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切实保证人才选拨的质量和水平,根据教育部《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2〕9号)以及河南省招办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 一、工作原则 1. 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以人为本,坚持公开、公正、公平。 3.实行差额复试,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的比例复试。 4.强化复试考核与考生诚信要求,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切实维护考试公信力。 二、组织管理 新乡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201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在纪检部门监督下,由研究生处组织各培养单位具体进行各项工作。学校成立复试工作督查组,负责对复试工作全过程的监管和审议。 各院(系、部)成立面试领导小组和各专业面试小组,负责进行考生的面试工作,处理面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院(系、部)须在面试前将领导小组和面试小组名单报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各面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由导师和专家组成,要对面试的全过程做好记录,填写新乡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面试记录表,经面试小组组长签字后交所属院(系、部),由院(系、部)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章)后统一报送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三、复试分数线要求 根据《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我校对部分学科、专业划定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只有达到我校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考生,才能取得复试资格;其余学科、专业仍以《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准。 四、复试对象 新乡医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学科、专业 总分 外语临床医学(学术型、专业学位) 290 40护理学 305 45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325 50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要求,可以进入复试。我校不再单独发放复试通知书。 复试考生必须签署《新乡医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诚信承诺书》。 五、资格审查 考生报到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 (1)准考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应届考生须提供所在院校教务部门提供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一份(须加盖教务部门红章,方可有效); (5)3张1寸彩色免冠近照(体检表用); (6)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需要提交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报告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同等学力考生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者(前四位专业代码为1051),须提交临床医学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往届毕业生需要提交: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或主持一项厅、局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立项证明,或以第一作者在国家级权威专业期刊发表论文的原件和复印件。 (8)考生须携带由所在单位填写的《新乡医学院201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政审表.doc》(点击下载);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须将上述材料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届时凡不能提交上述材料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六、复试内容及要求外语考核、专业考核及面试。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创新精神和能力以及专业兴趣和素养等。 1. 外语考核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应参加外语考核,考核的方式为笔试,实行百分制计分。凡不参加外语考试,或考试时作弊,或发现外语初试试卷与他人初试试卷雷同,或发现外语初试试卷与复试试卷非一人所作,一律取消考生复试资格。 2. 专业考核 专业复试考核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深入了解考生对专业课的掌握程度,了解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考核分专业课考试和加试两种。 专业课考试的对象为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的内容为考生所报学科、专业的专业课。专业课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 加试的对象为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内容为本学科本科两门主干课程。百分制计分,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的考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不合格(两门加试科目中任一门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予录取。(专业课考试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及参考书详见新乡医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3. 面试 面试主要是考核考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能力、专业兴趣和素养、思维判断能力、举止表达能力、人文素养、心理素质等,实行百分制计分,专业知识和技能面试50分,综合素质25分,语言表达能力测试25分(含英语听力和口语)。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