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基础医学类专业,下设基础医学专业;第二类,临床医学类专业,下设临床医学专业;第三类,口腔医学类专业,下设口腔医学专业;第四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专业,下设预防医学专业和食品卫生与营养学专业;第五类,中医学类专业,下设中医学专业、针灸推拿学专业、藏医学专业、蒙医学专业、维医学专业、壮医学专业和哈医学专业;第六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下设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第七类,药学类专业,下设药学专业和药物制剂专业;第八类,中药学类专业,下设中药学专业和中药资源与开发专业;第九类,法医学类专业,下设法医学专业;第十类,医学技术类专业,下设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医学实验技术专业、医学影像技术专业、眼视光学专业、康复治疗学专业、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和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第十一类,护理学类专业,下设护理学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