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要求重复率在10%以内,若复读率超过40,将被延长答辩期,另外还有三种不同的处理方法:
1、重复率在11-20%以内。根据导师章节重复情况对论文的内容进行审核,看是否有学术不端行为,根据评分结果作出详细处理。如指导者认为内容无需再修改,则该学生可在导师签字确认的情况下参加本次答辩,如是需要再次修改,则需重新对论文进行修改。
2、重复率在21%-40%以内。需要做修改后再进行查重,如果重复率仍然不达标,那么答辩时间就会延长。
3.重复率超过41%(包括41%)。所以本次申请学位无效,半年后可以再次申请,学生需自行负责,对于毕业论文要认真修改,修改后交导师审阅,没有问题后再进行复审,然后再进行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