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百度用户: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为您查找到以下信息:湖南师范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请考生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一、招生专业类型及招生人数我校2014年招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大类。招生总规模预计为2400人左右,各专业招生人数暂不确定,需等考试后根据国家下拨的计划数、学科点的培养条件、培养质量以及导师人数等确定。2014年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招生名额为5人,其中理学、工学、农学和医学学科门类招生人数不低于单考总数的70%。二、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三)报名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3.我校仅学术型专业可接受单独考试报名。(四)推荐免试: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其它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时间内凭推荐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放的校验码在研招网上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三、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一)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2013年9月25日-28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2.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3.注意事项:(1)由于考场容量有限,湖南师范大学报考点只接受湖南师范大学(含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应届毕业生及必须选择湖南师范大学为报考点的考生(报考文学院美术学(1304)的考生、音乐学院艺术硕士专业学位(1351)的考生、美术学院艺术学理论(1301)、美术学(1304)、设计学(1305)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1351)的考生、工程与设计学院美术学(1304)、设计学(1305)的考生以及单考考生)报考。报考专业学位中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及旅游管理硕士的考生只能选择我省市州报考点或南华大学报考点报考。(2)今年我省报考点都设置了最大考生容量,超过容量后系统将不再接受考生报名,请符合条件的考生务必尽早完成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程序。(3)报考点的选择要慎重。如网上报名时选择"湖南师范大学报考点",则必须且只能到湖南师范大学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和参加考试。(4)推免生应选择推荐学校为报名点。(5)今年我省报考点实行网上缴纳报考费,选择我省报考点的考生若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完成网上缴费将不能参加现场确认。考生网上缴费成功,若现场资格审查未通过一律不予现场确认,所缴报考费不予退还,请选择我省报考点的考生网上缴费前仔细核实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7)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1.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单独考试现场确认时间定在2013年11月14日下午)。逾期不再补办。2.现场确认程序:(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3)考生选择的报考点若未实行网上缴费,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按规定缴纳报考费。(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四、考试1.准考证: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2.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3.初试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6日进行)。4.初试科目设置、考试大纲及命题: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以及体育硕士、应用心理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其他学科门类(含专业学位)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101)、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99)、英语一(201)、俄语(202)、日语(203)、英语二(204)、数学一(301)、数学二(302)、数学三(303)、西医综合(306)、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398)、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498)为全国统考科目或联考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翻译硕士英语(211)、教育综合(333)、新闻与传播专业综合能力(334)、出版综合素质与能力(335)、体育综合(346)、心理学专业综合(347)、汉语基础(354)、英语翻译基础(357)、统计学(432)、新闻与传播专业基础(440)、出版专业基础(441)、汉语国际教育基础(445)、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448)等科目由我校依照有关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编制的考试大纲或考试范围自行命题;护理综合(308)由我校依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医药科工作委员会编制的考试范围自行命题;除上述科目外,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确定考试大纲,自行命题。该部分考试大纲可在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网站()下载。5.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6.考生初试成绩单不邮寄。考生可通过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网站()查询。7.复试时间、地点、方式等由我校自定,并在复试前通知考生。五、体检1.体检时间:考生在复试时须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前通知。2.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进行。六、录取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及档案政审意见确定录取名单。录取考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七、学费和奖助体系学费: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学费按国家及省物价部门审批的标准执行。奖助体系:为资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将设立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奖助学金。奖助学金资助范围将覆盖全体全日制研究生的95%以上。八、学制:我校招收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年,其中艺术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学制为3年。九、其他注意事项1.招生专业目录中学科、专业名称前有"●"者,为有博士学位授予权专业。2.招生专业目录中学科、专业名称前有"★"者,为自主设置二级学科。请您根据以上说明结合自身情况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