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对你有帮助。 科学发展观与统筹城乡发展的理论与实践内容提要: 我们今天所说的“三农问题”,是历史与现实、体制与制度等多种因素造成而又长期没有解决好的农民生存与发展问题,使得农村、农业、农民与城市、工业、工人之间出现了越来越大的差距,成为当前我国最大的社会不公正。其严重后果在于使得作为共产党执政基础的主要社会群体弱势化、边缘化,形成在社会政治系统和主流社会生活系统中排挤农民。解决“三农问题”的实质是克服社会公正失衡所造成的社会排挤和边缘化,解决“三农问题”,要以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 我们今天所说的“三农问题”,是历史与现实、体制与制度等多种因素造成而又长期没有解决好的农民生存与发展问题,使得农村、农业、农民与城市、工业、工人之间出现了越来越大的差距,成为当前我国最大的社会不公正。其严重后果在于使得作为共产党执政基础的主要社会群体弱势化、边缘化,形成在社会政治系统和主流社会生活系统中排挤农民。解决“三农问题”的实质是克服社会公正失衡所造成的社会排挤和边缘化,解决“三农问题”,要以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 一、 解决“三农问题”的实质,是解决社会公正失衡所造成的对农民的社会排挤和边缘化。这个论断是否正确,从以下相关的数据中可以得到证明: 一是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1980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比(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村人均纯收入之比)为:1;1985年该比例下降为 :1,因为1982年至1986年中央连续五年发布5个“一号文件”,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但此后呈现了不断扩大的趋势:2001年为 :1,2002年为:1,2003年,继续扩大到:1,2004年已经接近4:1;到2005年才略有下降,为:1。 中国社科院发布的2006年《农村经济绿皮书》预测,200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将比2005年增长5%左右,低于2005年的增幅。在城市仍保持较高增幅的情况下,2006年,中国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将继续扩大。据国务院扶贫办主任刘坚透露,到2005年底,全国农村没有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有 2365万人,低收入贫困人口有4067万人,合计6432万人。 二是2004年是各级财政对农业投入最大的一年,总量达2000亿元,而当年全国农村居民的纯收入总共也是2000多亿元,主要是靠粮食产量增加7945亿斤、价格上涨25%所实现的。说明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在支出过程中大大“缩水”,没有能真正落实到农业上。 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同志说得好:支出的各类科目“外行看不懂,内行说不清”。否则当年的农民收入应该更多些才对。 三是建国已经56年,农民的教育情况依然差强人意。当前,我国农民在4·9亿农村劳动力中平均受教育年限不到7年,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约占13%,初中的占49%,小学及以下的占31%,不识字或识字很少的还占7%,全国92%的文盲在农村。在2亿多35岁以下的农村青年中,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只有 9·1%。 在国家公布的失业率中,从来只是统计城镇居民失业情况,根本不将农村近1·5亿的富余劳动力包括在内。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公费医疗体系建设,前些年也不包括农村居民。 四是基尼系数是指在全部居民收入中用于不平均分配的百分比,数值越大,说明收入分配越不公平。中国的基尼系数为,在世界范围,超过了所有的欧洲国家。在亚洲,仅次于菲律宾。而在1981年,中国的基尼系数仅为。近年来农村的贫富差距加大显著,农村基尼系数由1978年的扩大到,远远大于城市的增幅()。按照世界银行的估算,1999年我国按人均收入计算的基尼系数已达。以此为参照,农村的基尼系数已经超过的警戒线。 从城乡居民储蓄来看,储蓄余额8万亿元左右,而占总人口70%的农村居民只占约1/8,约1万亿元。若从居民享有的水、电、道路、通信、卫生等公共产品的差距来看,城乡间的差距要比20世纪70年代末更加扩大。 五是农村的生存状况恶化。2003年9月10日是全球第一个“预防自杀日”。根据卫生部2001年的报告,自杀是我国第五位重要的死亡原因,是 15-34岁人群首位重要的死亡原因。中国平均每年自杀人数约为25万,自杀未遂人数据估计超过100万,其中90%在农村,女性比男性高出25%。农村女性的自杀率约为10万分33,高居各种死亡原因之首。可见作为农村生产的主要承担者——农村妇女所承受的生活压力之大。 子女读书已经成为农民家庭的头号负担(约占家庭收入的36%)。从长远看,如果农民子女的求学受到身份限制,必然形成低素质人口的复制,而与提高全民族文化科技素质的要求相悖。 农业的成本上升,农民的生存成本上升。据京津高校大学生回乡支农调查的数据,现在一个农民工进城打工,平均年收入在6000元左右,除去支付药费、住宿费、生活费、800元的交通费,实际拿回家的不足1000元左右。一个年轻农民要靠每年这点积累完成造房、结婚、生子、敬老,几乎是不可能的。 二、 现在,让我们依据以上的数据,进行理性分析: 社会公正,是指社会赋予公民的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和其他利益都能够得到较为充分实现,即体现权利、规则平等、收入分配合理、机会均等和司法公正。社会公正是社会主义价值观的核心,是衡量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尺度,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深厚基础。社会公正是政治性概念而不是道德体系。当然,道德实践有助于社会公正理论成为社会共识,但无能力约束不公正行为调和不同利益者之间的冲突。 社会公正失衡必然导致社会排挤,国家、企业、各利益团体成为推动和施动者,在维护其所期盼的社会政治系统和主流社会生活系统时,把农民这个弱势群体排挤出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和国家福利制度的主流,使之处于有关政策的边缘。就是从国家政治生活原则上来说,一些制度和政策对他们都适用,当询问由那个部门来落实时,就会出现谁都该管、又都不能全管,最后无人管的结果。 请同志们注意,我使用的概念是“社会排挤”和“边缘化”,而不使用当前学界引进国外社会学而使用的“社会排斥”概念。 在西方社会学中的社会排斥的定义是:“个人、团体和地方由于国家、企业(市场)和利益团体等施动者的作用而全部或部分排斥出经济活动、政治活动、家庭和社会关系系统、文化权利以及国家福利制度的过程。”西方社会学中的社会排斥研究,把排斥出自何处,分为经济排斥(包括劳动力市场排斥、贫穷和消费市场排斥)、政治排斥、社会关系排斥、文化排斥、福利制度排斥5个方面,把谁被排斥,分为个人、团体和空间3个方面。可见,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社会排斥”具有矛盾绝对性、动态性和激化性。社会排斥由其社会制度本质决定,并且贯穿社会制度发展的整个过程。 我们国家当前出现的社会排挤、边缘化,只是在操作层面上出现的局部的、暂时的社会现象,而不是社会主义社会制度的本质显现。我们的理论基础、指导思想、发展战略,都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必须依靠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也就是说,我们在前面所列举的把农民边缘化的现象、社会排挤现象都是违宪的,是要在实践中经由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体制改革的深化、法律法规的完善,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加以解决的。 理论认识层面,我们思想上已经明确了,该说的都说到了。问题是指导思想和社会实践产生了严重脱节,该做的没有真正做好。 目前我国社会公正不够理想的原因在于:一、受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就是人们常说的“蛋糕不够大,吃的人太多”。二、市场机制不完善,存在大量“非市场经济”因素。首先是腐败,其次是垄断,最后是假冒伪劣。三、政策体系尚待完善,政府职能缺位。说在嘴上、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多,真正落实到位的少。 这些,要靠国家制定相关政策来调解,靠完善的监督机制来保证,仅仅靠道德建设是不能实现的,当然我们对道德约束的作用不应低估。应该说,国家要制定的相关政策,已经出台很多了,问题是实效不理想,要追问的应该是为什么不能落实或者落实的不好,是相关政策制定的不切合实际,还是在政策落实过程中,干部思想认识有问题,客观条件不具备,财力物力有难处? 几年来的实践证明,主要是国家宏观调控原则而笼统,地方微观运作跟风走形式。 宏观上都没真正弄清楚弄明白的问题,微观上是不可能弄清楚弄明白的。农民走出农村进入城市,名称一会儿是“农民工”,一会儿是“进城务工人员”,定位是离开土地、离开农村的农民。在宏观上高度赞扬农民工对国家和城市建设的重要贡献,而在微观上却不能对农民工应该得到保护的合法权益,用宏观上已经为之制定的、强而有力的法律法规来保证。其结果是在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劳动者付出劳动力之后,长时期拿不到工资,要到国家总理亲自过问,揭开问题的盖子,才发现拖欠工资总量大的令人吃惊。最基本的社会分配都不能实现社会公正,这就是把农民在社会政治系统和主流社会生活系统中边缘化,对农民进行社会排挤。可见,只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人说事,应该说是找错了真正的责任承担者,因为问题是出在了保证社会公正的宏观上。 在城市中小学都是国家办的时期,农村的中小学大量是民办的,于是有了“民办教师”,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农民的孩子却难以享受国家义务教育法赋予的权利,而人民受教育的权利一直是写入宪法之中的。现在,又出现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求学难的问题。 农民的一切,听从党的政策、政府的安排,农民、农民,离开了土地、离开了农村,还要叫农民。若不是由于土地征用关系到农民的生命线,农民总是会忍受下来的。面对有的干部借着产权改革,卖了荒山、荒地、企业,又在土地上打主意,凭借基层政府的权力对农民进行社会排挤。农民认识到,一旦失去土地,生活就只能依靠政府救济,真的是被边缘化了,他们就忍无可忍了。目前农村矛盾激化主要在这些方面。应该说,农民并没有过错,反而是为农民维权的力度太软弱,要害是法大还是权大,干部手中的权力能不能受到强而有力的监督。问题还在宏观上面。 三、 作为社会主体的非农民阶层是如何对待农民的?2005年底,北京政协委员张惟英提出,对进入北京的人员应该要求具备一定的素质。好人、坏人,素质高低,都是客观存在的事实,无可争论。可是要真弄明白为什么人们要进北京并不难,不就是因为北京享有许多方面超国民待遇吗?北京享有的资源多,基础设施、公共福利,在全国都处于领先地位,同样的考分,北京考生能上北大,河北考生上本科都难。这种人为制造的社会排挤,依据的是那部法律法规?一旦取消了这些超国民待遇,人们要去北京,就真的因为它是祖国的首都了。 当人们对这些都已见怪不怪的时候,表明我们的社会默许这些社会排挤现象的存在。北京如此,大中小城市也都如此,最终,就落在了农民的头上,而这些现象,和我们国家国体性质并不合拍。 在这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论坛”征文通知中,有这样一段文字:“‘三农’是我们的母亲,她无私的哺育了工业,养育了城市,可是今天,她却失去了历史的风采。由于城乡间公共资源分配不均,经济发展失衡,历史欠账较多,致使农村的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保障机制弱化严重,┅┅农民已成为当今社会的弱势群体。”深层次的原因不正是对农民的社会排挤、边缘化吗? 共产党人不应回避这些问题,更不应回避形成这些现象的原因,而应以大无畏的精神,以历史地、发展地的眼光来认识和解决这些问题。 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革命圣地西柏坡表达的坚定执政信念:弘扬“两个务必”,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被广大人民群众称之为“新时期的三民主义”。其后,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着重研究党的领导干部应该如何做到政绩观、发展观、人才观、群众观内在结合和统一的问题,明确提出科学发展观是其核心,统领工作全局,并把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内在统一纳入了科学发展阶段观。 胡锦涛总书记说:“全党同志必须认识到,我国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和发展还有许多重大课题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回答,还有大量工作需要去做。比如,如何切实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如何进一步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如何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如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如何扩大就业和促进再就业,如何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如何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竞争,如何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如何更好地实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如何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增添新力量,如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如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如何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如何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等等。”胡锦涛接连地提出14个“如何”的问题,这些都是需要探索和回答的有关我国社会主义的自我完善和发展的重大课题,他指出:“我们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做到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从对马克思主义的错误的和教条式的理解中解放出来,从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桎梏中解放出来,不断有所发现、有所创造、有所前进。”(2003年7月1日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讨会上的讲话) 正是在对中国发展道路的深刻理解基础上,新时期的治国理念得以完成,这就是:保持党的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创新型国家。 四、 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成了新时期治国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三农问题”在科学发展观的视野中找到了解决的新途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在农村,要以城市带动乡村,工业反哺农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2004年,中央发布的“一号文件”,关注农民增收问题,使农民受益451亿元;2005年的“一号文件”,大幅度减免农业税,取消牧业税,明确2006年在全国免征农业税。2006年的“一号文件”,以数千亿元的转移支付支援农业建设。党中央的八个一号文件是中国农业发展的里程碑。 现在,农业税取消了,国家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加大了,农村孩子读书的课本费全免了,农村的道路建设投入大了、建设速度快了,┅┅最重要的是在新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中的五个统筹,第一个就是统筹城乡发展,要求从根本上摈弃掉原有的社会排挤现象、边缘化现象,真正把解决“三农问题”提升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地位。 改革开放以来,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加快,农民开始向城镇转移,由农业转向工业及第三产业,但由于我国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和森严的户籍壁垒,公正、合理、开放的社会流动并未形成,从农民工进城后,从就业岗位、劳动报酬、社会福利和社会交往等方面来看,城市对农民是“经济吸纳,社会排挤”,使得进入城镇的农民成为城市中的弱势群体。 根源在于有一个长期困扰我们、至今没有回答清楚的问题,就是对我国现实生活中的农民应该如何认定:是居住在农村、户籍在农村,就是农民,还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劳动者才是农民。也可以说,长期以来,国家从没有以对农民这个复杂的社会阶层进行动态的、量化的剖析,来确定农民的身份。 中国社会学家陆学艺提供的 “20世纪90年代中国农村社会刮阶层变动状况”表明,农村人口当前已经分化为八个社会阶层:农业劳动者(46-50%)、城市农民工(16-18%)、乡镇企业农民工(16-17%)、农村知识分子(2·5%)、个体劳动者、个体户工商户(7-8%)、私营企业主(0·4-0·6%)、乡镇企业管理者(1·5%)、农村管理者(7%)。这是1999年依据有关部门资料推算出来的数据,据此显示出在我国农村现有的全部农户中,收入的90%以上来自农业经营的纯农户家庭约占62·4%,他们才是名实相符的农民。 只有名实相符的农业劳动者才是农民,只有他们才是农业生产的主体,只有他们才会长期在农村生活。就是说,农民、农业、农村的“三农问题”是他们的问题。他们只是目前农村人口的60%左右。 为什么一说农民就占全国人口的绝大部分呢,因为我们认定了住在农村的身份就是农民。依据这样的认识来制定政策,明确的针对性显然是不可能具备的。 要害就在户籍制度上,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还必须加上一个户籍身份:城市人口还是农村人口。 这种具有中国特色的身份户籍制度,是1958年全国基本实现人民公社化之后,为了在中国农村建设计划经济体制,遂以人民公社体制、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农村人口户籍制度,三项制度共同作用,形成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结构。当时的农村人口都是人民公社的社员,社员,也是当时对农村人口的称呼,社员都是一起生产劳动、一样贫富,经过了20年,一直到1978年,农村基尼系数还是0·22。防止农村出现两极分化的目的达到了。 为了要渡过灾荒年,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就更加强固,粮食,分成商品粮和非商品粮,城市人吃供应的商品粮,农村人吃自产粮。户籍制度决定着一个人的终身身份。那末,这样一个本应随着改革开放进行改革的制度,为什么又经过长达20多年的过程,还是不能有所变动呢。没有人多问为什么,当然,有人问了,也不可能得到令人信服的回答。 可是,改革开放使城市化进程加快了,城市人口建设需要大批的建设者,众所周知,打开城门让农民进城的举措,曾造就了一批早期的改革家。可是跟着户籍制度就强化起来了,农民在城市要领取暂住证,农民还是农民。还有了农民企业家、农民工、农村教师等等农村系列的新身份。 户籍制度的改革,要从破除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的高度来考虑,不能把它作为一项户籍管理工作交给公安部门负责。打破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消除身份制的影响,把农村人口的社会流动纳入国家整体的社会流动,使农村人口的职业转换、居住变迁、社会地位变迁同步进行,从城市化、工业化到现代化,这是任何国家实现走向现代化的普遍规律,我国也是绕不开的。 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应该转换思路了,把农民界定为只是一个职业概念,过去的农民身份不再存在,作为农业劳动者的农民数量才会减少,当在户籍面前都是公民,都可以在整个社会流动中自由流动时,对农民的社会排挤和边缘化现象才会得到克服,打破城乡二元社会结构这个问题才能真正破题,并逐步得到解决,这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给我们上的重要一课。 五、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是什么新提法了。1962年全国人大通过的《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就是当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纲领性文件。20世纪80、90 年代,在中央文献上,几次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又一次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同在于条件不同了,我国工业化的进程从农村支援城市,为工业提供积累,发展到了以城市带动农村、工业反哺农业了。与此同时,工农差距、城乡差距也扩大了。重要的是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已经到了应该打破的时候。这是现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背景,还有一点也是要注意到的,改革开放造就了强大的民营经济,发展农村经济有了一支新的重要的建设力量。党中央的20字方针:“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一个全新的概念。 在此之前,还提出了“多予、少取、放活”。形势如此逼人,解决好干部和农民的关系,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前提。每亩耕地,国家补贴48元,直接发到农民手中,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提高了。农村修公路,国家补贴75%,村里集资25%,农村的干部坐不住了,这要看村里经济实力,看村干部组织动员能力,有些地方农民心理嘀咕,干部捞钱、捞吃喝的机会又来了,往外掏钱就不积极。没有农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新农村建设要热火朝天的搞起来是很困难的。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个长时期的创建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一定要做到“五个必须坚持”和“五要五不要”。即:必须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必须坚持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必须坚持从农民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必须坚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必须坚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要注重实效,不要搞形式主义;要从实际出发,不要进行攀比;要民主商议,不要搞强迫命令;要有特色,不要千篇一律;要扶持引导,不要包办代替。真正做到农业部副部长范小健所总结的:农村干部做事情应该做到“内容要交给群众,保障村民的知情权;项目要交给群众,保障村民的决策权;监管要交给群众,保障村民的参与权;验收要交给群众,保障村民的监督权。” 我国人多地少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未来城乡一体化的新农村,不会是那种地多人少国家的模式,人口主要集中在城市,家庭农场主和农业工人只占全国人口5-10%。而是要走一条政府加大投入力度,以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乡村的方针,使农村的水利、道路、电力、通讯等软硬环境建设,在几年内有明显的新进展,逐步实现农村的生产、生活现代化。 住在农村的人,大体上可分为四类人:一是以农业生产劳动为主要收入来源的纯农户;二是农业兼业户,收入大部分靠农业,小部分靠非农业;三是非农业兼农户,收入来源大部分靠非农业,小部分靠农业;四是住户,住在农村,不再从事农业生产劳动,收入靠第二、三产业。国家的惠农政策界限明确,对象是纯农户兼顾农业兼业户,因为他们的职业是农民。 在未来的社会发展过程中,这四类人在不同地区、不同时间还会发生转化,一、二类人会减少,三、四类人会增多,农民数量减少,二、三产业从业人员增多,农村就转换成为以农业生产为主业的居民社区,与城镇的发展内在的结合在一起了。韩国、日本的农村社区,就是这样形成的,在他们的农村社区中,除了种田务农的农业劳动者之外,也住有在城市工作的教师、企业员工、商人、自由职业者。有的农户,子女到城市工作了,父母留在农村种田,家庭还在农村。因为农村社区的生活条件,水、电、路、讯等,并不比城市差很多。而村子里生产的远近闻名的农产品,还足以使之产生家乡自豪感。 目前,有的农村出现的大搞物流市场,大搞高档住宅区开发,大搞旅游景点,主观草率并村的做法,都是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是少数干部的扭曲政绩观在作怪,到头来,只能是劳民伤财,延误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我的发言占了太多的时间。在结束发言,听取大家批评之前,我再一次总结一下我的发言主旨: 是时候了,以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应以深化改革户籍制度为切入点,打破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我国的《农民权益保护法》经过多轮调研,基本框架已经形成,法律草案将在2007年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到那时,对农民的界定必须明确,《农民权益保护法》有助于克服对农民这个复杂社会阶层的笼统化对待,清除社会上对农民社会排挤和边缘化现象。与此同时,有一大批被农民群众信赖的好干部,对农民进行组织动员,明确奋斗目标,焕发起他们的主人翁精神,克服依赖思想,一定会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更加美好。
城乡融合发展的过程与结果目前做得较好、在全国比较有代表性的地区是重庆。
中国定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目标,包括在重庆西部建设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促进更多资本及生产要素流向农村,增强农村发展动能。
笔者援引学者的话说,试验区将为西部地区探索新发展模式,让农村与城市实现共同富裕,同时进一步支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中国“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本月发布后,重庆市发改委发消息称,规划纲要中15项重大事项直接提及重庆,涉及重大政策、重大改革举措等方面,其中重大改革举措即包括建设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
笔者认为,中国国家发改委今年2月初已批复,原则同意在重庆西部片区、四川成都西部片区等11处设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这11个试验区基本都位于都市圈或大城市群内,显示中国希望借都市圈和城市群发展能级,推动城镇资本、劳动力、基础设施等辐射农村。
据笔者了解,重庆西部试验区聚焦11项任务,包括建立城乡有序流动的人口迁徙制度;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制度;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等。
援引中国学者的话说,成渝两座核心城市之间的走廊地带有大片农村地区。试验区能“一箭双雕”,去除城乡隔阂、激发区域间生产潜力,同时也让成渝走廊发展壮大,日后跻身成渝经济圈副中心。
还有专家指出,重庆西部试验区旨在实现“中部崛起”,同时助力中国在“十四五”时期推进共同富裕目标。他说,西部农村、农民数量太大,要在西部实现共同富裕,须另觅与过去不同的发展道路;城乡融合也并不意味着城市化。
专家表示:“要在保证乡村农村继续存在的情况下,仍能实现乡村经济的发展富裕……通过城市经济的能量带动乡村经济,但乡村继续保持是乡村,这是一个新的发展模式。”
改革的目标,是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改革的重点,是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可以说,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是城乡融合发展的政策窗口期,大有可为也必将大有作为。
“均衡配置”“一体化发展”“普惠共享”……从《意见》中的这些关键词,可以看出城市与农村的联系日益紧密。一方面,在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过程中,坚持城乡一盘棋的整体谋划思路。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
提纲如下:城乡融合发展的必要性分析城乡融合发展案例分析-以某城市为例(需要反馈过程)城乡融合发展的结果分析(需要分析问题)城乡融合发展的策略
城乡规划一体化存在的现状与经济问题分析,城乡一体农村经济论文
“十三五”是建设全面小康的重要时期,需要推动我国经济产业转型,实现市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推动现代化农业、工业发展,实现城市化、城镇化水平提升,加速城乡一体化的发展。
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的主要任务为:在政府的积极引导下,利用市场机制解决“三农”问题,通过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等战略,提升农村经济发展,缓解我国产业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最终实现城乡发展相协调的目标。
[1]文章主要针对我国城乡规划一体化存在的现状与经济问题展开分析,报道如下。
一、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现状
(一)农业与非农业劳动生产率存在较大差异
城乡统筹发展不协调的重要表现之一就是农业与非农业劳动生产率存在较大差异。
多数农村以农业为主要产业,其他产业的发展水平较低,但我国农业不同于发达国家,属于弱势产业,其劳动生产率不高。
相关文献指出,虽然近些年农业技术的推广提升了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但与第二、第三产业相比,仍存在较大的差异[1]。
(二)城乡劳动力素质差异较大
人才是产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在我国发展的过程中,人才资源的作用远高于物质资源。
文化水平是衡量人才力量的重要指标,从我国目前的受教育水平分析,由于农村文化人才大量涌入城市,导致城乡人才资源差异较大。
从相关统计学调查分析,从事农业生产活动人员中,小学及以下人员所占比重高达45%,远超过第二(15%)、第三(20%)产业[2]。
(三)城乡固定资产投资差异较大
城乡之间的固定资产投资差异较大,主要表现在固定资产投资总量及增值速度方面。
2010年我国城镇平均固定资产投资值为亿元,而农村地区的投资值仅为城镇的,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城乡平均固定资产投资值的绝对值差异不断增大。
(四)城乡土地资源收益差异较大
从实际收益分析,我国土地资源分配方面实行的是“以乡补城”政策,但农民在土地资源开发中获得的利益却很低。
在城乡土地开发过程中,政府通过征收农民手中的土地以获取大量的城市建设用地和出让费用。
截止到2015年,我国土地出让金超过万亿元。
并且随着现代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升,地价不断提升,但在土地收益分配方面存在许多不合理现象,导致农业的切实利益受损。
有学者指出,在征收农民用地的权益分配中,当地政府能够获得60~70%收益,村委会能够获得25~80%收益,而农民仅能获得5~10%收益。
目前城市用地具有明显的市场化特点,但是政府对于农村用地以及房屋市场化仍存在许多限制。
农民住宅无法买卖,农民工无法将房屋变现,导致其缺乏资金、无法在城市安居。
(五)城乡教育水平存在较大差异
城乡教育水平差异主要来源于教育投入差异以及基础条件方面的差异。
从教育投资分析,农村学校的教育经费、事业费以及公用经费均显著低于城镇学校;从基础条件分析,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显著低于城镇,导致当地政府财政收入无法分给教育过多资金。
此外,城镇中的高学历教师比重显著高于农村,导致农村教学效率和质量受到影响。
(六)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差距较大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得到一定的提升,并且近些年来,政府出台了一些列政策推动农民收入增长,但是总体而言,与城市居民收入水平仍存在较大差异。
并且随着城市化水平的提升,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之间的差异逐渐变大。
二、促进我国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对策
现阶段中,统筹我国城乡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城乡规划一体化、城乡发展一体化、城乡土地规划一体化、城乡公共资源分配均等化等战略措施。
笔者以多年工作经验提出以下几个措施,为促进我国城乡一体化发展提供可参考依据。
(一)推动城乡规划一体化发展
在城乡统筹规划过程中,坚持“一体化”发展战略和“以人为本”的原则,结合城市与乡村发展目标进行规划设计以及战略布局,摒弃传统的二元发展理念,提升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可操作性以及有效性;提升城乡规划的衔接性,从而实现城乡布局规划、城乡统筹控制、乡镇规划建设、产业体系发展、教育、交通、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全面覆盖。
(二)推动城乡产业一体化发展
推动城乡产业一体化发展主要是为了实现城乡产业的协调发展,提升农业的现代化水平,进而为农业增收提供基础建设。
推动现代化农业生产有助于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这就需要加强农业技术的创新和发展,改变传统的耕种技术,进行产业化、区域化、集群化农业生产,加紧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发展。
此外,要重视城乡的生态环境保护,摒弃以生态环境为代价的经济发展模式。
城乡产业一体化发展需要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现状以及经济要素特点,选取优势产业作为发展重点,城市以形成工业为主的产业机构,发展技术密集型产业为目标;农村则以推动轻加工业发展,形成劳动密集型产业格局。
(三)推动城乡空间布局一体化发展
推动城乡空间布局一体化发展的主要目的是在城市化的基础上提升城镇化发展的科学性,要坚持大城市与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战略,重视大城市的规模效益、聚集效益以及辐射效益,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同时,要充分调动小城市在加快城乡生产要素流动方面的流通作用,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进而促进农业发展,提升农民经济收入,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四)加强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
加强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主要从三方面着手:①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虽然城市居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得到了一定的进步,但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仍停留在初级阶段,农民工在社会保障制度中仍处于弱势群体,目前许多地方仍存在农民工子女读书难、看病难以及农民工就业难的问题,因此,要加紧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让城市农民工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权利。
②增加对农村资金投入,加紧农村、农业建设,推动农村基础建设,例如教育、医疗、文化等方面的基础设施。
③加强对村支部的监督与管理,保障资金的合理利用。
(五)推动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
推动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的主要目标在于提升农民的文化水平,进而推动现代化技术在农业中的应用。
通过提升农民的文化水平,能够改善其精神思想,提高农民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自觉性和主动性,树立自强不息、积极向上的先进意识,激发农民自力更生、积极致富的精神。
同时,不断加强农村基础教育以及技术培训建设,提高农民的文化水平以及专业素质;加强农村的科普活动,破除封建迷信,提升农民的民主意识以及维权意识,增强对政府的信任感,进而提高农村组织水平。
结束语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虽然改革开放后,我国城市化水平不断提升,但约有超过60%人口为农村户口。
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为了赶超西方国家,将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到第二、第三产业,实行城乡分离发展政策。
但随着改革开发的深入,计划经济体制的转变,“重工轻农”得到一定的改善;此外,以城带乡等理论的出现也缓解了城乡发展之间的差异。
但政府仍需重视城乡发展之间的差异,通过城乡规划一体化,推动城乡协调发展。
文章首先针对城乡规划一体化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然后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旨在推动我国城乡统筹发展。
[2]发展农村经济问题
当前,我国经济总体上增长较快、效益比较好,但经济的繁荣集中表现在城市,农村经济发展相对落后。
农村经济发展存在着农民收入比较低、剩余劳动力过多、农民贫富差距大、农业投入相对少等现象。
这不仅制约了我国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也影响了我国实现全面小康的进程。
鉴于农村经济在我国的重要地位,研究发展农村经济问题就成为我国当前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我们必须探寻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各种有效对策,尽快解决发展农村经济的问题。
一、发展农村经济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举世公认的成就,以占世界近7%的耕地养活了全球22%的人口,但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仍很低,这主要是由于存在诸多问题,限制其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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