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研究的类型如下:
1、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根据研究目的的不同,可将教育研究分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基础研究的主要任务是寻求各种事物发展变化的规律,发现新事实、新规则、新原理,或者是探索某一类实际问题的理论基础。
它旨在认识世界,增加科学知识本身,不必考虑研究成果能否付诸实践或者能在何处付诸实践,它不一定会产生直接有用的结果:应用研究是基础研究成果的应用和开发应用途径。它旨在改造世界,解决特定的实际问题,为实践者提供实际有用的知识。
2、价值研究与事实研究根据研究内容的不同,可将教育研究分为价值研究与事实研究。价值研究要回答因为什么、为谁、为什么目的、许诺什么、有多大风险、应该优先考虑什么等问题。
价值研究的基本目的是确认某种目的是否值得,采取的手段是否能被接受以及改进系统的结果是否良好。
价值研究的前提是:在人类系统中价值观是所有行动和行为的主要决定因素。事实研究要回答是什么、在什么时候、到什么程度等问题。
事实研究描述、观察和测量事件、事物、关系和相互作用等等。事实研究要求研究者把尊重客观事实放在首位,必须排除各种干扰和主观因素,尤其是不能依据个人或上级的价值观念或利益臆造事实。
3、定量研究和定性研究根据研究问题中对客观事物的性质和数量的侧重以及研究方法的不同,可将教育研究分为定量研究和定性研究。
定量研究主要运用数据和量度来描述研究内容不符的特征或变化。定量研究侧重于且较多依赖于对事物的测量和计算,往往用数字描述。
定性研究是着重于运用描述性分析来试图理解某种现象和问题的性质或意义的研究。定性研究侧重于且较多依赖于对事物的含义、特征、象征和隐喻的描述和理解,往往用文字来描述。
教育的定义:
教育是促进学习或获得知识、技能、价值观、信念和习惯的过程。教育方法包括教学、培训、讲故事、讨论和定向研究。
教育经常在教育者的指导下进行,但是学习者也可以进行自我教育。教育可以在正式或非正式场合进行,也可以有任何经验会对人们的思维,感觉或行为产生形成性影响的方式可能被视为具有教育意义。
正规教育通常被正式分为学前班或幼儿园、小学、中学、然后是大学。
一些政府和联合国已经确认了受教育的权利。在大多数地区,直到一定年龄都是义务教育。有一种教育改革运动,特别是基于证据的教育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