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师清楚的了解幼儿园 政策法规 知识,有助于指导幼儿园教师正确地运用国家和地方的政策法规依法施教,依法维护自己和 儿童 的合法权益。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幼儿园 教育 法规与政策论文,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幼儿园教育法规与政策论文篇一:《关于开设“幼儿园政策法规”课程的必要性及课程建设研究》 摘 要:本文根据我国学前教育专业发展现状对开设《幼儿园政策法规》的必要性及相关课程建设进行了论述。 关键词:幼儿园教师;幼儿;政策;法规 近年来,幼儿园虐童事件频发。浙江温岭市某幼儿园教师,将数张虐待儿童的照片(包括扔儿童进垃圾桶、强迫男童亲吻女童或男童、强迫男童露阴、提拽男童的耳朵悬空等)传给网友;山西幼儿园一名老师因幼儿不会做一道数学题,在几分钟内对幼儿狂扇几十个耳光。事件发生后,这些幼儿园教师竟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由此可见,幼儿园教师的法律意识极其淡薄。 为什么幼儿园教师的法律法规意识如此淡薄?我们应如何加强?笔者进行了以下思考。 一、学前教育专业发展现状 我国学前教育相比 其它 类别的教育发展相对滞后,入园难、入园贵、师资水平不高、"幼儿园教育小学化"倾向等问题成为影响学前教育良性发展的大问题。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审时度势,相继出台关于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文件,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也陆续制定了学前教育发展规划纲要和 实施方案 ,大力兴办幼儿园。这些政策的出台使学前教育迎来了发展的"春天",给学前教育带来了广阔的就业机会和需求,以黑龙江省为例,在未来3年内将建成1200所公办幼儿园,按每个幼儿园配备教师30人计算,1200所幼儿园需要新增幼儿园教师36000人,再加之现有幼儿园教师的新老更换,幼儿园教师需求量将会更大。 幼儿园教师的刚性需求,给学前教育专业带来了就业机会和生源,原本没有开办学前教育专业的高职高专类院校,为了抢占生源,纷纷开设学前教育专业,但是这些院校大多缺少办学 经验 ,师资队伍良莠不齐,课程设置不合理,过多的重视对传统幼儿教师从教技能和专业理论知识的培养,忽视对幼儿园政策法规、师德师风的培养。 二、幼儿园教师掌握政策法规的必要性 1、国家政策要求 《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要求"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应"尊重幼儿人格,维护幼儿合法权益,平等对待每一位幼儿。不讽刺、挖苦、歧视幼儿,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应正确"了解关于幼儿生存、发展和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幼儿园教师需要了解我国已经颁布的教育法规,特别需要熟知与学前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 2、幼儿园办园需求 在公办幼儿园数量、规模有限的情况下,国家大力支持兴办民办、私立幼儿园,并鼓励大学生创业。政策、方针等文件从幼儿园编班、安全管理、卫生保健、教育、园舍、设备、工作人员、管理等方面介绍幼儿园办园、管理等知识。法律法规等文件便于园长、教师了解幼儿的法律权利、幼儿与家长之间的法律关系、幼儿园与幼儿之间的法律关系、幼儿园常见事故及法律责任、幼儿园教职员的法律权利和义务、幼儿园日常管理中的法律问题、幼儿园法律纠纷的应对等问题。通过学习使学生掌握开办幼儿园、规范幼儿园管理、处理幼儿园一些常见法律问题提供相关依据。 3、幼儿园教师对政策法规的领会不深入 我国的幼儿园教师大多学历层次较低,对幼儿园政策法规知识缺乏深层次的理解。她们对国家下发的政策、意见和纲领,只是照搬照抄,停留在表层阶段,没有真正领会文件的精神。以《指南》的贯彻为例,我们的幼儿园教师和专业学生能够将《指南》的某条目标熟记心中,并将《指南》每一条目标转化为教学内容,但不能挖掘出深层次的教育内容,挖掘其中隐含的。 三、课程建设 幼儿园政策法规知识有助于指导幼儿园教师正确地运用国家和地方的政策法规依法施教,依法维护自己和儿童的合法权益,有助于幼儿园教师按照国家有关幼儿教育具体标准和指导性文件,结合幼儿身心特点,科学施教。 对于政策法规的教育,不能只局限于幼儿园,而要扩展到在校学生,在校生政策法规的全面学习与解析,对于未来领会、贯彻和实施推广政策法规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并且也能减少用人单位再次培训的费用和精力。 1、课程目标 课程目标:知识目标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掌握、理解现行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及基本理论知识,能够初步运用法律武器解决教育活动中出现的法律问题,为依法治教奠定基础。能力目标:使学生较系统地了解有关幼儿园的举办、工作人员条件、经费、教育、卫生保健、园舍与设备、家庭与社区工作、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具有运用法律武器正确处理幼儿园出现的有关法律问题和按照政策法规的要求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素质目标通过本门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做一个知法、守法、用法的合格幼儿教师。 2、课程内容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儿童权利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幼儿园管理条例》、《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2010-2020年)》等政策法规为依据,编写了符合幼儿园教育教学和管理的幼儿园的举办、幼儿园的工作人员、幼儿园的经费和资产、幼儿园的园舍和设备设施、幼儿园的卫生保健与安全工作、幼儿园的教育工作、幼儿园与家庭、社区、幼儿园管理共计八个章节的《幼儿园政策法规》课程校本教材。 3、课程 教学 方法 本课程主要采用案例分析、自主探究、小组合作、能力训练等方法进行教学。 4、课程评价 采用多元的学业评价方式。一是学业成绩权重分配更突出平时成绩的比重。平时成绩50%,期末考试50%;二是平时成绩考核内容多样。课堂表现10%、小组合作10%、作业20%、笔记10%;三是考试形式以开卷的案例分析形式组织开展。 参考文献: [1]周天枢.幼儿园100个法律问题[M].广州:新世纪出版社,2010. [2]庞丽娟,刘占兰.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解读(试行)解读[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 [3]李季湄,冯晓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3. [4]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解读[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2. 幼儿园教育法规与政策论文篇二:《专科学前教育专业“幼儿园政策法规”课程建设的实践研究》 [摘要]“幼儿园政策法规”课程是专科学前教育专业的专业理论课,它的建设水平影响着未来幼儿教师的素质水平。 文章 根据当前课程建设存在的问题、《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要求、教师的政策水平低及法律意识淡漠的现实情况,在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实施、课程评价四个方面提出改革的具体 措施 。 [关键词]专科学校 学前教育 幼儿园政策法规 课程建设 [作者简介]沈跃珊(1967- ),男,黑龙江林口人,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授,研究方向为学前教育。(黑龙江 牡丹江 157011) 一、改革“幼儿园政策法规”课程的必要性 专科层次的幼儿教师是介于本科以上层次的研究型与中等专业层次的技能型教师之间,兼具研究能力与较强从教技能的幼儿园教师。而培养专科层次幼儿教师的学校大多又是近几年在原有的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基础上升格而成的,这些院校在课程建设上还不够成熟,学科建设还不够完整。在已开设的各门课程中,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问题。作为专科学前教育专业中的“幼儿园政策法规”课程也应该重新审视,加以完善。对“幼儿园政策法规”课程建设与改革的理由主要有如下三个方面: 1.当前课程建设中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主要包括课程选择内容相对滞后、课程实施方法缺少创新、课程评价方式单一等诸多问题。目前,课程教学的普遍情况是:遵循着固定的教材和确定的教学内容,难以让学生在第一时间了解最新的相关政策法规;学校一般都将其作为典型的理论课进行组织教学;课时分配相对较少;评价方式或采用笔答考试,或采用简单的考查方式,得不到应有的重视。 2.提高幼儿园教师学前教育政策法规水平是《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的要求。国家制定的幼儿教师62条专业标准中,有关政策法规的要求就有2条,它们分别是:《专业标准》第二部分基本内容“职业理解与认识”领域中的“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遵守教育法律法规”;“幼儿发展知识”领域中的“了解关于幼儿生存、发展和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3.幼儿园教师的政策法规水平不高、法律意识淡漠导致幼儿教育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因幼儿园教师法律意识的淡漠导致教师暴力对待幼儿事件屡次发生;因教师政策法规水平低和自身业务素质差导致对幼儿教育政策的基本思想理解偏颇,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严重,甚至于教育活动不仅不利于幼儿的发展,却是有害于其健康发展。 基于以上三个理由,对现行的“幼儿园政策法规”课程必须从课程目标的确定、课程内容的选择、课程实施的模式、课程效果的评价等方面进行必要的改革,将其建设成目标更准确、内容更全新、方法更科学、评价更有效的一门课程。 二、课程目标的确定:彰显培养法治意识与对未来工作的指导性 课程目标要体现教育目的和培养目标的要求,针对学生的特点与个性发展、社会需求、科学发展而制定。新课程改革又将课程目标确定为“三维目标”。第一维目标(知识与技能)意指人类生存所不可或缺的核心知识和基本技能;第二维目标(过程与方法)的“过程”指应答性学习环境与交往体验,“方法”指基本学习方式和生活方式;第三维目标(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指学习兴趣、 学习态度 、人生态度以及个人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学前专业课程采用以上三个维度确定课程目标,对于学生未来从事学前教育工作更好地把握三个维度目标具有前瞻与引导意义。 “幼儿园政策法规”是一门帮助学生形成依法治教意识和指导学生未来工作的兼具理论性与实践性的课程。课程具体目标确定为:(1)知识与技能目标:使学生了解与掌握有关幼儿园的举办、工作人员、经费、教育、卫生保健、园舍与设备、家庭与社区工作、管理等方面的政策、法律与法规方面的知识。能运用国家的政策、法律与法规指导自己的幼儿教育工作,运用相关知识正确处理幼儿园出现的有关教育、安全、健康、经费、用人、法律纠纷等方面的问题。(2)过程与方法目标:正确理解幼儿园教育工作中存在的典型案例,并学会通过合作、研讨等方式,运用幼儿园政策法规知识去分析、解决案例中的问题;善于多 渠道 收集有关幼儿园的政策法规。(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学习国家政策、法规习惯的养成;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做一个知法、守法、用法的合格幼儿教师。 三、课程内容的选择:突出实用与适时更新的特点 经验中心课程理论认为课程内容应该以学生的兴趣和需要为基础编制,课程的核心不应是学科内容和结构,而应体现学生的发展;课程的内容不应是完全预定的,而应随着学生变化而改变。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幼儿园政策法规”课程的核心是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政策意识和法律观念,掌握有利于指导未来幼儿教育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知识,使学生发展成为政策水平高、法律意识强、依法施教的幼儿教师。依据这一核心思想,该课程内容的选择,应突出如下特点: 1.选择对未来工作最具指导性的内容。我国当前乃至今后更长一段时间内,政府与社会力量共同办幼儿教育的形势不会改变,因此,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培养出来的幼儿教师必将会成为社会力量办园的主力军。本课程内容的选择是把学生放在未来普通幼儿教师和幼儿园举办者双重位置上来考虑的,为了让学生将来能够依政策、按法律要求去做好幼儿教师、办好幼儿园,课程相关政策法规知识的选择更加突出对未来工作的指导性,主要选择幼儿园的举办、工作人员、经费与资产、教育工作、卫生保健工作、园舍与设备、家庭与社区工作、管理工作等多方面内容。 2.设置开放性的课程内容体系架构。从上面选择的基本内容可以看出,课程不是以某一部或某几部、或全部政策法规文件为课程内容,而是将幼儿园的举办、工作人员、经费与资产、教育工作、卫生保健工作、园舍与设备、家庭与社区工作、管理工作这八个方面作为基本的知识架构。具体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内容可根据知识架构的需要作必要的充实与删减,不追求每部政策法规文件的完整性。 3.适时更新课程内容。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建立是一个动态的、变化与发展的过程,新的内容不断出台,按照政策法规课程开放的知识体系架构可适时将新的政策、法律、法规内容补充进来。如《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最新出台的政策、法规都可以及时补充到课程之中。 四、课程实施的模式:体现知识运用、探究与合作学习的理念 本课程采用课上课下相结合、突出运用与探究的“六步合作学习模式”。 1.典型案例引入。教师根据教学内容选择具有典型意义幼儿园教育、管理等方面的案例,设计能够突出本教学内容的认知、应用与探究的问题,指导学生本堂课学习活动。通过典型案例的选择、恰当问题的设计指导学生学习,来体现教师与全体学生的首次合作。 2.提供学习材料或材料获取途径。教师通过与学生的首次合作,让学生了解学习任务,明确将要解决的实际问题。为了帮助学生顺利解决问题,完成学习任务,教师要通过指明本堂课学习的教材内容或讲义内容,为学生提供较完整的学习材料,亦或提供能够获取相关内容的网络环境、图书资料等途径,实现与全体学生的第二次合作。 3.阅读、分析学习材料,解决案例中的问题。学生通过小组合作的方式对教师提供的学习材料进行分工阅读(为提高学习效率),通过讨论分析找出能够解决案例中问题的答案,解决问题。教师在此环节要深入各小组中,做个别指导,来体现教师与个别学生的合作学习。 4.交流、评价、考核。各小组指定发言人代表小组汇报学习成果,其他小组成员对汇报的答案进行评价,指出优缺点,并做考核评分。教师在学生评价的基础上,根据问题解决的具体情况,给予指导,并作评价与考核。 5.新案例分析。教师给学生提供更多案例,学生利用教师提供的学习材料去分析案例,促进知识进一步的运用,以巩固知识,发展能力。 6.课下形成案例分析材料。学生利用业余时间,结合本堂课学习的政策法规知识,深入地讨论、分析案例,撰写出案例分析材料,为课程结业考核做好准备。 五、课程评价的方法:凸显过程性与多元化结合的特征 “幼儿园政策法规”课的主要教育目的是让学生能够运用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指导今后的学前教育工作,依法正确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因此,教学中要在“运用”上下功夫。评价方法是教师教育目的的直接反映,采用过程性评价和多元评价的方式是促进学生运用政策法规的重要手段。 1.教师评价与学生评价相结合。课堂上,各学习小组通过阅读学习材料、研究讨论等形式对教师提供的案例进行分析,并派专人汇报,其他小组成员对该组的汇报进行评价,指出优点和不足。教师对各小组汇报情况给予口头评价并记分;部分考核形式,各小组可参与评分,如模拟法庭。 2.课上评价与作业评价相结合。教师可通过对各小组或每个学生在课堂上的学习表现进行考核,给予一定分值的考核评价成绩。作业成绩是教师平时成绩最重要的一部分,教师通过检查学生的案例分析作业,采集平时成绩。 3.过程评价与终结评价相结合。由于本门课程强调政策法规知识的运用,因此,应重视日常学习中的考核评价,使期末考试成绩与平时成绩的比例各占50%。 4.考核形式的多样化。一是要组织多次考试。因为“幼儿园政策法规”课程中的八个方面的内容都是相对独立的,有些内容彼此联系不大,所以在不同内容结束后进行一次考核比较合适。二是要采取多种形式的考核。例如,以小组为单位的“模拟法庭”:小组成员扮演原告、被告、辩护律师、法官、证人等,模拟审理有关幼儿园的案件;用案例分析题编制试卷考试;编写幼儿园的申办 报告 ;给幼儿园绘制一个室外环境规划图等。 [参考文献] [1]冯晓霞.幼儿园课程[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2]教育部.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Z]. 2011-12-12. [3]林雪卿.幼儿教育法规[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0. [4]王民.地理课程论[M].南宁:广西教育出版社,2001. [5]钟启泉.“三维目标”论[J].教育研究,2011(9). [6]周天枢.老师和家长需要知道的100个幼儿园法律问题[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5. [7]张燕,邢利娅.幼儿园管理案例及评析[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 [8]张廷凯.新课程设计的变革[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 幼儿园教育论文:《试谈教师体态语在幼儿园教育中的应用》 美国心理学家艾伯特?梅拉宾通过实验提出了这样的一个公式:信息资料的总效果=7%的词语+38%的声音+55%的人体动作、面部表情。行为科学告诉我们,几乎一切的体态语言都可以用来作为人际间沟通的手段,都可以用来为教学服务。 曾有人形象的描述:“组织课堂教学,第一流的教师用眼神,第二流的教师用语言,第三流的教师用惩罚”,这句话形象的道出了教师体态语的重要性。的确,有时候教师一个鼓励的眼神,一个亲切的微笑,一个形象的手势,对幼儿来说胜似千言万语。那么,教师该如何正确运用体态语呢? 一、手势适时准确 法国艺术大师罗丹说过:“手是会说话的工具”。在课堂教学中准确适度的运用手势,即可以传递思想,又可以表达感情,还可以增加有声语言的说服力和感染力。 由于幼儿年龄小,生理发育还不健全,出现错误在所难免。有的教师缺乏耐心,对幼儿做出如:用食指指点、敲教鞭、拉扯幼儿等不良手势。比如教师在批评幼儿时,会不经意的用食指指点孩子的头;在孩子不安静时,用教鞭敲击物体;又如在孩子排队时,由于一些孩子没有站好,干脆不耐烦的上前拉扯孩子的衣服使其站好等。这些都是不尊重幼儿的不恰当的行为举止。一方面,使幼儿在内心对老师产生畏惧感,不敢接近老师,不敢尝试错误,形成软弱的个性心理;另一方面,伤害孩子的自尊,打击孩子的心灵。 二、表情灵活丰富 马卡连科说得好:“教育的技巧,也表现在教师运用声调和控制自己的面部表情上,做教师的决不能没有表情,不善于运用表情的人不可能做好教师”。可是,有的老师对幼儿回答的问题不满意时,做出皱眉、摇头、撅嘴等表情;有的甚至在幼儿大吵大闹、不能安静下来的时候怒视大吼,这些都会给幼儿的心理带来负面影响,不利于发展幼儿天真活泼的个性。 在一次教学观摩课上,张老师给小朋友讲《圆圆的帽子飞了》的 故事 ,在故事中人物对话时,她用哭的声音,加上噘着嘴和皱着眼眉代替圆圆说:“我的帽子飞了,飞到了树顶上。”边说边揉着眼睛;用粗的声音,加上憨憨的表情代替大象说:“我有大鼻子,我帮你拿。”然后,是圆圆拿到帽子后,开心快乐的表情。在这整个过程中,幼儿听的非常认真,而且,在张老师讲到圆圆拿到了帽子后,小朋友们还鼓起了掌。 由此可见,教师的表情灵活丰富,还能够调动课堂气氛,让幼儿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学习知识,丰富感情。 三、眼神巧妙诱导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人们心灵深处的东西都可以通过这个窗口折射出来。教师的眼神,应该是最富有表现力的,孩子们能从老师的眼神中得到赞许、信任、鼓励和肯定。但是,有的老师习惯性的只注视自己喜欢的几个孩子,忽视与其他孩子之间的眼神交流,使其受到冷落,影响孩子的情绪和积极性。还有的老师长时间的注视孩子,这样,就会给孩子造成心理压力和紧张感。 在课堂上,教师还可以利用眼神的变化,去组织和维持课堂秩序。讲课前,教师用目光扫视一周,能起到振奋幼儿精神、稳定教学秩序的作用;讲课过程中,教师若能以柔和、热忱的目光均等的分配给每个幼儿,还能提高幼儿学习的积极性。 如:特级教师牟丽芳在教学中,眼神的运用达到了炉火纯真的境界。一次,她范读课文,手捧课本,声情并茂,同时全班学生无一不在她的眼里,其中,一位学生思想溜了号,她敏锐的发现了这细小的变化,她没有停下来说一声:“请注意!”而是照常读着,非常自然的、慢慢的朝着他踱着步子,仿佛她的踱步是教学所需。当走近他时,看了他一眼,这相视不过是一秒钟甚至更短的时间,分明包含了千言万语。这位学生马上悄悄地集中精力,全心的投入到了正常的学习当中。一场小小的风波平息了,课堂上不见一丝涟漪,同学们都沉浸在老师朗读时创造的愉悦气氛中。 眼神的巧妙运用,它所能产生的震撼力,远比教师的循循善诱、谆谆教导,苦口婆心来得更深刻,更发人深省。此时的教师不再只是一个施教者,而是一个引导者,指引孩子们前进的方向。 四、身姿挺拔端庄 众所周知,幼儿的模仿能力极强。教师的每一个行为,都应该有可供幼儿效法的好举止,所以教师在教育教学中要树立良好的形象,其中,身姿是不可缺少的一环。 作为幼儿教师也要像演员一样敬业。从一开始步入教室,教师就要精力充沛、神采奕奕,步伐要轻快而具有弹力,显出自信和快乐,使幼儿能从老师身上感受到那种蓬勃向上、催人奋进的力量;相反,教师若步履蹒跚,少气无力,则会使幼儿顿生压抑之感。 挺拔端庄的身姿是教师内在气质的流露,是可供幼儿效法的好举止,也是尊重幼儿的表现。 五、服饰得体大方 教师的仪表风度虽然是一种静态的体态语,但是它能给幼儿带来潜移默化的影响。幼儿喜欢注意老师衣着的变化、发型的改变等。有的年轻老师追求潮流,喜欢浓妆艳抹、穿奇装异服,这样既不便于灵活自如的投入到幼儿活动中去,妨碍教育教学工作,也会影响孩子们上课的注意力。同时,还会对他们的审美观和价值观产生一定的误导。
美国教育的论文篇三:《论早期美国总统与美国教育》 摘要:美国教育的发展令世人瞩目,美国教育的发展与美国民主进程有着很大的关系,也与历史上历届总统的努力分不开。从三个方面论述了早期美国总统对美国教育和民主建设所做的努力和贡献:养成公民民主意识;初建联邦教育体系;教育权利平等与教育民主的政策建设。 关键词:美国教育;民主建设;总统 作者简介:赵玉闪(1963-),女,河北衡水人,华北电力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北京102206) 美国是一个年轻的移民国家。因此,美国的教育史既无东方古国的神秘与悠远,亦无西欧远溯至古希腊、罗马教育的漫长与深邃。没有欧洲教育的移植,就不会有美国早期教育的萌芽;但同样毋庸质疑的是,如果仅仅是欧洲教育的移植而无美国教育的创新,也不会有今日之美国教育。“从英国于1607年在北美洲开始殖民,至今仅三百余年,一片莽莽荒原竟然成为世界教育超级大国,被众多学者称为人类教育史上的奇迹”。[1]这一奇迹的实现与美国早期总统们的努力是分不开的。无论试图借鉴美国教育的外国学者,抑或美国自己的学者回首“美国教育以三百余年走过了欧洲国家千百年走过的道路”[2],都不能忽略美国教育初建与发展过程中多届总统所做出的种种努力和贡献。 美国是资产阶级共和国,建设民主国家的重任决定了美国总统围绕民主这个政治主题来创建和发展美国教育。在这个主题之下,早期美国总统对美国教育建设基本上侧重于三个方面:养成公民民主意识;初建联邦教育体系;教育权利平等与教育民主的政策建设。 一、教育是民主的工具 美国建国初期的目标是建立健全民主制度,而培养公民意识是建立民主制度的前提。因此,华盛顿(George Washington,任期1789~1797年)、杰佛逊(Thomas Jefferson,任期1801~1809年)等共和国的缔造者都一致认为教育是培养公民意识的工具,是建立民主国家的基础和关键。开国总统华盛顿也是热心教育的总统。他曾倡议建立国立大学,为国储才,并立遗嘱捐赠资产促其实现。华盛顿的理想是:“在这所大学之中,使来自全国各地青年得受艺术、科学和文学的陶冶,在他们青年时代就建立起彼此间的感情,养成了他们的习惯,使他们团结一致,使全国各地青年结为一体,从而逐步地理解到全国各地互相敌视和矛盾是没有理由的。”[3]他和随后的几任总统都有意在首都创立一所兼有学术和政治意义的学府。尽管因种种原因华盛顿的理想未得实现,但他于1790年在国会咨文中诚恳地告诫说“在任何国家,知识都是增进人民福利的最可靠的基础”。[4]他在1796年卸任总统职务的告别演说中讲道:“请把传播知识的机关培植起来,并把这项任务当做极为重要的任务。因为政府既依靠群众意见来施政,群众就必须受到启发而免于愚昧。”[4]他殷切希望新一届国家领导人把提高学校水平、传播知识作为首要问题来抓,目的依然是要通过教育发扬民主。 杰佛逊同样是教育事业的呼吁者和争取者。1779年,他建议弗吉尼亚议会将威廉-玛丽学院改为州立大学,但未被通过。他在致友人的信中说:“比一切更为重要的,是我希望人民都受到教育。因为我相信最安全的保障人类自由的方法是使人民都有善良的思想。”[4]杰佛逊同样认为建立公办学校体系旨在为民主发展教育。他写到:“我们相信,防止暴政的最有效的手段莫过于尽可能启发全体民众的头脑。”[5]他又说:“在一个文明的世界里,企求一个国家,一方面是无知的,一方面是自由的,事实上是办不到的。”[6]詹姆斯・麦迪逊总统(James Madison,任期1809~1817年)也非常重视发展教育。他指出:“真正成为自己统治者的人民,必须以知识赋予的力量来武装自己。”[6]詹姆斯・麦迪逊在国会咨文中反复重申教育为民主服务的主题。 很多知名人士也强烈意识到教育对培养公民的民主意识是至关重要的。物理学家和独立宣言的签署者本杰明・软什于1787年给费城的公民写了一封信(该信发表在《独立的盖兹蒂尔》杂志上),强烈要求穷人孩子免费入学,他担心未受教育的公民会损害新建立的民主。他认为:“无知、堕落的民族不会长久,也不会幸福。”[5]他的这种观点得到了同僚们的认可。由此看来,教育首先作为民主的工具或手段,引起总统们对教育格外重视。 从19世纪直到20世纪早期,美国总统对教育的兴趣主要集中在通过教育培养公民意识。不过,从林肯(Abraham Lincoln,任期1861~1865年)签署旨在支持农业的《毛雷尔法案》直到20世纪早期,伍德罗・威尔逊总统(Woodrow Wilson,任期1913~1921年)才开始意识到在一个工业化国家里教育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 二、联邦教育体系及其管理机构的政策变化 1.教育地方分权体制的确立 建立美国教育体系是早期美国总统一个从未间断的重要任务,他们对于移植过来的欧洲教育的美国化表现出高度的清醒,主张要有分辨地吸取别国之长,把美国的教育和欧洲封建教育划清界限。美国教育领导分权制的确立实际上就是在早期美国总统教育政策的两难摇摆中形成的、极具美国特色的教育管理体制。建国初期,曾有人主张加强联邦政府的权利,采行中央集权制;也曾有人主张防止中央的权利集中,采行分权制。在教育事业的领导管理体制上,有人主张建立统一的国家教育制度,把地方设的学校、县设的文实学校、州立的学院以及国家的大学完全归纳于一套内容广泛的组织之中。其上设置教育部负责统辖,教育部又在各州设置代表,负责各州的教育领导事宜,从而使相同的学校都有同样的课程、教科书和要求达到的水准。他们认为,这样便能保证教育事业的成功,同时也能促进社会的进步和改良。这将使幅员辽阔的国家的公民养成联邦统治下的爱国主义精神。也有人主张分权制。他们认为中央垄断政权过多,一旦成为暴政,是可怕的。中央统得过甚,便会失去因地制宜的灵活性。这些争议使得美国于1787年制定的联邦宪法中不曾提及教育问题。数年之后,才于1791年的宪法修正案(即《人权法案》)中,在第10条内规定:凡宪法不曾赋予联邦而又未曾限制划归各州的权利,都属于各州或人民的权利。教育恰恰是既未赋予联邦又未限制由州举办的事业,从此便属于各州的职权。教育领导管理的分权制从此便正式确立。这种富于适应性和灵活性的体制为以后美国教育自由而健康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2.联邦教育管理机构的设立 美国南北战争后,从小学到大学,各级教育发达;从北部到南部,各州教育发达。学校众多,学生众多,教授众多,教室众多,设备众多,经费众多;与此同时,出现了众多的矛盾和问题。州和州之间、各州和联邦之间都需谋取协调配合。联邦在教育领导方面虽不能集权,却不得不与日俱进地加紧过问教育和处理教育事宜。联邦教育及设立联邦政府领导管理教育事务的机构就摆到了美国早期总统们的议事日程上。 在美国建国之初,这种急切需要就被人们意识到了。开国元勋华盛顿呼吁建立国立大学于首都,它既是培育人才的学府,又承担全国教育建设和指导的责任。历经了将近百年之久,1866年美国各州和各城市教育厅局长协会举行会议时,俄亥俄州教育厅长怀特曾提议建立联邦教育局。同时,当时该州国会议员加菲尔德在国会提出在中央设教育署,任务是负责收集各州和各地区教育发展的统计资料,交流全国教育组织领导、学制和教学方面的情报。1867年3月2日,该议案以极少量的多数票通过,随即于联邦设立教育署,由总统任命署长,署长仅系总统佐理人员,不属于内阁成员,每年由署长向国会提交教育报告。但是,由于反对派顾虑教育走向集权,教育署成立的次年既缩减署中职员人数,又大大削减署中的经费开支。1870年,独立设置的联邦教育署改称为教育局,隶属于联邦内政部。1939年,联邦政府调整机构,教育局又脱离内政部,改为联邦安全部所属,在美国教育协会等呼吁下又改为联邦教育局。直到二战之前,无论是教育署,还是教育局都不曾对全国教育发挥较大的领导和管理作用。 然而,教育署和教育局的职责从整体来看仍是逐步扩充的,规模是逐步扩大的。1867年初成立时,署中仅有人员5人,到二战前已经增至500余人,管理的项目日趋增多,逐渐成为拥有多种职权的中央教育领导机构了。1953年,联邦政府成立卫生、教育、福利部,教育局随而改为该部的教育总署。1976年国会参议院才通过设置联邦教育部的议案,俾能制定全国教育事业发展大计,并对于全国处于分散状态的教育工作进行协调。同年10月,成立联邦教育部的法案终于由卡特总统(James Carter,任期1977~1981年)签署,联邦教育部乃得成立。 赫伯特・胡佛(Herbert Hoover,任期1929~1933年)是在联邦教育机构变迁过程中值得一提的一位总统。他试图把教育署提高到内阁的地位,达到部级。他所提出的第一批议案之一是任命一个国家教育顾问委员会,由50位教育家组成,考虑国家的教育政策。1929年,在对国会的首次咨文中,胡佛陈述道:“鉴于 对联 邦政府应该实行的教育政策存在很大的分歧,我任命了一个由重要的教育协会的代表组成的委员会来调查并提供推荐。”[7]胡佛还说,重新组建教育服务部门是必要的。胡佛的国家教育顾问委员会签署了一个引起争议的报告。此报告要求中央政府加强而不是放松对教育的控制。由于在美国历史上出现了最为严重的经济危机,许多复杂的问题不断涌现,致使胡佛无瑕顾及他感兴趣的教育问题。 三、关于受教育权利与教育民主 在创建美国教育的进程中,从制度上逐步实现并保证公民受教育权利的平等应该说是美国教育史上极为精彩的一幕,当然也是极为漫长的一幕。总统们很早就从许多方面来思考逐步实施平等的教育。杰佛逊是这方面最积极的倡导者,并领导与推动了多项教育改革。为实现公民受教育权利的平等和推动教育民主,由于在任前后为教育事业所做的努力和贡献,他被誉为“教育总统”。应该说,个人经历使这位总统对教育有着浓厚的兴趣和坚定执着的建设意识。杰佛逊集学者、建筑学家、语言学家和考古学家于一身。他用“如饥似渴”来描述自己的求知欲。他是这样来概述自己的教育哲学的:“良好的教育会提高人们的道德水准,开阔人们的思维,为议会指明方向,为工业提供指导,并能增强国力,繁荣社会,幸福百姓。”[8]因此,教育应是普及的、民主的。 在关于受教育的权利方面,杰佛逊建议女孩也有上学的权利。他力主消除教育上的性别歧视,使男女享有同等的受教育权。他重视教育的意识和建设教育的举措是超前的。他在弗吉尼亚州的学校规划在当时也是激进的。杰佛逊广泛普及科学的计划被当代学者称为美国公共教育史上最富有创新观念的建议。 杰佛逊对于教育民主进程的另一重要贡献是建立公立的、免费的、面向大众的学校,并通过选拔机制来保证学生均等地进一步深造和接受教育的机会。杰佛逊曾建议在弗吉尼亚州建立100所前三年免费的学校,然后设立十所文法学校。在文法学校里,学生应缴纳学费和伙食费,但是那些优秀的、有培养前途的学生可得到一定数额的奖学金。获奖学生的名额是有限的(按杰佛逊的说法应为20名),以便发现最有前途的天才学生,进入威廉-玛丽学院深造。由于种种原因,杰佛逊的计划在弗吉尼亚州没有成为现实,但公立学校的概念却保留了下来。 消除种族歧视同样是美国教育民主进程中的里程碑。作为总统,倡导黑人教育应该是林肯最富建设性的突出贡献。《独立宣言》宣称,人生来是平等的,但美利坚合众国的缔造者,如华盛顿和杰佛逊都是大 种植 园主和大奴隶主。华盛顿主张维系奴隶制,而杰佛逊虽然在起草《独立宣言》时曾抨击奴隶制,但也是废奴的缓进派,后因南方种植园主和北方奴隶商的反对而改变态度。在《独立宣言》中根本未涉及蹂躏民权最甚的蓄奴制。以后在联邦宪法中竟然允许20年内不限制买卖黑人。19世纪20年代兴起的废奴运动历数奴隶制的罪恶,呼吁解放黑人。南北战争时期,林肯总统于1862年6月19日颁布了法律,在美国实行禁止奴隶制。继而,与同年7月22日宣布了《解放黑奴宣言》,规定从1863年 元旦 起凡参加叛乱的南方各州种植园主的黑人奴隶获得解放。与此同时,政府还建议北方在战后进行这项改革。1865年国会批准了《宣言》的内容,成为联邦宪法的第13条修正案。1866年又批准了联邦宪法修正案,规定:“凡在美利坚共和国出生或划归美利坚共和国而受其管理之人,都是美利坚合众国及其所居之州的公民。”[9]这样美国黑人的公民地位就确定了,随而各州宪法确认了黑人受教育的权利。黑人受教育权利在法律上得到肯定乃是历史上新的一页。然而,时至今日,美国黑人仍然在为获得真正的平等权利而奋斗。 1862年林肯签署的《毛雷尔法案》在美国教育史上是一个转折点,对美国经济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自此以后,美国教育和经济就结下了不解之缘。《毛雷尔法案》规定:各州凡有国会议员一人,便由联邦政府拨给土地三万英亩,可用其收入作为开办工、农学院的基金。这种学院一般修业四年,培养发展所需专业人才。由于它适合当时生产发展的需要,很快培养出大批人才,同时也做出了一定的学术贡献。著名的麻省理工学院就是这时建立起来的理工科高校。《毛雷尔法案》公布前美国州立大学不多,法案公布后州立大学迅速增加,对美国工农业发展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另一种倾向,便是在欧洲世俗大学重视学术水平的影响下,美国也努力发展专重学术研究的大学。 从根本上说,《毛雷尔法案》也是平等主义的延伸,它向下等阶层的学生打开了大学之门。此外,《毛雷尔法案》适应了经济发展的需要。赠地大学的建立是同传统的局限于学术研究观念的分离。美国服务性大学的发展使象牙塔中开放的花朵能在农业市场中结出累累硕果。 “进步教育家”威尔逊总统是美国教育民主化进程中又一位重要的总统,他把教育民主化的进程推进到师生民主关系的建设与民主生活的保障上。他提出了两项重要改革,使他博得了“进步教育家”的美誉。第一项改革是实行导师制。威尔逊认为,单靠课堂教育和考试来训练学生是不够的,主张增加学生与导师的接触机会,建立密切的师生关系。这一改革使普林斯顿大学成为许多大学的楷模。第二项改革是关于改组大学学生整个生活的计划。威尔逊设想根据英国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的模式,把全校分成若干“生活区”,以使学生之间和师生之间加强交往,主要想消除富豪子弟与普通学生在思想上和生活上的界限,以利于他的导师制的贯彻。这也反映了他的民主思想。威尔逊坚信19世纪关于教育为民主服务的信仰。1918年,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的高峰期,威尔逊反复向全国的教师陈述这一观点。他提醒教师们说,爱国教育始终是美国学校教育的责任。他恳请他们对政府的基本原则能够深深地理解。对威尔逊来说,美国是民主之火的保持者,既然这个国家必须主要依赖于教师来教育国家的新一代,因此,他告诫全国的教师说:“在你们的教育下,孩子们应该理解严峻的责任和至上的荣幸,这些都属于美国,美国是世界民主规则的主要的解释者。我们相信,只有这些民主规则是唯一的力量,它能够消灭世界上的所有的不平等,并给人类带来和平和幸福。”[10] 四、结语 综上所述,美国总统对教育的科学决策是促进教育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目前美国教育的水平与早期美国总统民主建设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美国的建设目标是建立健全民主制度,而培养公民意识是建立民主制度的前提。因此,自华盛顿开始,美国总统就注意培养公民意识。最初总统对教育的兴趣主要集中在通过教育培养公民意识。但到20世纪早期,伍德罗・威尔逊总统开始意识到在一个工业化国家里教育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之后相应的教育体制逐渐发展。而今美国成为世界上教育发达的国家。 参考文献: [1]滕大春.美国教育史[M].人民教育出版社,19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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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的推广极大改善了我国的教育面貌,关于延长九年制义务教育的争议甚嚣尘上。下面是我给大家推荐的浅谈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有关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关于延长九年制义务教育提议的几点思考》
摘 要:教育政策既是教育问题,也是社会问题,关系社会结构、资源配给、价值取向、配套产业等诸多因素。义务教育的推广极大改善了我国的教育面貌,关于延长九年制义务教育的争议甚嚣尘上。在理解义务教育实质,对延长义务教育年限提议进行有针对性的剖析及系统思考的基础上,本文认为,延长九年制义务教育年限的提议不适时、不适情、不适度。同时提供了几点思考,为在九年制义务教育条件下如何更好地实现人的发展提出展望。
关键词:延长九年制义务教育年限 教育公平 教育均衡发展
一、问题提出的背景
1982年,“普及小学教育”被列入新修订的《宪法》;1985年5月,“有步骤地实行九年义务教育”被明确写入《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草案)》;1986年4月12日,经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自1986年7月1日起,全国开始推行九年制义务教育。
九年制义务教育政策推行以来,全国基础教育面貌焕然一新。教育体制权力下放,充分调动了地方各级政府办教育的积极性。以政府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充实了教育经费,改善了办学条件和教师待遇,壮大了师资队伍。更为重要的是,这一政策使我国的基础教育跨入了依法治教的轨道,基础教育相关的配套资源不断得到吸纳和衍生,义务教育意识和观念得以深入人心。
一直以来,义务教育与基础教育并行,义务教育的普及性、免费性、强制性、统一性得到充分的贯彻落实。而时下,对于是否延长义务教育年限的讨论愈加热烈。深圳等地区已经着手尝试延长免费教育的年限。2005年以来,许多代表也就此议题多次提出提案。
二、几个基本逻辑
普及性、免费性、强制性、统一性是义务教育的基本特征。所谓义务,一是针对教育实施者,一是针对教育接受者,都应当无偿、无条件、无例外地实施或接受教育。这一政策体现出此类教育的普适性与权威性。在教育的发展史上,具有特定涵义。既不能成为教育发展的束缚,更不应成为文字游戏的把柄。
教育的基本功能是使人得到更适合的发展。所谓适合,不仅是指与人本身的智力水平、迁移能力、接受程度相匹配,也包括与其所承担的时间成本、机会成本等要素相适应。保障人发展的基本权利,这是教育的初衷,也是教育公平的要义。
教育公平与教育均衡发展是当前阶段的主题。应该看到,我国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初见成效,但尚未完全建立巩固的基础,很多地区办教育还存在困难,教育不均衡的状况还普遍存在,教育公平的实现尚处于探索阶段。在这样的形势和背景下,教育公平与教育均衡发展才是当前阶段教育的主题。
三、关于延长九年制义务教育提议的分析
关于延长九年制义务教育年限,有向上及向下延长两种提议。向上,即将高中阶段的3年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围,向下,即将幼儿园教育阶段纳入义务教育范围,也有将两种方式结合,将义务教育年限延长至15年的提法。而其中,对高中阶段纳入义务教育范围的争议最大,其依据也很多,比较典型的有以下几种观点:
1.延长九年制义务教育年限,可以避免中国经济陷入“低技术陷阱”。提议者称,目前,我国技术工人严重短缺,企业被迫大量使用低水平工人。低工资、低教育、低技术、低劳动生产率、高淘汰率的状况,正使我国经济陷入“低技术陷阱”。论者认为,“低技术陷阱”现象不能归咎于九年制义务教育,且延长义务教育年限并不是“低技术陷阱”现象最佳的解决方案,完全存在更适合的解决途径。延长年限的“量”并不能解决人才素质的“质”的问题。当前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历史使命是保障适龄人群在基础教育阶段享有相对平衡均等的受教育权利。无论人未来的发展如何,人们在这个阶段所接受的教育是相对均等的,甚至在质量上是高于国际标准的,但质的巨大差距就已经存在。水平的差距并不与受教育年限的长短直接相关。在这个基础上增加义务教育年限,不能广泛改观技术工人短缺,低工资、低教育、低技术、低劳动生产率、高淘汰率的状况。况且,技术工人的培养是职业教育范畴,可以通过科学的岗前、岗中培训体系得以解决,不是延长义务教育年限的问题,而是扩展义务教育范畴的问题。
2.延长九年制义务教育年限,可以缓解未来就业压力。提议者称,未来数年,中国16岁以上人口,将以年均550万人的规模增长,2020年劳动年龄人口将达到亿人。如果实行12年制义务教育,可以使部分人口就业时间推迟三年或更长时间。论者认为,延长三年义务教育时间来缓解未来就业压力的做法将收效甚微。照此推论,真正推迟三年或更长时间就业的人为原本完成义务教育即面临就业的人群。这部分人群或学力不足,或经济条件不足,存在诸多困难。与连九年义务教育都未完成的人群比较相似。延长三年对其来说将是时间成本、机会成本的增加,对国家来说也是财政负担的大幅增加,政策执行将面临更多不确定因素。并且,人口的发展是持续的,三年后我国的就业形势依然面临巨大挑战。以推迟就业压力之名将“义务”一面强加给国家财政,一面强加给受教育人群,是不妥当的。
3.延长九年制义务教育年限,可以为贫困家庭子女送去“知识资产”。提议者称,普及12年义务教育就是增加下一代人的知识资产,提高未来就业能力,这对许多农村家庭和城市贫困家庭子女是“雪中送炭”。论者认为,知识固然是财富,但能予与所需是两个问题。从长期来看,提高国民素质,为下一代积累知识资产是国家发展的普适性原则,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加大教育投入,推动教育发展是我国一贯的方针。但我们也应该看到,贫困家庭子女是否有接受知识资产的需求(特别是九年义务教育之外的需求)以及是否有将知识资产价值化的条件。而且,当前贫困家庭子女面临的最大教育问题依然是教育资源问题,由教育资源的不均衡带来的人的发展的不平衡的情况还很凸现。同样是100米跑道,一道是规范的塑胶跑道,一侧是泥泞的土石跑道,身体素质相差无几的两个选手谁能跑得更快?如果再增加50米呢?在这些问题解决之前,单纯增加义务教育年限的做法可能只会给这些子女带来更多的负担,加大了这些学生以及家庭的机会成本,他们在未来的竞争环境中将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
相对于向上延长的说法,向下延长即将幼儿园教育纳入义务教育阶段的提法更为理性。幼儿阶段是认知能力培养的关键阶段,是人发展的基础,需要国家拿出更大力量来支持。问题是,6岁以前的幼儿个体发展存在较大差距,是否需要统一的教育;幼儿阶段也是性格培养的关键阶段,什么样的教育能充分开发每个孩子的情商,是否应该由“教育”来完成;我国的幼儿教育基础较为薄弱,师资队伍短缺,是否有实现义务教育的条件。
四、延长九年制义务教育可能存在的问题
1.政策提议存在的问题
据以上分析不难看出,延长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提议在目标制定上初衷很好,但脱离了中国的教育实际,成本较高,可行性低。在缺乏系统调研的基础上,单纯的延长义务教育年限,很可能造成政策失真。义务教育的关键是通过教育促进人的发展,而人的发展千差万别,义务教育的普及性、免费性、强制性、统一性使得这一政策更应关注于基础教育阶段。人的更高层次的发展需求不应也难以通过义务教育来满足。在当前的形势下,教育公平和教育均衡发展是主题,九年义务教育最需要的是进一步普及,进一步提高质量,进一步保证教育资源的合理分配。忽视我国的人口结构、社会功能、价值取向等因素,单从“量”的角度出发增加教育年限,违背了教育的初衷,给政策本身带来不确定性。
(二)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向下延长年限的提议在执行中存在的最大问题依旧将是幼儿入园问题。幼儿教师的培养是个系统过程,目前我国从事幼儿教育的从业者数量少,质量低,与当初普及小学教育不同,幼儿教育师资很难在短期内形成一定规模;其次,执行的组织机构主体比较复杂。目前,我国的幼儿教育一部分由教育机构来办,一部分由市场补充完成。如果将幼儿教育统一纳入义务教育范畴,需要对相关的体制机制进行深入调研;再者,幼儿个体差异较大,家庭教育观念迥异。如果在政策执行中不能很好地处理这些问题,政策将流于表面化,难以贯彻落实。因此,论者认为,幼儿阶段纳入义务教育范围,尚需一段时期的培育和论证。
相对来讲,向上延长年限的提议在执行中将面临更大问题。首先,教育资源不均衡的现状短期内难以改变。当前的九年制义务教育是在较低的起点上和较短的时间内实现的,存在基础薄弱、发展不平衡、质量有待提高等问题。尤其是农村义务教育基础依然薄弱,相当一部分农村小学、初中校园校舍、图书仪器装备、体育美育卫生设施等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信息化装备水平依然较低,危房改造任务繁重,县镇大班额现象比较普遍。一些农村地区义务教育普及程度还不巩固,辍学问题还比较严重。从全国整体上看,一些学校由于办学条件和师资配备达不到要求,不能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教育基本质量难以保障。虽然入学率保持了较高水平,但九年制义务教育巩固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增加义务教育年限,无疑将加重教育负担,同时稀释教育资源,削弱现有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成果;其次,环境配套有待进一步完善。一项政策的实施,需要相关系统配套,包括财政机制、人才机制、选拔机制、市场机制等诸多要素。而当前,我国的职业教育发展不充分,市场机制不成熟,人才选拔和流动机制比较单一。延长义务教育年限将增加更多劳动力积压、分散财政投入的重点、为高等教育乃至就业市场带来冲击,进而为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再者,有可能造成新的不均衡,更大的不均衡。由于地方差异对政策的影响及执行过程的不同,教育不均衡的程度将更加明显,高等教育的入口将更加拥挤,竞争愈加激烈,素质教育的开展受到影响;此外,现有的高中阶段教育功能将会被改变,着重于开发潜力、延伸知识、为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积聚力量的高中教育将融入更多复杂因素。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发展也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论者认为,将高中阶段纳入义务教育范围的提议不适合我国当前的教育实际,尚存在较大距离。
五、结论及展望
充分实现人的发展,是每个人的权利,也是国家一贯的方针。保障人自由发展的权利,是教育政策的功能。基于当前的国情和教情,九年制义务教育的配置是合理的,延长义务教育年限的提议目前看来是不适时、不适情、不适度的。
政策的主要作用不在于解决某个具体问题,而在于引导结构的转变,引导资源的配置,引导观念的改进。
因此,延长九年制义务教育年限的初衷值得肯定,而其中的合理化部分,应该由下列几项措施,配合当前的九年制义务教育共同逐步实现:
1.国家进一步重视幼儿教育,加大基础投入,在学前教育阶段承担一定比例的费用,保障每个孩子基础能力的开发。
2.加强九年义务教育阶段中人才基本素质的培养和开发,包括生存能力、生活能力、动手实践能力及综合创新能力等。
3.进一步落实教育公平及教育均衡发展。建立制度保障教育资源的有效流动。对特殊人群、困难人群加大政策补偿范围和力度。
4.加强职业教育,发展培训产业,探索适应市场需要的人才成长模式。可在一定程度上对国家和地区发展需要的职业教育实行扶持政策。
5.在高中及高等教育阶段加强与市场的对接,支持市场对人才及学科、科研的协作赞助活动,保持人才培养及学科设置的科学性及鲜活性。
6.继续深化终身学习理念,同时鼓励少数有条件的地区在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对学前及高中阶段进行“免费”而非“义务”教育的尝试,为未来真正实现国民教育体制上的突破积累实践和经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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