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开拓进取,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2.掌握运筹学和控制论专业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了解目前本学科的进展与动向,能熟练运用计算机,能进行有关的理论或方法的研究,能运用专业知识解决某些实际应用问题。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工作或担任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掌握一门外国语,并能运用该门外国语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3.有健康的体魄和心理素质。二、研究方向1. 最优控制理论及应用2.分形与小波理论在控制理论中应用三、培养年限全日制硕士生学习学制一般为3年。对于提前完成规定的全部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的,经专家推荐和严格考核,可以提前毕业或提前攻博(硕博连读),但不得少于两年;个别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的学制内完成学业的,经审核批准可适当延长,一般不超过5年。四、课程设置课程设置分为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两大类(一)学位课程包括三部分:1、公共学位课(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3学分自然辩证法概论、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2)英语(含专业外语),4学分2、专业学位课4-5门,12学分3、研究方向课2~4门,6-9学分(二)非学位课程包括下列二部分:1、选修课:选修3-4门,6-8学分。2、必修环节:(1)实践环节和科研能力训练,2学分;实践内容包括教学实践(必须面向大学本、专科学生,协助教师辅导答疑、批改作业、上实验课、主持课堂讨论、协助指导本、专科生毕业论文实验等,或在教师指导下讲授一定时数的专业基础理论课。)、科研实践(参与具体的科研项目、实验设计、技术开发和服务等)、社会实践或调查等。教学实践按照《陕西师范大学关于硕士学位研究生教学实践的暂行规定》执行。参加社会实践,时间不少于两周。教学实践安排在第二学年较为合适。实践环节一般不得免修。(2)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1学分;阅读大量专业文献,总结提炼出综述报告,在此基础上,对学位论文的构思、框架、目标、科学性、可行性,向考核小组汇报。考核通过,可获得1学分。(3)学术活动,l学分。在校期间认真参加不少于8次的校内外学术活动,写出有关学术活动的摘要、笔记或体会,经导师和导师组考评同意,可获得1学分。(具体见课程设置一览表)五、课程学习和考核1、学分基本要求: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硕士研究生应修满34~37总学分的课程,包括实践环节和科研训练。其中必修课(含必修环节)不少于29学分、选修课不少于6学分。2、成绩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学位课程一律要求考试,选修课原则上也要求考试。考试一律按百分制评定成绩,60分以下为不及格。教学实践、社会实践、实验、实习、开题报告、学术活动等教学环节宜用考查的方式进行。考查成绩一律按合格、不合格评定,由导师及有关教师写出评语和考查结果,方能取得学分。3、硕士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考查,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考查时,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缓考,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其中公共课须经研究生处主管领导批准),方可缓考。擅自不参加考试者,该课程的成绩以零分计,并不予补考。六、中期考核和科研成果要求硕士生实行中期筛选制度,考核时间定于第四学期末。考核小组对每个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实践环节、科研能力训练和开题报告进行全面审查,根据考核和考试情况做出综合评价,给出中期筛选成绩。具体考核办法参照《陕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筛选暂行办法》进行。中期筛选成绩合格者,进入硕士论文阶段;成绩不合格者,按照《陕西师范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筛选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处理。七、培养方式1.采用导师负责与指导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充分发挥导师指导研究生的主导作用,发挥研究生的主动性和自觉性。2.每位学生所修的学位课程由导师指定。3.每位学生所修的选修课程则由学生本人与导师协商确定,在导师指导下,可在下列范围内选择:(1)本专业所开设的选修课。(2)本一级学科中其它二级学科开设的学位专业课和选修课。(3)本校其它学科所开设的学位专业课和选修课。4.硕士生在入学一个月内,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出个人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应根据学科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个人的实际,全面考虑,合理安排。对其课程学习、文献阅读、教学与科研训练、开题报告、学位论文等要求和进度做出计划和安排。研究生必须按规定时间要求送交个人培养计划;学位课程必须按照本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和个人培养计划填写的课程来执行,否则,所修课程不计算学分;选修课程可在培养过程中根据需要做出适当调整。对未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跨学科攻读学位的研究生,是否补修某些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由导师按需而定,但不计学分。八、学位论文工作硕士学位论文应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的见解,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研工作或独立从事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硕士生至少用一年至一年半的时间撰写学位论文。选题和开题报告硕士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于第三学期末完成论文选题工作。研究课题必须具备科学性,创新性和可行性,应强调与国家自然科学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博士点基金项目,省部级以上的重点科研项目,重点学科科研项目,重点实验室和重点科研基地研究项目等相结合。硕士生应于第四学期初中期筛选时提交论文撰写计划,并向教研室或指导小组做开题报告,经过讨论认为选题合适,计划切实可行,方能正式开展论文撰写工作。定期检查学位论文进展情况每隔3-5个月,要求硕士生在一定范围内报告论文进展情况,导师,指导小组及有关人员参加,帮助硕士生分析论文工作进展中的难点,及时给予指导,促进论文研究工作的顺利进行。认真进行学位论文的全面审查硕士生应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3-5个月向本专业和相关专业有关教师,导师,指导小组成员全面地报告学位论文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果,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学位论文。4.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学位授予质量硕士生论文完成后,导师,指导小组及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和主管院长,认真组织做好学位论文的审阅和答辩的各项工作,保证学位授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