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去看看(城镇化与集约用地)上的文献,自己去找下这类的资料
关于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思考 小城镇是以聚集人口、商品、文化、信息、科技、教育、金融和服务为特征的地域系统。小城镇位于农村之首、城市之尾,与农村经济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支撑点;又与大中城市关系密切,是大中城市进一步发展的基础和后盾。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逐步提高城镇化水平,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这是十堰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镇化建设的根本指导思想。加快小城镇建设,走符合十堰实际的城镇化道路,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也是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的一个战略性问题。一、发展小城镇、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战略意义 十堰作为地处鄂西北山区的新兴工业城市,产业结构单一,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典型,扶贫任务艰巨,加速推进城镇化,既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跨越的历史阶段,也是解决目前以及今后经济社会发展诸多问题的关键。发展小城镇,推进城镇化,实现社会、经济结构转型,把城镇化与农村工业化和产业化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实现城乡共荣、协调发展。因此,加快城镇化进程,提高城镇化水平,成为我市新世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面临的重要而紧迫的战略任务。 1、推进城镇化,有利于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在农村,特别是像十堰这样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十堰市有近70%的人口在农村,有14万贫困人口尚未解决温饱问题。贫困山区的自然条件恶劣,单位土地的产出率很有限,种植业增长的空间也很有限。要使农民致富,唯一的出路就是通过城镇化,实现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减少农民的数量,提高人均生产率。转移出来的农村劳动力收入增加了,农村劳动力的价值也大大提高,收入相应增长。而大中城市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又极为有限。因此,实现大规模农村人口转移只有发展小城镇,实现城镇化,改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实现人口、经济要素的合理分布和自由流动,促进地区经济协调发展和城乡共同富裕,除此别无出路。 2、推进城镇化,有利于加快实现农村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从理论上说,城镇化是社会分工的发展和生产专业化的结果。工业化和城镇化是现代化过程的两个侧面。工业化需要聚集状态,只有人类活动集中才会降低工业生产成本,才会形成聚集效应。因此,城镇化是工业化的必然产物,离开了城镇化,工业化的效率就会降低;离开了工业化,城镇化就无的放矢,就会失去发展的动力。目前,我市乡镇企业规模小,集约化程度低。通过发展小城镇,使乡镇企业向小城镇聚集。充分发挥小城镇作为农村交通中心、信息中心、技术中心和人才中心的作用,为乡镇工业的发展提供基础设施、市场、技术和人才条件;通过发挥小城镇对农村的辐射作用,带动农业产业化。 3、推进城镇化,有利于改善生态环境。十堰作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调水源头,改善生态环境的任务光荣而又艰巨。我市山多地少,生态环境脆弱,在全市240多万农村人口中,有当家地仅160万亩,由于居住分散,自然灾害频发,种植业的70%望天收。只有通过城镇化,减少农民数量,在总量上相应减少现有耕地承载人口数量,转变农民的谋生方式,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使他们向城镇聚集,给大自然以休养生息的机会,最终才能解决土壤退化、水土流失、森林覆盖率降低等生态环境问题。 二、小城镇建设的现状与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1994年地市合并后,十堰市的城镇有了较快发展。截止目前,建制镇由1984年的13个发展到63个,其中城镇居民万人以上的9个,城镇总人口万人,短短17年城镇化率由提高到。城镇的空间布局主要沿交通干线襄渝铁路、汉江、209国道、316国道展开,城镇职能改变了过去单一的政治职能或低水平商贸职能为主的状况,形成了以经济职能为主的各种类型结构。纵观十堰城镇化进程,有两个特点:一是十堰城区(中心城市)作为区域经济增长极,因汽车产业的聚集效应使城市人口增长较快,城市综合实力日益增强;二是乡村城镇化即小城镇的发展相对缓慢。建制镇的发展由于在地市合并以前受行政管理区划的限制,中心城市与区域内城镇之间的经济联系表现为松散型,区域城镇的经济发展主要依靠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边境贸易、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中心城市对小城镇发展的辐射能力较弱。地市合并后,城镇建设步入协调发展的轨道。由于十堰市农村人口较为稀疏,土地资源,尤其是耕地资源有限,这就决定了农业劳动力转移压力适中,同时农村经济非常落后,因此,在农村地区形成小城镇的内、外动力较弱,导致小城镇发展滞后。 十堰小城镇发展存在诸多问题:一是规划问题。规划不科学,执行缺乏严肃性。城镇建设缺乏特色,风格雷同;二是融资问题。目前,城镇化仍然是一种政府行为,尚未面向市场,形成多元投资主体,因此,城镇建设资金来源贫乏,投资渠道单一,投入严重不足;三是制度障碍。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延缓了农民离土离乡的步伐,不利于调动农民进镇务工经商的积极性。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滞后,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使农民进镇缺乏“安全感”,增加了城镇化成本;四是政策问题。各地出台了鼓励农民进镇务工经商的系列优惠政策,但落实不力,农民在市场准入、税费征收、子女就学等方面享受不到优惠待遇,甚至有的地方农民进镇享受不到城镇居民的待遇。我市小城镇发展滞后固然有许多原因,但从主观上来看,主要原因在于城镇建设的思维方式和指导思想存在有思维误区,我们必须克服:第一,要克服官位设市的思维误区。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除了帝王以外,下面的州、府、郡、县的设置,等级森严,不可僭越,哪一级官管辖下的城市,城墙该有多高,该有几条街道,衙门有多大,均有严格的规定。建国后到改革开放以前,在计划经济条件下,省、市、县、镇的设置,也基本沿用封建社会那一套,严格按行政级别、管辖面积、人口设市,城镇规模基本以官帽定位,而不是按经济规模以及经济发展速度定位。改革30多年了,包括体制上、观念上很多脱离实际的东西都改过来了,但这一传统的设市设镇模式仍被顽强地保留下来。而且在我们的头脑中、在体制上形成了固有的模式,难以体现时代精神,制约了城镇化发展,我们必须克服。 第二,要克服人为构市的思维误区。如果说古楼兰曾为古丝绸之路开辟立下汗马功劳的话,那么它的消失,也应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城镇的生存与发展及其发展规模该有多大,完全是有规律可循的。因此不能凭主观想象来构筑城镇框架,我们不能不顾城镇发展规模和区域经济社会动态比较优势,好大喜功,人为构市,盲目扩市,以至于城镇“增肥”了,却有城无市。如我市一些小城镇,虽耗巨资建起了几条街道和广场,至今门可罗雀,成为“空壳”。这样的浪费和教训令人心痛。今后,我市的城镇化必须注意克服这种违反规律、人为构市的思维误区。第三,要克服全能乱市的思维误区。由于受计划经济思想和自然经济的影响,我市不少小城镇总想来个各行各业齐头并进,搞“大而全”、“小而全”,忽略自身城镇的产业强项和文化特色,搞“全能城镇”。资深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在苏南地区凋查后曾提出一个“小城镇、大战略”的概念,意思是说,改革开放后,农村商品经济发展很快,呼唤小城镇的发展,为其提供信息、市场和科学文化服务。加快小城镇建设,其目的一是解决农村内部商品经济发展的流通问题;二是以小城镇的广泛建设解决大城市的“通病”。遗憾的是我们却误解了费老的原意,片面认为发展小城镇商品经济就是要搞“小而全”,而未能与时俱进,把小城镇建设放在国际社会分工和经济全球化的背景去考察去建设,导致在小城镇的发展上出现了不少“全能城镇”,造成了社会资源的浪费。 三、加快我市小城镇建设的思路与对策 我市小城镇建设要立足市情,既要增加城镇的数量,但更应注意提高城镇化的质量,不能搞“一刀切”。要科学规划,完善体系,合理布局,突出重点,梯度推进,全面增强城镇的综合实力、聚集能力和经济辐射功能,逐步形成以重点城镇为支撑、各具特色的城镇体系。要把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作为小城镇建设的出发点和归缩点,把小城镇建设与发展乡镇企业和推进农业产业化有机地结合起来,增强小城镇的吸引力和带动作用,使小城镇成为推动农村小康社会建设的战略支点。按照小城镇建设的基本思路,加快我市小城镇建设应采取以下对策:1、变官位设市为按经济规模设市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就经济规模而言,一些原来默默无闻的沿海乡镇已超过了西部不少地级市,其城镇发展的规模和格局,也超过了西部的不少县和市。就十堰而言,城镇化进程起步晚,即使是县城,与沿海一些乡级小镇相比,无论是经济总量还是经济质量上的差别都很大,思想观念上的差距、经营理念上的差距就更大了,尽管国家还沿用按行政级别设市的传统行政管理模式,但打破这一传统的桎梏,只是时间迟早的问题。我市应遵循城镇化是一个以经济发展为中心的自然历史过程这样一条客观规律,按经济规模来安排城镇资源的分配,收紧拳头,突出重点,把握规律,有选择、有特色地走自己的城镇化之路。否则,我们的城镇化进程必然会受到不可估量的影响。2、变人为构市为产业兴市城镇发展必须以经济产业作为依托。我市多数小城镇近些年来之所以出现布局混乱、交通阻塞、城镇服务功能不配套等问题,甚至是没有经济内涵的“空壳镇”,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没有从经济发展的角度和产业发展的角度去规划和架构小城镇,小城镇缺乏主导产业支撑。一个城镇可以构筑多种产业功能,但从城镇特点来看只能突出一两项主功能,形成一两项优势产业,而不是面面俱到。我国改革开放以后新兴的城镇,如温州、绵阳、诸城等等都是以特色产业立市。小城镇的发展,必须依据各自的优势,推准主攻方向,大力培植工业主导产业,走依靠产业支撑辐射功能的路子。我市小城镇应当发挥山区资源优势,发展山区资源加工工业,培育城镇支柱产业,增加城镇经济实力,从而增强对农村经济的辐射功能。3、变全能镇为特色镇我市小城镇建设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片面追求“小而全”,使小城镇特色不突出。我市城镇化应该走“小而特”的路子,不同的小城镇必须打造不同的特点,或以产业特、或以文化风情特、或以区位特,突出特色,形成比较优势,实施差别化竞争战略,以鲜活的城镇特色,形成“名镇效应”,带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小城镇的竞争力,反过来又推动城镇规模的扩张。结合十堰产业与资源特点,可以着力发展以下几类具有特色的小城镇:一是建设工业主导型小城镇。把小城镇建设与乡镇企业二次创业紧密结合起来,根据区域市场、资源特点,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引导乡镇企业集中连片发展,建设小型工业园区,把乡镇工业塑造成为带动小城镇建设的主体力量。二是建设旅游服务型小城镇。旅游资源丰富的乡镇要搞好景区生态环境建设,完善服务设施,全面提高风景名胜区的硬件设施水平和服务接待水平。三是建设流通商贸型小城镇。边贸口子镇要在突出抓好市场等硬件设施建设的同时,以最优惠的政策、最便捷的服务、最宽松的经营环境,吸引周边的鄂、渝、陕客商前来经商兴业。四是建设特色产业型小城镇。要依托药材、黄姜、茶叶、绿松石等山区资源,建设特色产业基地,在扩大规模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加工、包装、销售业,逐步形成集种植、加工、包装、销售于一体的产业镇。五是建设移民镇。抢抓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机遇,用好用活移民政策,推动移民小城镇的建设。4、积极解决小城镇建设中的具体问题。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发展小城镇要以现有的县城和有条件的建制镇为基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消除不利于城镇化发展的体制和政策障碍,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根据这一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为使小城镇得以健康发展,还应解决如下问题:(1)搞好科学规划。小城镇规划要坚持科学合理原则,选址要与国家的宏观产业政策、导向政策、交通、通讯大动脉相联系。起点要高,具有时代气息;必须满足我市农业产业化的要求,使小城镇成为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的载体。小城镇发展的规划,不仅要考虑长远义务教育设施布局,还应考虑职业技术教育设施布局,科教兴镇,保证小城镇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要把市场一体化要求与本地经济特点相结合,将小城镇规划建设融入分工明确、布局合理、同中心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城镇化体系格局,利用大市场形成强有力的经济增长点;小城镇的风貌一定要体现综合经济实力和居民群体凝聚力,使本地的文化历史传统得到继承和发扬;要把环境生态建设列为主要内容,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和自然条件,建设生态小城镇。规划必须体现全局意识,着眼于长远,决不能因党政负责人的更换而改变。规划一经批准,就具有法律效力,而且要列入目标考核责任制,要强化规划的实施力度。(2)运用市场机制,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筹集小城镇建设资金,可以实行财政资金为引导、吸纳民间资金为主,吸引外资为辅的多元化投融资体制。首先,财政资金可以向小城镇倾斜,在注重抓好水、电、路及通讯、市场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增加与农民利益有密切联系的、有巨大消费空间的项目,以此吸纳民间投资与吸引外资,加快建设速度,完善城镇功能,增强城镇的经济实力。其次,通过小城镇安居工程,吸引农民建房资金。再次,把市场机制引入小城镇建设。政府通过在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健全规章制度、创造良好投资环境等软件上下功夫,使小城镇产生较强的吸引力,并以“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吸引众多的人带着资金参与城镇建设。要大胆尝试和探索将城镇当作资产来经营的思路,坚持市场化运作,不断建立和完善“经营城镇”的新机制。要最大限度地盘活土地资源,把自然资源变成城镇发展的宝贵财源,变过去土地使用的“行政审批制”为现在的“市场配置制”,使国有土地的资本效益趋向最大化,大力推行竞价拍卖等多种土地经营形式,为城镇建设筹集更多的资金。同时,营运市政设施,实现滚动开发。经营城镇有形资产,把公共房产及道路、桥梁、公路灯杆等市政设施的使用权和经营权推向市场,能卖则卖,宜租则租;经营城镇无形资产,把城镇空间、户外广告标牌经营权、交通线路营运权、道路和其它设施的冠名权等,通过转让、拍卖、租赁等形式推向市场,使无形资产变成有形资产。(3)加快改革步伐,消除制度障碍。要推进城镇户籍制度改革,逐步落实以现居住地划分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的户籍登记制度,实行以住户、职业、生活来源等主要生活基础为依据的落户标准,以居民住地划分城镇人口和农村人口,以职业划分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确保进镇农民的子女入学、参军、就业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鼓励和吸引农民进镇落户,务工经商。要改革土地使用办法,在坚持稳定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同时,对农村土地使用流转制度进行创新,允许农民对土地进行出让、出租、转包、入股、抵押等流转活动,解决农民担心长期离开农村后、遇到困难生活没有保障和后路问题,并为农民进镇后土地集中使用打好基础。同时,要推进配套制度改革,大力推进医疗、就业、教育制度等配套改革,建立规范的就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为农民进镇解决后顾之忧。
内容摘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三农”问题的新理念、新思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我国的城市化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它是我国城市化发展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既是我国城市化的发展阶段;也是我国城市化的必由之路。 关键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城市化 关系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涵义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三农”问题的基本思想和思路的集中体现,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新理念,是实现社会主义农业现代化,进一步促进农村城市化的新举措。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方略,在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的同时,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 生产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强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产业支撑。大力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转化能力;加强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发展循环农业。 生活宽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夯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经济基础。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保障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稳定、完善、强化对农业和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加强扶贫开发工作。 乡风文明—加快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大规模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繁荣农村文化事业,加强县文化馆、图书馆和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推动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扶持农村业余文化队伍,鼓励农民兴办文化产业,开展和谐家庭、和谐村组、和谐村镇创建活动。 村容整洁—加快农村能源建设步伐,在适宜地区积极推广沼气、秸秆气化、小水电、太阳能、风力发电等清洁能源技术;以沼气池建设带动农村改圈、改厕、改厨;加强村庄规划和人居环境治理;引导和帮助农民切实解决住宅与畜禽圈舍混杂问题,搞好农村污水、垃圾治理,改善农村环境卫生。 管理民主—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在全国农村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的阵地建设;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完善村民“一事一议”制度,健全农民自主筹资筹劳的机制和办法。 可以看出,“十一五规划的论述概括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内涵和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社会主义农业现代化,实际上就是要实现农村生产力发展的社会化、市场化,实现农业的新型工业化、产业化、企业化,实现农村的城镇化,农民成为与城市居民具有平等身份的社会成员,这些都应该包括在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内涵中。 实行农业生产的社会化、市场化、工业化、企业化,最终结果是大大节约了农业生产的成本,节约了劳动力,这样就会产生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而农村富余劳动力要靠工业化和城镇化来吸纳。农业现代化的结果是,传统农业和自然经济条件下的农业脱胎换骨,变成现代化的、社会化的、市场化的农业。一部分农民成为新型的现代农业的经营者、劳动者,一部分农民成为工业和其它产业的经营者、劳动者,越来越多的农民成为现代城镇居民。农村成为现代化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而这也正是城市化发展的必然趋势。 我国城市化发展历程及现状分析 城市化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生产活动和生活方式由农村向城市不断转移以及城市空间不断扩大的过程,包括基础设施的配套、城市功能的健全、生活环境的改善、社会经济的发展等方方面面,而不仅仅是人口、用地规模扩张,城市化需要坚实的经济作基础,兴旺的产业作支撑。既有数量的扩大,又有质量的提高,是一个全方位、多元化、多层次的综合过程,更是逐步的、渐进的过程,需要长期艰巨的努力。 推进城市化要积极稳妥,既要充分利用有利条件,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又要从实际出发,立足于经济基础,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与经济发展速度相适应。 我国建国至今,在不同的时期城市化的发展经历了不同的阶段: 起步阶段(1949-1957年。这是我国三年恢复和第一个五年计划顺利实现的时期。围绕着156项重点工业项目进行的工业基本建设,吸引了较多农民进城镇和工矿就业,一批重点城市扩建,城镇人口增长极快,从1949年的5765万增加到1957年的9949万,平均每年增加523万人,城市化水平从建国时的增至,平均每年提高。 剧烈波动动荡阶段1958—1965年。这段时期国民经济大起大落,工业项目上上下下,这种国民经济的剧烈波动极大影响了城市化的发展,使其呈现出动荡起伏的特征。 停滞阶段1966—1978年。这一阶段正处于政治动荡,极左思潮泛滥的“文革”时期。由于有效需求缺乏和政治运动的影响,使国民经济遭受到极大的破坏,城市停工停产,工业扩张无力,无法吸收城市自身的就业人口,非城市化的思潮达到登峰造极。 稳定发展阶段1979年-2002年。1979年至2002年,是我国城市化稳定发展时期。这一阶段开始,由于大批知识青年返城,城市人口增加较快。此外,城市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得到重新认识,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出现了巨大转变。农村生产经营承包责任制的实行,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劳动生产率,出现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很多农村剩余劳动力到城镇打工、经商,又进一步促进了城市人口的增长。 高速发展阶段2003年至今。2002年的十月,第十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把我国城市化的发展进一步推向高潮。笔者认为,十六届五中全会以来,尤其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被明确写进“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更使得我国的城市化发展进入了一个独特的高速发展时期。 十六大之前,我国城市化发展的眼光仅仅集中在城市的建设和城市人口的增加方面,忽视了农村在城市化发展中极大的推动作用,尤其是像我们这样的农业大国,农村的推力更是不容忽视。十六大确定了大力发展农业、极力解决三农问题的一系列重农、惠农政策,从而把城市化的发展重心转向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加快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倡导农民生活方式城市化方面。这首先从理论上符合了城市化的定义:即城市化是社会生产力的变化所引起的人类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改变的过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规划术语》对城市化的定义是“人类生产与生活方式由农村型向城市型转化的历史过程……”。它表现为:一个国家或地区内的人口由农村向城市转移,农业人口转化为非农业人口,城镇人口不断膨胀,城镇数目不断增加,用地规模不断扩大,农业用地逐渐转化为城市性地域;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水平不断提高;城市文化和价值观念成为社会文化的主体,并在农村地区不断扩散和推广,城乡居民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不断得以改善并逐步实现现代化。 因此笔者认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与我国的城市化发展一致的,它是我国城市化发展的必经阶段,是我国独具特色的城市化之路。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必将带来我国城市化水平的高速发展和城市化质量的显著提高。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与我国城市化的关系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城市化的必然要求。 城市化的发展归根结底是要通过提高劳动生产率,将大量的劳动力从农业中解放出来,使之在第二、三产业就业,从而提高城乡二、三产业的就业比例;加强城市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使城市具有更大的吸引力、容量和辐射力;改善农村的环境和基础设施,改变农民的生活方式和习惯,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进一步缩小城乡的各种差距……而城市化发展的动力因素既有来自于城市二、三产业的拉力,也有来自农村的推力,尤其对我国这样的农业大国,忽视农村在城市化发展中的推动作用将给我国的城市化发展带来严重的不良影响,而要消除这种不良影响,使我国的城市化顺利发展,就必须重视农村的建设。目前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思想正适应了城市化发展的这一必然要求。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城市化的发展阶段。 从世界各国城市化发展的轨迹来看,城市化的发展呈现出由不平衡发展趋于平衡的规律。在某种形态的城市化开始时,是在首先实现突破的地方取得发展,然后再向更多的地方铺开。当一国进入城市化快速发展阶段时,也是先从经济发达地区实现迅速发展,再逐步向经济后进地区铺开。例如英国于18世纪后半期首先实现工业革命,到1850年其城市化水平已达到50%。1900年,当世界城市水平为时,英国则激增至78%。直到20世纪后半时,欧美发达国家的城市化才发展到与此相当的水平。 我国的城市化发展也呈现出同样的趋势,如目前我国东部地区,尤其是东南沿海地区城市化水平远远高于中西部地区,随着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指导思想的全面实施,,这种东西部城市化水平的极度不平衡状况将得到进一步改善,我国的城市化也必将进入一个高速的、趋于平衡的、城乡统筹发展的新阶段。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城市化的必由之路。 我国的城市化率要提高,就必须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吸纳到城市中来,从而提高城市人口的比例。而目前我国城市现有的吸纳能力和就业岗位根本不能满足大量存在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需求,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另辟蹊径,即通过推动农村经济自身的发展,尤其是农村二、三产业的大力发展,就地吸收一部分剩余劳动力,并改变这些农村地区的面貌,使之成为城市地区;我国城市化的质量要提高,不仅要注重城市自身的经济发展、基础设施的建设,还必须保证农村地域在向城市地域转变过程中的质量,以及新转化为城市居民的那部分农民的技能和素质的提高,而这些技能和素质的提高要靠进入城市之后去学习是不现实的。因此,他们必须在进入城市之前就得到培训。 由此可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城市化发展由不平衡趋于平衡的必由之路。 参考文献: 1.王伟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然要求[N].学习时报,2006 2.颜昌成.推进城镇化应走内涵式发展之路[N].中国建设报,2003 3.余戎,罗清萍.我国农村城镇化发展偏离以农民为本的表现及其对策[J].安徽农业科学, 2005
关于农村改造 农村改造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 短短几年的时间,足以让一个农村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农村改造被称为“就地城市化”。近几年,我国农村城市化进程加快。专家表示,“农村因素”在城市化进程中的重要性越来越显著,而且在来年及以后对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的影响还会增强。引起广泛关注的,是农产品供求对国民经济运行的影响。在粮食增产情况下出现农产品供求失衡的局面,表明影响农产品供求格局的因素在发生变化,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城市化、工业化的影响将是至关重要的因素。从供给来看,工业化、城市化的影响更是有目共睹。其一,耕地面积减少成不可逆转之势。随着工业化从沿海向内地推进,喊“建设指标太少”的声音也已从沿海蔓延到内地,能否保住满足粮食基本需求的耕地量将成为未来中央和地方政府博弈的焦点。其二,谁来补粮食生产缺口成疑问。在整个20世纪90年代,东南沿海发达地区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粮食生产大幅减少。到目前为止,东部地区减产后的缺口主要靠中西部地区在补充。但是,随着“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中部地区诸省份正在步入快速工业化轨道,它们不仅不可能再为东部地区弥补缺口,而且自己是否能达到粮食供求平衡都面临严峻挑战。其三,随着大量农民、尤其是青壮年劳动力出外打工,农村“三化”(村庄空心化、农业兼业化、农民老龄化)加剧。未来农业劳动者的主体是谁将成重大问题。 事实上,农村改造计划的实施,大的一方面是正确、有效的。农村改造计划推动我们村经济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提高了农民的生活水平.就几年的变化、发展,农村的经济就会有显著的增长,农民的生活水平也大大改善。原来破旧的房子大多被拆除,改建。外来小企业主也可以在村里租用厂房,开设工厂,给本地的闲置劳动力提供了就业机会,缓解当地的就业压力,增加当地村民的收入,同时也引入外来务工人员,带动本村住房业和饮食业的发展。 中国改革开放30年来,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城市化速度也一直很高。因此,一位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说,这是一个世界奇迹。村里也有很多年轻人到各个大城市打工、赚钱,回来建新房子,定居。城市化直接推动了农村改造,农村改造也有利于加快城市化进程,两者是相辅相承的。 建设和改造新农村,需要农村的基层政权和广大农民在加快经济发展、改善自然环境的同时,建立起一种适合新农村建设的文化观念.一旦这种观念能够形成并深入人心,就能在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的层面上发挥其广泛、持久的影响。广大农村至今保持着数千年农耕时代的历史记忆和根脉,是我们民族文化的根源所在。中国的现代文明就是从农村发展起来的。也就是说,农村改造要重视文化建设,而农村的文化建设贵在创新。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意见》也指出,要根据时代的特点和农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变化,不断充实活动内涵,创新活动形式。只有创新,才能不断增强农村文化发展活力,才能实现农村文化的发展与繁荣。 中国目前整体国民素质水平还较低,而这个群体多来自于农村。虽然,国家教育制度不断地完善,教育也不断普及,但农村人口的素质水平还是偏低。这应该与他们长久以来生活的周围环境息息相关。大多数农民的收入着重用于改善家庭的物质生活,而精神文化生活却存在着一个大缺口。要改变农村人口的知识教育程度或许不是难事,但是要改变他们根深蒂固的思想,决非易事!农村的改造计划,一开始不会很顺利。很多以土地为生的农民反对改造,他们的收入本来就不多,旧房子拆除重建,虽然有补贴,但还是需要一笔资金。这对普通农民来说,会是不小的经济负担。也有人向有关部门投诉,至少增加点补贴,但结果还是被迫接受。加上,除了住房的重建,大部分水果林地和一部分庄稼用地也被规划到改造范围,有的变成商业区,有的是商品房,还有墓园。 有消息说,村委会那边有意也将村里靠近河边的大片农田规划到改造范围。那里集中了村里大部分农田,几乎对全村的农民来说,都是无法接受的事情。所以目前,关于农田改造这件事,还一直拖着,得不到合理的解决。 换个角度看,农村改造不仅涉及土地,更牵涉以土地为生的失地农民,它既会影响农业经济发展,又和社会稳定紧密相关!所以,农村改造在规划思想上要充分考虑本区域现状,结合地形地貌和风土人情,因地制宜,体现“以人为本”理念。在规划原则上要实事求是充分集中民智、珍惜民力。要根据村里的经济水平,充分尊重村民的规划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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