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普通教育,什么是普通高等教育,它和成人高等教育有什么区别?答:普通教育是和成人教育相对应的概念,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教育对象和学习形式不同。普通教育的对象主要是处于成长阶段的青少年,采取全日制教学形式;成人教育的对象顾名思义是成年人,一般实行非全日制教学。普通教育的任务通常由实施普通教育的学校(称为普教性学校)承担,普通教育学校分为普通基础教育学校、职业教育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均实行全日制教学。普通基础教育分为幼儿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和高中教育,其中包括对残疾儿童、少年、青年的特殊教育和非常生的工读教育;职业教育包括普通中等专业教育、职业高中教育、技工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普通高职也属于普通高等教育)。普通高等教育指主要招收高中毕业生进行全日制学习的学历教育,是与招收在职职工边工作、边学习的函授、夜大、职工大学等成人高等教育形式相对而言的。2.什么是国民教育系列?国民教育系列的高等学历教育分哪几个层次?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国家建立科学的学制系统。学制系统内的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置、教育形式、修业年限、招生对象、培养目标等,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依据《教育法》的这一规定,由各级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或登记注册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实施的教育为国民教育系列。国民教育系列区别于党校和军事院校举办的教育形式。“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也是有区别的。“学校”是指由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或登记注册的、以实施学制系统内各阶段学历教育为主的教育机构,包括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具有颁发学历证书资格的成人学校等。“其他教育机构”指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批准或登记注册、实施非学历教育的教育机构。国民教育系列依据是否具有颁发学历文凭的资格可分为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高等学历教育分为专科教育、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学历分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四个层次,包括专科、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班、研究生班(已停办)、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六个方面。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主要实施本科及本科以上教育。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院实施专科教育。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科学研究机构可以承担研究生的教育任务。3.什么是普通高等学校,它和普通高等教育有什么联系和区别?答:普通高等学校是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备案的以实施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为主的高等学校,分为本科层次和专科层次。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名称为“××大学”或“××学院”,如山东大学、山东科技大学、山东建筑大学,山东经济学院、山东交通学院、泰山学院、潍坊学院、烟台南山学院等。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名称为“××专科学校”、“××高等专科学校”、“××职业技术学院”或“××职业学院”,如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菏泽医学专科学校、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济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山东科技职业学院、日照职业技术学院、淄博职业学院等。独立学院属于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教育机构,山东省有12所,分别为: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烟台大学文经学院、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山东经济学院燕山学院、中国海洋大学青岛学院、莱阳农学院海都学院、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山东财政学院东方学院、山东师范大学历山学院、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没有“职业”二字的“××技术学院”或“××技师学院”是中等专业学校,不是普通高等学校,没有举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资格。普通高等学校指的是一种学历教育机构,而普通高等教育指的是教育类别和层次。在普通高等教育中,有一部分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招收的学生,放在成人高等学校中培养,这部分学生与普通高等学校所招的学生性质是一样的,毕业后的学历、就业方式、待遇等也是一样的。毕业证书的区别在于证书上没有“普通高等学校”字样,而代之以“普通高等教育”字样,证书内容中注明为“普通班”。举办普通高等教育的成人高等学校主要是“××职工大学”、“××管理干部学院”、“××教育学院”、“××广播电视大学”等。4.普通高等教育办学形式有哪些?答:从狭义上说,普通高等教育一般专指普通本专科。办学形式主要有普通专科、普通本科,近年来增加了初中起点的五年一贯制和三二分段制等普通教育形式。五年一贯制由高职学院或者高等专科学校承担,三二分段制前三年由中等专业学校承担,后二年进入专科阶段,由挂靠的高职学院或高等专科学校承担。普通本科由大学、本科学院和独立学院举办,专科主要由高职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举办,大学、本科学院和独立学院也承担一些专科培养任务。高职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没有颁发普通本科学历证书的资格。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点本科是一种成人高等教育形式,不属于普通高等教育的范畴。5.什么是学籍,怎样才能算取得学籍,我如何知道我是有正式学籍的在校生?答:学籍是指一个学生属于某学校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或者资格。正如公民要有国籍、党员要有党籍、军人要有军籍一样,一个学生,也要有作为某校学生的学籍。一旦大学生按规定获得了某所高校的学籍,就享有使用该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学历证书的权利;同时也要履行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刻苦学习,遵守学生行为规范的义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冒名顶替取得学籍并获得证书者,一经查实,追回证书,并在教育部指定的学历证书查询网站上撤销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的学生,不管其在校学习时间多长,均无学籍。即使修业期满,成绩合格,也不能获得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学生可以通过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指定的网站查询录取信息,从而了解自己是否被正式录取。目前教育部制订了《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管理办法》,学生可以凭借有效的信息通过指定的渠道了解自己是否是有籍的在校生。6.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如何管理?答:高等学校学生要遵循《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勤于学习、奋发向上、诚实守信、勇于创新,严格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对高等学校在校生的管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该规定明确了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对学籍管理、学业考核、校园秩序和课外活动、奖励与处分等做了详细的阐述,是新时期高等教育管理的重要规章,是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政策依据。需要强调的是,为了加强学风建设,严肃考风考纪,高等学校实行严格的考试管理制度,对考试作弊从严惩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考试作弊行为的认定和处理作了详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又进一步明确:由他人代替考试、替他人参加考试、组织作弊、使用通讯设备作弊及其他作弊行为严重的,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7.学生主动退学,学费如何处理?答:学生入学报到,缴费注册,取得学籍后,由于自身原因提出退学的,学校应当准予退学,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二十九条办理。公办学校退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等三部门关于调整大中专院校收费标准的报告的通知》(鲁政办发[2000]68号)第九条:“大中专院校(含高职班)学生注册入学后,由于学生自身原因,要求退学的,凡学习时间不足一学期的按一学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年收费标准的二分之一),满一学期不足一学年的按一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规定执行。民办高校退费按照《关于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04]55号)中“民办学校办学,应如实向学生介绍学校办学条件,严格按《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学校招生简章必须写明学校性质、办学条件、经批准或备案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因刊登、散发虚假培训广告、招生简章或者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造成学员退学的,应退还所收取的全部费用。学员因自身原因退学,应根据以下情况核退部分所收学费、住宿费:属学历教育和学制一年以上的全日制非学历教育的,学生注册入学后,学习时间不满两个月的按学年收费标准的四分之一收费,满两个月不满一学期的按学年收费标准的二分之一收费,满一学期不满一学年的按一学年收费。学制一年以下的非学历教育,按实际学习时间折算核退所收费用。”规定执行。8.什么是学历,什么是学历证书,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包括哪些形式?答:学历是指人们在教育机构中接受科学、文化知识训练的学习经历。一个人在什么层次的教育机构中学习,接受了何种层次的训练,便具有相应层次的学历。从广义上讲,任何一段学习经历,都可以成为学习者的“学历”。而在社会中,人们通常所说的“学历”具有特定的含义和特定的价值。一个人具有什么学历,是指一个人最后也是最高层次的一段学习经历,并以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学历教育、由国家认可的文凭发放权力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证书为凭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在高等教育方面有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四个层次。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备案的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含培养研究生的科研机构)、成人高等学校所颁发的学历证书,国家予以承认。通过自学考试,由国务院自学考试委员会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的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国家也予以承认。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系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承担研究生教育的其他机构颁发给学生受教育程度的凭证。按国家规定招收,入学后取得学籍的学生,在完成某一阶段的学业后,根据考试(考查)的结果,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分为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三种。具有学籍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及格(或修满学分),德育、体育合格,准予毕业者,可取得毕业证书。具有学籍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其中有一门以上课程补考后仍不及格但不属于留级范围或未修满规定的学分,德育、体育合格,准予结业者,可取得结业证书。具有学籍的学生学满一学年以上而未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而中途退学者(被开除学籍者除外),可取得肄业证书。在毕业生工资待遇上,国家认可的只有毕业证书和结业证书两种。实行电子注册的学历证书也只有毕业证书和结业证书两种。9.什么是学位,学位与学历有什么区别?答:学位是标志被授予者的受教育程度和学术水平达到规定标准的学术称号,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博士后”指的是获准进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博士学位获得者,它不是一种学位,将博士后看成是一种高于博士的学位,是对我国学位制度的一种误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高等学校授予,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授予。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成绩优良,达到规定的学术水平者,授予学士学位;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研究生,或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通过硕士(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成绩合格,达到规定的学术水平者,授予硕士(博士)学位。作为学位授予单位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在学位评定委员会做出授予学位的决议后,发给学位获得者相应的学位证书。学位和学历不能划等号,学位是学术称号,学历是学习经历。有某种学位,不一定有某种相应的学历;同样,有某种学历,并不一定有相应的学位。例如,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证书的,不一定有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不一定能够获得学士学位证书。仅获得学位证书而未取得相应学历证书者的学历仍为原学历。如有的人学历为本科毕业,以后通过在职人员学位申请取得了博士学位,其学历仍为本科,而非“博士学历”。在职人员申请学位和在职研究生教育也是有区别的。在职人员申请学位不是学历教育,有学位但无学历。而在职研究生尽管是在职人员身份,但与脱产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办法和培养方案是相同的,属于学历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