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电科院和省会供电局:电科院主要职责是电网安全运行、智能化建设和清洁能源发展提供技术支撑;省级电力工业局作为地方行政机构,既有行政职能又负责生产销售。
一、省电科院职责:
1、负责开展科技创新工作,负责公司科技情报工作,开展运营监测(控)技术支持,协助开展“大数据”挖掘等业务.
2、负责电网设备专业管理、状态检修、全过程技术监督及性能质量抽检。负责所辖±500千伏直流和500千伏交流变电设备状态监测评估。
3、开展营销自动化系统业务应用、营销业务质量管控及现场稽查、有序用电相关业务支撑。
二、省会供电局职责:
1、贯彻实施能源发展有关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监督能源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规程及标准。
2、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全县能源体制改革,协调全县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3、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和信息化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4、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的有关工作,及生产要素保障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