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长江上游建立长江中上游防护林体系,涵养水源,防止水土流失,同时禁止在长江沿岸乱砍乱伐,围湖造田,要退耕还林还湖。在中上游水能资源丰富的地区修建防洪发电水利工程(象三峡那样的)。(以上是地理书上说的,我把他们打到电脑上)以下是在网上找的,看看有没有你能用的上的长江中下游两岸平原和丘陵海拔较低,冷暖空气南北活动无阻,东亚季风活动非常明显,气候四季分明。河道特征时束时放,形似藕节,开阔河段多有心滩出露,河道分汊。长江中下游两岸有干堤3100余公里。支民堤和海塘数万公里,还建有大小40处蓄洪区,以减缓洪水威胁。至1992年底止,已建大中小型水库4.5万座,总库容近1400亿立方米,发挥着防洪、发电、灌溉、养殖等综合效益。 长江流域灌溉面积1467万公顷,占耕地的63.3%,占全国灌溉面积的30%。长江流域水能资源极富,可开发量达 1.97亿千瓦,年发电量可达 1 万亿千瓦时,在世界上仅次于巴西。己建成的葛洲坝水利枢纽装机容量271.5万千瓦,在建的三峡水利枢纽将装机1820万千瓦,居世界之首。长江流域是中国重要的经济发达地区。1992年底,拥有人口亿人(占全国34%),耕地亿亩(占全国24%),粮食产量1.55亿吨(占全国35%),水稻产量占全国70%;棉花产量占全国1/3以上,农业产值占全国32%。成都平原、江汉平原、洞庭湖区、鄱阳湖区、太湖地区是全国重要商品粮基地。 长江流域有城市185座,非农业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大城市有上海、南京、武汉、重庆、成都、昆明、长沙、杭州、南昌、贵阳等。以上海浦东为“龙头”的长江产业带在逐步形成。 1992年工业产值占全国34.5%,钢铁、机械、有色、石油化工、电子、轻纺等工业均占全国重要地位。 长江水系有通航河道3600余条,通航总里程5.7万余公里,占全国内河通航总里程的52.6%,其中1000吨级以上航道3042公里。宜宾新市镇以下2900多公里可全年通航轮船。重庆以下可通行1500吨级船舶;宜昌以下可通行3000吨级船舶;汉口以下可通行5000吨级船舶;南京以下可通行万吨级海轮。 基本上是人为原因.江河的范围除了江河本身,还有江河周围广大地区属于江河的流域,用于蓄水和补水,现在流域被破坏了,所以降水量小时便没了水,降水水量大时便\发洪水. 而且不能简单地认为洪水总是不利的,很多江河在雨季都会泛滥,给它淹没的地区补充水和养份,通常那些地方应该是属于江河的,所以每年定期的洪水非但不是不利因素,反而有利于自然环境和野生动物的生长,但是现在人占据了江河的属地,反而要去责怪江河的泛滥. 所以长江的洪水可以认为是人祸造成的.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当地政府和居民应该不再为了一些小利而围湖造田,破坏植被,污染环境.实现长江流域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关系到长江流域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本文从目前长江流域水资源的危机和立法现状谈起,阐述了制定《长江法》和完善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法律制度体系的必要性,初步建构了其体系,从管理体制、水权交易、污染防治等方面提出了立法建议。 近年来,长江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现状令人担忧,已经出现了因不合理开发利用长江流域水资源而严重影响整个流域乃至全国可持续发展的问题。国内许多专家、学者纷纷建议制定《长江法》,如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的马骧聪先生曾撰文呼吁应“研究制定专门的《长江法》,对流域的开发、利用、保护作出全面系统的法律规定”。1999年末,《半月谈》等多家新闻刊物先后登载了“全国人大正酝酿制订《长江法》、《黄河法》,以保护长江、黄河流域的生态环境”的消息。 2002年8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水法》进行了修订,明确了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流域管理的地位和职责,进一步为《长江法》的制定提供了法律及理论基础。 一、 长江流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进行立法的必要性: 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是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水资源既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不可替代的自然资源,又是生态和环境的基本要素。长江流域地处亚热带,降水充沛,是我国水资源丰富地区之一,良好的水资源条件为长江流域的发展提供了自然物质基础,长期以来,长江流域的农业、工业、商业、文化教育和科学技术等方面都是我国最发达的地区之一。长江流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可定义为: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求能力构成危害的水资源利用方式 ,不仅指长江流域水资源作为生产资料的开发、利用、节约、管理,还包括作为环境价值的水环境保护,防治污染,防治水害等。长江流域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长江流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一)长江流域水资源面临严重危机: 一方面,长江流域水环境状况恶化,并且影响人均水资源量下降。长江流域受水体污染与水面积缩小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削弱了水资源承载力,生态环境日益脆弱。主要表现为:区域性、阶段性缺水严重,湖泊萎缩,湿地生态系统严重退化,水土流失严重,航运船舶和工厂企业产生的大量污染物质更使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雪上加霜。 由于流域内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供水水质受到严重污染的威胁,使得长江流域部分地区出现水资源紧缺,影响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水资源与生态环境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已经成为长江流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两大制约性因素。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与人口的增加,水量丰沛的长江流域人均水资源量呈减少之势。2003年《公报》显示,去年长江流域人均水资源量已降至2100多立方米,只有世界人均水资源量的1/4.长江水利委员会的调查表明,长江流域有59座城市存在水源型缺水、工程型缺水和水质型缺水。 另一方面,长江流域中、下游平原区洪、涝灾害频繁。由于长江中、下游平原区地面高程普遍低于洪水位数米至十数米,每当大汛来临,防御洪、涝灾害的形势十分严峻,遇大洪水就会发生不同程度的水灾,是长江流域洪涝灾害最集中、最严重、最频繁的地区。在本世纪内就发生过1931、1935、1949、1954和1998年5次严重的洪水灾害, 每次洪水灾害人民生产财产都受到巨大损失,灾区的生态与环境遭受严重的创伤,往往数年还难以恢复元气,长江中下游洪灾已成为我国心腹之患。1998年1月1日起施行的《防洪法》,虽然不够完善却也为1998年抗洪提供了重要保障,也让我们看到了立法进行事前防御的重要性。 中国入世以后,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也会面临一些新的问题。中国入世和中国西部大开发战略势必会加速长江流域,特别是长江中上游的开放和开发,如国家重点建设的西气东送、西电东送、南水北调、三峡工程等重大工程,从长远和整体上看,对长江流域的可持续发展肯定是有利的,但每一项重大工程都会给长江流域带来新的严重的资源和环境问题。要彻底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加强水资源管理,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在依法治国的今天,任何一项管理工作都必须有法可循,通过建立法律、法规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科学配置,优化调度,高效利用是极其重要而又有效的措施,法律以其特有的规范性、概括性、普遍性、强制性发挥着其它手段和措施所不具备的作用,成为国家保护长江流域水资源的有力武器。 (二)关于国外水资源流域管理的立法经验及对我国借鉴的必要性: 自然界水循环的突出特点是流域性,其形成、运动和变化具有明显的流域规律性。水资源的这种流动性和流域性,决定了水资源按流域统一管理的必然性,依据水资源的流域特性,发展以自然流域为单元的水资源统一管理模式,正为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所认识和采用。美国、英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流域立法经验具有代表性,值得我们研究和借鉴。 实践说明,建立精简、有效、权力大、有独特运行机制的流域管理机构,是实现大河流域水资源有效保护的关键因素,该法很好的解决了流域水资源的管理体制及其运作机制问题,对组织、协调田纳西河流域的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起到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作用。 (三)我国水资源保护立法的状况和长江流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进行立法的必要性: 我国现行的有关水资源保护的法律主要有五部:《环境保护法》、《水法》、《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配套法规条例如《防汛条例》、《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等)。2001年10月25日作为行政法规颁布的《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比较具体规定了流域管理机构对长江干流采砂管理的管理与监督职责,但目前为止,尚没有针对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形成具体完善的法律体系,国家只是在《防洪法》与《河道管理条例》等单项法律、法规中从各自的侧面明确了流域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2002年新修订的《水法》的最大成就,是强化了水资源的统一管理,确立了“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奠定了流域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对于加强以流域为单元的水资源统一管理提供了根本的法律保障。 对于长江流域而言,应该吸取淮河流域水污染事后立法的教训,积极进行事前立法防御。目前,我国有关水资源保护的立法中,有些法律规定还不具体,很少引进市场机制,特别对水利经费的征收,规定的还很不够。基于长江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以及流域内水资源管理实际与可持续利用的需要,建议国家尽快考虑制订长江法,形成一个完善的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的法律体系。 二、 对长江水资源保护立法的构想: (一)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的法律体系构建: 根据长江流域水资源的现状和要求,建立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即长江法的体系可设计为:第一层级以《宪法》为指导,《宪法》第九条规定:“……水流……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宪法》是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的立法总依据;第二层级以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环境保护法》、《水法》为龙头,前者侧重水环境保护,后者侧重水资源保护,水环境和水资源是互为因果,互相影响的。另外还包括《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防洪法》等从水质、水管、水土、防洪方面具体维护水资源的法律。第三层级即是体现流域管理的《长江流域水资源管理法》(或称《长江法》),还包括有关长江流域森林保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长江利用生态保护等其他方面综合的流域开发利用保护,这里仅讨论长江流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立法保护,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原则。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的立法工作无论是程序上还是力度上都要比淮河流域更高、更大、更深,故建议此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颁布,以示其重要,之后由国务院组织有关部门制定《长江流域水资源管理法实施细则》,各地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也可以依据《长江流域水资源管理法实施细则》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地方性长江流域水资源管理和利用的法规,形成比较完整的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的法律体系。 关于《长江法》的结构,可以借鉴日本的《河川法》,它是分为总则、河川管理、关于河川的费用、监督、河川审议会及都道府县河川审议会、其他细则、罚则和附则八部分。有学者建议分为总则、监督管理、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的保护、流域水污染防治、法律责任和附则六部分 .我们认为,《长江法》还应该具备的内容有:单设一章规定流域机构权利和职责范围,理清流域机构与区域水行政主管机构的分工。后文将具体谈到这个问题;专章规定长江流域的防汛与抗洪。体现贯彻《防洪法》和长江防汛抗洪的特殊性;我国也应该像《河川法》那样,对关于长江的费用进行专章规定;另外,我国尚未明确承认水资源交易市场,现实中存在着“黑色水市”,建议在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的保护这一章中进行试点规定,构建水权交易市场,达到水资源优化配置的目的。 3、加强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特别是船舶水污染防治。 关于水污染防治,现有的《水污染防治法》、《环境保护法》、《河道管理条例》、《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等较详细的规定了排污收费制度、水资源费征收制度等,《水利产业政策》提出了建立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各流域水污染状况有自己的特点,应以流域为单位进行治理。以长江流域为例,长江是横贯我国东西水上运输的大动脉,其航运业十分发达,但也给长江水域和周围环境造成了污染和破坏,据保守估计,长江船舶垃圾每年生产量达万多吨 ,长江上每发生的一次海损事故往往就是一次严重的水污染事故。 目前我国《水污染防治法》将船舶水污染事故处理的权利授予了航政部门,而航政部门的处理仅限于船舶本身,对水资源污染的影响范围,水质跟踪监测,事故通报以及其他应急处理措施都还没形成一个有效机制,既没有建立必要的程序,又没有建立处理经费渠道,因为沉船对船主的损失已经很严重,其根本无法独自负担处理费用。建议此类流域性污染,《长江法》应作出全面的规定,明确长江水利委员会对事故的管理权限,长水委和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可以利用流域水质监测网络进行监视监测,采取应急措施,另一方面,参考国际上通行的做法,通过营运船舶共同交纳事故保险费用来保证事故处理费用。 <> 4、开征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的水利经费,解决流域水资源保护可持续发展经费问题。 目前,在国外对流域水资源保护和管理,大都征收有关水利经费,专门用于流域水资源保护和管理的费用。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流域水资源保护和管理的费用由国家统一拨付。由国家单向解决流域水资源保护和管理的费用问题,不能满足今后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可持续发展问题。《长江法》中可效仿日本《河川法》进行单独规定水利费用的征收是很有必要的。由于河流是公共财产,管理的最终目的是减少在公共财产使用中产生的外部不经济性,因此建立相关赔偿制度至关重要,这也是我国水法规中最为欠缺的地方。 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应制定《长江流域水利经费征收办法》,对利用长江流域水资源获得利益的单位和个人征收水利经费,包括长江水资源使用费、船舶通行费、防洪受益费等,《办法》应具体规定征收水利经费的情况、征收范围、数量、时间、用途等。水利经费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须专款专用,专门用于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事业,解决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可持续发展经费问题。对于长江流域的管理费原则上由国家负担,长江所在区域也需根据情况进行缴纳贴补。 综上所述,促进长江流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不仅关系到长江流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也是关系到国家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的大事,必须建立和完善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的法律体系,制定和完善《长江流域水资源管理法》(或称《长江法》)建立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法律制度,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水资源开发、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水资源保护》长江水资源保护研究所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海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
赵仑山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水与城市”是当前我国和全球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非常复杂的课题。长期以来在我国经济建设中,水资源问题使全社会感到困惑、忧虑、争论不休,同时又是需要迫切解决的重大难题。围绕该主题,本文认为我国水资源状况及其对城市发展的制约作用的认识最具基础性和关键意义。同时也是地球科学最有依据切入进行研究分析的问题。本文仅就这一点以北京为例进行探讨,并提出解决我国华北地区水资源匮乏的一个方案。
地球是目前已知宇宙间唯一存在液态水的星球,水在地球上孕育了生命,也滋养了人类文明。水是人类生存及社会经济发展极端重要的基础物质条件。大自然赋予了人类最宝贵的水资源,但是由于地球上的水遵循自己固有的规律循环运转,使可利用的水资源在时空分布上很不均匀,一些内陆和干旱国家水量匮乏,沿海地带雨水过多,有时造成灾害。我国地域辽阔、海岸线长,由于受气候、区域地质和地形条件特殊性的制约,水资源的配置存在许多不利因素:东南沿海地带水资源丰沛地区面积不够大,而内陆缺水地区超过国土面积一半以上,因此总体上属水资源不足的国家。但我国不是绝对缺水的国家,主要矛盾是降水时空分布极不均匀。因此在当前我国社会经济高速发展、城市化快速推进,对水资源的刚性需求不断增长,同时又有全球气候干旱化背景,以及水务管理方面的不足等因素,以致长期陷入“水多、水少、水浑、水脏和水不均”的尴尬局面。严重地影响和制约了全面建设小康事业的发展。当前,能不能充分挖掘水资源潜力和科学调配管理水利,以达到最大可能保障水源供给的目标,是对我国当代人特别是科技队伍智慧的考验。我们的祖先曾经给出了优异的答卷,我国历史上在防洪、抗旱、水利灌溉及漕运上做出了值得我们骄傲的业绩。当代许多发达国家也根据自己国土条件创造了先进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和水患防治的高效益工程。我国水资源的有效开发和科学管理只有依靠中国人的智慧和创新找出路。
一、城市发展强烈受制于水资源条件:以北京为例
(一)北京水资源开发历史
北京城位于西山和军都山交汇构成的山前高地,以及由4条水系沉积形成的冲积平原上,西北部高,东南低平开阔向海。古时北京地区河流泉水纵横,湖泊湿地密集,地表及地下水资源类型齐全,储量丰富,具备人口聚居建城的优越条件。北京建城历史达3000年,自元代定为元大都已有近800年历史。都城随着人口和经济总量的增长,每一阶段都伴随着不同性质和产状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以保障城市的需求,北京水资源开发简史见表1。
表1 北京城市和人口发展与水资源开发历史
续表
由表1可见,北京随着城市规模扩展和人口增多,必须不断开发各种类型的水资源:从地表水到地下水,直到开发超深地下水,从城近郊区到远郊区到邻省供水,以致引蓄远源河水,如永定河上游的桑干河水源于吕梁山区;以及远调长江水。2007~2009年北京人口剧增,除超采深层地下水外,开发中水、加大人工降雨等几乎所有的办法都用上了。目前北京水资源开发已达极限,同时北京人均占有水资源量持续在下降。
(二)目前北京水资源状况和底线
据2007年报道,北京市年用水量为34亿~36亿立方米,目前年供水量为26亿立方米,缺口为10亿立方米。目前用5种办法保证北京用水:①过度开采地下水,2000~2007年全市累计超采地下水56亿立方米。造成本区地下水位下降,如图1。②扩大循环用水,开发中水,提高利用率。③节约用水。④等外援供水,曾预计2010年调长江水进京,部分缓解北京用水困难(北京电视台,2007年2月15日)。⑤从河北、山西调水保北京。2010年南水北调到京落空,需再等5年。因此,目前北京市水资源状况极不乐观,2006年统计北京多年平均降雨量为585毫米,折合降水总量为亿立方米,形成地表径流亿立方米,蓄入地下水源量为亿立方米;本地自产水资源总量亿立方米。但近10年来北京年降雨量减少10%~20%,增加降雨的可能性不大。按北京2005年人口计算,人均占有水资源量为248立方米,为全国人均水资源占有量的1/8,全球人均水资源量的1/20;在全世界120个首都中排在100位以后。按2009年人口数计算,人均水资源量小于200立方米。
图1 北京市城近郊区多年同期地下水位下降示意图
(三)规划、现实、争议和出路
2011年1月报刊报导:2009年底北京常住人口1972万人;按“十一五”规划,2008年北京人口1625万人,超约300万人,规划2020年北京人口到1800万,提前10年超过规划。“十一五”人口规划已经是冒进的;事实结果是“十一五”期间人口年均增长万人,比“十五”期间年均多增20万人,当前必须面对突破2000万人口大关的考验。目前北京正面临人口暴增和水资源枯竭的危机局面。北京市水资源的底线在哪里呢?据北京市地勘局一项研究结果显示,在北京市150米深度范围内地下水总储量为600亿立方米;北京2001~2008年平均年供水缺口为亿立方米,累计缺102亿立方米。20世纪60年代打水井深度小于100米,而目前平原地区100米取水深井都已成废井,新打井直深到150米。如按2500万人口供水,大约20年内北京地下水将全部耗竭殆尽。这便是北京水资源的底线。
考查北京之所以发生近年来的人口暴增,与一段时期出现的似是而非的认识有关。一些经济学家和媒体人对“城市人口承载力极限”的提法持否定态度。实践证明,城市的发展和人口规模严格受自然基础条件的制约,在我国北方首先是水资源的限制。2011年3月17日北京市政协委员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巫永平建议“将首都部分功能分散到周边地区”,并指出这一问题应由中央政府下决心解决。笔者同意巫委员的建议。北京市的城市功能定位和人口规模应严格按科学发展观的理念进行规划。
然而,即便是严格按北京市原订规划压缩人口,从建设“世界城市”的标准要求,也还需要给北京开辟一条具有大流量、稳定供水的廉价新水源,本文建议从解决华北区域水资源匮乏问题出发,从全国范围寻找水源,提出从长江自流引水到京的解决方案。
二、我国水资源状况和深入开发潜力
(一)我国水资源总体状况
我国地域辽阔、气候和地形复杂,受季风影响全国降水分布极不均匀;在地质构造背景上,由于自二叠纪以来青藏高原持续隆升,形成西南部地势陡高,向东急降到低阔平原,构成阶梯式偏陡地形,由此造成河流流速急,携带泥沙量大,同时土壤层较薄,不利于蓄存地下水和缓冲河水流速等不利因素,是造成洪、旱频发的地质背景。据水利部年报2004年全国平均降水量毫米,折合降水总量为亿立方米,当年全国占有水资源总量为亿立方米,比近40年来平均值亿立方米少,居世界第6位。我国人均占有水资源量2300立方米,为世界人均占有水资源量的1/4,在全世界排名第21位,被联合国列为世界13个贫水国家之一。我国耕地亩均占有水资源量1770立方米,为世界平均值的3/4;中国人口占世界总人口的22%,但可再生淡水占世界总量的8%。总体上我国水资源量不够丰富,人均和亩均水量少,水资源在地区间、年际和年内分布不均匀,属自然条件不利的因素。我国历史上洪、旱灾害频繁,加之近年来全球总体升温,缺水区面积加大,目前全国655个城市中有近400个城市缺水,其中约200个城市严重缺水。
我国水资源匮乏状况近年来明显加剧,表现为:华北地区降雨量减少,2010~2011年冬春连旱,山东、河南遭遇60年来特大旱灾,干旱加剧;广大的西北地区干旱缺水依旧;2010年春夏云贵高原大旱,重庆连年大旱;近年来两广及福建因台风减弱而降雨不足,中国南方的旱情引人关注。近年洪、旱灾害频发和扩大,除自然不可抗拒因素外,还与全国水资源管理中的某些缺位有关。
(二)我国的水资源潜力亟待重新评估
关于目前我国水资源是否还存在开发潜力的问题,多年来存在不同认识,一种意见认为我国水资源已无开发潜力,解决水问题只有靠节约用水和防治污染。大力推行节约用水,如提高农业灌溉效益、调整水价,以及治理水污染等都是必要的、有效的治水措施。但从深入开发水资源方面,一些基层水利部门的经验值得重视和推广。如山东省水利厅根据多年本省管理水利的实践总结出“洪水资源化”的治水思路和一整套解决蓄洪防旱的水利管理和工程措施,保障了本省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对水资源不断增长的需求。
从总体降水量来看我国不是绝对缺水的国家:全国年平均降雨量毫米,人均水资源量2300立方米,问题是大量的水资源空流入海,或被蒸发。通过调查研究和一定的工程措施把无效损失的水资源找回来,即采取“开源节流”并重的方针管理水利,是我国克服水危机有效可行的出路。山东省提出的治洪与资源化相结合,化害为利的对策符合2006年9月在北京召开的第五届世界水大会上提出的“水资源和流域综合管理”及“可持续水管理”的当代水资源开发和保障理念。
(三)我国水资源深入开发的5个方面建议
(1)对全国大江河、大湖泊进行水资源开发利用率评估。表2为引自《水利规划与设计》2010年第1期《长江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初步研究》一文部分数据并补充。
表2 我国部分大河流域和湖泊水资源开发利用率
由表2可见,除海河和太湖水系开发利用率很高外,我国还有相当数量河湖开发利用率不高,特别是南方河湖,为解决南方频繁出现的干旱问题应充分规划,并进行工程试验,深入开发利用。我国北方因严重干旱,一些水域过度开发,如黄河断流、北京与河北超采地下水等,应及早进行研究,采取对策解决。但针对我国国情,国际上一般认为的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应不超过40%的认识需重新考虑。总之,全国大江河湖泊水域亟须进行一次水资源和污染现状,以及深入开发潜力的调查研究与评估。
(2)把江河入海的淡水采用“御咸蓄淡”工程措施蓄洪。据水利部《中国水资源公报》,2004年长江流域降水总量为亿立方米,但区内可利用的水资源量仅亿立方米,在全国范围内这组数字分别为:亿立方米和亿立方米。即大约有~的降水损失掉,主要是被蒸发或流入大海。2004年由长江口入海的水量为7974亿立方米,全国为12921亿立方米。通过一定工程调控可以分流储蓄一部分入海淡水,输导到北方干旱地区,经过多年的补水将会大大增加北方水资源,缓解干旱。这种治水思路在我国古代已有,称为“御咸蓄淡”。为洪水资源化和以丰补歉的一种有效形式。
(3)青藏高原融雪水合理开发。青藏高原面积230万平方千米,平均海拔4500米,号称“世界屋脊”、“地球第三极”。自二叠纪亿年前开始隆升,形成面积达59406平方千米,总体积5590立方千米的高原冰盖,平均水资源径流量3590亿立方米,构成世界上独一无二的由一个国家享有主权的“固体水库”,其融雪水是7条亚洲大河的发源。由于全球升温,高原冰盖自20世纪60年代开始溶化,长江源每年退缩50米。青藏高原是我国独有的宝地,世界第三极冰层是我国享有主权的固体水库。但多年来我们对青藏高原的融雪水研究开发不够,总计冰川数达46298条,观测过有资料的只有数百条。冰川融化是个非常复杂的现象,一方面冰雪在溶融,有的地方在继续生长,高原还在隆升,存在某种收支平衡。最近报道高原湖泊面积正在扩张,水源来自溶融的冰雪;作为水资源的大量融雪水应当开发利用,不研究、不开发利用,丝毫不能阻止冰雪的融化,而这样融出的水绝大部分被蒸发散失掉。高原融雪的开发和利用的前提是深入的调查研究。
(4)暴雨资源化。我国是暴雨多发的国家,暴雨的发生主要与强气流活动和一定的地形因素有关,具有一定的时空分布规律。如长江中下游江西、湖南等省春夏雨季频发暴雨天气,河北省太行山东麓如邢台等地也常出现局部强降雨。暴雨有破坏性,可能造成灾害,但暴雨也是一种水资源,在暴雨多发地通过一定的工程措施,可以防止暴雨成灾,并进行蓄存变害为利。我国基层水利部门已经总结积累了多年的经验,应深入研究推广。在这方面荷兰用修建“水广场”的工程措施存蓄强降雨,达到变害为利科学利用的目标,可供参考。
(5)界河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我国有多条大江大河跨越国境,水资源属两国共有,其中在我国境内发源流出国境的水资源应引起特别关注,并研究开发,如2004年由我国流出国境或流入国际界河的水资源总量为7064亿立方米,其中从西南诸河流出5855亿立方米。按照国际法,我们有权根据与邻国建立一定的协议,利用开发这些水资源。在国际关系上界河水资源所有权属国家主权和民族利益问题,应严肃认真地对待。
我国各地地理气候条件复杂,变化多端,通过全国系统的水资源状况普查,还可以找出更多的可开发水源。上列提出的几个方面也应首先开展专题水况调查,在一定的工程试验基础上提出论证和工程规划。
三、解决北方水资源危机的一个方案:扩建京杭大运河,实现“南洪北导”
(一)贯通我国东部繁华经济区南北的一条黄金水道
与万里长城齐名的京杭大运河,始建于春秋时期,1293年元朝时期全线开通达北京,全长1794千米,是世界最长和人类历史上开凿最早的古老水利工程。京杭大运河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历经2000多年的风雨沧桑,古运河为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发挥了重大而持久的促进作用,可谓是贯通我国东部繁华经济区的一条黄金水道,也充分展现了中华民族高度的创造智慧和我国历史上水利开发利用的先进水平。
在今天科学技术高度发展、全国全面建设小康的历史时期,京杭大运河能起什么作用,如何发挥运河的地理优势,扩大开发它的航运、水利和调水等多种功能,是近年来许多专家和领导部门思考的问题。如南水北调项目的东线调水工程,以及沿河各省的航运、开发、引蓄水灌溉和运河古迹修缮等。2006年全国“两会”期间,多位政协委员提出修缮运河文物古迹和大运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建议,进行了考察。2007年山东省政府提出,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兼顾河道开发,达到调水航运综合功能目标的方针,并投资10年内扩建东平湖到济宁千米高标准通航河道。全国人民的“运河热”在持续。
今天面对我国北方地区水资源的困境,京杭运河给我们提供了一条现成的输水通道。它的东南起点正是水资源丰沛的沿海地区,终点是华北方最缺水的北京、天津及冀、鲁、豫、晋;运河所经各省属近海平原,地形起伏不大,便于施工,原有河道可用于扩展河漕,不必扩大征地,因此扩建开发京杭运河,使之变成疏导南方汛期洪水和部分入海淡水,自流到北方干旱区的最佳水道。扩建运河的重点是跨流域自流输水,在大规模增加径流的基础上,使运河保有充足的水量,进而发挥蓄洪、抗旱等大区域水资源调配管理功能。
(二)京杭大运河扩建和开发利用目标及工程可行性依据
(1)水源。扩大运河水量的依据条件是我国东南部长江和钱塘江流域1600~2000毫米的年降雨量,和长江巨大径流量形成的春汛期洪水。2004年通过长江流入东海的水量达7974亿立方米,占全国入海流量的,因此,长江流域是我国第一大水资源区。通过修建一定的工程分流、蓄洪,并加以疏导引入运河,使自流引到华北地区。设把长江入海水量的1/20~1/10,即约1000亿~2000亿立方米水引入运河,就可以使运河增加近2~4条黄河的径流量,通过合理的工程措施运河水量还可以加大。扩建的最基础工程是拓宽和加深运河河道,及开拓多条出口由长江引水。
(2)实现自流。设以大运河扬州到天津段为第一期工程,全程长约1150千米。两端地面都处于低海拔,据中国科学院地理研究所等(1985)长江镇江扬州段江底基岩面低于黄海基面10~40米,泥沙沉积层江底面低于黄海基面3~10米。南京站长江多年平均水位为~米,洪汛期峰值水位为米,枯水期最低水位米。如设天津海河入海口海拔为0米。据此计算,当运河全线河底深挖到黄海基面以下-2米(扬州)到-15米(天津),平均水位落差为15~20米,达到平水期水面比降为万分之以上,枯水期水面比降为万分之,可实现长江到天津自流引水,包括洪汛期长江高水位灌注和平水期缓慢引流。此外,运河还可以容纳和消化淮河、黄河等的洪汛期洪水,蓄入运河水系,运河同时起到平原水库的作用。
(3)运河扩建工程的相关项目。开发修建以运河为中心的包括沿河湖泊、支流、水库、湿地,以及渠塘的大运河水系,并进行整治疏浚、清淤、深挖。并且在运河与5条大江河交汇口处修建堤、坝、闸、库等调控运河水流向和流量的工程,还要进行运河生态环境建设和运河古迹修缮工程等,使古运河焕发新的活力和生机,绽放出21世纪华夏子孙智慧的风采。
四、结论
综上所述,北京的发展需严格按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进行规划,北京的城市功能定位和经济总量及人口规模,应依据本地加外援可持续稳定供应的水资源量标准加以控制。解决京津水资源困境应从华北地区总体干旱问题着手,可以从全国水源引水,但以自流输水为上策。我国总体水资源还有潜力可挖,建议实行开源与节流相结合的水利方针治水。扩建京杭大运河工程,高效利用现有的运河河道、湖泊、渠塘等已占有的地面,不需扩大征地、不移民,建成后高效益零风险,子孙后代长远受益。充分利用现代科技,建成一套适应我国国情、功能齐全、运行高效、技术上属21世纪世界领先的宏伟工程。新建运河引水功能的长期运行和对我国东部大水系水资源的科学调配与管理,将会大大改变华北地区水资源匮乏状况,有力地保障我国国民经济高速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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