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汉时期“编户齐民”制度的特点:
汉代封建国家直接控制的平民,两汉对百姓的管理,实行编户制度。为保证赋役制度的实行,汉代政府实行极严密的户籍制度。
规定凡政府控制的户口都必须按姓名、年龄、籍贯、身份、相貌、财富情况等项目载入户籍,被正式编入政府户籍的平民百姓,称为“编户齐民”。编户齐民具有独立的身份,依据资产多少承担国家的赋税和徭役、兵役。
“编户齐民”制度的作用:保证赋役制度的实行,保证税收。
扩展资料
“编户齐民”制度的内容:
1、被西汉政府正式编入户藉的自耕农、佣工、雇农等,称为编户齐民。
2、编户齐民既是行政管理制度,又是赋税制度。
编户齐民对封建国家的义务(农民的主要负担):
(1)田租:三十税一(土地所有者须向国家纳耕地税,耕地税率为亩产的十五分之一或三十分之一);
(2)算赋:丁税,十五至五十六岁的男女每年每人纳一算,即一百二十钱;
(3)口赋:儿童税,七至十四岁的儿童每年每人纳廿钱,即20钱;
(4)徭役:每年一个月,并戌边三日,戌边三日不去则交更赋(300钱)代役;
(5)兵役:一生服役2年。
“编户齐民”制度的影响:
汉初的赋税制度,对农民的剥削较轻,但随着汉王朝政权的巩固和社会经济的发展,统治阶级生活日益奢侈腐化。国家、地主和官吏对农民的剥削也日益加重,汉末,终于导致阶级矛盾的激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编户齐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