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的原因:1982年在蒙特哥湾获得通过、1994年开始实施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约定:从领海基线算起,沿海国有权宣布12海里领海,24海里毗连区,200海里专属经济区以及最多可以延伸至350海里的大陆架;同时,岛屿拥有与大陆一样的权利。加之科学技术的进步与海洋资源的开发,各沿海国普便强调自身利益,在海域交叉情形下就形成了争议。现状:中国与邻国的海权争议: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规定,中国有望获得300万海里的“海洋国土”。然而,因为海域宽度的限制,与朝鲜、韩国、日本、菲律宾、马来西亚、文莱、印度尼西亚、越南等八国,在海洋主权主张上存在冲突,海洋边界均需进一步确定。战略地位:经济上-传统的海洋产业仅仅局限于海运贸易、海洋捕捞和海盐生产。现代海洋包括能源,矿产,甚至包括向海洋要土地等等,已经形成独立的海洋经济体系,甚至已经成分部分国家的经济支柱。军事上:既是保护国家利益的战略缓冲,也是对外扩张的桥头阵地,控制海洋是走向大国强国的必经之路。中国的海洋政策:主权在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应对措施:1、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加强外交沟能。2、加强军事特别是深蓝海军的军事建设。3、加强海洋经济开发研究,积极开发海洋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