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诊疗制度是指按照疾病的轻、重、缓、急及治疗的难易程度,由不同级别和服务能力的医疗机构承担不同疾病的治疗,并按病情变化情况进行及时便捷的双向转诊,从而建立科学有序的诊疗秩序,确保病人得到适宜治疗。分级诊疗制度的核心政策措施可概括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基层首诊,是指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原则上应选择居住地或发病时所在地附近的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接受首次诊查,并由首诊全科医生根据病情确定是否需要转诊。双向转诊,就是需转诊患者原则上按照基层医疗机构、二级医疗机构、三级医疗机构的顺序逐级转诊,急危重症患者可以越级向上转诊,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和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康复期患者应及时向下转诊。黄立勋说,为有序开展双向转诊,省卫计委要求各层级医疗机构制定和公示本院疾病诊疗目录;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设立全科医学科,负责联系转诊事宜;医疗机构之间建立双向转诊协议关系和双向转诊信息平台,预留一定比例的门诊号源和住院病床,确保转诊患者可优先获得转入医院的门诊与住院服务。急慢分治,就是要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依据自身技术能力开展医疗服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或提供超出本单位技术能力的医疗服务。上下联动,就是加快建立各级医疗机构间分工协作机制,提高服务基层能力,落实双向转诊职责,合理分流患者,缓解大医院人满为患局面。如何保障危重患者?特殊情况患者直接到二级以上医院就诊按照指导意见,原则上患者要逐级转诊,那么如何保障危重患者病情不被延误?黄立勋说,考虑到疾病本身的轻重缓急不同和患者的个体差异,为保障医疗安全,我省特别规定了可以不经转诊的几种特殊情况,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急危重症患者、急诊患者和术后复诊患者可不经转诊直接到二级以上医院就诊。65岁以上老年人、5岁以下婴幼儿、孕产妇、精神病、重大传染病、急性感染性疾病患者、居住地和医保统筹地区分离等情况可就近选择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医疗机构直接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