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利于公务员公正地履行职责;
2、有利于保护公务员的健康成长;
3、有利于发挥全社会对公务员的监督。
我国《公务员法》中的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等相关规定,进行细化,使之成为可操作的刚性规范。对回避的范围、内容、形式都做出详尽规定,力求回避制度做到尽善尽美,不让腐败分子有机可乘,也还老百姓一个明明白白。
扩展资料:
回避制度是我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一项重要制度。回避政策应该随时代发展与时俱进,做出相应及时的调整修改,变得更严、更细。官员子女火箭提拔的集中爆发,引发了社会上一次又一次的忧虑到甚至有点愤怒。由于缺乏法律制度的硬性约束,一些火箭提拔完全可以合法地规避“回避制度”,老百姓觉得特别无奈。
破格提拔优秀青年干部是落实党中央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国家现代化建设事业客观存在的迫切需要。人们不反对破格,真正忧虑的是:袁慧中既然“为人母”,又如何“为人民服务”;是因为父母的“能力”而提拔,还是真的自己有能力。袁慧中其父虽在公选过程中按照程序进行了回避,但是我相信所有的人都明白,有一种影响是无形的,特别是在徐韬、常骏生、江中咏等被免职的舆论氛围中,这是一个很自然的联想过程。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公务员回避制度
参考资料: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干部选拔不能“回避”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