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项目的投资风险与财务管理对策论文
无论在学习或是工作中,大家最不陌生的就是论文了吧,论文对于所有教育工作者,对于人类整体认识的提高有着重要的意义。你知道论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PPP项目的投资风险与财务管理对策论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摘要: 随着PPP模式被地方政府广泛应用到地方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中,以期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减轻地方政府预算增加、债务压力,提升企业经济增长动力。其关键在于PPP项目投资分析及财务管理要落实到位,实现资金管理良性循环。本文围绕PPP项目投资分析及财务管理策略,从PPP项目特征分析着手,探讨PPP项目特点,阐述PPP项目过程风险点及财务管理策略,以此提高实践中PPP项目质量和运作效率。
关键词: PPP项目;投资分析;财务管理;
引言: 目前PPP模式已广泛应用于水利、交通、市政等基础设施建设当中,为政府实现基础设施建设目标,化解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提高公共服务事业运作质量提供助力。
一、PPP项目模式概述
(一)PPP项目投资分析
1、PPP项目概念
PPP模式是政府与社会资本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设中投资合作的一种模式,近年来被广泛应用。在政府拟建公共服务性基础设施时,由社会资本介入来承担融资、施工、建设、运营项目全周期工作,政府可以通过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或分期付费的方式购买服务,社会资本可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从而实现社会公众福利。
2、PPP项目投资特征
PPP项目具有程序复杂、周期长、规模大等特点,与传统项目建设相比,最显着的区别是政府不再负责项目融资,其建设资金需由社会资本方融资,政府在运营期内逐年支付相应费用。对于投资规模较大的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需解决较大的融资金额,银行的融资审核条件也较为严格,所投资本短期内很难收回,可能造成社会资本方的资产负债率偏高,财务风险加剧,对于其长期发展产生影响。
(二)PPP项目特点
1、合作伙伴
PPP模式基于政府与社会资本双方合作目标一致的理念建立的合作关系进行项目运作,更加强调政府与社会资本在目标项目建设上的共同运作、共同分担和风险抵御,二者在确立合作伙伴关系基础上,形成平等顺畅沟通的工作界面。
2、利益共享
社会资本以PPP项目实现自身利益追求,政府则是以实现公共福利和利益为目标,双方利益得以实现的基础是PPP项目的成功。需要指出的是PPP项目多为服务于社会公共事业的服务型项目,具有公益性,不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政府、社会资本在权衡项目收益时,首先要保证项目的质量不受影响,合理制定双方的利益分配机制,保证项目持续的稳定性和收益性。利益共享除了指共享项目的社会成果,还包括使社会资本获取相对合理、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在项目生命周期内实现帕累托最优的利益共享局面。
3、风险分担
PPP项目通常投资大、周期长,伴有高风险,执行过程中利益与风险相对应,没有风险分担,健康可持续的项目合作伙伴关系无从谈起。因此要建立以对称性、最优性、上限性、动态性为原则的风险分担机制,各方最大可能承担自身有优势的伴生风险,当每种风险都能由最善于应对该风险的合作方承担,项目整体的成本就能最小化。为此政府方要建立健全的评价、管理、监督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前期调研、设计,通过客观合理的风险评估,对项目预期进行精准判断。社会资本方要对项目风险进行准确的评估,降低过程中突发风险,推进项目平稳实施。
二、PPP项目投资风险分析
(一)项目管理风险
PPP项目过程中会面临来自筹备、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移交等各阶段的管理风险。前期筹备阶段由于资金额大、周期长,规划相对复杂,审批程序也相对较长,低效能可能导致项目错失政策机会。建设阶段需要经历设计、概预算及施组方案批复、计量、审计等多个环节,但由于实施主体是政府相关职能机构,过程中因管理权限等问题可能会出现沟通效率低下的情况,同时一些职能机构对相应工作专业能力较弱造成迟滞效应。因此政府与社会资本应共同聘请具备相应能力、规模的独立第三方开展全过程咨询、审计、评价等工作,构筑政府、社会资本、第三方机构稳定三角形工作机制,在互信互惠的基础上开展项目建设。
(二)市场环境风险
PPP项目面临的市场环境风险,一是来自宏观政策调整及政府运作机制转变。PPP项目直接受国家宏观政策调整、地方政府管理运作机制的.影响,项目会因国家政策的调整变化而改变进度或功能要求,增加了项目时效性风险。合理的政策有助于双方共同降低项目潜在风险,但一些政策调整影响到项目预期收益时,将直接造成项目资金风险,甚至引发社会问题。二是来自社会资本自身融资能力的管控风险。政府通常只负责对应的资本金,不参与项目融资及担保。而银行业对PPP项目融资的准入标准和监管程度越来越高,社会资本方自身需要有强劲的资金实力和融资渠道,方能保证项目资金周转正常。
(三)超合同造价风险
当前某些PPP项目建设期出现了超合同造价的现象。PPP项目合同正式签订之前通常由政府方提前完成了设计招标,但在实施过程中会出现经审批的预算超过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如果合同条款没有对该现象做明确约定,一是会直接造成融资方案不能满足建设资金需求,致使项目无法正常实施,二是造成合同双方的信任风险、审计风险进一步放大。
(四)法律风险
随着PPP模式的广泛应用,其在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和财政监管上的缺失也愈加明显。PPP项目主体的法律结构关系涉及行政、民商较为复杂,相关法律制度的缺失将直接造成项目管理中可能出现行政权力滥用、项目管理权限受限等局面,影响PPP模式长期健康发展。
三、PPP项目财务管理策略
为了实现PPP项目最终目标,确保参与方预期利益,需要构建以合作共赢为目的,资金管理为核心的财务管理模式和风险预警机制,针对PPP项目全过程的财务管理提出以下几点策略建议。
(一)建立全过程的财务风险识别与预警机制
PPP项目需要经过一个环节较多且复杂的程序体系实现最终目标,资金自始至终贯穿这一体系。为保证项目全周期内平稳推进,需要政府、社会资本、施工参与方、投资者、金融机构、独立第三方加强风险意识,建立全过程的财务风险识别与预警机制,对项目周期内可能出现的风险统筹考虑。抓住资金这一管控核心,建立阶段性目标与资金配比关系,以目标锁定资金预控,以资金运动反映过程执行。建立以项目公司为主导的风险识别清单,构建阶段任务、风险事项、资金匹配对应表。设计职责体系和防范措施,加强项目过程中的风险管控,降低风险发生可能性。实时管控现金流情况,对各环节形成监督。通过资金运动情况分析执行过程与客观环境是否相符,及时予以评估形成应对策略。通过对风险的识别和预警让防止项目财务风险的发生。
(二)加强项目融资管理,以全面预算管理为抓手提升内控机制水平
PPP项目融资是全过程、全方位融资,表现为项目筹备期资本金融资、建设期债权融资、运营期证券化融资等。不同主体融资风险表现为财力强的地方政府风险小、财力弱的风险大;社会资本方自身经济实力强的风险小,自身实力弱的风险就大。不同项目融资风险程度也不一样,重点项目、有补助项目风险相对较小;可行性缺口补助纳入政府支付责任的风险较小,使用者付费存在市场不确定性则风险大。项目的不同阶段同样带来不同的融资风险,建设期受工期、质量、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带来预期不确定性的风险,但运营期项目产出已经形成,收益基本稳定则风险较小。
实现对风险点的控制就要以全面预算为抓手,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控,科学、合理进行项目融资,控制资金周转。科学的项目概预算有助于较好控制项目总体投资规模,有助于判断融资方案的底线和可行性。社会资本方要注重与政府各阶段尤其是前期沟通,根据概预算结果指导后期的建设、运营、移交、退出。坚决避免由于融资成本偏离较大,增信条件无法达成等因素造成项目融资难以实现。始终将财务测算和风险预判作为重点,构建各阶段的结构化融资方案确保各阶段的债务支付义务。建立滚动预算,做好成本控制,及时调整预算与实际情况的偏差。
在预算制定时,要充分考虑政策、行业、市场的变化影响合理控制,按照预估规模做好融资比例和渠道的选择,严控融资规模和资金用途,杜绝不合理、不合规的资金支出,搭建客观、可执行的项目预算执行机制。强化内部控制流程管理,健全资金收支相关制度,控制好项目资金风险。
(三)项目运营期间财务管理关注的重点
(1)注重分析绩效考核对可行性缺口补助实现的影响程度,通过预算执行分析为制定运维方式、评价执行提供决策依据,及时做出适应性调整。
(2)关注市场因素变化,及时对比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的偏离度,通过分析锁定影响因素,做优使用者付费可控部分,提升资金效能。
(3)设计好融资构架,适应政策导向,抓住市场窗口期充分利用REITs等有效工具降低融资成本、保持充沛流动性。
(四)推动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完善
PPP模式融合了多方利益诉求,需要构建互利共赢基础平台。因此需要各方和环节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保障政府、社会公众及社会资本方的权益、利益。在PPP模式发展过程中,要建立起符合项目发展、客观、完善的规范性文件,减少因法律缺失、合同纠纷等问题造成的不必要的损失。
相关法规的制定,需要协调、明确项目参与主体的权责关系。一是要规范项目运作全流程;二是明确各阶段的监督主体和权责内容;三是要制定好退出机制及纠纷解决途径;四是要做好PPP项目的运营权约定;五是其他关键事项,如预算执行、绩效管理、扶持政策、财税补贴等。
(五)培养专业化的人才梯队
PPP项目涉及财务、税务、法律、金融、工程、运营等领域,而目前无论是政府还是社会资本,能够适应PPP项目的复合型人才相对缺乏,相关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还处于发展适应期。为此各参与方要加强专业化人才梯队的培养,提高专业度和理论储备,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管理经验,增强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不断提升自身的投资分析能力和财务管理能力。
四、结语
PPP模式通过合作共赢、互信互利实现政府、公众及社会资本的三方共赢。为了更好促进PPP模式在实践中的应用,保护各方合法利益,需要不断完善相关投资环境、法律环境和融资环境,项目管理者通过不断实践完善相应的财务管理体系,做好项目投资分析、风险控制、财务管理,促进PPP模式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能够发挥更大作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提供支持动力。
五、参考文献
[1]王卓君,郭雪萌,李红昌.地区市场化进程会促进地方政府选用PPP模式融资吗-基于基础设施领域的实证研究[J].财政研究,2017(10):54–64.
[2]霍伟东,陈若愚,李行云.制度质量、多边金融机构支持与PPP项目成效-来自非洲PPP项目数据的经验证据[J].经济与管理研究,2018(3):52–64.
[3]王柳清.基于PPP项目下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问题探讨[J].现代营销(下旬刊),2019(12):224–225.
[4]于莉.新时期PPP项目公司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知识经济,2019(31):76–77.
[5]刘穷志,任静.社会资本参与PPP模式的“素质”研究-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证据[J].经济与管理评论,2017(6):39–47.
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关系浅谈摘 要:针对工程监理企业向工程项目管理方向转型的有关问题,叙述了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的联系与区别,并对工程监理企业向工程项目管理方向转型的若干问题提出了看法。关键词:工程监理;工程项目管理;转型问题探讨我国推行建设监理制度十几年来,取得了显著成效,对控制工程质量、投资、进度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同,促进了我国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的提高。三峡工程、青藏铁路、西电东输、西气东送、南水北调等~大批国家重点项目和大中型项目充分证明了工程监理的作用日益明显[I]。但是,也应清醒地看到,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与加入wT0,市场经济的不断成熟和发展, 项目管理方式的不断演进, 建设项目的目益庞大和复杂,无一不给尚处于发展时期的我国工程监理事业带来严峻挑战。监理企业的发展走向是业界普遍关心的问题。建设部发布的《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工程监理企业向工程项目管理方向发展,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为工程建设提供更加全面的技术和咨询服务。工程项目管理不仅仅是工程监理业务的拓展, 同时也是其他工程建设管理单位相关业务的延伸。与工程监理相比, 工程项目管理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阶段更为广泛, 对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竞争实力、业务能力、管理水平等要求更高,并非所有的工程监理企业都适合向工程项目管理方向发展。可是,部分监理企业却片面认为,只有向工程项目管理方向发展才是企业的努力方向, 才能发展壮大, 否则就没有出路。更有一些建立在县镇一级的丙级监理企业, 还没有搞清楚什么是工程项目管理,就急忙更名为“某某工程项目管理公司”,这种一哄而上、盲目追风的做法不能不引起业界的担忧。建设部颁布的《指导意见》、《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等文件,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定义为“受工程项目业主方委托,对工程建设全过程或分阶段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活动”。笔者认为, 这种将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对象单一化、管理主体专属化的提法,模糊了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的界限, 易引起误解,导致工程监理边缘化, 值得商榷。从工程项目管理理论与国际工程实际来看,工程项目管理是一个广义的概念, 国外工程咨询机构的服务对象很广泛, 而不限于只为业主或建设方提供服务。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关系如何?工程监理企业如何考虑向项目管理方向发展?这是推动我国工程监理事业健康发展应认真考虑的问题,也是笔者想和业界同仁共同探讨的话题。1 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的关系工程监理的工作内容可概括为“三控(质量、投资、进度)三管(合同、安全、信息)一协调”,而工程项目管理也可为委托人提供类似的服务。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之问存在着某种包容与被包容关系,在一定意义上也可把工程监理看作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业务内容。从我国工程管理相关制度看,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确有许多共同之处,但它们并不是完全等同的概念,不能混淆其根本界限,更不能把它们混为一谈,认为工程项目管理就是工程监理。首先, 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的法律地位不同。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虽然都为控制项目目标而进行相关的管理活动, 但其法律地位不同。工程监理作为我国建设领域实行的基本制度之一, 不但在《建筑法》中有明确规定,而且一些特定的建设项目如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大中型公用事业项目、成片开发的住宅小区等必须实行监理,这是国家强制推行的法定管理制度。而工程项目管理则不同, 它是国家倡导实施的一种工程项目管理方法而不是法定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项目是否委托他人进行项目管理以及如何实施项日管理是项目业主或建设单位自主的市场行为,法律法规对此没有限制。其次, 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的实施主体不同。我国工程监理制度规定, 工程监理只能由具有工程监理资质的监理或咨询企业实施, 没有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对工程项日所实施的管理不属于工程。工程监理是监理单位受项目业主或建设方委托,为其提供约定的管理服务其本质属于建设项目管理范畴。工程项目管理按其管理主体, 分为建设项目管理、设计项H管理、施工项日管理、供应项日管理等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 工程建设、设计、施工、供应等有天各方都要围绕特定日标开展相关管理活动。可见,工程项目管理是任何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实施单位都应当且必须进行的管理活动, 而不是只有建设单位才需要实施工程项日管理,工程项日管理更不是工程监理或工程咨询单位的专有业务领域。第三, 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的服务对象不同。我国工程监理的服务对象只能是建设单位或工程业主,而工程项目管理所提供的工程管理与咨询服务, 在国际工程市场上属于工程咨询范畴。按照国际惯例,工程咨询机构既可为业主或建设方提供服务,也可为设计机构、施工单位提供服务,为金融、保险、担保机构提供服务,还可以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甚至可联合承包工程川。由于委托人不同, 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在项目管理中所代表的利益就不同,处理问题的原则、方式、方法也有区别。而工程监理方仅是建设单位的代表,在项目监理中只代表建设方,不同的项目虽具体要求不同,但处理问题的原则、方式、方法是相同的。第四, 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的业务范围不同。目前我国工程监理的主要实施阶段是施工阶段监理,这只是监理实施初期的特殊情况。按照我国工程监理制度的设计构想,工程监理的业务范围除施工阶段监理外, 还应涵盖工程立项、设计前期、工程设计、施工招标、项日试运行、工程保修等不同阶段, 这被称为全过程监理。显然, 工程监理的业务范围是围绕建设项目管理的总目标展开的。而工程项日管理,可围绕投资、建设、设计、施工、供应、金融、保险等单位的业务展开,其业务范围除全面涵盖监理范围外, 还可包含工程投标报价、设计管理、施工管理、项目总承包管理、施工索赔、资源管理、供应管理、风险管理、项日评估等众多业务内容。所以, 工程项日管理业务范围是围绕工程项目建设的方方面面管理工作展开的, 既包含了建设方管理业务, 也包含了承包方(含勘查、设计、施工)管理业务, 以及其他服务方如资金、材料、设备、金融、保险、担保等方面管理业务。第五,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同类业务的属性不同。我国工程监理制度规定, 工程监理的实施主体是监理单位, 服务对象是项目业主和建设单位, 而工程监理的客体是承包商。当监理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 为其提供约定的工程管理服务时, 所有针对承包商施工活动的管理行为都属于工程监理行为, 其他服务活动则属十为业主捉供的技术服务。对于工程项目管理单位来讲, 如果不具备工程监理资格, 即使为业主提供了相当于工程监理的类似服务时,这类服务行为也不属丁‘r程监理。因此, 《指导意见》规定,“没有相应监理资质的工程项目管理氽业受业主委托进行项目管理, 业主应当委托监理”。第六, 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的资质要求不同。从事工程监理业务的单位必须获得监理业务许可,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监理资质。从人员条件来看, 从事工程监理业务必须要有符合规定数量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虽然其他建设类别的注册人员也可以在工程监理单位注册和执业,但他们不能从事工程监理类业务,更不能以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名义执业。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往往具有多重业务范围,应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招标代理等多种资质的融合, 除注册监理师外, 还应拥有数量符合要求的城市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评估师、估价师、造价师、咨询师等多种注册执业人员, 并需取得多个业务资质,否则不能开展业务活动。从以上几方面看, 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既有某些相同或相似之处, 又有本质上的区别。它们不是完全相同的概念, 不能将其混为一谈。
社会保障制度是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减震器和安全网,其发达程度已经成为保护人权、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和体现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社会保障论文,供大家参考。
社会保障论文 范文 一:儒家社会保障伦理启示
【摘要】社会保障事业关乎国计民生,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广泛关注。尤其在经济迅速发展、全球化和老龄化不断加深加快导致人们社会风险不断增加的现实情况下,其现状与发展更是备受瞩目。时至今日,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已取得可喜的成就,但其存在的满意度不高和体系内外矛盾重重的问题,亟需解决。社会保障伦理是建立社会保障事业的基石,只有立足本国国情,立足本国传统社会保障伦理,吸取其中的 经验 与教训,同时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才是解决许多社会保障问题的关键。鉴于西方 文化 思潮盛行,我国传统伦理逐渐淡化的事实,笔者希望通过对儒家社会保障伦理的评价分析,从中提炼出对我国当代社会保障事业的建立和发展更有效的社会保障伦理依据,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我国社会保障伦理缺失的问题,促进社会保障事业的建设与完善。
【关键词】儒家社会保障伦理;契机;伦理缺失;启示
一、儒家的社会保障伦理
儒家思想是对我国影响最深远的传统思想之一,以儒家文化为中心的中华文化圈对亚洲乃至世界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其中便包括了社会保障的伦理,进而影响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发展。本节主要介绍了儒家社会保障伦理的理论基础,具体内容和其历史局限性。
(一)理论基础
以民为本的道德理论基础。儒家在对历史和现实的认识中,继承并发展了以民为本的理论,指出民众在社会发展和政权转移中,具有决定性的地位和作用。上位者要重视民生民意,如孟子认为得民心者得天下,以及为君者要保证民众的生存需求,实行保民爱民的仁政。以“仁”为本的道德理论基础。“仁”包括人的仁爱道德,也包括仁政德治。人们如果能够由对自己、对亲朋的爱扩大到对社会成员广泛的爱与仁慈,社会就会和谐;国家需要实施社会保障,而且社会保障首先要实现民众的生存,如“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才能保证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二)具体内容
以民本和仁政为主的“人道性”思想。其中的民本思想指出,社会的发展与治理要重视民众的诉求和愿望,注重民众的生存与发展,如“五十者可以衣帛矣。……七十者可以食肉矣”,予以民众生活质量的提高。仁政思想则要求为政者要加强自己的德性修养,保持自己的仁政观念,实现爱民与护民。“均无贫”伦理。儒家追求公平、平等和正义,反对贫富分化,如“不患寡而患不均”,①提出要按不同等级、不同身份进行合理的分配,为政者要注重社会保障,来避免严重的贫富分化,维持社会的和平稳定。“节用爱人”伦理。“节用”要求减轻民众的负担,使得民众可以自力更生,减少政府对保证人民生存的开支,进而减少民众赋税的义务,保证民众的生存,实现良性循环,同时国家要建立适度水平的保障。这两项 措施 都有利于节省社会保障消费的支出。“爱人”要求当政者关爱民众,注重保障、维护民众的生活。注重“孝”道。儒家认为社会保障不仅要依靠国家,还要依靠家族和乡里,实现“出入相友,守望相助”。而且“孝”道思想强调子女后代对父母的供养、关心和照顾,在当时小农自给自足经济条件下,倡导建立以家庭保障为主的养老模式,我国目前仍以这一养老保障方式为主。“德法兼用”伦理思想。“德法兼用”要求社会保障要注重德法兼治,为政者主动依靠自己的道德情操关爱民众,但在行动和工作上也要有严格的制度要求,对违纪行为给予严肃的处理和警告。
(三)历史局限性
随着社会的发展,儒家社会保障伦理存在历史局限性。首先,儒家社会保障伦理旨在通过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达到维护统治阶级统治的目的,在根本上为统治阶级服务,不符合当前以民为本、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其次,传统的儒家社会保障伦理也有一些愚民的手段和措施,用一些 教育 和说教麻痹民众,以为统治阶级服务。最后,过于依赖执政者的自身道德,不仅不利于对民众的保障,也阻碍了社会保障的制度化和法制化。而且儒家伦理中对一些群体特别是妇女如“三从”“四德”,要求苛刻,影响了制度的公正性。
二、探寻儒家社会保障伦理的契机
(一)时代新状况
在新的时代,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在逐渐的完善,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保障保障范围不断扩大。近期我国新常态经济发展政策的提出,注重经济发展的质量,相应放缓经济发展的速度,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我国财政的负担能力。在国民对社会保障需求规模越来越大、项目越来越多、水平越来越高的情况下,我国财政在社会保障方面的压力不断加大。借鉴发达国家高水平保障造成财政危机的经验教训,亟需要求我国合理界定政府和个人的责任,建立适度保障水平。老龄化的迅速发展造成社会保障财力困境,基金缴费者相对减少、接受者相对增加,我国现有的基金收入难以保障老年人的生活水平,而且人们对老龄人的护理工作和养老服务有更高的要求,这使得社会保障的可持续发展备受关注。社会保障的社会化发展强调保障实施主体的社会化,强调社会保障要依靠多元主体,以减轻政府的压力,同时解决政府容易忽视或不便解决的边缘问题,确保社会保障的功用,保障人们的生存与发展。因此,需要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需要推动非政府组织和慈善事业的发展。
(二)现有社会保障伦理缺失
由于伦理本身制度建设的不完善和伦理宣传教育的缺失,我国现有社会保障存在一些伦理缺失的问题。首先,人文关怀不足,保障资源和福利存在不人道的分配现象,将保障和福利的给予视为累赘,歧视受助者的思想与现实状况时有发生,而且一些保障政策没有倾向社会弱者,丧失其保障的目标和公正性。其次,社会保障公平正义的原则缺失。保障起点存在特权和歧视问题,保障机会存在权利获得的限制和障碍问题,两者导致保障结果的不公平、不正义。如我国因法制不完善、人情关系等因素造成应受惠的贫困者常常得不到帮助,许多人对受助的贫困者有歧视的心理和行为,歧视色彩较浓,而且我国各地区和人群的保障差异也较大,总体来说发达地区保障好。再次,德法兼治不足。制度和教育对德治的忽视,以及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造成政策缺乏连贯性和法制性,政策的制定、执行和监督不顺畅,影响了社会保障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再次,孝文化不足。溺爱和对 传统文化 教育的缺失,造成新一代责任意识低下、孝道意识薄弱,不孝或是片面将孝挂钩于物质供给,影响家文化的传承发展和家庭养老作用的充分发挥。最后,保障机构与保障方式不足。保障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存在着机构不足和人员缺失的现象,保障机构和其工作人员专业化程度低、职责不明确、素质低,影响社会保障的作用和作用的发挥。此外,我国养老方式与老年生活保证的层次还不足,比较单一,社会化程度低,无法满足人们日益增加的多样化、多层次社会保障需求。
三、儒家社会保障伦理的启示
亚洲许多国家和地区借鉴儒家社会保障伦理思想,在社会保障方面强调个人责任、家庭保障以及多样化与社会化的保障模式,取得了许多成果,值得我们借鉴。秉着“取其精华,弃其糟粕”的原则,不断探求儒家社会保障伦理,力求为中国现代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发扬“以人为本”的民本思想。我国建立在“以人为本”思想基础上的社会保障,首先需要转变社会保障是对人的怜悯、恩赐的观念,视社会保障权为国民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国家应尽的责任,是对人们的关爱、对人们自主与发展的关注,人们的发展最终会促进国家的发展,实现国家与国民的共同进步。其次,加强社会保障机构与人员的建设,建立拥有比较完备项目、职责明确、专业化的服务机构与服务人员,平等的对待社会保障的覆盖群体,不仅关注人们的物质生活的满足,更要保证人们精神生活的满足,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事业。兼顾效率与公平。既要针对不同的项目和群体实施不同的保障,又要使社会保障能够保障人们的基本生活水平,兼顾社会保障的效率和公平。社会保障的有想发挥是使应受保障者受到保障,同一条件的受惠者享受同一制度的保障,并且保障水平适度,能够保障被保障着的基础生活,同时能最大限度的激发被保障者的积极性,避免“懒汉”的出现,提高社会的活力。健全德法兼用的原则。德治主要是要求实现政府“仁爱”和百姓“自爱”,通过宣传教育等手段,促进两者道德素质的提高,增强两者的责任心、义务感、道德感和爱心,实现对受助者受助的合理性与合法性的认知,奠定社会保障实施良好的思想基础。此外,法治要求加强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促进社会保障事业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注重依法保证社会保障参与者权利的实现和义务的履行,实现各自的诉求,同时也要注重依法保证对社会保障过程中各项行为与人员的监督和约束,增加违法的机会成本,减少甚至是避免社会保障中不法行为的发生,提高社会保障事业的质量。强调家庭保障的“孝”理论。“孝”是子女后代应具备的起码的道德准则,是优秀的中华传统思想文化。针对当前我国孝文化缺失的现状,更加需要注重加强孝文化与家文化的宣传教育。首要也是最迫切的是要注重增强子女的责任意识,教育子女后代学会感恩,懂得尊敬父母长辈、理解父母长辈和关爱父母长辈。其次,提高社会的尊老重老观念,在家庭成员互助互爱基础上,实现社会成员互助互爱,实现社会成员对老人的尊敬、理解和关爱,达到社会保障与家庭保障互补,实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实现保证责任主体多元化与社会化。社会保障要注重责任分担,建立多元的社会保障责任主体。社会保障不是一个人的事业,也不是一个国家的事业,而是整个民族、整个社会的事业,需要各方主体共同协作。过于依赖个人,许多弱势群体因承担不起保障费用无法实现保障,具有优势的许多人群又不需要某些保障;过于依赖市场,价值规律的作用下也会造成弱势群体参保不起,优势群体不愿参保的现象;过于依赖国家,针对我国庞大的人口数量和广袤的国土面积,难以实现全覆盖,国家的财政压力也会过大。这些都会造成应受惠者得不到保障,保证失去了基本作用,难以持续发展的后果。建立资金运作、待遇发放、管理工作和实施主体全面社会化的社会化保障事业,有助于合理分工个人、家庭、单位、社区职责。建立多元责任主体,合理分担,有助于保障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作用。儒家注重仁政,强调国家要保证百姓的生活,儒家也注重节用,强调个人的责任与奋斗,保障事业需要多方共同努力。
四、小结
在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我们既要看到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取得的成就,更要看到其不足。立足传统与现实,借鉴国内外思想和实践的经验与教训,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进一步发展。鉴于我国目前社会保障伦理缺失和西方文化泛滥的情况,我国社会保障事业要重视儒家社会保障伦理中“以人为本”、“均无贫”、“节用爱人”、“孝”道和“德法结合”的思想精髓,注重社会保障事业以民为本、“孝”道思想的继承和发扬,促进社会保障事业兼顾法治与德治、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实现,建立社会保障事业的社会化和责任主体的多元化,不断发展与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事业,为早日实现和谐社会与中国梦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1]王铮.儒家思想在社会保障可持续发展中的积极作用[J].理论导报,2014(10):25-27.
[2]黎汝静.日本和新加坡社会保障制度比较研究——基于影响因素的角度[J].产业与科技论坛,2009(8):250-252.
[3]刘丽.儒家社会保障伦理思想探究[D].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06.
[4]张俊霞.儒家社会保障伦理及其现代启示[D].山西 财经 大学,2012.
[5]穆怀中.社会保障国际比较[M].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1.
[6]李泽厚.论语今读[M].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4.
社会保障论文范文二: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绩效审计
[摘要]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绩效审计还处于不断探索阶段,暂时在政策制度、制度运行效益、违法违纪和道德标准等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存在着重要性认识不够、缺乏科学统一的评价标准、范围和积累的经验不足、绩效审计手段落后等问题。为完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绩效审计,我国应采取树立独立性和权威性、加强运营公示和监督管理、提高审计人员素质、加强信息化建设等对策。
[关键词]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绩效审计
一、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绩效审计的现状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的绩效审计还处于不断探索阶段,近几年,我国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绩效审计进行了有益尝试,形成了目前暂时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绩效审计现状,主要包括:一是政策制度方面。具体包括基金管理、机构建立、实物管理、经费管理、会计核算等,这些政策与制度的执行情况,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着社会保障基金的使用和管理效益;二是制度运行效益方面。具体包括与制度相关的资金运行效益和受益人群的受益效益两个方面。前者可分为资金有无沉淀和收支能否相适应两个方面,后者可分为资金支付的金额效益和资金支付的及时性效益两个方面;三是违法违纪方面。据审计署统计数据显示,2010-2014年间,我国养老 保险 基金涉及违规违纪资金352亿元,一些单位将社保基金用于基层经办机构等单位工作经费亿元;用于购买汽车等万元;用于平衡市级、县级财政预算亿元;乱报销费用或发放待遇共亿元等问题;四是道德标准方面。有些行为不能看作是违纪违法行为,但是从道德上来看是不可行的,道德标准特别适合于对效益审计中的经济事项的评价,它可以用来从道德层面帮助人们看待不按客观规律、忽视人类生存问题的后果。对于某些事项不能用法律法规限制时,用道德标准加以限制无疑能起到很好的效果。
二、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绩效审计存在的问题
(一)重要性认识不够
政府部门对社保基金管理绩效审计不够重视,这里的政府部门主要指的是审计机关,审计机关的不重视使我国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绩效审计难以建立和健全。作为一项公共的专项资金,社会保障基金主要是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向政府相关部门上缴的社保费用,政府相关部门利用这些社保费用筹集资金,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如果不足够注重这些社保基金的使用和管理,而审计部门又对此基金的绩效审计也不重视,这将必然导致社保基金的管理混乱,其管理绩效也就无从谈起。社会公众作为委托人的角色把通过劳动获取的资金投资于社会保障,以保障其日后生活所需,而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者则不够重视,没有使社会基金进行安全、完整地运行,没有使社保基金管理的效率和效果得到有效提高。我国审计部门没有意识到社会保障基金缴上来之后被乱占用、乱截留的现象,信息披露制度严重缺失。
(二)缺乏科学统一的评价标准
社保基金管理绩效审计的经济性和效果性要求其有统一、规范和科学的评价标准,该评价标准也是作为评价审计经济活动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为出具审计 报告 和审计意见提供既定的标准。但是目前在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绩效的审计评价中,还没有统一、规范和科学的评价标准。而在国外,大多数发达国家都在绩效的审计中建立了统一、规范和科学的评价标准,如美国审计总署早在1981年就制定了严谨和详实的绩效审计评价标准;澳大利亚在绩效审计评价方面也对审计相关人员制定了细致的评价标准。我国财政部在1995年出台的绩效指标体系仅对企业绩效审计评价有用。而从1999年开始出台的《业绩效评价标准》、《企业绩效评价操作细则》等文件只是对企业经济活动的效果性进行评估,对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毫无作用。
(三)范围和积累的经验不足
目前,我国对社保基金管理绩效审计评价的经验严重不足,因此我国社保基金管理的绩效审计评价缺乏严重的经验,这就要求我们要立足于现实,借鉴美国、澳大利亚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先进经验。目前我国对社会保障基金开展的真实合法性审计主要采用的是财务审计,而绩效审计被引进我国的时间比较短,绩效审计评价没有足够的实践工作检验。对于我国社会保障基金及其政府部门项目繁多的情况下,仍用财务审计的 方法 对其审计,势必造成对社保基金管理的不准确和不真实。而且,我国政府部门的绩效审计仅针对大型政府投资项目和财政专项资金审计,在社保基金管理绩效中的审计经验不足,将影响我国社保基金管理合理有效应用绩效审计工作的开展。
(四)绩效审计手段落后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工作非常复杂,主要表现在社保设计的人数众多、基金金额庞大、管理周期较长等,这就要求对我国社保基金管理的绩效评价所采用的技术高,所应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健全和完善。绩效审计没有很好的技术支持,很难应对当前我国社保基金信息量的逐渐增加。虽然我国社保基金信息量的增加,需要更快、更精准的技术手段给予支持。但是我国目前计算机相关软件的会计信息处理能力还比较低,很难有效审计我国的社保基金管理信息。还有很多工作人员仍然采用的是手工查账的方法进行绩效审计。目前我国还没有开发出适用性的绩效审计软件,对社保基金管理的绩效审计存在严重的局限性。另外,我国对社保基金管理审计的相关计算机软件也存在很大问题,譬如软件中个个流程相互独立,设计缺陷导致附表与主表之间相互脱节,信息严重失真。
三、完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绩效审计的对策建议
(一)树立独立性和权威性
相关政府部门及其审计人员要有正确的认识,把社保基金审计看作是维护国家社会安定、关乎社会深化改革的头等大事。针对目前社保基金范围小、负担失衡、覆盖面小等问题,必须转变观念,树立主人翁意识和高度责任感,建立有效科学的统一管理体制,规范社保基金的管理模式,从宏观层面统一支付方法和征收比例,通过综合分析,认真调研,有问题及时反馈于领导。以专题报告的形式,切合实际地、有理有据地做出汇报,逐步推进我国社保基金绩效审计评价体系的建立。同时尽早制定并出台《社会保障基金绩效审计法》,使之与《审计法》和《会计法》有效结合,把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绩效审计工作推向法制化。
(二)加强运营公示和监督管理
主要应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一是建立社会保障基金公示制度。该制度可以有效发挥社会舆论的作用,监督社保相关管理部门收缴和发放社保基金的各项工作,并且及时向社会公众公示其收缴和发放情况,广泛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二是及时向社会公众公示最新出台的 政策法规 。向社会公众详细解析最新的政策法规条文,使广大社会公众第一时间了解政策的变化,尤其是收缴金额、收缴比例的变动,可以利用新闻媒体及时公布新的政策法规;三是建立参与审理案件及检举揭发制度。吸引广大社会公众和企事业单位参与,让他们关心和了解社保基本状况,强烈要求社保相关管理部门定期向企事业单位及公众公布社保基金的各项收支状况及其管理情况,使整个社会营造舆论监督的良好气氛。
(三)提高审计人员素质
主要应从以下三方面着手:一是建立审计人员的培训机制。把培训当做对审计人员的一项必须完成的任务,引导审计人员参与高效培训,甚至 出国 培训;二是鼓励审计人员学习新知识和新技能。由于我国社会保障的相关政策制定还很不完善,其政策制度的变动较为频繁,因此审计人员应当时刻关注社会保障相关的最新法律法规,及时将最新法律法规应用于社保审计的实际工作中,必要时可以组建培训班;三是建立审计人员的工作激励机制。对工作能力突出,工作态度认真的审计人员给予奖励,这种奖励可以使口头表达,也可以是实物或现金奖励。只有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绩效的审计人员素质提高了,才能有效保障我国社保基金绩效审计的顺利开展。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
我国对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绩效审计应当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对其进行现代化管理,加强信息化、网络化,实现专业化。建设一个健全完善的绩效审计信息处理系统,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充分开发和利用社会保障基金的电算化审计,利用先进的科技管理手段,组建一套完善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且注重信息的分工协作,建立完善的数据库系统。同时要完善我国社保基金审计的技术流程:一是控制社保基金账户的收入与支出关;二是重视社保基金征集环节的严格审计;三是重视对基金拨付环节的审计;四是重视对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审计。严格清点涉及的定期存单和相应国债,仔细检查存单的登记建账情况。
[参考文献]
[1][J].PublicAdmixxistration,2007(3)
[2]刘铮,李厚喜.社会保障政策绩效审计研究[J].地方财政研究,2013(8)
[3]孙家棚.浅析中国社会保障基金的绩效审计[J].经济研究导刊,2015(11)
[4]刘霞.提升社会保障基金绩效审计的对策相关思考[J].现代商业,2015(23)
[5]史安玲.我国社会保障基金绩效审计的现状及发展思路探讨[J].企业研究,2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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