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金融发展对区域经济增长的支撑效应论文
一、引言
(一)研究背景
近年来,我国区域金融各地区总体运行平稳,金融改革不断深入,区域金融发展更趋协调,金融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末,我国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地区分别实现地区生产总值万亿元、万亿元、万亿元和万亿元。与此同时,我国的区域金融发展水平也不断提高,各地区存款平稳增长,贷款保持较快增长,信贷结构进一步优化。但不可否认的是,区域之间仍然存在经济发展的严重不平衡,因而,在贯彻落实“总量平稳、结构优化”的要求基础上,提高区域金融服务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能力,以实现区域金融与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基于这种背景形势,本文收集了中国1997~2013年衡量东、中、西、东北四大经济区域31个省市的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评价指标值。并基于单位根检验和协整检验的基础,建立固定效应模型。通过对固定效应模型参数的估计,具体分析区域金融发展对区域经济的影响。由此,提出强化区域金融作用的措施,促进区域金融、经济的协调发展。
(二)文献综述
1.国外的文献综述。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一直是经济学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国外学者对相关问题的研究起步较早,因而理论体系相对比较成熟。熊彼特(1912)从银行和信用的角度说明金融在经济增长中所发挥的作用,认为经济发展的动力来源于企业家的创新,而企业家的创新离不开银行信用的创造,并且指出运行良好的银行通过鉴别那些能成功地开发新产品和新生产方法的企业家,为其提供信贷从而刺激技术的进步,间接促进经济的增长。帕特里克(1966)关于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研究提出两种模式,即“需求跟随型”和“供给引导型”,认为在经济发展的初期,“供给引导型”模式较为普遍,而到了经济发展的成熟阶段,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呈现出“需求跟随型”模式。麦金农和肖(1973)提出了“金融抑制”和“金融深化”,认为发展中国家要使其金融和经济不断发展,应放弃所奉行的金融抑制政策,实行金融深化改革。Pagano(1993)基于内生凸性增长模型(AK模型)研究稳定状态下金融发展主要通过影响社会的储蓄率、资本的配置效率、储蓄转化为投资的比例等途径实现对经济增长的作用。King和Levine(1993)选取金融中介规模、银行信贷规模以及私营企业获取的信贷规模三个指标来衡量金融发展水平,并对影响长期经济增长的其他因素进行控制,实证结果表明,金融中介发展水平对长期经济增长具有促进作用。从国外研究的文献可以看出,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具有促进作用,而经济增长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推动金融的发展。这一系列的研究成果为我国国内学者研究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提供了理论基础与支撑。
2.国内的文献综述。国内学者对区域金融发展、区域经济发展问题进行了多方面的研究。本文主要从区域金融支持区域经济增长、区域金融发展的非均衡性这两个角度对区域金融发展与区域经济增长问题进行研究。关于区域金融支持区域经济增长的研究方面,张企元(2006)通过实证分析结果表明,三大区域金融(贷款)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高度的相关性,并且中部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最大。同时,在分析金融调控(总量调控和结构调控)对区域差距影响的基础上,得出缩小区域金融发展差距有赖于结构性的金融调控。胥嘉国(2006)基于随机效应模型分析区域金融发展对区域经济增长的贡献和影响,结果表明,区域金融发展无论是在量的增长上还是在质的提高上都有助于促进区域经济的增长,同时工具变量法(IV)估计结果进一步说明,金融发展在质的提高方面比量的扩张更有助于促进区域经济的增长。杨圣奎(2010)选用固定效应模型对我国1990~2008年间区域金融支持进行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区域金融发展对经济增长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但区域金融发展对地区经济的支持存在较大差异,并进一步证实在金融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存在通过金融发展来推动经济增长的巨大潜力。赵本福等人(2013)运用Granger因果检验方法对我国1998~2010年30个省市的区域经济增长与金融支持关系进行了实证分析,结果表明,从长期看,我国金融支持与区域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稳定的'均衡关系,金融支持是经济增长的Granger原因,而从短期看,金融支持的不同方面对经济增长产生不同方向的影响。关于区域金融发展差异的研究方面,赵伟、马瑞永(2006)运用泰尔指数测度方法对我国1978~2001年间中国区域金融增长差异进行了分析,并对总体差异进行了分解。结果表明,1978~1991年区域金融增长差异迅速上升,之后呈现下降的趋势,整体表现出类似于经济发展的“威廉姆森倒U假说”的特征,并指出我国区域金融增长差异主要来源于区域间金融增长差异。李敬、冉光和、孙晓铎(2008)运用基尼系数、Theil指数和对数离差均值对我国1978~2004年金融发展的省际差异、东中西金融发展差异和城乡发展差异进行了全面的度量,并运用R/S方法对区域金融发展差异的长期变动趋势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我国区域金融发展的差异主要源于城乡发展的差异,区域间金融发展差异一直位于高位状态,并且从未来的变动趋势来看,区域间金融发展差异在未来总体上可能会进一步扩大。田菁(2011)从部门和整体这两个角度考察了中国区域金融发展的现状,研究结果表明,金融发展虽然稳定但整体市场化程度不高,区域金融差异显著表现在金融发展的总量上,因而有针对性地提出关于区域金融发展的政策建议。通过以上文献梳理表明:我国区域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间存在密切的关系,区域金融的发展支持区域经济的增长。但由于各区域金融发展存在非均衡性,导致区域金融在区域经济增长中的贡献度不同。本文尝试从区域金融规模、区域金融效率、区域金融结构这三方面分析研究我国区域金融对区域经济增长的支持效应。
二、中国区域金融发展支持区域经济增长的效应研究
(一)区域金融规模对我国区域经济增长的支持效应
金融规模对区域经济增长的支持作用主要是通过金融资产的不断增加、金融机构数量的递增、金融工具的多元化等途径得以实现。一般而言,金融规模越大,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也会相应地增加。因而,区域经济的发展有赖于区域金融规模的支持。表1给出了我国2005~2013年东、中、西、东北地区的GDP与金融机构的本外币存贷款余额,由此简要地说明区域金融规模与区域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的关系。由表1可以看出:①从纵向来看,东、中、西、东北四大经济区域金融机构的存贷款总额呈现逐年上升的态势,而相应的GDP也呈现出逐年递增的趋势,因而在某种程度上区域金融资产规模与区域经济之间存在正向的相关关系,区域金融资产的增长将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的增长;②从横向来看,2005~2013年间各地区的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东部>西部>中部>东北,即各区域金融发展存在一定的差异,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非均衡。但从理论上看,金融资产规模的增加将有利于推动经济的增长。
(二)区域金融效率对我国区域经济增长的支持效应
金融效率反映了金融发展水平,因而金融效率的高低将影响经济发展水平。Pagano(1993)内生凸性增长模型是将金融因素纳入到促进经济增长机制的理论模型之一,认为储蓄—投资转化率反映了金融市场改进资源配置的效率,储蓄向投资的有效转化将对经济增长形成一定的影响。由此,区域金融发展对区域经济增长的影响更多是将吸收的存款有效转化为贷款,进而投资于能产生回报率较高的领域,以促进区域经济的增长。因而,区域金融效率将在一定程度上支持区域经济的增长。
(三)区域金融结构对我国区域经济增长的支持效应
区域金融结构与区域经济增长方式是相辅相成的,金融结构的变化往往可以反映出一个区域经济增长结构和方式的变化。本文主要从金融机构中长期贷款占全部金融机构贷款余额的比例说明区域金融结构支持区域经济增长。中长期贷款一般用于新建、扩建、改造、开发、购置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贷款。因而,区域中长期贷款比例增加,可投资于固定资产项目的资金就相对越多,这将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的长期发展。同样,区域间不同的金融结构将会对经济起到不一样的促进作用。
三、中国区域金融支撑的实证研究——基于面板数据模型的检验
(一)指标的选取与数据来源
本文在使用面板数据研究我国区域金融发展对区域经济增长的支持作用过程中,通过参考闵姣(2013)的金融发展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以浙江省为例,张亮(2013)的区域经济增长与金融支撑能力的实证研究——以吉林省为例等多篇学术文章的基础上,选取人均国内生产总值(RJGDP)作为衡量区域经济增长的指标。而在衡量区域金融发展水平上,本文主要选取以下三个方面指标:①区域金融规模指标,本文采用戈德史密斯在1969年提出来的金融相关率(FIR)来衡量,它指某一时点上一国的全部金融资产价值与该国的经济活动总量之比。对于欠发达省份,证券市场和保险市场并不发达,并根据数据的可得性,FIR通过金融机构的贷款余额(L)与金融机构存款余额(D)之和与区域GDP的比值作为衡量指标。公式:FIR=(L+D)/地区GDP。②区域金融效率指标(LD),即将金融机构存款转化为贷款的效率,公式:LD=L/D。③区域金融结构指标(RL),本文选用中长期贷款占全部金融机构贷款的比值衡量,公式:RL=R/L,其中R表示中长期贷款。本文主要选取了我国东、中、西、东北四大区域31个省市的1997~2013年17年的面板数据,数据主要来源于《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统计数据库》、各地区的《区域金融运行报告》。在实证检验前,为避免数据的剧烈波动,消除可能存在的异方差,因而,首先对各指标取自然对数,分别命名为:LNRJGDP、LNFIR、LNLD、LNRL。
(二)中国区域金融发展对区域经济增长支持的实证检验
面板数据的单位根检验。由于面板数据反映了时间和截面空间的二维信息,因此,与时间序列数据相同,面板数据也可能存在单位根。为避免伪回归,确保回归结果的有效性,需对面板数据的平稳性进行检验。本文主要采取LLC检验和Fisher-ADF检验方法对面板数据的平稳性进行检验。由表2单位根检验结果可知,对于东部地区和中部地区,各指标序列均拒绝单位根的原假设,即经济增长指标LNRJGDP、金融规模指标LNFIR、金融效率指标LNLD、金融结构指标LNRL均为平稳序列。对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金融发展规模指标LNFIR为一阶单整,而经济增长指标LNRJGDP、金融效率指标LNLD、金融结构指标LNRL均为平稳序列。在此基础上,本文进一步对面板数据模型进行协整检验。
2.面板数据模型的协整检验。
通过上述的分析,东部和中部地区的LNRJGDP、LNFIR、LNLD、LNRL均为平稳序列,而西部和东北地区除LNFIR为一阶单整外,其余变量也均为平稳序列。在此基础上,检验多个变量之间是否存在长期稳定的协整关系。本文主要采用Pedroni检验方法对面板数据模型进行检验。从表3的Pedroni检验结果可以看出:①东部地区面板数据模型的协整检验结果显示,除PanelADF和GroupADF的统计值不能通过显著性检验外,其他统计量值均通过显著性检验,表明LNRJGDP、LNFIR、LNLD、LNRL各变量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协整关系;②中部地区面板数据模型的协整检验结果显示,Panelv、Panelrho以及Grouprho的统计值通过显著性检验,表明中部地区各变量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协整关系;③西部地区面板数据模型的协整检验结果显示,除Panelv和GroupADF的统计值不能通过显著性检验外,其他统计量值均通过显著性检验,表明西部地区各变量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协整关系;④东北地区面板数据模型的协整检验结果显示,Panelrho、Grouprho以及GroupPP的统计值通过显著性检验,表明东北地区各变量之间存在长期稳定的协整关系。因此,对每一个区域而言,各变量之间都存在长期稳定的协整关系,在此基础上对面板数据模型进行回归,其结果更具有效性。
3.模型的选择与建立。
面板数据是同时在时间和截面空间上取得的二维数据。运用面板数据对现实经济生活中的现象进行分析时,主要可以建立三种模型,即混合横截面模型、固定效应模型和随机效应模型。在具体的分析过程中,可依据Hausman检验统计量和伴随概率判断应建立固定效应模型还是随机效应模型,并进一步依据F统计量检验建立混合模型还是固体效应模型。
4.面板数据模型的参数估计。
为具体分析我国区域金融对区域经济增长的贡献度,本文利用1997~2013年31个省市四大经济区域的面板数据进行回归分析。从模型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东部地区LNFIR和LNRL的系数非常显著,而从LNFIR、LNLD、LNRL的回归系数可知,1997~2013年间,区域金融规模、区域金融效率、区域金融结构对区域经济增长均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其中,金融规模和金融结构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较大,而金融效率对东部地区的经济增长并没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中部地区LNRL的系数非常显著,并对该区域经济增长起主要的推动作用。此外,可以发现金融规模对中部地区的经济增长具有负作用。西部地区LNLD和LNRL的系数非常显著,但从LNLD和LNRL的回归系数看出,金融结构对西部地区经济增长起主要的推动作用,而金融效率对经济增长具有负向的影响。东北地区LNFIR和LNRL的系数非常显著,金融结构对区域经济增长具有正向的推动作用,但金融规模对该区域的经济增长却表现为抑制作用。
四、结论与启示
本文基于中国1997~2013年31个省市的面板数据,通过构建固定效应模型研究区域金融各要素支持区域经济增长的效应,得出三个基本结论:①区域金融规模对东部地区经济增长具有显著的推动作用,而对中、西、东北地区的经济增长没有显著的影响;②区域金融效率对促进区域经济增长并没有显著的作用;③区域金融结构在区域经济增长中发挥着主要作用,对东、中、西、东北地区的经济增长均具有重要的贡献。以上结论显示,中国区域金融发展对区域经济增长的影响存在地区性差异,并且金融各要素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贡献度也不同。由此,可以得到以下启示。第一,推行有差别的金融政策,实现金融政策的区域化。目前,我国区域金融与区域经济发展存在非均衡性。各地区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在一定程度上与区域金融存在密切的相关关系。通过上述的实证分析,区域金融各要素对区域经济增长的贡献度存在差异,因而,应针对区域金融与区域经济增长的特点,实施差别的金融政策,实现区域金融的协调发展,以缩小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第二,积极推动区域金融创新,提高区域金融服务于区域经济的效率。首先,政府应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的特点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为金融创新创造有利环境。其次,金融部门应不断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提高区域金融服务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能力。最后,深入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第三,深化金融改革,实现区域金融与经济的均衡协调发展。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的非均衡性,其重要的一个影响因素就是金融体系不完善和金融机制的不健全。因而,只有通过不断地深化金融改革,建立一个多层次、多元化、功能齐全的金融体系,实现区域金融的均衡发展,才能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这些好写。都是国际金融类的,或者就国内的范围比较小的,这个都要看你想要那个方面。你自己去参考下,可自拟也可选一个。但必须要和你本专业一致。国际金融问题1、国际资本流动与金融危机2、金融危机传染与发展中国家的防御3、新兴市场经济国家金融危机的成因与风险防范4、我国金融危机的可能性及危机管理5、货币危机预警机制6、亚洲(欧洲)区域金融合作7、国际金融市场的利率传导机制8、国际金融并购及影响9、金融全球化对中国金融发展的影响10、国际金融的协调与合作金融本科论文选题(一)1. 现代信用风险度量模型的发展及其在中国的运用2. 个人住房抵押贷款风险探析3. 资产证券化在处理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时的可行性分析4. 我国私募股权基金监管模式的选择与构建5. 我国私募股权基金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6. 美国评级业改革及其对我国的启示7. 后金融危机时代信用评级机构的改革出路8. 第三方支付服务市场存在的风险与监管9. 我国新型金融机构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10. 可转换债券定价实证分析11. 证券投资基金业绩评价实证研究12. 股指期货套利分析13. 分级基金产品案例分析14. ETF套利分析15. 美元汇率与商品期货价格的相关性研究16. A股和H股的估值差异分析17. 创业板市场资金超募问题研究18.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融资问题研究19. 我国民间借贷市场发展路径研究金融本科论文选题(二)1. 后金融危机时代商业银行的理财策略2. 中小企业融资与商业银行信贷政策的调整3. 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4. 认股权证定价的实证分析5. 封闭式基金折价实证研究6. 期权激励与中国商业银行的可持续发展7. 量化投资策略研究8. 股指期货推出对现货市场的影响分析9. 非公有制经济转型与升级中的金融支持10. 分级基金产品案例分析11. 我国民间金融监管问题研究12. 发展农村社区银行的路径研究13. 融资租赁在农村发展存在的障碍及对策研究14. 我国个人信托业务发展研究15. 利用融资租赁破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路径研究16. 私募基金监管研究17. 河北省农业产业化的金融支持研究18. 知识产权抵押贷款研究19. 小股东利益保护研究20. 低收入人群的金融需求与制度安排21. 从次贷危机谈银行的资产证券化发展22. 认股权证定价的实证研究23. 金融资产价格影响因素分析24. 浅谈人民币升值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及政策建议25. 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研究26. 金融全球化与中国衍生金融工具市场的发展27. 股指期货交易策略研究28. 私募基金的现状及发展趋势研究金融本科论文选题(三)1. 论银行资产业务的优化组合2. 中西方国债发行定价制度比较3. 央行利率政策调整对银行业的影响与对策4. 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与货币政策的协调5. 人民币汇率变动对国内价格水平的影响6. 我国金融危机的可能性及危机管理7. 外资金融机构在华经营策略和战略的变化8. 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研究9. 保险公司的品牌战略研究10. 保险投资的风险控制研究11. 保险业电子商务研究12. 保险业务创新问题研究13. 我国保险产品创新研究14. 保险欺诈问题分析15. 河北省居民家庭保险需求行为研究16. 金融机构市场退出制度研究17. 河北农村民间金融问题研究18. 河北省农业保险补贴问题研究
优化金融资源配置 完善地方金融管理—加快推进金融纵向改革的步伐云南省金融办党组书记 主任 刘光溪 我国金融业深受大一统管理体制的影响,这一体制造成高度的金融垄断、高度的金融压抑、高度的金融监管,严重制约了地方金融机构特别是中小微金融机构的发展,导致地方金融监管与调控的缺失,国家高度垄断了金融资源。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各种专业性、管理性金融机构先后从人民银行和财政部门分离出来,并普遍采用分支式的组织形式。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成为我国改革开放以来金融业的主要特点,从而奠定了近30年来我国金融制度演进的内在基础。中国入世后,金融业逐步对外开放承诺形成刚性的制度约束,我国金融业掀起新一轮横断层面的改革与对外开放。由于改革主线是在分业监管体制和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结构上做文章,没有在纵向层面进行放权让利,打破金融垄断,而是中央金融部门进一步集中了各方面的金融资源,成为金融资源主要供给者和金融资源垄断者;地方作为资金支撑项目的落脚点,中小微企业、三农经济、县域经济等实体经济成为金融服务的薄弱领域,地方金融资源稀缺进一步加剧,存在严重的金融压抑。近几年来,为了推动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地方政府大力发展地方金融,充分发挥金融对资源的配置作用,为实体经济提供金融服务。各种新兴金融机构、小微金融机构提升了地方金融的服务能力,拓展了地方金融市场的广度和深度,成为我国地方金融业重要的补充。在我国地方金融机构中,各种游离于体制之外的民间金融长期以来是中小微企业重要的资金供给者,民间金融活跃但缺少约束的现实状况,无疑加大了民间金融的脆弱性。金融资源供给与需求不一致,中央金融部门与地方政府存在重重的博弈,导致金融运行成本增加。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成为当前社会各阶层和民间大众普遍关注的一个热点和焦点,建立国家与地方分层有序的金融监管体系成为必要。国家“十二五”规划第一次提出“强化地方政府对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的责任”,明确指出地方金融发展和管理体系建设的问题,十分符合我国经济金融在纵向结构及横向结构均存在巨大差异的现状。2012年1月6日,全国第四次金融工作会议指出,强化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意识和责任,有利于坚持发挥中央监管部门指导、协调和监督作用,维护金融业改革发展战略、金融宏观政策、监管规则与标准的一致性和权威性,又能引导和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大力改善金融环境,促进经济和金融健康发展。2013年7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支持地方人民政府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管,对非融资性担保公司进行清理规范。2013年8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调地方人民政府要在健全法治、改善公共服务、预警提示风险、完善抵质押登记、宣传普及金融知识等方面,抓紧研究制定支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政策措施;切实落实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投资(咨询)公司、股权投资企业等机构的监管和风险处置责任,加大对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的打击惩处力度;化解金融风险,切实维护地方金融市场秩序。中央金融业的高度集中垄断、地方正规金融的高度压抑以及民间金融的高度脆弱交叠存在,是近30年来我国金融业发展的现实状况。本文拟从我国金融管理体制存在10个方面的不匹配问题,探讨如何构建和完善分层有序的金融管理体系,强化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推动金融业市场化改革与发展,进一步优化金融资源配置,为地方经济金融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金融支撑和保障。一、我国金融管理体制存在的不匹配问题(一)我国金融体制纵向层面的不匹配问题1.国家金融政策统一制定与地方金融政策制定权和经济差异化发展需求不匹配。金融政策是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在法律法规赋予的权限范围内,在金融市场上通过各种金融工具或者金融手段,调节政府与非政府之间、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国内与国外之间金融资产的流量与存量的各种行政性行为。金融政策主要通过利率、汇率等价格机制以及存款准备金、公开市场业务等数量供求机制,调节微观经济主体行为,实现市场供求平衡,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此外,通过行政管理手段对金融法规进行完善和补充,实现一定政策倾斜突破和差异化管理手段是金融政策的重要补充职能。金融政策一般根据经济目标需要做出相应的调整,要具有可控性、可测性、灵活性和可变性,才能适应市场调节需求和经济形势的变化,充分发挥配置资源的作用。国家各金融部门高度集中了金融政策的制定权与操作权,有利于确保国家金融政策的权威性与统一性,然而却忽视了金融政策灵活性、可变性的本质特征。实际上,我国幅员辽阔,各个省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消费习惯、教育水平、文化传统、信用状况、民族特性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这种地域的差异性、经济发展不平衡对高度集中高度统一的金融政策形成制约,间接抵消了金融政策特别是紧缩性金融政策的操作效应。在我国金融政策操作实践中,扩张性和紧缩性金融政策呈现出严重的不对称效应。近10年来,我国紧缩性金融调控政策很难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显然,国家相关部门统一制定的金融政策不可能充分考虑各个地方对金融政策差异化的需求,比较难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从而导致国家金融政策的有限性与不对称性。地方经济作为金融资源供给主要落实地和金融政策主要调控对象,它的发展需要赋予地方政府一定的金融政策制定权与调控权,形成国家金融政策为主导,地方差异化金融政策为补充的金融政策体系,才能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现实状况,满足地方经济差异化、多元化发展的金融服务需求。2.国家金融法律法规统一制定与地方金融立法缺失不匹配。法律法规是金融发展的制度基础,主要规范规定各种金融市场活动主体具有长效性行为以及相关经营交易活动。不同的法律法规体系决定了金融业发展的不同路径。作为单一制国家,我国金融领域的立法权主要集中在全国人大。国务院办公厅、一行三会、外管局、财政部以及发改委等部委分别从各自监管的角度,制定了一系列行政法规以及部门规章。上述的法律法规基本上涵盖了我国金融业发展的方方面面,并详细规定了各行业在市场准入、持续监管、自律管理等方面的市场行为,成为金融改革、金融发展的制度基础。金融法律法规与金融政策相比较,在较长时期内具有相对稳定是其主要特点。然而,高度集中统一的金融法律法规保证中央立法权的权威性,却对金融业发展形成种种制度性约束:一是全国高度集中统一的金融法律法规必然造成金融资源的高度垄断集中,形成金融机构大而不倒的局面,不利金融风险的防范与金融市场化改革发展,其结果必然是银行捆绑财政,中央财政部门成为金融风险最后承担者;二是形成金融资源配置马太效应,加剧了东部、中部、西部之间、城市与农村之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落后地区、农村地区很难获得金融资源的支持;三是间接影响到金融机构经营机制,各大金融机构很难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特色化、差异化的金融服务,造成所谓地方正规金融高度压抑,发展严重滞后;四是地方民间金融作为地方经济差异化发展主要资金供给者,只能向地下化、灰色化发展,进一步加剧了民间金融发展的不规范和脆弱性。我国现行集中统一的金融法律法规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省级人大的金融立法权和地方政府的金融监管权,这就造成了地方金融监管空白、缺失与薄弱,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金融服务县域经济、“三农”经济、小微企业、民生经济等实体经济质量的提升。结果,发展地方特色金融,成为地方政府被动被逼被迫的选择。地方政府发布各种指导性文件支持地方金融发展,这从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国家金融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的难度,还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地方金融管理混乱。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和地方金融机构培育和发展,国家应赋予地方省人大一定的金融立法权和地方政府金融调控权和监管权,以此推动地方金融监管体制建立与完善,加快市场化改革发展。3.国家金融业垂直监管与地方金融监管权缺失的不匹配。金融法律法规决定了金融业监管模式与金融机构组织结构。我国金融机构普遍采用分支式的组织形式,分业经营、分业监管是我国金融业主要特点。国家相关部门集中了我国金融业主要监管权,一行三会一局、财政部金融司、发改委财金司是我国金融业的主要监管者。由于金融市场信息不对称,分业垂直、高度集中的金融监管体系导致监管条条分割,监管链过长,不能及时反映地方金融信息,导致监管成本增加,经营风险、道德风险的出现不可避免。以国有银行改革为例,金融资源供需失衡导致巨额的三角债与银行不良资产的出现,特别是四大国有银行在股份制改造过程中第二次剥离不良资产,其规模远远超过了第一次剥离水平。同时,由于受到金融监管成本与监管效率的制约,外汇管理局、证监会、保监会大多在州(市)一级设立监管机构;银监会只在经济发达县级设立分支机构或者办事处;人民银行作为县级唯一健全金融监管机构,由于部门职能限制,很难发挥扶持地方金融发展的作用。显然,高度集中、分业垂直金融监管体系很难真正实现有效监管,还造成了地方金融监管真空、监管弱化、监管滞后的出现。近年来,随着地方新兴金融机构特别是贴近基层、贴近社区、贴近民生等小型微型金融机构的培育和发展,国家相关监管部门已无力激发地方各类金融市场主体的活力,难以完善对地方新兴金融机构的管理。各种游离于正规金融之外的民间金融活跃但缺少约束,在存贷利差过高情况下,加重了民间金融经营的投机性与风险性,违约破产所产生的社会成本加大,容易引发社会动荡。因此,参照我国分税制放权让利的改革措施,实施下行、下沉、下放、下移、下调的金融改革,让渡部分金融管理权给地方政府部门,增加地方政府金融管理的话语权,是健全地方各项金融监管制度,强化地方政府金融监管责任,优化金融监管资源配置,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有效途径。4.国家金融资源统一供给与地方金融资源缺失和差异化需求不匹配。金融资源只有发挥市场基础性配置功能,为实体经济提供服务,才能实现金融资源价值最大化。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和国有大型金融机构是金融资源主要供给者和实际控制者,然而与消费、投资、出口以及政府公共支出相联系的金融资源需求主要来自地方项目单位,这就造成金融资源供给与需求的不一致。在过去30年金融制度变迁过程中,中央金融资源供给导向和地方金融资源需求导向虽然交替存在,但从总体上看,金融资源需求导向占据了主导地位。事实上,国家金融部门并没有真正掌握金融资源配置的主导权,而是受到地方政府投资主导型经济增长方式的巨大压力所趋使。金融资源供给与需求普遍存在非均衡性现象,导致国家与地方之间、各金融机构总行与分行之间存在层层委托代理关系,导致金融资源配置的社会成本增加,不利于我国经济金融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推广。金融资源的过渡集中,国家以权力配置金融资源成为必然,各个地方政府只有通过跑(步)部进京,寻求金融资源分配的政策倾斜。结果,权力干预有形之手代替市场无形之手配置金融资源,造成资源浪费和效率低下,同时,进一步推动地方政府加强对地方金融资源的调控配置,以满足贴近市场、贴近基层的金融资源差异化需求。5.国家信用资金指导性配额与地方项目市场化资金需求的不匹配。1998年,我国取消了信贷计划指标,对银行机构信贷规模采取存贷比例控制,但事实上还存在变相的信用资金计划分配问题。在过去10多年信用资金指导性分配过程中,人民银行主要通过直接信用控制如信用配额、存贷比控制以及选择性货币政策如消费者信用控制、证券市场信用控制等手段控制社会信用总规模。以信贷资金分配为例,中国人民银行通过信贷额度发放指导性计划对各大商业银行进行调节;各大商业银行在人民银行规定计划限额范围内在内部层层分解,下达各级分行年度信用资金分配计划,实现了通过信贷分配计划对各省级分行进行二次控制。同时,人民银行各省级分行还监控辖区内信贷资金分配计划,加强对地方金融控制。信用资金计划分配的制度安排造成落后地区信用资金流出不可避免,而金融机构分支式的组织结构则为信用资金流出提供了便利。由于地方实体经济的各种落地项目是按照风险收益的市场化原则进行经营,在利率管制、汇率管制的情况下,金融市场上的价格机制还不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调节作用,这就促使各金融机构总部通过信用资金跨省市调动,主动追求短期利益最大化,结果导致地方金融发展的长期非理性,金融资源从中西部地区向东部地区流动,从县、州(市)两级向中心城市集中。全国各地金融资源分配不均的情况更加突出,使得贴近基层、贴近市场以及经济落后地区的金融资源更加稀缺。显然,作为金融制度核心要素的金融交易关系依然是一种以政府为主体的配额交易关系,使得落后地区风险较大或者收益较低的项目很难获得正规金融支持。(二)我国金融体制横断层面的不匹配问题1.金融分业垂直监管与金融资源横向共享不匹配。在我国金融监管制度演进路径中,金融业基本上形成了分业监管模式。由于受到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金融监管不仅形成条条分割式的监管体系,还存在“九龙治币”的问题,造成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相互推诿,监管效率低下,金融监管弱化、金融监管真空、金融监管滞后成为不可避免现象,这不利于金融风险及时防范与化解,同时还留下了大量金融政策、金融法制的空白。各个监管部门之间难以实现金融信息共享,这不利于金融市场基础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市场配置金融资源的作用。以债券发行监管为例,发改委、证监会、人民银行分别负责非上市公司债券、上市公司债券以及中期商业票据发行的监管权,财政部则代理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为此,温家宝在全国第四次金融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我国债券市场管理不统一,市场互联互通不顺畅,不利于完善债券市场管理体制,建立统一准入制度和监管标准,落实监管责任,扩大债券市场规模,营造良好的市场制度环境。分业垂直金融监管体制与“九龙治币”金融监管模式容易形成监管真空,存在监管套利,导致监管成本过大,监管缺乏效率。在全球金融业普遍实行混业经营的大背景下,金融监管边界越来越模糊,这从一定程度上需要加强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横向联系。近几年来,随着我国金融机构逐步实现综合经营,地方作为资金支撑项目的落脚点和金融资源主要需求者,更需要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信息资源的优势,主动优化配置金融监管资源,为金融业发展提供良好制度环境。2.我国金融高货币化与金融发展低效率不匹配。经济落后国家和地区,其经济增长需要积累一定货币资金。货币资金积累越多,计划投资的规模就越大,经济增长也就越快。M2是用来度量货币资金供应重要指标,它与名义GDP比值(货币化指数)反映了一个国家金融发展程度。西方发达国家货币化指数接近1左右时,普遍存在一个倒U的拐点,此时,一个国家金融发展建立了相对成熟、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上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货币化指数全面超过欧美发达国家水平,接近日本水平,货币化指数并没出现历史性拐点,而是继续保持上升趋势。2005年,我国货币化指数创下历史新高,攀升到左右,此后一直保持相对较高水平,并没出现所谓的货币化拐点。高货币化是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金融高度集中垄断的结果,这也是我国经济增长奇迹的一个重要因素。我国高货币化是国家通过对货币供应量控制满足消费、投资、出口等方面货币资金需求,获得了巨额的货币红利,促进了经济增长。然而,高货币化没有真正反映我国金融发展的实际状况,还从一定程度上表明我国金融业运行效率十分低下,计划的货币资金与信贷资金供给仍然是我国信用资金主要供给手段。中央金融存在高度垄断、地方正规金融存在高度压抑以及民间金融存在高度脆弱相互交叠,造就了我国金融的高货币化现象。结果,我国货币政策不对称效应出现了,地方各种游离于体制之外的民间金融作为县域金融的重要补充,间接地抵消了缩紧性货币政策的效应,紧缩性货币政策在我国是低效甚至是无效的,中央对经济的宏观调控能力有限。探索建立统一规范的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可以代替目前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部门联系会议,形成稳定固定的监管机制,实现金融监管信息共享,推动我国金融市场化改革。结合我国国有金融机构的现实状况,组建金融国资委是实现超级监管的有效途径。金融国资委不仅将管理财政部、汇金所持中央级国有金融资产,还将使中国人民银行逐步从管理出资人职责及部分金融监管职责中退出,银监会、保监会及证监会三家监管机构将从出资人角色中逐步退出,集中行使金融监管职能。在探索地方金融管理体系建设过程中,各省市可以借鉴中央金融国资委以及上海市、成都市等地方成立金融国资委的管理经验,组建地方金融国资委,改变地方金融机构由国资委、金融办等部门多头管理而不统一的现状。成立地方金融国资委有利于理顺地方金融机构出资人管理职能,实现地方金融机构之间管理信息的横向共享,促进金融资产保值与增值,完善地方金融管理,推动地方金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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