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规则宗旨】 为确保征文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增强评审过程和结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根据《中国法学会征文评奖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参评范围】 本次中国法学家论坛征文活动所征集的全部有效稿件(509篇),均参加评审。 本次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征文活动所征集的全部有效稿件(1762篇),均参加评审。 第三条【评审标准】 着重从:(1)选题是否具有较大价值;(2)与征文主题是否契合;(3)主要观点是否具有较大的创新性;(4)论证是否有理有据;(5)结论是否成立或者对策建议是否可行;(6)研究方法是否妥当;(7)文字表述是否准确流畅;(8)从文章内容包括脚注看是否属于新近成果等方面进行评审。 第四条【奖项设置】 本次中国法学家论坛征文设一等奖5篇,二等奖10篇,三等奖15篇,优秀奖若干篇,获奖总数不超过有效稿件总数的10%。设优秀组织单位奖若干,依据征文组织数量和获奖情况加以评定。 本次中国法学青年论坛征文设一等奖20篇,二等奖40篇,三等奖60篇,优秀奖若干篇,获奖总数不超过有效稿件总数的10%。设优秀组织单位奖若干,依据征文组织数量和获奖情况加以评定。 第五条【评审程序】 评审设初评、终评等二个环节。 第六条【初评环节】 1.目标:从全部征文稿件中初选出20%左右的论文进入终评环节。 2.评审人员:外聘中青年专家。 3.评审办法:电子评审。 第七条【终评环节】 1.目标: 中国法学家论坛从进入终评的论文中,遴选出一、二、三等奖共30篇以及优秀奖若干篇。 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从进入终评的论文中,遴选出一、二、三等奖共120篇以及优秀奖若干篇。 2.评审人员:中央有关部门和知名高校的专家学者。 3.评审方式:集中书面评审。 第八条【时间安排】 年8月26日前,在中国法学会官网发布征文评奖办法。 年9月6日前完成初评,在中国法学会官网公布初评结果和专家名单。 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