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制作要点:
1.首部。写明标题、文书致送的刑罚执行机关的领导机构,罪犯本人的基本情况和案由情况。
2.正文。分为两部分:罪犯本人自入监(或上次减刑)以来的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申请理由及法律依据。
3.尾部。应写上“此致敬礼”、“敬请审核”等礼貌用语,再写明申请人的姓名及申请日期。
4.附项:附上能够证明罪犯有悔改表现、立功表现、特殊情况的材料。
二、格式:
减刑(假释)申请书
监狱(劳改队):
罪犯本人的基本情况和案由情况:
罪犯本人自入监(或上次减刑)以来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
申请减刑或假释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正式提出减刑或假释申请。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 “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认罪悔罪;
(二)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三)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
(四)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