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自考本科毕业生2012年申报学士学位一、申报学士学位条件:自考本科毕业生只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才有资格申报学士学位:1.本次申报的考生必须是2011年6月或2011年12月毕业。2.所学专业主干课程平均成绩65分以上(含65分)。(参阅本通知附件1)3.毕业论文成绩75分以上(含75分)。4.获得“河北省学士学位外语合格证书(成绩通知单)”(合格时间为2008年[含2008年]以后)。5.参加自学考试期间无“作弊”记录。申报学士学位需交验的材料:1. 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2. 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登记和鉴定表复印件一份。3.“河北省学士学位外语合格证书(成绩通知单)”原件。4. 毕业论文定稿原件一份。5.蓝底小二寸照片两张(必须与网上申报学位上传照片为同一版),背面注明准考证号、姓名(其他底色的照片无效,例如红、白底照片均无效)。6. 学士学位评审费100元。六、考生可于2012年7月底登陆河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网页查询授学位结果。七、学位证书领取时间:2012年11月20—30日。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原件领取;如由他人代领,代领人须出示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及准确报出被代领人身份证号。代领学位证出现的任何问题,考生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