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啸的概念
海啸是一系列的波或波列,它有着长周期和长波长,是由地震、滑坡、火山爆发或者外来物质(陨石)撞击引起的水体剧烈的垂向位移所形成(王立成等,2010)。海啸所激发的巨浪波长可达几百千米,这些巨浪引起海水激荡上涌,在滨海地区海面聚涨,形成“水墙”,并伴有隆隆巨响,咆哮声如虎啸,故称海啸(图6-1)。日本称海啸为津浪(Tsunami)。
图6-1 日本东太平洋地震引发海啸(2011年3月11日)
我国古代文献《闽杂记》记载:“近海常闻海啸,其声或大或小,乍远乍近,若断若续,逾二、三时即止。大则汹涌澎湃,虽十万大军未足拟也;久或逾半月,日夜罔间,暂也四五日方止。”该文献记录的海啸部分是属于风暴(台风)引发的,而现代海洋学和沉积学一般不把风暴浪列入海啸。和海啸不一样,风暴是一种气象现象,是在热带和亚热带海洋上发展起来的热带气旋的一种。当热带气旋的表面风速达到17m/s,就被称为热带风暴;风速超过33m/s,就被称为飓风(大西洋)或台风(太平洋)。温带气旋是中-高纬度的冬季风暴,以西向东移动。因此,海啸和风暴作用是两种成因上完全不相关的波浪作用。
2.海啸的波高、波长和周期及其破坏力
海啸的波长(海啸波长L=υ·T,υ为海啸传播速度,T周期)通常介于潮波和涌浪之间,一般达几十到几百千米;传播周期一般为2~200min,最常见的是~33min(这就是所谓的“海啸窗”),大型海啸浪的周期通常大约20~60min;海啸的传播速度υ=(g为重力加速度,h为海底深度)。当海底深度为4km时,其传播速度可达713km/h。1975年11月29日夏威夷海啸的传播速度达800km/h。海啸浪的波高有很多种定义,如在源区的波高(海啸高度H0)和正弦波形相关的波高以及爬升波高Hr(到达岸上陆地后离海平面的高度)等(图6-2A)。爬升波高可以比在开放海中向海岸前进的海啸波高大30倍。海啸浪离开开放海中的源区,向海岸前进时其波速减小,波高增加。
图6-2 海啸波的波高特征
A—各种海啸波高(据Bryant,2001);B—星体撞击和地震引发的海啸波高(据Dawson,2007)
海啸高度和产生海啸的机制有关。如图6-2B所示,由星体撞击产生的海啸高度要明显高于地震成因的海啸;在开放海中,当地震以级增大到级时,海啸高度以几厘米增加到10~15m。海啸爬升高度最大可达几百米,有报道的最大爬升高度为524m。1969年到达密西西比湾的5级飓风Camille的最大波高为22m,太平洋超级台风Tip的最大波高为15m。
由于海啸的周期主要在15~20min之间,呈现出低而长的波形,以前波最长,次第减弱为短波在后。因此在大海中的振幅显得很小(一般约仅有数英尺高)。当海啸波在大海进行中通过船舶时,船舶上的人员很难感觉它的存在,所以大洋里的船只当无任何危险。其实在大洋表面,船上最敏感的测波仪也不易观察到它。据记载,1946年4月1日,美国Baltimore号巡洋舰舰长马斯丁在该舰雷达屏幕上曾见到自北(震中在阿留申群岛)滚滚而来的海啸波,这就是该日在阿留申群岛近海所发生的大海啸,夏威夷曾受到严重的摧残。这也许是唯一在雷达上所见的记录。
现代海啸的毁坏主要影响于沿海地区和岛屿(表6-1),如夏威夷地区自1895年以来有记录的海啸约30次。1960年5月21日,智利沿海发生级强烈地震,地震引起的海啸最高达25m,穿过太平洋在夏威夷的希洛湾推起超过10m高的水墙,将海岸各种建筑物荡涤一空,把护岸约10t重的玄武岩岩块抛至100m以外的地方。横跨怀卢库河的钢质铁路桥也被海啸推离桥墩200m。之后,海啸又传至日本东海岸,浪高仍有6~8m,最高,将沿海停泊的船舶推抛到海岸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已经测到的最大的海啸于1964年3月28日发生在美国阿拉斯加州瓦尔德兹港湾的海啸,波幅,激浪高达50多米。
表6-1 发生在国外的部分破坏性海啸记录
我国东部地处沿海,也有大量的海啸记录(表6-2)。中国的近海,渤海平均深度约为20m,黄海平均深度约为40m,东海平均深度约为340m,它们的深度都不大,只有南海平均深度为1200m。并且由于太平洋西部岛弧的屏蔽作用,加上我国大陆有广阔的浅海大陆架消耗海啸的能量,我国大陆受海啸的危害不大,海啸危害主要影响台湾等外海岛屿。虽然中国的海岸受海啸的影响不大,但中国东部的海岸地区地势较低,许多地区,特别是许多经济发达的沿海大城市只高出海平面几米,受海浪的浪高影响极大。以成灾的角度来看,小海啸成大灾难的情况完全是有可能的。因此说,海啸可怕之处主要在于巨浪冲刷海岸,给沿海人民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现代的人们可以通过验潮仪观测海啸和进行海啸预报。
表6-2 发生在中国的部分破坏性海啸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