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神话与民间文学的相互关系民间文学 广大劳动人民的语言艺术——人民的口头创作。它包括神话、民间传说(见中国民间传说)、民间故事(见中国民间故事)、歌谣、民间叙事诗、说唱文学(如平话)、谚语、谜语等体裁的民间文学作品。 民间文学的特征 ①口头性。用口头语言创作和传播是民间文学的一个主要特征。在过去漫长的历史时期中,广大劳动人民不能使用文字,他们只能用口头语言去构思、表现和传播。现在,大多数人已经认识文字,但不少的场合,他们仍然要用口头语言歌咏或讲述广大人民熟悉的、千百年来民间传承的文学形式,如故事、歌谣等。 ②集体性。民间文学作品,是群众的集体创作。所谓集体创作,既包括作品内容的思想、感情和想象,形式和艺术表现以及作品的所有权等诸方面,更包括整个创作和流传的过程。有些作品,在不断传唱或讲述的过程中,受到无数唱述者的加工、琢磨。所以,民间文学作品一般无法署名。有一些民间文学作品,经群众中具有优秀才能和丰富经验的歌唱者、说故事人的加工,具有一定的个性,但其个性是能够与广大群众口头创作的集体性融和在一起的。 ③变异性。由于口头语言的不稳定性,民间文学作品在流传和讲唱的过程中,常常因时间、地域、民族的不同,以及传播者的主观思想感情和听众的情绪变化等因素,而有所变异。这种特征是上文所述的口头性、集体性所产生和自然的果实。 ④ 传承性 。民间文学同风俗习惯一样,一般都靠行动、语言传播和继承。这种群众集体传承的文化具有不可低估的生命力。德国16世纪的民间故事《约翰·浮士德博士的一生》不仅在当时深为人们所喜爱),后来也一直在民间流传,成为后世作家(如歌德)创作取材的源泉。 ⑤直接的人民性。在衡量文学的价值时,往往提出“人民性”的概念。在这个意义上,人民的口头创作有它的巨大优越性。民间文学的作者是历史的创造者,又是它的见证人。具有优越的人民性的民间文学,内容相当广阔,它蕴藏和放射着人民的英雄主义、爱国主义、乐观主义、人道主义和献身精神等崇高思想和美德。民间文学不仅表现了人民的痛苦和希望,也表现了他们的典范人格和崇高品质。 ⑥优越的艺术性。民间文学是一种特殊的文学,一种用语言以及兼用表演的艺术。它必然在某些方面具有艺术的特点。散文故事、叙事诗等大都有人物、情节,长诗、短谣以及部分谚语、谜语,大都有一定的句式和韵律,小戏有故事情节与对唱形式等。但仅仅这些还不能完全证明它的艺术性。许多民间文学作品还有独自的和优越的艺术特点。中国近年陆续发现的兄弟民族史诗,其艺术成就使世人惊异。至于那些多得数不清的情歌和抒情歌谣,在表现欢乐和痛苦的情思上 ,往往超越作家的同类作品 。而那些短小的故事 、谚语、歇后语,真正使思想、经验、智慧凝缩得像 5个指头捏紧的拳头 。从风格上说,朴素、简练 ,是一般民间文学的特点。总之,民间文学的艺术特色和优点是多方面的,有的还是不可企及的。 民间文学与社会生活的密切关系 民间文学是广大人民长期社会生活的产物。它凭他们社会生活的需要产生和流传,它反映了他们各方面的生活和有关的思想、感情,它直接或间接地为他们的生活服务——给以知识 、教诲 、鼓舞和希望,其中有些本身就是生活的构成部分。与一般专业作家文学相比,在这一点上,民间文学有其独特性。由于它的作者人数众多和生活在底层,他们能够更广泛、深切和精确地反映社会生活。它的社会功用,也和书面文学颇有不同的地方。许多民间谚语就是劳动人民生活和劳作的教科书。不少劳动歌,是他们在各种劳作中调整呼吸、动作和鼓舞情绪的不可缺少的东西。许多世代相传的古老神话和传说,不但传述了一定的历史知识,还培养着国家民族团结的感情。许多保卫乡土、保卫祖国的英雄传说,永远给予广大人民以鼓舞力量。 民间文学与作家书面文学 民间文学与专业作家的书面文学在内容与形式方面有很大歧异。但这两种文学既各自独立又相互影响。从来源说,它们的共同根源是原始文学。在没有阶级的社会里,文学的一些种类——神话、歌谣、传说大抵已经产生,这是氏族和部落大众共有的文学。阶级社会形成后,替上层阶级服务的文艺专职人员以及史官、诗人和宗教执行者产生了,文学日益书面化。与原始文学的传统距离远了 。但是 ,广大的下层人民因为被剥夺了文字的使用权,基本上仍沿用着原始文学的传统,并随着社会生活的前进加以变化。这两种本来同一发源的文学的性质和面貌,在长期的阶级社会里呈现出极大的不同,形成对抗或对立的状态。 另一方面,这两种文学又互相影响。不但有不少民间文学作品被记录下来成为书面文学;而且,不少书面文学的诗歌、故事、传奇、小说等体裁,往往也是由民间文学发展而成的。至于书面文学取材民间文学或用它作“词藻”的,就更多了。同时作家的书面文学,在思想、想象和语词等方面也多少对民间文学起过一定的影响。到了现代,由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人民的生活、思想等的剧变,两种文学互相影响的地方就更加增多。 各民族民间文学的交流、影响 民间文学是多民族的民间文学,各民族的民间文学存在着相互交流、影响的明显现象。不同民族在文化上互相影响和互相促进。在中国,汉族的民间文学,与各民族民间文学交错着、联接着。特别是那些民族间接触较早或居住交错、比邻的民族所产生影响或承受影响的痕迹更为显著。 各民族之间民间文学的接受影响,大都是以自己民族的生活和文化为基础,对它进行选择、取舍、改造、加工。他们尽力使它民族化。这是民族间文化交流影响的自然法则。 民间文学的世界关系 民间文学的某些体裁,如民间故事,在国境以外,甚至在地理上相隔较远的地区,民族的民间故事 、传说和谚语等 ,不仅有许多构思 、表现手法相似,有的故事连基本的人物、情节都相同或相似。像灰姑娘型故事、天鹅处女型故事等"世界大扩布"的民间叙事作品,就属这一类。此外,像故事或叙事诗里,某些构思或部分情节相似的,可能是直接或间接受别的民族影响的结果。如中国与邻国印度、朝鲜、日本等,就有长久的文化上的交往。因此,中国的民间文学与那些国家的同种类作品的关系相当密切。从民间文学的互相交流、影响现象看,世界各民族的文学及文化的交流是源远流长的。 民间文学的研究 民间文学是国家、民族中广大物质财富生产者所创造和拥有的精神财富。它不但有自己的思想内容和艺术形式,也有它独特的表演过程和传播方式。对民间文学进行研究的学科称为民间文艺学。它的主要任务是对各类民间文学作品进行的探索和阐明,或对它的历史进行清理和论述。近年来,学术界把民间文学作为民族文学的重要部分给予科学的探索和确当的叙述,给予民间文学以应有的地位。 民间文学的搜集、研究与文化史以及文化学的关系,同样是密切的。文化史和文化学的探究、叙述应该以世界的或民族的整个文化为对象。要叙述一个国家的文化史或文化学,决不能抛掉民间文学这种重要的精神文化产物,否则,不仅概括不周全,还可能影响到对整个文化现象评价和叙述的准确性。
试论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保护序 言 人类创造了历史,历史也抚育了不同肤色、不同信仰的各个民族。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人类不仅创造了优秀灿烂的民族文化,而且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民风民俗。民间文学艺术,是世界各国人民民俗文化和传统习俗的重要表现形式,是维系各民族生存发展的充足动力和不竭源泉。民间文学艺术已成为区分世界不同民族的重要标志之一。然而,面对民间文学艺术被任意使用、破坏甚至失传的危机,民间文学艺术亟待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但民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是许多国家都认为必要却又倍感棘手的问题。从20世纪50年代起至今,已有众多国际组织先后关注此问题,并试图给出大家能够接受的解决方案,但结果却并非令人满意。由于在权利主体、权利内容等诸多问题上的复杂性,目前只有少数国家在法律上对民间文学艺术予以保护。在我国,民间文学艺术流派纷呈,千姿百态。无论是透着喜庆和吉祥的大红剪纸、灵韵别致的传统泥塑,还是清新简洁的蓝印花布、古老神秘的纳西族“东巴”,都从不同侧面体现着文明古国深厚的文化底蕴,也在时时刻刻传承着古老的华夏文明。民间文学艺术不仅是前人留给我们的珍贵文化遗产,更是祖先赐予我们的宝贵精神财富。在我国,民间文学艺术在5000多年历史沉淀的中国文化玫瑰中,就像一只艺术奇葩,显得格外绚丽多彩和引人注目。然而 ,在我国学术界和立法界对于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研究,基本是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一直持续至今,并在近几年形成一个研究高潮,出现不少以此为主题的研究论文。但我国在传统知识保护领域内的立法却并没有显著进步。已经出台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包括《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1997)、《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2000)和《贵州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2002)。我国著作权法第六条规定对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理论界关于如何对民间文学艺术提供保护,有两种互相冲突的代表性观点。一种观点反对用任何形式的知识产权保护传统知识,建议通过公法权利来提供保护;另一种观点则认为,知识产权能在传统知识保护中发挥作用,或至少对进一步检验这种可能性抱有兴趣。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最近的调查表明,越来越多的传统知识持有人开始寻求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来保护传统知识。本文认为对民间文学艺术应该以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为基础,同时加强特殊立法保护,主要分为五个部分加以阐述。第一部分,笔者主要对民间文学艺术保护进行概述。首先对民间文学艺术的界定加以重点阐述,因为无论从国际立法、区域立法、国内立法,还是我国的现今理论界,对于民间文学艺术的称呼不一。有的学者将其等同于民俗,有的学者将其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划等号等等。笔者在把民间文学艺术与民俗和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区分的基础上,认为民间文学艺术是指一个社会群体,如一个民族、一个部落、一个地区的若干民族等,在长期的共同生活和劳动中集体创作或者由集体中的某个个体创作并得到集体认同,在世代相传的过程中不断修改、加工、完善,反映该群体生活历史、风俗习惯、心理特征、宗教信仰的文学和艺术形式。认为民间文学艺术是民俗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民间文学艺术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也是包含关系,即民间文学艺术包括了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其次;对民间文学艺术的特点、范围及其保护的必要性加以阐述。第二部分,阐述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渊源与发展历程。主要从对其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背景谈起,同时对其国际条约、区域立法加以考察分析和对比。第三部分是本文的重点,第一点主要对民间文学艺术与知识产权联系与区别加以澄清,首先民间文学艺术与知识产权的联系包括他们都有非物质性、可复制性和法定性 。对于民间文学艺术与知识产权的区别有他们的权利性质不同、客体范围不同、创新的标准不同、权利主体的确定性不同以及他们的时间性不同,从这五个方面全面加以分析。第二点是对利用著作权保护民间文学艺术的反思加以探讨。第四部分,从中央到地方立法两个方面,对我国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现状加以阐述。 第五部分,是如何对我国民间文学艺术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的构想。在关于对民间文学艺术的立法保护方面,在我国理论界有两种观点,一种是民间文学艺术不同于传统的知识产权客体,其属于新型的知识产权客体,应该利用特殊立法保护;另一种观点认为应该利用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特别是著作权制度加以保护。本文认为,由于民间文学艺术保护的特殊性,在我国理论界的研究还不深,理论的储备还不够。为了更加及时地对民间文学艺术加以保护,必须完善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本文试从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保护三个方面加以分析,希望对未来的知识产权立法方面有所帮助。同时建议国家立法部门尽快出台对民间文学艺术的特殊立法保护,形成以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为主,以特殊立法为辅的新型立法机制,以期对我国的民间文学艺术保护作出应有的贡献。第一部分 民间文学艺术知识产权保护概述一、民间文学艺术的概念和特征 (一)民间文学艺术的概念和内涵 对于民间文学艺术这一术语的概念内涵,我们应当做狭义和广义的区分。 狭义地看,民间文学艺术这一概念等同于我们在民间文艺学上所说的民间文艺,包括民间文学(神话、传说、故事、歌谣、叙事诗、史诗、谚语、民间说唱、民间小说)、民间音乐、美术、舞蹈和民间工艺等方面。就此而言,狭义的民间文学艺术指的是“全体的产生于民间,口头的流传于民间”的文学艺术,它是与主流社会中所谓“纯粹的”或“精英化的”文学艺术创作相对应的一种原生的艺术表现形式。在英语中,与之大体对应的说法是“Traditional Literary and artistic productions”。[1] 广义地看,民间文学艺术的概念内涵并不限于民间文艺学上的审美意味,而是扩展到民俗生活的方方面面。在现实社会中,那些在生产、生活、组织制度、精神信仰等各个领域以具体形态体现的民俗,有着某种程度的审美性而具有文化和商业价值,均有可能被认为是“民间文学艺术”。例如,位于深圳华侨城的中国民俗文化村,不仅将我国各民族地区的标志景观原样或微缩复制,而且从来源地雇请少数民族艺员再现生产生活场景、表演特色文体节目、组织节日庆典和祭祀仪式等。这是将整体的民俗作为审美形态设为旅游项目加以商业利用的经典案例。在英文中,与此内涵大体对应的说法是“Folklore”。 应当说,“Traditional Literary and Artistic productions”是被涵盖于“Folklore”之中的,理解民间文学艺术这一概念的关键在于厘清“Folklore”的涵义。Folklore一词是英国学者汤姆斯(W. )于1846年将Folk(民众)和Lore(知识)合二为一创造的,最早由日本学者将其翻译为“民俗”,后来也为我国民俗学界所采用[2]。Folklore植根于群体意识和精神在社会中的口头和非文字化传承活动,它可以泛指基于一定自然和社会条件(如种族、血缘、地域、文化水平、生活状况)所结成的某一群体在长期共同的社会生活中所创造、维系并且形成为传统的一切风俗习惯,即民俗,也可以特指其中可作为这种口头和非文字化传承活动典型表现的民间文学或口承文艺。因而,它在民俗学上的使用同样是有层次的,可以指作为一级学科的“民俗学”,也可以指作为二级学科的“民间文学”或“民俗文艺”。[3] 就Folklore的语源来说,据费孝通先生的解释,Folk并不是普遍意义上的全体人民,而是具有亲切乡土关系的人们,在中文里,近于“老乡”、“乡下土里土气的人们”,作为一个形容词近于“民间”、“土风”的意思:Lore作知识或学问讲也不确切,近于“天方夜谭”中的“谭”字,夏天乘凉时孩子们喜欢听的“逸文、传说”。所以如果直译,“民间传说”四字比较接近[4]。日本的民俗学者亦承认,迄今被译为民俗或民俗学的Folklore,本来意义是传承的精神文化或口承文艺。[5] 值得注意的是,Folklore意义上所涵盖的“民间传说”现在已经远远不限于语源上的解释或是我们中文习惯上所理解的某种民间文学创作形式。与其倘有一线联系的话,恐怕在于现在的Folklore已经包括了任何一种能够被群体“传说”的文化现象。在《不列颠百科全书》(国际中文版)中,Folk加lore就被翻译为“民间传说”,并把民间传说的形式分成说和唱的口头文学、物质和文化(包括民间建筑、民间艺术、民间手工艺术)、习俗和节日(包括宗教意识、节庆、儿童游戏、民间戏剧、民间舞蹈)三大类。[6] 澳大利亚昆士兰法学院教授卡马尔.普里博士认为:所谓“民间 (Folk)”,指的是至少具有某一公共特性的一群人。至于这一共同特性是什么并不重要,比如它可以是一个共同的职业、共同的语言或共同的宗教信仰,重要的是,无论以何种目的结成的这一群人必须具有某些自己的传统;“传说(Lore)”一词指的是与诸如教义、戒律或习俗有关的传统事实或信仰本身,传统意味着代代相传下来的文化的各个方面,它既包括文化的观念方面(如习惯、习俗、仪式),也包括文化的创造方面(如音乐、舞蹈、戏曲、文学、观赏艺术),因此,文化可以被视为由一群人保留下来的传统。[7] 该观点代表了国际社会上较为主流的认识倾向,即Folklore是一种属于群体的文化传统。就国际知识产权保护而言,Folklore总是与传统知识(Traditional knowledge)相提并论的。由于在字面上,Folklore(民众的知识)与Traditional Knowledge(传统的知识)谈不上有明确的差别,这种区分很大程度上是为了便于实际的操作而从技术上加以考虑的结果。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专家格雷厄姆、杜特菲尔德在其相关研究报告中指出:“传统知识一般是指与自然环境相联系的知识,而并不涉及如艺术作品、手工艺品和其他文化创作和表现形式(这些东西倾向于被认为是Folklore的元素)。依据一位专家的观点,传统知识(或其称之“传统环境知识”)是“一个群体通过一代又一代与自然息息相关的生活建立起来的大量知识。它包括一个分类体系、一整套对于本地环境的经验积累和一个控制资源使用的自管理系统。” 至于Folklore,值得注意的是,它作为国际社会的议题被加以讨论是先于传统知识的,最早可回溯至20世纪70年代,当时是作为与版权相关的问题提出的。依米歇尔.布莱克尼所言:“传统知识的表述……是顺应那些批评Folklore之狭隘性的观察家们提出来的。然而,它意味深刻地改变了讨论的话语。Folklore以在版权中或以版权为附加条件加以讨论为特色。传统知识的范围则被拓宽到足以包含诸如在药物治疗和作为食物方面的动植物知识。就此而言,问题的讨论就将从版权的左近转至专利权和生物多样性。”UNESCO(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WIPO(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是开展Folklore保护的两家机构。UNESCO因其在文化上的取向而当然地涉足其中。该组织对于Folklore的定义如下:“Folklore(传统大众文化)是一个文化社群基于传统的创造的总和,经由一群个人加以表达,且被承认反映其文化和社会身份:其标准和价值通过模仿或其他方式口头传承。它的形式是与其他的,如语言、文学、音乐、舞蹈、游戏、神话、礼仪、习惯、手工艺、建筑等等艺术融在一起的。”[8] “因而,Folklore在传统社群中可以有多种多样的形式表现,包括(I) 音乐、舞蹈和其他表演艺术;(ii)历史和神话传说;( iii)设计和符号;和(iv)传统技术、手工艺和艺术作品。美国人类学和民俗学者Ellen Mchale认为,无论受过教育还是未受过教育,在农村还是在城市,每个连接在一起的群体,或是有共同的利益和目的的群体,都拥有一种传统,这种传统叫做民俗。民俗包含许多个体的、大众的和“文学的”因素,这些因素通过反复流传和变异被群体评价和延续,并以这种方式被群体吸收和同化。民俗,其范围包括传统艺术,信仰、工作和休闲的传统方式、装饰和庆典等,是一个群体保持和传承一种生活方式的传统形式。在任何情况下,民俗都存在于群体之中,并在群体中代代相传,民俗是群体在相互交往中产生的具有意义的共同经验。通过表演或示范,手把手的或在小范围内的相互交流,群体以这种非正规的方式掌握了这些知识的传统形式。根据我国民俗学者的观点,民俗可以区分为:(一)生产习俗:渔猎、农业、畜牧业、手工业、建筑、商业等方面的习俗;(二)生活习俗:衣、食、住、行、医、用、语言、产育、婚姻、丧葬、寿诞、礼仪、节日等方面的习俗;(三)文化习俗:民间口头文学、美术、舞蹈、音乐、游艺、竞技等方面的习俗;(四)组织制度:村落、家族、姓氏、社团等方面的习俗;(五)精神信仰:图腾崇拜、神灵信仰、祝咒、禁忌、预兆和占卜等方面的习俗。可见,“民俗”是一个囊括群体生活方方面面的宽泛概念,不能体现出群体文化创造的内涵。而从民俗学的角度看,国际社会所致力于保护的Folklore只限于民俗文化中属于感性范畴的审美创造形态。 在我国,民间文学艺术的概念在法学界尽管也常常有很多争论,但是至少在研究民间文学艺术的学者之间基本是一致的,即认为民间文学艺术只占民俗(Folklore)中的一类。“民间文学是劳动人民的口头创作。它在广大人民群众当中流传,主要反映人民大众的生活和思想感情,表现他们的审美观念和意识情趣,具有自己的艺术特色。”[9]一些发展中国家不切实际地将民间文学艺术保护范围扩大化。比如1972年由非洲知识产权组织制定并于1982年生效的地区性公约《班吉协定》,就将其保护范围规定为“一切由非洲的居民团体所创作的、构成非洲文化遗产基础的、代代相传的文学、艺术、科学、宗教、技术等领域的传统表现形式与产品”,这就显得过于宽泛因而也不很妥当。 笔者认为,我们在为民间文学艺术立法时,应该吸取国内外学者们在艰辛探索中己经取得的有益成果,从他们对民间文学艺术的一般的、通常的、公认的知识中去界定民间文学艺术。把民间文学艺术同民俗与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区别开来,民间文学艺术是民俗的下位概念,而民间文学艺术又是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上位概念,为了更加完善民间文学艺术的知识产权保护,对于属于以作品形式显现并且符合著作权保护客体条件的,应该由著作权保护。这样才能使我们的立法立足于现实世界,才能使我们的法律有效的规范现实生活。基于以上笔者的讨论,我认为“民间文学艺术”这一概念应该做如下界定:民间文学艺术是一个社会群体,如一个民族、一个部落、一个地区的若干民族等,在长期的共同生活和劳动中集体创作或者由集体中的某个个体创作并得到集体认同,在世代相传的过程中不断修改、加工、完善、反映该群体生活历史、风俗习惯、心理特征、宗教信仰的文学和艺术形式。
《边城》论文提纲
论文提纲是作者构思谋篇的具体体现。便于作者有条理地安排材料、展开论证。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边城》论文提纲,希望大家喜欢。
《边城》是沈从文的代表作,作品以兼具抒情诗和小品文的优美笔触,描绘了湘西地区特有的风土人情;借船家少女翠翠的纯爱故事,展现出了人性的善良美好。
论文题目:浅析沈从文《边城》中的乡情美论文
一、序论
《边城》是现代文学史上最具特色的小说文本,是文学牧歌传统中顶峰之作。沈从文的《边城》建构了一个属于他的“湘西世界”,反映了“优美、健康、自然而又为悖人性的人生形式”。小说刻画了众多鲜明独特、至善至性、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其中最值得称道的是沈从文心中的女神翠翠形象的塑造,她是爱的天使,人类的精灵。是爱与美最完美的体现。作品极力表现的自然、民风和人性的美,是那么地和谐、优美、纯净,令人钦慕。沈从文用诗意的笔触点染的边城和当时动荡社会相比,简直是一块脱离尘寰的“世外桃源”。《边城》中不仅仅是对理想、对主体的审美追求,也流露出作者淡淡的忧愁和寂寞,也有人在命运变数面前的无助与无奈,隐伏着很深的悲剧。《边城》是现代文学史上的瑰宝,真正寄寓着沈从文的审美理想和审美追求,而且达到了极致,为读者所仰慕。
湘西地处川、湘、黔三省交界,边城茶垌较少受到现代都市资本主义文明的侵蚀。加之那里是少数民族杂居,过去统洁者大汉族主义压迫,增加了少数民族的内聚力和团结性,而民族内的阶级、等级观念相对淡薄。在湘西世界里,沈从文在山与水的自然环境中度过了一般乡下孩子应有的童年,青年时在令人烦乱的军营里挣扎生存,到后来弃军从文走进六朝古都北京,从此就有了他艰辛地文学创作生涯。这期间,沈从文在都市生活中看到的是太多的血腥、伪善、残酷和丑恶。于是他只能转过身来,从过去,从民间寻找生活的勇气和信心,用乡村原始的人性美和人情美来达到改造社会,重塑民族品德。固然,湘西这块被人们称为“中国的瑞士”的故土终被沈从文发现并钟情。
二、本论
(一)《边城》乡情美的第一个方面是通过描写山水风情之美,优美的自然风光,淳朴还可爱的湘西来展现的。
《边城》开篇便将读者引领到湘西的一片旖旎风光中。边城依山傍水,远离尘嚣,和平安详,如世外之境。白塔下的老人、女孩和黄狗居住在一条小溪边,“溪流如弓背,清澈透明”。这座小小的山城,鸟语花香,青山翠竹;古朴的吊脚楼,耸立的小白塔,一脉清流相伴随,花自开来水自流,自然的生命季节循环不息。
(二)《边城》展现乡情美的第二个方面是通过老船夫对女儿、对孙女的挚爱来体现的老船夫是作者在小说中尽力刻画的另一个人物。对于自己的女儿和孙女,他痛爱有加,把自己的整个身心都给了她们。十七年前,当他的独生女背着自己与驻防的一名绿营兵恋爱,有了小孩后,他“却不加上一个有分量的字眼儿,只作为并不听到过这事情一样,仍然把日子很平静地过下去。”后来,士兵服毒死了,女儿为之殉情。老人主动挑起了哺育孤雏的重任,没有一句怨言,几十年如一日,风里雨里,来来去去。。
(三)《边城》展现乡情美的第三个方面是通过老船夫对自己工作的敬业和对过渡人的慷慨来表现的。
在作者的笔下,老船夫是中国古代劳动人民的杰出代表。他善良、勤劳、朴实、憨厚、忠于职守、克尽本分。他生活虽然清贫,但却不贪心;乐善好施,却从不索取,“凡事求个心安理得”。终生为别人服务,却不图别人的一丝报答。
(四)《边城》乡情美的第四个方面是通过邻里之间的和谐与自然体现了最宝贵的乡情美
船总顺顺便是这一点的总代表。他“大方洒脱”、“欢喜交朋结友,慷慨又能济人之急。”对“因船只失事破产的船家,过路退伍兵士、游学文人墨客”,“凡到这个地方闻名求助的,无不尽力帮助”。在他的身上少了都市人的自私和狭隘,少了商人聚敛钱财的贪婪与世故,少了奸妄小人的阴险奸诈;多了一副乡里人的宽阔豪爽的胸怀,多了一颗仗义疏财的仁义之心,多了一种乡民的光明磊落和正道直行的品德。正是这种美德影响着乡邻,从而在这块不显山不露水的偏僻小地保留了一份大都市里想都不曾想到的民风民俗,而且这种“重义轻利又能守信自约”的淳朴民情在这古老的大地上哺育着一代又一代,演绎着一个又一个传奇式的田园牧歌故事。
(五)《边城》乡情美的第五个方面是通过对风俗的描写来体现《边城》中对风俗的描写最引人注目之处就是对端午节这种娱乐民俗的描写。譬如,作品的第三节这样写到:“桨手每人持一支短桨,随了鼓声缓促为节拍,把船向前划去。坐在船头上,头上缠裹着红布包头,手上拿两支小令旗,左右挥动,指挥船只的进退。擂鼓打锣的,多坐在船只的中部,船一划动便即刻嘭嘭铛铛把锣鼓很单纯的敲打起来,为划桨水手调理下桨节拍。一船快慢既不得不靠鼓声,故每当两船竞赛到剧烈时,鼓声如雷鸣,加上两岸人呐喊助威,便使人想起梁红玉老鹳河时水战擂鼓的种种情形。”
这样的喜庆风俗是何等的壮观,何等的美啊!作者把赛龙舟的整个过程细致地叙述出来,内蕴着作者对它的虔诚和赞美之情。作品中描写的那如雷般的鼓声、两岸人的呐喊助威声、庆祝胜利的鞭炮声,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向世人传达着湘西这一古老民族的强悍与旺盛的生命力。这声势浩大、激动人心的湘西古老民俗活动,蕴含着坚定、自信、奋勇、拼搏的民族活力。
三、结论
《边城》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件别致的艺术精品。《边城》被许多读者看作是“一部证明人性皆善的著作”。《边城》是一个美丽的童话世界,没有丑恶,只有善美,纯然是一曲人性美的牧歌。《边城》写的是往日的湘西,是现代文明所未曾浸染的封闭的乡村社会。活跃在这里的人物,不论是管码头的顺顺,老军人杨马兵,还是掌渡船的爷爷同翠翠,都是靠自身的劳动生活,都是存心于人为善存心待人以诚。都不去思考生活的意义,只是默默地忠实地劳动着,都信奉着灵魂的天真,这里人与人,人与自然都是极和谐的,因而洋溢在作品中的是一种活脱脱的“生命”。这种“生命”还处于自在状态,从相依为命的撑渡船老人和他的孙女翠翠,到同爱着翠翠的掌水码头团总的两个儿子天保,傩送。每人都无不善良,正直,热情。他们有简单而执着的信仰,在宁静纯朴的生活中跃动着生命坚韧的活力。
在沈从文看来,湘西世界是一个“神性”的世界。是“爱”与“美”构筑的一个理想王国。《边城》就是这个王国中的一座丰碑,在《边城》中,作者以恬静悠远的风格,用温润柔和的笔调,借诗词曲赋的意境,描绘出了风俗淳朴,便是作野气的卖身女,粗俗的水手,迟钝的山民也因了家乡边地淳朴的风俗,原始的活力而显得浑厚可爱,对一切不抱偏激的态度,在宽容中欣赏一切有生。这种飘逸而中庸的人生态度和美学观说明沈更多地接受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东西。美在沈心中是确切而可感知的,其参数值是稳定的。
1、翠翠的身世悲剧
小城没有收到现代文明的影响,保持的古朴的韵味,但传统的思想对人性也产生的束缚。翠翠的神十很可怜,本来她的家庭很美满,有恩爱的父母,但是她的父亲在爱情与责任无法抉择的情况下,选择了自杀,那个时候翠翠还在妈妈的肚子里,翠翠出生后,妈妈自杀殉情。只剩下翠翠与爷爷,不用想就知道这一老一小的生活该是多么艰难和悲凉。爷爷对翠翠虽然很关心,但是毕竟没有女人那么细腻的心思,能够在爱情方面指导翠翠。在还没结婚的时候,爷爷就去世了,只剩下翠翠一个人,孤苦无依,但是她的人生之路才刚刚开始。
2、翠翠和傩送的爱情悲剧
小说的男女主人公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互相喜欢上了对方。本来两个人两情相悦,应该会有个好的结局。但是,傩送的哥哥也喜欢上了翠翠,为了躲避情伤成全弟弟,外出闯滩死了,这让傩送觉得,如果坚持和翠翠结婚就对不起哥哥,而船总觉得大儿子喜欢翠翠,现在大儿子死了,也不好将翠翠嫁给傩送。[]因为从小没有妈妈,没有人告诉翠翠该如何处理感情,不知道该怎么应对傩送的追求,而选择了逃避,她羞怯的.个性,让傩送到最后都不知道翠翠其实是喜欢他的;而爷爷在对这件事的处理上,表现的很委婉,让傩送误会了他的意思,而且对于哥哥,傩送始终是觉得愧疚,最终选择了离开。翠翠与傩送的爱情之花,还没来得及开放就凋谢了,之所以会造成这种悲剧,主要是因为男女主人公对各自的命运都没有很好的把握,而错失了机会。
3、天保的感情悲剧
在《边城》中,天保是一个悲剧人物,感情悲剧是他人生的标签,他爱上了翠翠,这是多么纯美的女子,可是偏偏也是弟弟傩送的心上人,那么天保就必须面对两难处境:成全弟弟的感情,自己奔走异乡;或者是不顾一切的追求翠翠,成就美好姻缘。在这种选择下,天保的悲剧命运便注定了,作为哥哥,善良的天保不会和弟弟抢夺爱人,所以他选择成全。他对翠翠是真心的,虽然退出了,内心却是痛苦的、落寞的,为了走出情伤、摆脱这种负面的情绪,天保选择离开家去闯滩。因为情绪受到影响,使他在面对突发状况的时候,失去的以往的冷静和判断,不小心掉到水里再也没有上来。天保的一生非常短暂,但是没有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所以他的爱情无法开花结果。
4、爷爷的命运悲剧
小说中爷爷的命也很苦,女儿在他中年的时候自杀死了,身边只有女儿留下的孩子陪着他。爷爷一生中最大的愿望就是为翠翠找个婆家,让心上人能够呵护翠翠,使得翠翠过上安稳幸福的生活。爷爷是经历岁月洗礼的,他有细致的心思,并且努力的促成翠翠和傩送两个人的婚事。可是,由于他处理事情总是不那么直接,使得顺顺这个船总对他不满,天保的死也打击了傩送,使其由负罪感。爷爷年纪大了,原本应该子孙满堂、幸福闲适的度过晚年,可是却不得不操持生计,忧心于外孙女的婚姻大事。爷爷是坚强的,同时也是落寞的,这使得这个人让人同情,对孙女的疼爱,对生活的奔波,年岁不饶人,最终死在了一个风雨骤起的夜晚,使其悲剧一生画上了不圆满的句号。
《边城》这部小说讲的故事比较简单:在湘西茶峒山城一里外有一条小溪,溪边住着一个摆弄渡船的老人,他有一个名为翠翠的孙女,老船夫和孙女两人相依为命,在城内码头上掌事的龙头老大名为顺顺,他的两个儿子天保与傩送同时爱上了翠翠,而翠翠却钟情于弟弟傩送,老大天保在失望之下驾船下游,结果出事淹死,弟弟由于哥哥的死而内心非常纠结愧疚;在一个雷雨之夜,翠翠的爷爷死了,虽然傩送也爱着翠翠但始终没有回来,留下翠翠一人生活。
一、生命的优美、健康
生命的健康与优美一方面指的是体魄和容貌上的自然与美丽,在《边城》中,青年人身体结实强健,充满了生命力。沈从文为了描写这一特点,常常使用动物来描写人物的体魄,比如说用“结实的小公牛、小老虎”来描写天保和傩送,用“一只天真活泼的小兽物”来描写翠翠。作者完全没有贬低之意,反而是对这些年轻人所散发出的自然灵动的气息充满喜爱。翠翠的容貌也具有自然的美感,沈从文这样描写到:翠翠在风日里长养着,触目为青山绿水,一对眸子清明如水晶。翠翠的这种天然质朴的美感在很大程度上表现出了作者的审美理想和情趣。另一方面是爱情的自然与美丽,在《边城》中沈从文描写翠翠和傩送之间的爱情非常含蓄:第一次两人在黄昏时相遇,一见钟情;第二次傩送上青浪滩,翠翠并未见到他;第三次,翠翠与傩送在龙舟比赛中偶遇,两人对视微笑。当天保发生意外之后,傩送内心歉疚,黯然离乡,而翠翠早晚等在他离开的渡口。虽然二人之间的爱情铭心刻骨,但他们聚在一起的时间却非常短,沈从文也用了非常高超的技巧描写了少女的矜持和羞涩,这样的爱情是严肃而庄严的,充满了神性的美 。
二、人格品质纯美高尚
小说《边城》中的人物基本上都拥有诚实、勇敢、热情、真诚的优美品格,在这个小城中几乎无人不善。比如说老船夫将摆渡当作是自己的天职,一辈子任劳任怨,从未收取过客的财务,偶尔一些不得已而得到的好处,老船夫也想方设法超量的回报;船总顺顺仗义疏财、正直大气,受到了很多穷人的尊重,比如说船工在水上失事后,他经常赠送财务帮助其周济,而当船工之间产生纠纷时也常常会让他来做出裁判,顺顺总是可以非常圆满的解决问题。其他人物比如说天保、傩送、翠翠等,他们身上所具备的诚实善良、热情真诚的品质更是优秀青年的代表。
三、人际关系的和谐美
人际关系之间的和谐美可以从富人和穷人之间的关系看出,《边城》中所描写的是一个具有些许原始氏族遗风的宗法制社会,在这个社会中没有矛盾的阶级仇恨。船总顺顺是富人,老船夫是穷人,然而他们可以和谐相处往来,当老船夫到顺顺家中去时都可以得到一位老人应有的尊重,顺顺看到老船夫与翠翠生活困难,还常常派人给老船夫送财务。第二,和谐的人际关系也可以从朋友之间的交往看出:《边城》中几乎所有人都能够真心实意的对待朋友,杨马兵年轻时曾经喜欢翠翠的母亲但却没有走到一起,而他却并未对老船夫一家有所记恨,反倒是和船夫成了忘年交。老船夫去世之后,杨马兵便搬到船夫的家中,肩负起照顾翠翠的责任,和翠翠两人相依为命,一起等待傩送归来。最后,人际关系的和谐美也可以从长辈对晚辈的疼爱怜惜看出来,天保向翠翠提亲时,老船夫是同意的,而当他了解到自己的孙女喜欢天保的弟弟,于是便尊重翠翠的意愿,尽可能的帮助孙女实现她的愿望。
四、民风的淳朴之美
在《边城》所创造的社会中,处处都能够发现真善美,船总顺顺就是一个典型的代表人物。小说中描写他大方洒脱、喜欢交朋友、慷慨且能帮人解决燃眉之急。顺顺对于因为船只失事而破产的船家都慷慨解囊,尽自己可能的力量去帮助他们。在顺顺的身上我们看不到现代人的自私与拜金,而是一种朴素的正直与光明磊落的品德,而这些优点我们也可以从天保兄弟的身上找到。天保兄弟都爱上了翠翠,在他们心中,真正的爱情是与金钱、地位、名利无关的,它代表的是付出与奉献而非索取,但当自己的幸福与他人产生矛盾时,他们都愿意忍痛割爱,成人之美。这一点直接的表现了出了天保兄弟自我牺牲的精神,他们以一种健康自然的生命形式,彰显出了一种平凡而伟大的人性美,让读者都为之动容。恰恰就是这些乡民所具备的美德让这块土地形成了淳朴的民风,而这样淳朴的民风也在一代一代的传承和发扬,演绎出了许多令人感动的美丽故事 。
五、结语
沈从文借小说《边城》着力刻画了人性的美,同时把这些美集中在一个“情”字之上:两性之情、亲子之情、朋友之情。透过这些情感来描写了人和人之间的淳朴、友爱以及人内心的善良真诚,创造出了一个理想的生活环境,在这个环境中,人人都可以保持做人的美德、人人都可以守住灵魂的纯洁,是一个没有经受世俗污染的自然和谐的社会。
一、包含死亡意蕴的水———终结生命的力量
《边城》中的水意象不仅具有清澈透明的柔美气质,同时还包含着刚烈凶猛的死亡意蕴,小说中有三个美好而纯净的生灵因为水而死亡。首先是翠翠的母亲。这位老船夫的独生女不愿违背道德和责任的规范,最终为了成全爱情的忠贞而殉情———产后吃冷水而死,这不仅仅是她个人的悲剧,同时也间接造成了翠翠的悲剧。翠翠这个可怜的孤雏从出生起便只有爷爷一个亲人,在小说中翠翠也常常冒出“若爷爷死了呢”这样可怕的念头,而老船夫也对女儿的去世无法释怀,每每想起都颇为伤心,也忍不住会担忧翠翠可能会与她母亲有着共同的命运,同时也会自言自语“翠翠,爷爷不在了呢?你将怎么样?”可见水带走了翠翠母亲的命,同时也使翠翠陷入一种极其脆弱的人生状态中。其次是顺顺的长子天保。在经历了月下唱歌之后,天保毅然决定乘船离开茶峒这个地方,不料却在茨滩下溺水而亡。随着天保的死亡本来简单的爱情故事变得误会重重,天保的死在船总顺顺和傩送心中对老船夫埋下了极深的芥蒂,为傩送和翠翠原本纯真的爱情埋下了挥之不去的阴霾,由此翠翠的爱情悲剧似乎已成定局。最后是翠翠的爷爷老船夫。一夜电闪雷鸣狂风暴雨之后,翠翠醒来,发现雨水冲毁了屋旁的菜园地,冲垮了屋后的白塔,更带走了爷爷年迈的生命。这对于她来说无疑是一次颠覆性的打击,如果说傩送的顺水而下使翠翠失去了爱情的着落,那么失去爷爷则使翠翠的生命失缺了依靠和荫庇。她失去了唯一的亲人,失去了从小到大的依靠,她从此只能孤苦无依地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等待那个不知归期的爱人,悲剧气氛在此达到高潮。
二、虎耳草———纯美少女的朦胧情爱
虎耳草作为小说中重要的一个植物意象,小说中一共提到了六次,前五次是在梦中,最后一次是翠翠在现实中摘了一把虎耳草。虎耳草这一意象是翠翠纯真情爱的象征,而从梦中到现实的这个过程则预示着翠翠情爱意识一步一步地自我觉醒。翠翠在回味着爷爷诉说的母亲与父亲白日对歌的爱情故事中睡着了,“梦中灵魂为一种美妙歌声浮起来了,仿佛轻轻地在各处飘着,上了白塔,下了菜园,到了船上,又复飞窜过对山悬崖半腰———去做什么呢?摘虎耳草!”这是虎耳草这一意象在文中的第一次出现。父母的爱情故事,加上傩送那夜在月下的歌声促使着翠翠在梦中展开了一段情爱幻想,而虎耳草则正是翠翠的相思意象,是少女对心上人歌声在梦中所做的心有灵犀的感应,而飞到悬崖上摘虎耳草这种大胆的幻想则预示着她对情爱的追求与期盼。小说第十五节中,爷爷给翠翠唱傩送给她唱过的情歌时,翠翠不是在梦中而是在口中说出“我又摘了一把虎耳草了”这句话,进一步表明了这颗少女的心已情窦初开了,也使得爷爷最终明白了孙女心归何处。小说第十七节中,翠翠上山去掘竹鞭笋,“翠翠把竹篮向地下一倒,除了十来根小小鞭笋外,只是一大把虎耳草”。这是小说中最后一次提到虎耳草,也是唯一一次翠翠在现实中摘的虎耳草。这一情节暗示着翠翠的纯真情感由暗中期待转变成显性展示。正如闫晓昀所言:“‘虎耳草’同‘翠翠的爱情’正是在这种相互映照的过程中实现了双向建构,在‘恰到好处’的出现中,虎耳草具备了超越审美价值的语义阐释功能,仅着六处笔墨,便已能替代繁琐的描述,将翠翠复杂的情爱心理变化凝练地呈现。”
三、碾坊与渡船———现代价值观对传统价值观的冲击
碾坊与渡船是小说中一组相对的人文意象,分别象征着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整体反映出现代价值观对传统价值观的冲击。甚至还有人认为“碾坊和渡船这两个意象,不仅反映了湘西的时代特征和民间习俗,而且凸显了一个封建宗法关系与原始民性交织的社会”70。单纯从傩送的角度出发,他的爱情生命中存在着两位为他守候的女子,一个是与他一见倾心的翠翠,另一个则是主动求亲的团总家的小姐。如果说碾坊是团总家小姐的陪嫁物,那么渡船则可以看作是翠翠的陪嫁物。渡船背后所代表的生活和价值观:从老船夫的口中我们知道摆弄渡船是有口粮的:三斗米和七百钱,这便是祖孙二人所有的收入。翠翠与天保初遇时,顺顺让天保将鸭子给翠翠,并提及“且知道祖孙二人所过的日子十分拮据,节日里自己不能包粽子,又送了许多尖角粽子”。可见守着渡船的祖孙俩的生活是十分清苦的,即便生活如此清苦,当客人硬是要给祖孙俩额外的渡钱时,他们就硬拽住客人把钱还给他们,还自备上好的烟招待渡客。而碾坊的情况却截然不同。小说第十节中,傩送邀翠翠和老船夫到城中看热闹时,老船夫到新碾坊看水碾子时,听到熟人介绍碾坊值大钱七百吊。翠翠在河边也听到妇人们的谈论:“人家在大河边有一座崭新碾坊陪嫁,比雇十个长年还得力一些”,“一座碾坊的出息,每天可收七升米,三斗糠”。由此可知,得到碾坊可以过富足无忧的生活。渡船是流动的,碾坊是固定的,渡船是不带来财富的,而碾坊是可以带来财富的,从这两种意象的不同特点中,我们不难看出:渡船是边城传统文化的标志性意象,是与边城人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相生相伴的,是依水而生的边城人民的重要交通工具,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边城人民的生活是一天也不能离开渡船的,它象征着一种古朴、淳厚,虽清苦但安适、自由、浪漫的生活方式,反映的是重义轻利的传统价值观。而“碾坊”则是在现代文明冲击下衍生出的新兴意象,在当时是作为一种“罕物”而存在的,是平常人求之不得的,代表的是一种富足却庸俗的生活方式,传达出重利轻义的现代价值观。通过翠翠耳朵,我们知道河边的妇女曾这样议论过:“他又不是傻小二,不要碾坊,要渡船吗?”“那谁知道,横顺人是‘牛肉炒韭菜,各人心里爱’,只看各人心里爱什么就吃什么,渡船不会不如碾坊!”可见,在茶峒人民的最初观念里,碾坊和渡船这两个意象本身不具有可比性,不存在任何好坏优劣之分,只要各人“心里爱”便就是好的。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现代价值观的不断入侵,“利”观念逐渐加入,两相比较,明眼人都可看出“在河边管理一个碾坊比管理一只渡船多变化,有趣味”,而且“一个撑渡船的若想要有座碾坊,那简直是不可能的妄想”,这几乎快成为整个茶峒人民的整体思想观念了。这也反映出现代重利轻义的价值观对传统价值观的强烈冲击。当然作者也透过傩送选择只有渡船的翠翠而放弃有碾坊作为陪嫁的富家女的这一决定,表露他自己对传统价值观的肯定。正如罗才平所说:“正是因为怀着对民族美德丧失的深切忧虑和重建的责任,沈从文才在《边城》中对那亘古的‘渡船’寄寓了丰富的象征意蕴。它既是老船夫高尚人格乃至民族品德的一种象征,又是两兄弟对翠翠的真挚爱情的实质之所在;既寄寓了作者人性皆善的社会理想,又在理想人生与理想社会的描绘中揭示出一种‘优美、健康、自然而又不悖于人性的人生形式’。”93笔者希望能够在文学地理学视域下为《边城》的解读开辟全新的视角,以期达到为后来者抛砖引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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