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代著名作家、学者、翻译家、语言学家、中文打字机发明家,擅长中英文写作,他是近现代把中华文化介绍给西方最成功的中国学人之一,先后两度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提名。林语堂在《四十自述》中,这样抒发自己的文化理想: 他的小说是一种跨语言、跨文学、跨时空的比较文学现象,一部《京华烟云》被诺贝尔文学奖提名;他所提倡的“幽默”“闲适”的性灵文学,开启了我国散文创作的新潮流。 林语堂是中国第一个将英文“humour”译成汉语“幽默”的人,故而他被尊称为“幽默大师”。从早期林语堂视“幽默”为一种语言表达风格,到后来认为“幽默”实际上是一种心理状态,是人们的思想和观点,也是对于人生的看法。 在他眼中: 所以他的幽默之中常常夹有讽刺。比如《假定我是土匪》一文,这样写道: 对国民党统治下的乌烟瘴气、官匪不分的丑恶显示做了无情的嘲弄,含沙射影而又轻松舒展。 在《上海颂》中,他寓谐于庄说“反话”: 本应讽刺和批判,却以赞扬的口气去叙述和描写,让读者在似乎严肃的描写中激起轻蔑的一笑,得出否定的结论。他的散文半雅半俗,深入浅出,往往以一种超脱与悠闲的心境来旁观世情,所以,他的幽默是他本身智慧的一种折射,来源于他本身的文学修养,也成了他从容不迫的人生态度。 看过一些林语堂的介绍,人们许他为天才,可他却认为,自己只是“痴人”一个。他痴迷于读书,曾去卖旧书的琉璃厂淘旧书,与书商谈话,阅读大量中国传统书籍。在哈佛大学读硕士,他更是把卫德诺图书馆比喻成“蟠桃盛宴”,自己则是那只迫不及待想吃桃的猴子。正是因为他对读书这份“痴”,让他贯穿中西文化,让他的笔写出了中国文化的精髓,为世界了解中国打开了一扇窗。 他还痴迷于发明,当年为了发明这台打字机倾家荡产,他还向朋友借钱,银行的贷款。有很多人笑他痴,做着没有盈利的事。最终,林语堂还是研制成功了。他发明的无须记住字位、字码的中文打字机,每分钟最快能打50个字,且不用训练即能操作。 林语堂认真诠释了:人必有痴,而后有成。而反观当下,你做事有没有这份“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