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华学院有教育部承认的双学位专业.
安徽新华学院辅修制、双学位教育管理办法(暂行)规定:
第四条 辅修专业的设置应符合以下原则:
1.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2.专业办学条件优良,师资队伍较强。
3.具有较为鲜明的特色和明显的优势。
第五条 辅修专业由开办二级学院于每年3月初提出申请,填写《安徽新华学院辅修专业设置备案表》,制定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经教务处审核、教学工作委员会讨论通过,并报请院长办公会批准后方可招生。
第六条 经批准招生的辅修或双学位教育专业,必须保证能够正常开班。
第七条 辅修专业毕业学分不低于40学分,取得双学位的学分一般不低于50学分(含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
第三章 修读申请条件与程序
第八条 申请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徽新华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
2.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学有余力,主修专业已修课程单科不低于60分。
4.主修专业教育平台课程与辅修专业教育平台课程相同的门数不超过3门。
5.身体健康,符合辅修专业对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的特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