度把握不好。此外,因聋哑学生之间有着共同的语言交往方式,他们之间的各种行为和习惯能够相互影响,如比吃穿、打闹、不讲究卫生、不尊敬教师,甚至打架、早恋、破坏学校内外公共秩序等,个别学生因对某种不良的行为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而盲目效从。 (四)社会影响
商品经济条件下社会上出现的种种不良风气,使一些聋哑学生对于道德情感和美感有不正确的理解,这滋长了他们自私自利、好逸恶劳等习气。社会上成年聋哑人的不良思想和行为对聋哑学生同样有着影响和诱惑作用。社会上至今仍一定程度存在着对聋哑人的歧视现象,缺乏聋哑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条件和环境,这些都影响了聋哑学生的心理健康发展。
三、青春期聋哑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对策
(一)关爱青春期聋哑学生,塑造良好的心理健康状态
教师要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并掌握一定的心理保健知识,公平、公正地对待聋哑学生,使他们拥有与其他学生一样的教育。教师应多关怀聋哑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感情,用宽容的态度接纳每一个聋哑学生,提高对他们的关注程度,避免他们产生被忽视、被遗弃的感受,加强对他们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教师要对聋哑学生进行细心的观察与真诚的沟通,及时发现他们存在的心理问题并给予疏导和矫正,打开他们的心扉,培养他们良好的心理;教师要营造班级教室良好的心理氛围,依照心理健康教育的原则,有计划、有目的地对学生施加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排除他们心理上的苦恼,维护他们的自尊心,消除他们的紧张和焦虑,避免他们可能产生的挫折感;在课堂上教师尽量多用表扬、鼓励、肯定的语气,并且加强对聋哑学生的个别辅导,在课堂上尽量让他们展示自己,发现他们的闪光点并及时表扬,使他们在学习问题上能保持心理平衡,满足他们的心理需要,让他们保持积极健康的心理状态。
(二)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感受积极健康的集体氛围
开展各种班集体活动,使聋哑学生融入班集体这个大家庭中。在班级中,教师可充分利用主题班会、团队会等形式,经常开展师生、生生之间的交流活动,帮助聋哑学生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如开展“我做班级小主人”、“老师,我想对您说”等活动,让学生在课堂内勇敢地发言、讨论。教师应鼓励聋哑学生积极参加各种活动,并对他们给予积极地肯定,在活动中形成融洽、民主的氛围。学校还应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如引导学生参加 篮球 赛、书画比赛,培养他们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或者组织聋哑学生走出校门、走进社会,和健全学生开展手拉手活动,使他们感受到自己是社会家庭中的一员,从而使聋哑学生在心理上有归属感,能在交往中不断克服自卑心理,不断丰富他们的精神生活和健康的思想情感。
(三)进行青春期生理卫生教育和道德行为规范教育
聋哑学生同正常学生一样,随着青春期的到来,身体会发生一系列变化,第二性征开始显现,男女体形明显分化。面对这些生理上的变化,聋哑学生会感到困惑甚至惊恐。也有聋哑学生在青春期思想变得活跃,开始关注异性,很容易出现早恋现象。教师要及时给学生讲解有关青春期生理卫生方面的知识。可以利用集体授课,对学生进行生理卫生知识的教育,如利用图片和多媒体课件讲授青春期健康心理知识,让学生们了解男、女同学青春期的生理、心理变化及特点;引导学生建立正常的同学友谊,培养健康的交往意识;指导男女学生正常交往,不要过早陷入感情问题,预防早恋等。也可以通过个别谈话,如针对女生单独讲解经期卫生知识,教给她们青春期怎样爱护自己的身体,保持身体健康;还可以指导学生阅读与青春期生理、心理问题相关的课外读物,教导他们养成正确、良好的道德行为习惯。
(四)多渠道开展青春期聋哑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
1.开设心理健康教育的相关课程。利用心理健康课,对学生进行集中辅导,给全体学生提供全面的帮助。教师应根据各班学生的不同特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可以以教师传授为主导进行教学,让聋哑学生直接获得必要的心理卫生知识,学习简单有效的自我心理健康教育方法,也可以采用专题讲座活动或以活动课为主的教学模式,运用聋哑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学生角色扮演、游戏体验,在各种模拟情境中感悟生活,学会自我调节,培养到良好的心理行为。
2.建立青春期聋哑学生档案,加强个别心理辅导。学校要建立聋哑学生档案,关注他们的心理、生理的细微变化,开展心理辅导,使青春期聋哑学生的心理障碍能够得到及时疏通引导,及时矫正行为偏差。采取的方式可以有即时性心理辅导、咨询与疏导和心理治疗等。有条件的学校还应设立心理辅导室,配备心理健康咨询师,对有明显心理问题的青春期聋哑学生进行个别的定期心理咨询和疏导。随时接受有心理异常学生的咨询,通过心理咨询与疏导使其排除心理困扰,减轻心理压力,合理宣泄不良情绪,学会调整自己的心态,提高自我控制能力。
3.开展青春期聋哑学生的团体心理辅导工作。团体心理辅导能满足相同年龄段青少年学生共同的心理发展需要。青春期聋哑学生都有着相似的生理特点,心理状况也接近,因此团体心理辅导是学校对他们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的有效途径。团体心理辅导通过暖身活动、游戏体验、主题讨论等各种形式的互动,让学生在真诚、尊重、开放、轻松的团体氛围中学会团结,能勇敢地表达并展示个人形象,从而达到团体心理辅导的预期效果。辅导内容以个体在成长中可能面临的关键事件为主,如针对青春期的聋哑学生充满对异性的好奇,有强烈接近异性的欲望,开展主题为“好感不代表爱情”的团体辅导。针对青春期聋哑学生情绪、情感的起伏多变,可开展主题为“学会表达多变的情绪”、“学会跨越青春期的误区”以及“被人误解怎么办”等团体心理辅导。在条件允许的学校可每月定期举行一次团体心理辅导,还可以根据学生自己选出的辅导内容安排专人专时辅导。
(五)指导家长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
聋哑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仅仅由学校来完成是不够的,学校、家庭应该合力重视聋哑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应多与聋哑学生的家长加强沟通,利用家访、家长学校等途径,同家长共同探索聋哑学生的心理问题,为家长提供一些特殊儿童的教育方法等。告知家长不能只局限于孩子的学习和生活情况,防止过度的物质满足和经济供给,应注重与孩子的情感交流和心理沟通,多关注孩子心理问题和心理需求。家长要保持良好的心态,努力改善青春期的亲子关系,在家庭里,家长应尊重孩子的独立意识,选择民主的家教方式,营造相互信任、理解、尊重的家庭气氛。处在青春期的聋哑学生,有时候交谈是心灵沟通的最佳方式。可以用书面交流的方式进行对话,这样既能避免面谈时的紧张不安,又能达到与亲人进行心灵交流的目的。学校还可以组织家长开展心理健康交流活动,家长们可以互相交流教育孩子的体会和经验,便于对孩子进行有的放矢的教育。
(六)开展法制教育和 安全教育 ,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
聋哑学生法制观念淡薄,容易走上犯罪道路。为此,我们要定期对学生开展普法教育,提高他们的防范意识。学校还应加强制度管理,避免社会上的不良分子进入学校,避免聋哑学生结识社会上的不良分子。一旦发现,学校、教师应给予及时引导。学校还应争取在政府的帮助下,加大对学校周边的网吧、游戏室等娱乐场所的监管力度,禁止聋哑学生进入。
总之,青春期是人生中极为重要的阶段。正确引导聋哑青少年青春期的心理健康是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们应该对他们的心理问题进行及时矫正,并进行正确的教育,以帮助他们顺利度过青春发育期,促进他们身心健康地成长。
[ 参 考 文 献 ]
[1] 孙正香.青春期聋哑学生心理健康初探[J].现代特殊研究,2010(4):34-35.
[2] 周志英.聋校心理健康教育问题分析与探讨[J].现代特殊教育,2007(12):19-21.
[3] 张凌燕, 蔡亚珍.聋哑学生青春期心理特点与教育对策[J].现代特殊教育,2010(7):25-28.
[4] 陈虹,郑小东.中小学生团体心理辅导[J].福建教育出版社,2008:85-86.
随着社会上暴力犯罪的增多, 监狱内在押犯中暴力型罪犯所占的比例也日趋加大。暴力型罪犯在改造中所具有的攻击性, 正日益成为影响监管安全的主要隐患。对暴力型罪犯教育改造的好坏, 直接影响着监管改造工作能否顺利进行, 也关系着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在暴力犯的改造中, 心理矫治处于主导地位和决定性作用。所以, 更有效的对暴力犯进行改造, 应首先对其心理加以矫治。罪犯心理是指那些通过一系列刑事诉讼程序, 被人民法院认定有罪并判刑,己被交付监狱、劳教场所、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的犯罪人的心理。加强对暴力型罪犯的心理改造, 对确保监狱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的稳定, 增强教育改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提高改造质量, 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攀力型罪犯在改造中的心理特点 (一)固执、偏激、抵触心理强 由于暴力犯长期受不健康心理的支配, 对现实社会尤其是社会制度不满, 在思想上表现为顽固不化、固执己见, 在行为上表现为反抗、怀疑、消极等, 因此在改造期间认罪悔罪意识差。由于认知水平低下, 对事物的全部和实质不能正确把握和认识, 辨别是非的能力差。对待和看待事物, 往往只看一点, 不计其余。大多数暴力犯在其错误偏激思想的支配下, 对消极的社会现象持认同和肯定的态度他们触犯刑律受到惩罚后, 不但没有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对社会、家庭和他人造成的危害反而错误的认为社会对自己不公平。在改造中, 排斥和抵触监狱改造政策不服监狱千等的管教, 甚至对抗监狱的一切监管活动以致发生严重的反改造行为。与他人交往容易产生疏远关系、敌对情绪, 出现心理上的距离。 (二)悲观厌世心理表现突出 暴力型犯罪由于造成的社会危害性大, 因此刑期一般都比较长,投入改造后, 多数罪犯因罪恶深重、刑期漫长, 表现出绝望的心态, 导致不信任、拒绝或自卑等反应。有的感到刑期漫长、前途无望, 整天闷闷不乐, 惊悸不安也有的罪犯自甘落后, 缺乏自觉改造的积极态度,破罐子破摔, 混刑度日。还有的罪犯把自己封闭起来, 拒绝与他人接触, 表现出痴、呆、傻的“ 精神病”症状。 (三)改造意识淡薄, 功利思想突出 暴力型罪犯, 改造意识淡薄, 在改造中往往是只求过得去, 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倾向明显。在改造过程中, 功利意识突出, 只享受权利, 不履行义务。有的罪犯甚至和监狱民苦讨价还价如果没有好处和实惠, 则消极改造。这些罪犯, 完全忘记了自己的罪犯身份和作为罪犯应履行的义务。 (四)情绪不穗定, 易激动, 易冲动, 危险性大 在暴力型罪犯中, 青壮年居多, 这些罪犯中相当一部分人, 神经系统的兴奋过强, 缺乏对社会、集体、家庭和他人的责任感, 法制观念淡薄, 遇事易冲动, 自我控制力差, 且不计后果, 突发性强, 危险性大, 在很多时候因很小的事就可能引起情绪的急剧变化, 短时间内出现激动状态, 丧失理智。 二、暴力型罪犯心理矫治对策 (一)选择适宜的心理矫治模式 我国监狱罪犯心理矫治在实践中主要有四种模式发展模式、医疗模式、改造模式和全员训导模式。发展模式以健康为向导, 专业矫治人员用发展健康的观点看待罪犯, 注重挖掘罪犯的心理潜力, 以提高罪犯的自我认识和生活质量。医疗模式中, 专业矫治人员以医生和专家的角色将罪犯视为病人, 注重对罪犯心理疾病的诊断和分析, 并制定治疗方案。改造模式是监狱罪犯心理矫治模式中最常见的一种,它集心理咨询、法制教育、思想教育为一体, 以心理辅导和思想教育为主导, 以咨询、谈话、教导的方式摸清罪犯的心理状况和思想脉搏, 以促进改造的针对性这一改造模式的主体相对广泛, 不以专业心理矫治人员为限最后一种是全员训导模式是指全体监狱人民等察投身罪犯心理矫正工作, 着眼于对罪犯心理训练和发展指导, 要求干替全员提高改造工作的心理策略水平, 在罪犯服刑期间和所有改造场合,全面负起对罪犯全员的心理训导责任, 科学的将心理训练和发展指导活动容入日常的改造工作中来。 综观这四种心理矫治模式的内容和特点, 结合攀力犯的心理特点, 笔者认为, 对暴力型罪犯的心理改造以发展模式和改造模式结合为宜。暴力犯比较固执偏激生活态度消极, 悲观厌世的心理居主导地位, 抵触心理强, 情绪极不稳定, 这些主要心理特征决定了对暴力犯的改造不应以暴治暴。应在发现问题的基础上, 采取平等的发展观对待他们要具有比其他罪犯更强的耐性、宽容和亲和力。 暴力型罪犯一般性格恶劣, 服刑期也较长所以对他们的心理矫治工作不可能一气呵成。应结合其在不同时期表现出来的不同特点, 分阶段的进行在将暴力犯投入监狱的初期, 应以改造模式为主因为在这一阶段, 罪犯刚入狱, 监狱工作人员尚对其心理特征没有具体把握, 只有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 才能发现这些罪犯所普遍具有的心理特征以及每个罪犯的个体特征, 以增强以后矫治工作的针对性。改造模式将心理咨询、法制教育、思想教育融为一体, 并且, 在这一矫治模式中, 矫治工作者的专业性相对较低。这种矫治模式的目的是摸清罪犯的心理状况和思想脉络, 这就为以后有针对性的改造和矫治打下了基础。在这一时期, 通过对暴力犯进行法制教育和思想教育, 使其得到初步改造。但是由于这一矫治模式主体的专业水平不高, 在现实的矫治过程中也会遇到一些问题。如矫治人员与暴力犯进行交谈过程中有时忽略了他们的感受, 尤其是与消极悲观、易激动的罪犯谈话时。还会发生冲突, 不能耐心细致的倾听罪犯的倾诉等, 这些情况是改造模式在实际操作中常犯的错误。所以, 在对暴力犯进行矫治中仅采此模式是完全不够的, 会使矫治工作失去针对性。 在改造模式进行一段时间后矫治人员已经对暴力犯的整体及个体的心理特征有了初步的了解, 这时如果再采取改造模式已经不能实现改造的效果, 所以, 应转变改造模式, 采用发展模式。这种发展的改造模式的专业性很强, 实施主体为专业心理咨询员, 在矫治过程中, 以健康的心理为向导, 挖掘罪犯的心理潜力, 提高罪犯的自我认识。在这种改造模式中, 矫治人员能抓住攀力犯的心理特点和个性特征, 能以平等的身份与罪犯建立良好的咨询关系, 非常注重尊重罪犯的人格, 倾听他们的倾诉, 也不会随意给罪犯贴上有“ 某某疾病”的标签, 从而减轻了罪犯的心理负担, 降低了他们的抵触情绪, 能让他们在交谈过程中敞开心扉, 表薄其真实的内心世界以平等的朋友身份给其提出建议, 给他们一种内心深处的归属感, 反抗、抵触情绪减弱, 有利于进一步的改造。这一矫治模式最大的特点是充分尊重暴力犯的人格,以平等身份与之交流, 矫治人员也不会将自己扮成专家、医师或教师、父母的身份, 强行向罪犯灌输自己的理论、看法和价值观念。这种心理矫治模式是对暴力犯心理矫治的优化选择, 是一种适宜的矫治方式。 (二)主动娇治与被动矫治相结合, 以主动矫治为主 通过基力犯在服刑改造期间表现出来的心理特点, 可以看出, 在这四种主要心理的驱使下, 暴力犯很少主动去监狱的心理咨询处寻求帮助进行心理咨询, 悲观厌世的心理使他们消极的对待外界的一切,演薄的改造意识使他们在狱中得过且过, 强烈的抵触心理阻止他们与监狱工作人员交流。所以, 在这种情况下, 心理咨询室于他们而言形同虚设。有些暴力犯在服刑期间可能会主动寻求帮助, 进行咨询, 或者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但这毕竟是少数, 日趋增株的暴力犯罪和日渐增多的暴力犯加大了监狱的改造难度, 而暴力犯的难以改造性又成为监狱安全的一大障碍因此, 对暴力犯的改造应根据其不同于其他罪犯的心理特征, 采取适合的心理矫治方式。与社会公共准则相悖离的反社会的生活态度是暴力犯共有的本质特征, 表现为他们低劣的思想素质, 缺乏严肃的生活态度缺乏社会责任感在处理个人和社会、个人与他人的关系中, 遵循自我中心的个人主义思想, 行为放荡不羁, 无视社会规范和法律, 守法意识淡薄, 一些正在服刑的犯罪人在进入监狱这一特殊环境时, 其反社会的意识并未立即消失, 而会暂时潜伏起来, 这时如不及时给予矫治, 就可能使其反社会的心理态度朝恶性方面转化, 并逐渐膨胀。。所以, 在对暴力犯改造的初期, 监狱矫治人员要充分发挥改造的主动性, 改变以“ 暴力犯走进咨询室”为主的心理矫治方式, 而是“ 咨询员走出咨询室” , 让监狱内的专业矫治人员在罪犯矫治的前期阶段起主动主导作用。矫治人员根据前期改造过程中总结出来的基力犯的集体心理特征和个性倾向对有相似或相同心理特征的罪犯进行分组, 有针对性的根据每组罪犯的心理特点制定相应的矫治计划矫治人员可以分组进行, 到罪犯中间去主动与他们谈话交流, 挖扭他们内心向善的本质, 以利于下一步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在交流过程中, 矫治人员要注意与他们谈话的语气、语调, 认真观察罪犯的情绪波动, 要控制他们的暴力情绪, 避免与他咐」发生冲突, 要保持充分的耐性和亲和力。这时候矫治人员不适宜采用医疗模式进行矫治, 因为给他们帖上有“ 某某疾病”的标签会激化暴力犯与监狱改造工作者的矛盾, 加深他们的反抗心理, 增强改造的难度。矫治人员主动与暴力犯进行交流一段时间后某些罪犯的心理可能会有所改善, 这时应抓住他们在这一时期易动摇的心理特征, 鼓励他们与人交流, 让他们自己走进心理咨询室。在这一阶段, 应以暴力犯的主动改造为主导, 专业矫治人员起配合和帮助作用, 让罪犯发挥主观能动性, 主动的去改造自己。在罪犯进行主动改造的过程中, 心理矫治员予以监督,以防他们在矫治过程中发生思想和行为的偏差。这一阶段应是改造的主要阶段, 注重以罪犯为中心, 重点把人的主观能动性和人性放在重要位置。在此阶段的教育过程中, 监狱干苦以及心理矫治员不能再扮演道德权成和说教的角色, 而是起管理者、组织者、指导者、帮助者和促进者的作用。罪犯是信息加工的主体、是意义的主动构建者, 而不是外部刺激的被动接受者和被灌输的对象。 (三)犯罪心理矫治与犯罪习性娇治相结合, 突出心理矫治 对监狱中服刑暴力犯的矫治是通过犯罪心理矫治和犯罪习性矫治得以实现的暴力型罪犯的犯罪习性矫治也是罪犯改造过程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犯罪习性是长期或多次实施犯罪而形成的动力定型, 往往表现为惯犯、累犯的行为特征具有犯罪习性的暴力犯在实施犯罪的场合, 不需要外界刺激等犯罪诱因的作用, 没有明显的意志选择过程, 这也是暴力型犯罪数不断增加和重新犯罪率不断升高的重要原因。这种习性一旦形成, 暴力犯就容易保持犯罪的冲动, 他们的犯罪动型总会处于主导地位, 而罪责感、怜悯心总是难以调动。所以, 对暴力犯应将心理矫治与犯罪习性矫治进行有机结合, 以心理矫治为主, 因为如果罪犯心理得不到矫治犯罪习性也会很难改变。通过心理矫治促使暴力犯心理发生良性转化, 形成不再犯罪的心理机制, 自我觉醒, 改变不正确的社会态度, 重塑健全人格, 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形成他们对社会的罪责感和怜悯心。在罪犯心理得以矫治的荃础上, 改变犯罪动型占主导地位的局面, 使其罪责感和怜悯心处于主导地位从监禁刑的封闭特点看, 罪犯被剥夺自由是一个法律事实,他们中间的大多数仍将回归社会则是客观结果, 。所以, 这就要求对暴力犯进行犯罪习性矫治, 在监狱中进行新的行为训练, 如严格的纪律训练、健康的集体生活训练和精神文明训练, 促使暴力犯培养适合需要的动力定型, 以适应社会生活。 三、我国监狱挤力犯心理矫治存在的问题和前景展望 (一)我国目前对基力犯的心理矫治忽视个体间的差异, 在理论和实践上基本上处于引进和模仿西方模式的水平上 我们在教育改造罪犯的实践中, 重视群体共性教育, 忽视个体间的差异, 是普遍存在的现象虽然也重视个别教育工作, 但是, 这种个别教育没有认真系统地研究罪犯个性特征、个体需求及价值取向, 缺少针对性的教育措施, 个别教育多半流于形式所以, 在以后对罪犯进行心理改造的过程中, 不断增强矫治措施的针对性。我国目前在罪犯心理矫治的理论和实践方面, 基本上处于引进和模仿西方的理论和模式的水平上。这种引进和模仿固然重要, 但要注重在引进和模仿的基础上进行本土化。所谓“ 本土化” , 是指我们在引进国外有关心理矫治理论和方法的同时, 应考虑我国的社会背景、传统文化、社会价值取向和中国人的人格特征, 考虑我国罪犯改造工作的成功经验和现实状况, 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罪犯心理矫治的理论和方法体系严所以, 我国应在继承传统心理矫治方式的基础上, 结合中国暴力犯的人格特点和心理矛盾, 对西方心理矫治的理论和方法加以适当的改造和调整, 总结和应用我国监狱几十年来改造罪犯的成功经验, 建立我国独特的罪犯心理矫治体系和模式。 (二)我国幕力犯心理矫治工作还缺乏一支高素质的专业队伍 目前我国监狱暴力犯心理矫治缺乏心理学专业人员, 并且是少数干替矫治少数罪犯, 心理辅导局限于专业的训练室和咨询室。前文提及的全员训导模式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提出的。全员训导模式主张将传统经验与心理训导相结合, 在日常生活和平凡小事上对攀力犯进行文化渗进、潜移欺化的影响, 逐渐转化罪犯的立场和观点。这种罪犯心理矫治模式是我国对罪犯进行教育改造的理想模式。这一模式实现的前提是每一位监狱干苦在作为管理者、教育者的同时, 还是一名心理学专业人员。但目前我国监狱干苦的整体素质和监狱心理专业人员的数量尚不适合建立这种改造模式。所以我们应在监狱干苦中培养大量的心理矫治工作的专业人才, 壮大监狱罪犯心理矫治工作者的队伍, 提高心理矫治工作者的素质, 以实现全员训导这一理想的心理矫治模式-----------------------------------------------------------------------------------------------------------行凶犯罪心理的构成,无非有以下几种:(我的分析,仅供参考)一、行凶因果要素1、年轻人正处于血气方刚之年,加上涵养欠些,遇事不冷静所导致恶果的发生。2、虽到中年,但长期心理压制、扭曲,性格孤僻,有报复倾向的人,如果不及时心理疏导很容易产生悲剧性结果。3、无意对他人造成致命伤害,由于对自己的行为事件的后果估计不足,但造成他人致命的、影响较大的后果发生,其行为属“过失杀人”。4、对方滋事挑衅,当你制服对手后还不依不饶,但造成对方严重伤害或死亡的,构成“防卫过当”。二、案例分析以上行为均要承担《刑事责任》附带《民事责任》,构成犯罪因果要素。当我们掌握了一些法律知识后,以下我们分析一般案例:(虚拟案情)王某承揽工程因经营不利,欠打工李某年薪1万余元迟迟未还,李某多次索要无果。为此李某怀恨在心,纠结了一同打工的同伴数人,扬言不还款将断其手脚。当晚一伙手持利刃、尼龙绳、胶带纸、镐把等工具破门而入,准备实施绑架要挟。当闯入王某家暴力强行带人时,一同来的同乡小张由于害怕闹出人命,站出来劝解双方,达成了还款期限,从而避免了一场刑事案件的发生。通过简单的事件叙述,我们做以下分析:1、王某的拖欠主导思想并非故意,但拖欠是导致事件的诱因。2、而李某的行为构成了(第二条举例的)犯罪要素,如果犯罪行为继续实施,性质、后果将不可预测;3、李某有实施犯罪的动机,同时有计划、有实施,构成了聚众闹事要素,同时有暴力倾向、损害他人物品的事实。4、李某有终止犯罪的情节,没有造成后果的延续。5、绑架罪不成立。三、李某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李某的行为适合法律中的《治安处罚条例》相应的条款处罚。2、李某应承担(损坏公私财物)民事赔偿责任。3、其他参与者适合《治安处罚条例》相应的条款处罚。不构成犯罪的也因接受法律教育后,根据情节轻重做出相应的处理。四、心理的环境变化通过以上虚拟的案情不难看出,法律的健全、法律教育的普及至关重要,法律意识的强化与公民素质的提高是法制主权国必须面对的责任。然而,制度的建立、公民素养的提高与公民生活的改善、社会整体经济的提高、教育的普及等息息相关。人只有温饱解决了才会考虑普及教育,教育普及了才会改善人们素养,当整体素养都提高了心理会产生巨大的变化,那时会出现新的课题和新的心理起伏需要新的心理思维辅导。先写到这里,有什么问题我们共同探讨,我的见解短浅,仅供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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