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看《郑州大学授予成教、自考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为保证郑州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规定。 一、授予对象 郑州大学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含高中起点、专科起点)以及郑州大学主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二年内的毕业生,符合条件者,均可以申请授予学士学位。二、授予条件 1、申请学士学位者必须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习期间未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 2、比较系统地掌握本门学科、专业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掌握本专业的基本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 3、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同时,成人学历教育毕业生在校平均成绩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平均成绩保留到整数,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专科起点本科因考试不及格补考的课程不得超过 3 门次,高中起点本科因考试不及格补考的课程不得超过 5 门次;自学考试毕业生考试成绩 70分(含70分)以上的课程要达到总课程的30%(含30%)以上,免修课程除外。 4、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和其它毕业实践环节)合格。 5、在郑州大学参加由河南省教育厅组织的大学外语基础阶段结业考试,成绩合格。 6、参加郑州大学组织的外语面试合格。 7、自学考试毕业生未因考试作弊受到停考处分。三、授予程序 1、符合授予条件的毕业生,在每年的4月份办理申报手续。成人学历教育毕业生须持黑白二寸照片 3 张到所在院(系)申报,自学考试毕业生须持毕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1 份、《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1 份、黑白二寸照片 3 张到成人教育学院自考办申报,并按要求认真如实地填写《郑州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登记表》。 2、各有关院系和自考办受理申请后,要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于当年 5 月 20 日前向成人教育学院报送材料。 3、成人教育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后,组织外语面试。每年外语面试的时间定于 6 月份第一个双休日。 4、成人教育学院将外语面试成绩合格、且材料齐全的毕业生名单报郑州大学学位委员会审核。 5、经学校学位委员会评审通过,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颁发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未通过者不再补授学士学位。四、附则 1、申请学士学位者应在修业年限内参加大学外语基础阶段统一结业考试。该考试一般每年 9 月份报名,12 月份考试。 2、申请学士学位者,应缴纳一定的考务、评审等费用。 3、在学士学位申请、审核、授予的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4、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5、本规定由成人教育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