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很多地方的养老制度也一直在改变。
根据新法,德国退休人员的年龄将从65岁逐渐过渡到67岁。所谓逐步过渡,就是把延长的两年分成24个月。前12个月采用12年过渡期,即每年在前一年的基础上增加一个月的工作时间,让你过渡到2024年66岁退休。最后12个月分6年完成,也就是你可以在前一年的基础上,每年多工作两个月就可以退休,这样到2031年就可以实行67岁退休的制度。
本世纪初,芬兰政府开始改革养老金制度。一方面,养老金起始时间由原来的23岁提前到18岁,养老金由原来工资的66%降到60%。另一方面,增加养老金税。2005年,芬兰进一步将公民的法定退休年龄从60岁提高到63岁至68岁,同时降低了养老金的年增幅。
英国的养老金体系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按比例缴纳的国民基础养老金,所有人退休后获得相同数额的养老金;二是用人单位为员工提供的职业年金,目前不强制;三是个人购买的养老金储蓄或保险,但英国35%的员工没有私人养老金。这意味着他们退休后不得不依靠国家养老金,2010年的养老金为每人每周英镑,仅相当于以最低工资水平工作两天的收入,显然不足以维持晚年相对舒适的生活。日本的“以房养老”制度主要是针对一些低收入的老年人,他们退休后想继续住在自己的老房子里。他们可以用他们的房子作为抵押来提前贷款,但是这个系统对申请人有严格的要求。以东京为例,申请人必须年满65岁,住在自己的房产里,不能与子女同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