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性论文(报告)写作格式说明一、要有封面,封面上请写明科目、名称、题目、系班别、学号、姓名等。二、要有大纲(专页)。三、中文请自左至右横写;英文(含注释)请间行打出。四、请用新式标点符号。(一)惯用之标点符号,不可任意更改。(二)「」用于平常引号;『』用于引号中的引号;《》用于书名;〈〉用于篇名或论文名。唯在正文中,古籍书名与篇名连用时,可省略篇名符号,如《淮南子˙天文篇》。(三)标题或篇、章、节的题目中,可不用标点符号。五、分段与引文(一)每段第一行第一字前空两格。(二)直引原文时,短文可径入正文,外加符号。(三)如索引原文较长,可另行抄录,每行之第一字均空三格。六、篇章与子目请依壹、一、(一)、1、(1)之顺序标明。七、翻译名字应附上原文。八、注释(一)注释号码请用阿拉伯数字,如1、2….。正文中之注释请置于正文之右上角标点符号上方位置。如系引文,则置于引文末之右上角。(二)注释内容于当页下面注明,并以横线与正文隔开。九、两种注明出处之方式(一)注释内之引用文献1.第一次引用时应注明原作者及书或文章之全名,以及引文出现之页码。如:蔡元培,〈论大学应设各科研究所之理由〉,页16。2.第二次以后引用可用简单方式,如(同注18)。请避免使用“前同,同上”等缩写。(二)正文中之引用文献1.作者名属于行文之一部份时,如:罗常培(1930,页268)曾指出…….2.作者名不属于行文之一部份时,如:(罗常培1930,页268)十、请列参考书目于注释之后不论使用何种方式注明引文出处,均请于文后以下列方式列出参考书目:(一)期刊上之论文,请依下列次序书写:1.作者姓名 2.出版年 3.论文篇名 4.期刊名 5.卷期 6.页数 如:蔡元培(1935),〈论大学应设各科研究所之理由〉,《东方杂志》,第32卷,第1期,页13-14。(二)图书单行本,请依下列次序书写:1.作者姓名 2.出版年 3.书名 4.出版地 5.出版社 6.页数如:许倬云(1988) ,《中国古代文化的特质》(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Macedo , S.(1990). Liberal Virtures. Oxford:Clarendon Press, .十一、请打上页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