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匿名评审对象
匿名评审的对象为所有申请博士学位的研究生。
二、匿名评审方法
1、申请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学位办公室提交送审学位论文的电子版。由研究生院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聘请四位校外专家进行匿名评阅(四份评阅书必须全部返回,评阅结果方可生效)。
2、所有博士学位论文均实行“双盲”评审,即送审的电子版学位论文中需隐去导师和博士生的姓名,评审专家信息亦对导师和博士生保密。
3、涉密学位论文作者必须在论文开题前如实填写《北京科技大学博士学位论文保密申请表》。经导师、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及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审批后提交学位办公室,方可认定为涉密学位论文,并分别以如下方式进行评审:
(1)涉及“商业秘密”的博士学位论文在进行评审时,导师可提出需回避的专家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经所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人批准后提交学位办公室。
(2)涉及“秘密”及以上级别的博士学位论文作者,则不参加匿名评审,按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的相关规定由导师聘请相关涉密专家进行常规论文评审。
三、评审结果的处理
1、专家的综合评价和结论性意见
(1)综合评价:评审专家在给出书面学术评语的同时,对论文的选题与综述、成果的创新与效益、论文的理论与实践、写作与科研能力等方面分别进行评价,并给出优(90分以上)、良(75-89分)、合格(60-74分)、不合格(59分以下)几个档次的综合评价。
(2)结论性意见:共有四项选择
A、论文达到博士学位水平,同意答辩(以下简称“A项”)
B、论文基本达到博士学位水平,但需对论文稍作修改后答辩(以下简称“B项”)
C、论文与博士学位水平有一定差距,建议修改后重新评审(以下简称“C项”)
D、论文未达到博士学位水平,不同意答辩(以下简称“D项”)
2、评审结果的具体处理办法
(1)若4份专家评审意见全部为A项或B项,论文作者可直接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2)若4份专家评审意见中只有1份为C项或D项,其它为A项或B项,则论文作者对论文进行修改,并写出书面的修改说明。导师要对修改后的论文和修改说明认真审阅并签署意见,并经所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后,提交学位
办公室重新聘请2名专家进行匿名评审。若复评专家的评审结果全部为A项或B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