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品牌竞争年代的服装业,在终端卖场的舞台上,服装产品已经不能光凭“个人英雄主义”来获得商业上的胜利。在品牌营销的思维下,由产品、品牌文化、营销策略等各种元素组成了一个全方位的终端推广系统,而在这个系统中,卖场陈列设计已经越来越显示它的重要地位。卖场陈列设计就是在品牌文化的主线条下,通过对终端卖场通道的规划、产品的摆放、灯光、POP海报、音响等精心的设计来促进服装的销售及品牌文化的传播。然而,目前在国内无论是在人才的培养和机构的设置上,卖场陈列都没有被推到一个相应被重视的位置。我们在服装专业的学科中看不见它的身影;在许多服装品牌企业里也找不到相应的部门。与此相反,在国外知名服装院校大都开设了商业空间设计或类似专业,许多知名服装品牌也都设立陈列部等相应部门,卖场陈列设计师拥有被人羡慕的地位和薪水,卖场陈列设计对品牌和销售的促进作用已成为人们的共识。和许多国内服装品牌对“轰炸”式广告的热衷不同,国外服装品牌在进入中国时,大都采用较为理性的广告策略,他们更重视卖场终端的形象,不遗余力的对卖场进行精心的策划,如员工的导购技巧,灯光给人冷暖的心理感受,甚至小到一块地砖材质和色彩。BOSS亚洲区的陈列师,每一季频繁地出现在亚洲的各个专卖店中,布置店堂,培训店员,传递新一轮流行资讯;ESPRIT每季用详尽的陈列手册来指导终端的形象实施。对卖场硬件和软件管理的充分重视,似乎成为每一个国际品牌的共识。相比而言,许多国内品牌在声势浩大的广告攻势和豪华的卖场装修背后,呈现的是货架上零乱的陈列,过期招贴,不规范的导购,使顾客对品牌的信任度大打折扣。卖场陈列设计在销售终端中能起什么样的作用?不同的观点由此也带来不同的结果。在品牌营销的观念中,产品优劣只是决定销售成功的一部份,要取得好的销售业绩,还必须有好的导购技巧,愉悦的店堂形象。而要达到这样一种良好的形象,就必须科学地规范卖场陈列,因此有的学者把卖场陈列设计称为“视觉营销”。在汉语词典中对卖场的“场”就有两种解释:第一种,适应某种需要的比较大的地方。第二种,物质存在的一种基本形式,能传递实物间的相互作用,如:磁场等等。而我们的传统商业提到的“人气”,其实也是指卖场中的气氛。虽然品牌管理者们都懂得“人气”意味着一种兴旺、意味着财富。意味着将会有高的营业额,但问题是有许多人将营造好的“人气”只简单地停留在提高营业员的导购艺术上。营造卖场的“人气”是一门综合性的工程,卖场要有好的“人气”,通俗的说要做好两点:一要有好的“人”缘,即营业员和顾客能融洽的交流,从而吸引顾客上门。二要制造一个吸引顾客,富有磁性的“场”。要制造吸引顾客的“磁场”就必须要在陈列上狠下功夫,卖场不仅要有整洁的店堂、合理的通道规划、美观时尚的产品,精彩的广告、悦目的灯光、动听的音乐等各种元素,同时还要有富有特色的品牌文化。因为,而在现代化社会里,服装除了基本的御寒、遮羞功能外,更多的体现在一种人文价值上。而作为品牌营销,我们卖给消费者的不仅是一种物理概念上的商品,同时还要销售一个品牌特有的文化。因此,在品牌营销的概念下,卖场里的营销工作更象在上演一幕时尚剧。在各种元素组合而成的卖场中,服装便不再是一件孤立的商品,而是这个时尚剧中的主角。消费者在这个美好的“场”里买走了衣服,也带走了这个品牌的文化。在现代的营销模式中,服装设计师在最初构思时,就应该考虑服装是在什么样的状态下销售的。我们更愿意把陈列师的功能放大为对整个商业空间的规划,包括模特儿的摆放、灯光的调节、通道的合理性,甚至对音乐类型音量的规范。我们更愿意把专卖店的店长理解成卖场气氛的组织者,通过灵活的管理,使卖场“动”起来,变得富有生机,富有“人气”。我们没有理由怀疑媒体广告为提升品牌所带来巨大的效应,但是卖场所传递的品牌形象,特别是卖场让顾客直接感知和触摸品牌文化的功能,是前者永远不能替代的。而实现这种文化的传播,推广卖场陈列无疑是一种最有效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