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要求
一、开题报告的目的、意义
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是开展学位论文工作的基础,是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 开题报告是博士生在导师指导下撰写并由导师审查批准的学术文件。准备开题过程是导师对博士生进行课题指导的重要步骤,也是师生在所选课题范围内共同切磋,整理、确定论文思路及主线的重要科学活动。 开题报告是博士生向由本学科专家组成的评审小组汇报博士学位论文的选题依据、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案等,即汇报博士学位论文“为什么做?做什么?怎么做?”。由本学科专家进行集体审议,检查学位论文选题是否正确、研究内容是否恰当、研究方案是否合理,同时也检查博士生对拟进行的研究题目理解是否深入、对相关研究领域研究现状了解是否全面、为进行课题研究所做的主观与客观上的准备是否充分等。在此基础上,评审专家还将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对论文的科学思路、研究方法等重要问题提供咨询、建议和帮助,使论文工作的方向、内容和方案更为合理。
二、开题报告工作安排
1、博士生必须将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书面材料提交导师审阅,经导师同意后,方可进行口头报告。 2、由各博士点组织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博导、教授5~7人,组成开题报告评审小组,听取博士研究生的.口头报告,并对报告内容进行评议审查。 3、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时间由博士生导师根据博士生工作进度情况确定,但一般应于入学后的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最迟应于第四学期结束前完成。
三、开题报告的内容
1、课题来源及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2、国内外在该方向的研究现状及分析; 3、主要研究内容; 4、研究方案; 5、进度安排,预期达到的目标; 6、为完成课题已具备和所需的条件和经费; 7、预计研究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解决的措施; 8、主要参考文献。
四、对开题报告的要求
1、在掌握大量有关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对国内外在该研究方向上(特别是学科前沿)的研究动态、近年来取得的主要进展、主要研究方法及已有成果进行全面的介绍和分析,对引用的文献和论述要准确注明出处。 2、明确阐明课题研究的目的和课题的理论水平及实际意义。 3、阅读的主要参考文献应在50篇以上,其中外文资料不少于二分之一,参考文献中近五年内发表的文献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一,且必须有近二年内发表的文献资料。教材、技术标准、产品样本等一般不应列为参考文献。 4、开题报告应以正规答辩的方式进行。博士生进行口头报告的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书面报告的字数应不少于万字。
五、评审工作
1、开题报告的评议结果为通过或不通过。口头报告及答辩结束后,评审小组应举行内部会议讨论是否准予通过,并对通过的报告提出补充、修正意见。 2、开题报告结束后,评议小组要填写《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议结果》并上报各院(系),内容包括论文选题的合理性、可行性及对文献综述、博士生的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评议。 3、对通过的开题报告,博士生应根据评审小组的意见进行修改,经导师审阅通过后,交院(系)研究生秘书保存。研究生院定期组织专家小组对开题报告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