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财税机制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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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实质性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是当今世界各国共同的宏观经济管理控制目标,更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共同富裕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愿望。本文针对当今我国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财税机制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立足于中央与地方两个层面,提出具体改进策略,以期为我国财税机制的优化提供有利参考。
关键词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财税机制;
充分利用区域天然优势,改革优化财税机制是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快速发展与稳定发展的有效措施。区域优势存在差异是区域长时间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也是区域之间经济发展失调的基础性原因。而财税制度作为外部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对区域优势不明显地区产生有效的弥补作用,进而实现区域经济的协调。根据对欧美等发达地区相关资料的调查,发现创新与优化财税机制是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可行性方式。
1、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有关财税机制的问题解析
财税分配机制存在缺陷
财税分配机制涉及范围广阔,主要包括财税收入在地方政府、经济圈与中央之间的具体比例关系。财政收入大量税收项目中,主要支柱性税收占比近90%,这些支柱性税收也就是较为常见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以及营业税三个方面,其余非税收财政收入主要是对国有资产的有偿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费用。对上述现象进行合理分析,我们能够发现我国财税分配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体现在区域产业税成果微弱。对2015年三种产业的税收供给量展开分析,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第三产业税收贡献率为,第二产业税收贡献了为,第一产业则为,产业结构相对而言比较合理。税收作为国家宏观调控财政收入的关键内容,具有极为明显的政策导向作用,有些地区过于依赖非税收作为财政收入来源,这将对税收宏观调控作用造成负面影响,征税结果无法达到预期效果,不利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1]。
财税权限机制存在缺陷
我国现行的财税权限机制主要包括财政收入支配、财税政策拟定发布、财税执行管理等权限。将地方和中央财政支出作为案例进行分析,依照固定比例将财政支出具体分为三种类型,即地方主导型、中央主导型以及地方责任型。据统计显示,2015年全国23种财政支出项目当中,用于国防军事、国际外交、燃油物资储备等工程的财政支出占比,中央主导型财支的一半以上;用于公共设施、安全、设备运营等17种项目的财政支出占比地方主导型财支的一半以上,由此可见,地方财政支出支配权相对更大,但也同时肩负着更多的公共事业责任。这种财税权限机制存在比较严重的缺陷,主要问题体现在地方财政权限和公共事业责任匹配度不足。中央财政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之间的比例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维持在3:7的局面,直至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实行分税制以后,中央财政收入比重逐渐上升至55%。2006年以前,中央财政支出与地方财政支出比例同样是3:7,2013年到2016年地方财政支出一度超过80%,大幅高于总财政收入。当今,地方事权与中央事权在法律层面并没有具体界限,通过二者财政支出比例可知,中央将大量支出任务交付于地方,例如上述23种财政支出项目中,就有2种为地方责任型、17种为地方主导型。地方政府肩负大量本应由中央承担的教育、交通、农林、国土等公共事业的建设,引发地方和中央之间的公共事权偏移错位现象,使地方经济发展陷入窘境。
2、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财税机制策略
为促进区域经济协调稳定的发展,必须对相关财税机制、政策加以优化和完善,放宽我国大量欠发达地区财税管理权利,为其供应接二连三的优惠措施,进而从国家层面对经济发展形成促进作用,提升公共事业和人民生活均衡水准,不断减小东北、西北等欠发达地区和东部沿海地区的经济差距,进而良好完成协调稳定发展的根本目标[2]。
优化财税分配
优化财税分配机制应从两个方面着手:
第一,优化共享税比例。在我国营改增战略事业的驱使下,地方政府能够在短时间保有地方财政实力,但就长远角度来讲,仍然不够完善。因此,应在完全取消营业税以后,重新构建增值税具体分享占有比例,使地方政府分配比例达到40%。同时,为加速我国大量欠发达地区经济进步,提高对此类地区的鼓励和支持力度,应对偏远山区、产业优势严重欠缺、资源干枯、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的欠发达或困难地区进一步增加五到十个百分点的分成。此外,还应逐渐取消城建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款项目以企业、行业为基础进行税收分享的现行方式,应给予省级以下立法部门或地方政府自行规定增值税划分规则的权利。
第二,优化或重塑地方税收系统。国家应尽快推出资源税整改措施,例如将石油、天然气、水资源、森林资源等归纳为征税体系,以从量定额、从价定率的角度实现从价计税,从根本上提高自然资源负税能力。然而,对于欠发达地区、经济转型过程中的传统资源城市应依照具体情况实施减免赋税的政策;优化个人所得税,根据具体行业和普适性计税方法,拓展综合所得税内容;深化房地产税收项目改革优化,使传统土地使用税与房产税合二为一,由地区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税率。
改革财税权限
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应对现行财税实施全方位改革。一方面,将地方和中央之间所应承担的责任进行具体划分,让其界限清晰。例如,中央应负责九年义务教育、公共医疗、社保等公共服务事业,负责国家安全、外交、消防、警察等安全类事业支出,而地方政府应负责地方区域内城市中的公共交通、公共环境建设等事业的支出,将高速公路、铁路、航空等大型交通运输事业,水利、电网建设等大型工程建设事业设定为由中央和地方共同支出,并根据我国目前国情,明确比例;另一方面,现阶段,我国中央占有、支配财政的权利相对较大,为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可根据地方具体情况,适度放宽该区域政府的财权。例如,以科学、客观、合理的形式重新划分中央和地方之间的确定权、解释权、减免权等。
在分税制度背景下,地方和中央均有着不同程度的独立税收,应给予地方政府关于固定税收的管理权限,并且该权限必须以独立自主的模式存在,将非全国性征收的税收立法权、减免权交予地方,在中央制定全国性征收的个人房产税、资源税等地方主要税收法律的同时,给予地方适当的减免权和细微调整权,进而为地方财政实力增加和经济增长提供有力保障[3]。除此之外,我国还应对财税绩效评价体系进行合理完善。例如,明确协调发展标准,构建以国家为主体,省级、地方政府相互配合的绩效评价规则。其中,财税评价的主体机构应包括审计部门、立法部门、税务机关以及财政机构等,将责权制度应用于财税评价工作上,实现分工明确、责任明晰、制约合理的新局面,扩大评价的内容范围,将财政分配的整体过程全部划分到评价体系当中,加大力度对税收管理、财政收入等工作的绩效评价。
3、结语
综上所述,合理、科学、符合我国国情的财税制度是确保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就目前我国现行财税机制而言,在制度、权限等多个方面存在问题,对其进行优化和改革是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之路。中央和地方应立足于不同地区不同情况,以此为基础不断完善我国财政机制,进而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事业奠定基础。
4、参考文献
[1]马万里.中国式财政分权经济增长导向型特征分析-兼论经济持续增长与社会和谐发展的体制约束[J].社会科学,2014(09):32-42.
[2]徐丽媛,王胜伟.借鉴“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创新生态补偿财税责任制度及其立法完善[J].兰州学刊,2014(08):136-142.
[3]陈厚义.后发地区财税制度改革的特征问题、动力体系与应对策略[J].云南财经大学学报,2014,30(05):3-9.
一共四篇,链接两篇,下面文字两篇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及政策取向2003年工业生产增长农村经济稳步发展;固定资产投资增势强劲,居民消费继续扩大;外贸进出口大幅增长,利用外资保持较高水平。各项改革也有序推进,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2004年,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国际环境总体上可能好于2003年。主要国际经济组织普遍调高了对2004年的预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预计全球经济增长4.1%,世界贸易增长5.5%,经合组织预计世界贸易增长7.8%,均高于2003年。国际经济的这些新变化,对于我国加快发展是有利的。但同时也应看到,世界经济发展也还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影响全球经济的稳定回升。一、2003年经济和社会发展去的显著成绩2003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突如其来的非典型肺炎疫情和频繁发生的自然灾害,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容应对,果断决策,适时调控,紧紧抓住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动员和组织全国人民,克服各种困难,赢得了抗击非典的阶段性重大胜利,战胜了各种自然灾害,保持了经济较快增长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的良好势头。初步预计,全年国内生产总值突破11万亿元人民币,增长速度达到8.5%左右,人均国内生产总值首次超过1000美元。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改善,全年财政收入增收较多。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大幅度增长。工业生产增长加快,农村经济稳步发展。重工业增长继续快于轻工业,电子信息、交通运输设备、电气机械等技术含量较高的制造业成为工业增长的主导力量。原煤和电力生产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工业产销衔接水平进一步提高。农业优质化、区域化、产业化不断推进,畜牧业和养殖业较快发展。国家进一步加大了对农村“六小”工程、农村医疗卫生和教育事业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固定资产投资增势强劲,居民消费继续扩大。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增长23%。国债投资进一步向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启动公共卫生设施建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推动技术进步等重点领域倾斜。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的积极性继续提高,民间投资更趋活跃,投资自主性增长因素有所增强。居民消费受“非典”冲击曾一度大幅下滑,但“非典”过后很快恢复,预计全年增长9%。消费结构升级步伐加快,居民用于汽车、通讯、住房等方面的消费支出大幅度增加。外贸进出口大幅增长,利用外资保持较高水平。预计全年外贸进出口总额将达到8400亿美元。出口总额中,机电产品出口所占比重超过50%,高新技术产品和服装、鞋类等传统产品出口进一步扩大。原油、成品油、钢材和汽车等进口增加较多。全年贸易顺差比上年减少。通过进一步拓宽外商投资领域和改善投资环境,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继续保持在较高水平。实施“走出去”战略取得新进展,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扩大。人民币汇率基本稳定,国家外汇储备继续增加。各项改革有序推进,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工作力度不断加大。政府机构改革稳步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迈出重要步伐,金融分业监管体系框架基本形成,食品安全和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建设得到加强。电力、电信、民航等行业的改革稳步实施。农村改革进一步深化。西部开发工作取得新进展,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重点工程建设积极推进。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开始启动。各项社会事业稳步发展,人民生活继续改善。增加国债投入,加快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农村基础教育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科技发展在一些领域又取得重大成果,首次载人航天飞行获得圆满成功。城乡居民收入继续提高。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全年新增城镇就业800万人以上。社会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二、2004年经济发展环境和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2004年,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国际环境总体上可能好于2003年。主要国际经济组织普遍调高了对2004年的预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预计全球经济增长4.1%,世界贸易增长5.5%,经合组织预计世界贸易增长7.8%,均高于2003年。国际经济的这些新变化,对于我国加快发展是有利的。但同时也应看到,世界经济发展也还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影响全球经济的稳定回升。从国内来看,国民经济仍具备较快发展的条件:(1)扩大内需政策效应会进一步显现,经济发展的物质技术基础不断增强,有效供给能力显著提高;(2)对外开放继续扩大,使我们能够更加充分地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经济发展空间和回旋余地不断拓宽;(3)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的贯彻实施,将使一些多年阻碍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逐步消除,各种所有制企业发展的潜力将得到更好地发挥,为经济发展提供新的动力;(4)经过多年的实践,国家宏观调控的经验更加丰富,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但也必须看到,经济发展中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特别是粮食主产区和纯农户增收困难,城乡收入差距继续拉大。粮食产量连续下降,一些地方忽视农业、忽视粮食生产的问题比较突出。二是就业形势依然严峻。新增就业岗位不能满足城乡居民就业需要,社会保障面临较大压力。三是部分行业和地区盲目投资、低水平扩张的倾向比较明显,一些地方盲目兴办开发区的问题比较突出,能耗高、资源浪费、环境污染等粗放经营的状况比较严重,资源约束的矛盾日益突出。四是信贷投放偏快,贷款投向的行业结构不尽合理。五是经济与社会发展不够协调,公共服务发展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要。六是国际贸易保护主义加剧,增大了我国扩大出口的难度,利用外资也将面临更加激烈的国际竞争。为巩固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好形势,着力解决经济生活中的突出矛盾,积极应对各种挑战,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2004年经济工作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按照稳定政策、适度调整,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把握全局、解决矛盾,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思路,做好各项工作。坚持扩大内需的方针,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各方面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切实把工作重点转到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提高增长质量和效益上来,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三、2004年宏观调控政策取向和主要措施2004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实现“十五”计划目标的关键一年,必须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强化经济监测预警和经济运行调节,积极做好各方面工作。(一)坚持宏观调控政策基本取向,正确把握政策的力度和重点。2004年要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坚持扩大内需的方针,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同时,根据形势的变化,区别情况,适时适度地调整政策实施的力度和重点,有针对性地解决经济运行中出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努力保持经济的平稳增长,避免出现大起大落。在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方面,考虑到保持稳定、促进发展、推进改革的需要,以及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和公益性项目建设的要求,应继续发行一定数量的长期建设国债,重点发挥国债资金在调整经济结构。促进协调发展方面的作用,加大对“六小”工程等农村基础设施、公共医疗卫生体系、基础教育和基层政权建设、西部大开发和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保证在建重大国债项目的建设。加大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的力度,重点向“三农”、公共卫生、就业和社会保障等领域倾斜。对一般性支出继续实行零增长,遏制一些地方建设中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研究建立完善的政府公共投资机制,形成稳定的、与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政府公共投资资金来源,逐步解决多年来国家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方面欠帐过多的问题。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发挥好货币政策的宏观调控职能,综合运用各种货币政策工具,注重“预调”和“微调”,促进货币信贷总量合理增长。加强信贷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协调配合,鼓励和引导商业银行调整信贷结构,增加对促进结构调整、扩大消费、增加就业等方面的信贷支持。扩大直接融资比重。加强金融监管。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基础上的基本稳定。(二)努力增加农民收入,高度重视粮食安全。统筹城乡发展,继续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经济工作的重中之重,更多地关注农村,关心农民,支持农业。(1)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开展全国性的基本农田保护执法大检查,制止乱占滥用耕地。(2)坚决纠正忽视粮食生产的倾向,增加粮食播种面积,保持和提高主产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大对中低产田改造和现有大型商品粮生产基地等建设的投入,对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要重点向粮食主产区倾斜。主销区也要保护基本农田和保持必要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3)稳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产品优质化和区域化的步伐,加强农业科技储备、良种繁育和科技推广,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积极发展畜牧业。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龙头企业的发展。(4)努力增加农民现金收入。重点做好对农民外出务工的服务,加大对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检查和处罚力度,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国家支持的农村项目建设投资中要专门列支农民报酬一项。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把通过流通环节的间接补贴改为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加快推进农村税费改革,除烟草税外,全部取消农业特产税,降低农业税税率,平均降低1个百分点。力争200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实际增长5%,税费负担比上年有所减轻。(三)加强引导和调控,遏制盲目投资和低水平扩张。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更加注重运用信息手段加以引导,经济手段加以调节,法律手段加以规范,并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促进钢铁、汽车、电解铝、水泥等行业健康发展。(1)加快制定和完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完善并严格执行行业准入标准,建立行业信息发布制度,引导地方和企业的投资方向。(2)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优胜劣汰的作用,推进企业实施联合重组,加快结构优化升级,促进优势企业发展,淘汰落后生产能力。(3)完善土地管理制度,严格用地管理,对不符合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达不到行业准入标准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批准用地。继续清理整顿各类开发区。(4)加强金融机构与宏观调控部门的协调配合,引导商业银行依据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对有市场、有效益、符合环境和生态保护要求的生产企业和建设项目,积极予以支持;对盲目投资、低水平扩张问题比较突出的领域的建设项目,要严格审贷。(四)将扩大就业放在更加突出的住置,努力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切实落实中央已确定的各项政策措施,继续把就业再就业工作抓紧抓实。(1)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责任制,加大对再就业的扶持力度。完善就业和失业统计制度。(2)在税收、融资和市场准入等方面创造有利条件,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积极扶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发展,充分挖掘和发挥第三产业吸纳劳动力的潜力。(3)加大对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支持力度,充分利用企业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和关闭破产企业的有效资产,创造新的就业岗位,安置下岗分流职工。(4)深化劳动管理、户籍制度和社保体制改革,加快培育全国统一规范的劳动力市场。完善就业服务和培训体系,鼓励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健全再就业援助制度。(五)促进和扩大居民消费,继续增强国内需求增长。要积极创造条件,进一步发挥城乡居民消费需求潜力,为经济持续平稳发展打下稳固的基础。一是增强中低收入者的消费能力。既要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又要努力增加城镇中低收入者的收入,完善并严格执行不同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加大对收入再分配的调节力度和对困难群体的扶持力度。二是大力改善消费环境。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商品流通设施、商业网点建设,加快推进城乡用电同网同价。继续扩大消费信贷规模。推行医疗服务价格、非义务教育收费决策听证制度,合理确定价格和收费标准。继续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活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是培育和扩大消费热点,满足不同层次、多样化的消费需求。增加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建立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推动存量住房交易。鼓励居民汽车消费。推行电信普遍服务,促进农村和边远地区电信消费。继续改善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发展体育和文化产业,鼓励居民扩大旅游、体育健身和文化消费。(六)坚持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继续推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增强经济发展的后劲。引导各方面量力而行,克服经济发展中单纯追求速度、急于求成、过度消耗资源的倾向,切实把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作为经济工作的重点。(1)以市场为导向加快产业升级步伐。采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大力发展装备制造业。积极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逐步形成掌握核心技术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2)努力缓解经济发展中的瓶颈制约。加快电源电网建设,做好电力调度,增加电力供应;加快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加大重要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力度;合理调配运输能力,加快重要交通干线和枢纽的建设。(3)按照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要求,使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适应,突出抓好土地、水、能源、重要原材料的节约和综合利用,加快冶金、石化、建材、造纸等重点行业节水、节能技术改造。统筹区域发展,逐步形成东中西互动、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格局。完善西部开发的政策措施,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努力发展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有效发挥中部地区的区位优势和经济优势,支持中西部加快改革和发展。继续加大东部地区对外开放力度,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和国际竞争力。积极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集中力量进行重点地区、重点优势产业以及重点行业和企业的调整改造。大力推进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七)加大改革和投入力度,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根据我国的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突出重点,加快发展科教文卫事业。(1)抓好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和卫生执法监督体系等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2)将农村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投入力度,保障农村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加快推进西部地区“两基”攻坚,加大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力度。推进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加快紧缺人才培养。(3)做好中长期科技规划的编制工作。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国家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提高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支持民营科技企业发展。(4)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鼓励多渠道资金投入,引导和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5)做好人口和资源、环境保护工作。(八)努力扩大外贸出口,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年。统筹国内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的关系。(1)进一步做好进出口宏观调控。培育国内优势品牌,提高出口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改革进出口商会体制,完善对企业的服务。加强重要商品进出口的平衡和管理,继续严厉打击走私、贩私活动。健全产业损害预警系统。加强对外谈判工作,有效地应对国际贸易摩擦。(2)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注重提高引资质量,把利用外资与国内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及国有企业改组改造结合起来。研究规范开发区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开发区健康发展。(3)加强对境外投资合作的规划指导,推动我国与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积极发展我国的跨国公司。全面落实并逐步完善内地与我国港澳地区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九)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会会的部署,进一步深化各项改革。利用当前经济增长较快、发展环境比较宽松的有利时机,抓紧研究解决深层次的体制和机制问题。要协调好改革进程中各方面利益,注意把握好改革力度、发展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程度的关系,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各项改革。(1)加快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继续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推进国有企业规范的股份制改造,发展混和所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完善电信、电力、民航等行业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邮政、铁路等行业的改革,加快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步伐。(2)认真实施行政许可法,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投资体制改革工作,进一步确立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允许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他行业和领域。(3)稳步推进财税、金融和价格改革。逐步推行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改革出口退税机制。健全金融企业监管机制,深化金融企业改革,建立健全内控机制。选择有条件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实行规范的股份制改造,进一步做好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出台电价改革配套办法,完善水、石油、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4)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积极探索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十)关心群众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作为经济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入手,千方百计地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1)继续巩固“两个确保”,规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妥善解决城市困难家庭在子女入学、医疗、住房等方面的实际困难。(2)加大农村扶贫开发力度,扩大以工代赈规模,规范农村社会救济制度。做好灾区和贫困户的税费减免,切实解决好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3)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和措施,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4)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把解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引上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第二篇: 关于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及政策的讨论述评[摘要]经济理论界对我国经济是否过热问题的争论,自2003年第2季度开始就一直不绝于耳,媒体炒作的介入和境外传来的声音更是使这个热点变得沸沸扬扬。到了去年底至今年初以来,随着2003年全年的经济增长格局基本明了,围绕着2004年宏观经济的走势与宏观政策的取向,关于这个问题的讨论再度“热”起来。由于这种讨论对于微观经济活动和宏观决策层都会产生影响,对其中的主要观点和主张进行梳理综述,具有明显的现实意义。经济理论界对我国经济是否过热问题的争论,自2003年第2季度开始就一直不绝于耳,媒体炒作的介入和境外传来的声音更是使这个热点变得沸沸扬扬。到了去年底至今年初以来,随着2003年全年的经济增长格局基本明了,围绕着2004年宏观经济的走势与宏观政策的取向,关于这个问题的讨论再度“热”起来。由于这种讨论对于微观经济活动和宏观决策层都会产生影响,对其中的主要观点和主张进行梳理综述,具有明显的现实意义。一、关于经济是否过热的不同判断大多数争论不休的问题,多半与问题的含义或边界不清晰有关。这次关于是否“经济过热”问题的争论也是这样。从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关系看,宏观经济是“过热”还是“不过热”,即总需求(增长)是不是超过总供给(增长),只能有两种不同的判断。但是,当前对这个问题却产生了多种不同的看法。其中的主要观点可概述如下:1.认为经济存在着过热的趋势或苗头最初引起对经济过热问题争论的,就是有些经济学家提出了这种观点。提出这种观点的主要依据是经济增长速度过快,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其背后则是货币供应和贷款增加偏多。如到2003年7月底,广义货币(M2)同比增长20.7%,金融机构各项贷款同比增长23.2%,均达到了偏高水平。对此,连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也于2003年7月15日在华盛顿举行的国会听证会上明确提出,中国需要控制货币供应量的增长,以避免出现通货膨胀。同时,一些研究中国问题的国外经济学家也发表文章,指出中国经济出现过热的兆头。2.认为经济只出现局部过热另一些经济学家认为,经济只是出现了局部过热,而不能说是全面“过热”或总体过热。局部过热的主要表现是: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投资增长速度超过了30%);一些行业(如房地产、钢铁、建材、汽车等)投资和发展过热;很多地区的开发区建设(圈地)过热;地方政府主导性投资过热。这种观点可能是比较主流的观点。大多数国外报刊和国外经济学家对中国经济的评论也倾向于这种观点,认为当前中国经济的过热主要是一种投资性过热。局部过热论的另一种看法是过量供应的货币流向了资产市场,导致以房地产为首的资产市场过热和价格上涨,而消费品市场则不出现过热和价格上涨问题。3.认为当前的经济过热是一种“非典型”过热有些学者认为,目前中国经济已经进入过热状态,但这种过热与过去不同,与世界多数国家的过热也不同,是一种无通胀的经济过热。这种观点提出,不要笼统地讲经济过热,要将经济过热区分为合理性经济“过热”和非理性经济过热;要弄清究竟是合理性经济“过热”占上风,还是非理性经济过热占上风。并且,从目前经济“过热”的微观机理看,内生性的市场推动型是主要的,外生性的政府推动型是次要的,这是此次经济过热与以往的不同之处。从总体上看,目前出现的经济“过热”既有合理性也有非理性,但前者超过了后者;它既属于内生性的市场推动型的经济过热,又属于外生性的政府推动型的经济过热,但前者超过了后者;它既与以往的经济过热有很大不同,又与以往的经济过热有某些相同,但前者超过了后者;因此,是一种与以往的经济过热有较大区别的非典型性的经济过热。不过,这种看法虽然有一定的道理,但将“经济过热”问题这种对总需求超过总供给增长的客观现象的判断,转变为一种主观的、微观的分析,似乎已经偏离了宏观经济学的分析轨道,不完全是在讨论同一个问题。4.认为经济不存在过热问题不同意或坚决否定经济存在过热问题的,也有一大批经济学家。他们的主要观点和依据如下:----现在说经济过热不符合实际。目前的经济增长速度和物价上涨水平,根本不存在着过热的问题。中国有广阔的市场和投资空间,开发西部现在只是起步阶段,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也才刚刚开始,如此广阔的市场完全可以使投资增长持续下去,中国经济将保持高速增长。----中国经济的这一轮扩张,与10年前的情形大不相同。2003年与1992年经济扩张的机理不同;前三季度的经济增长速度尚未达到改革开放以来9.4%的年均水平,不能对当前经济运行总体上做出“过热”的简单判断。炒作经济“过热”对经济的运行非常有害。----判断经济过热的依据不存在。如:经济增长速度低于潜在增长能力;价格上涨水平仍然较低;作为经济晴雨表的股市处于低迷状态,股票价格持续下降;生产资料价格的短期内上涨属于恢复性上涨;最终消费增长乏力,居民消费倾向较弱成为制约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资金供给没有出现紧张,利率仍处于历史最低水平;贷款增长快是前几年因惜贷而导致的存贷差太大的结果,是贷款紧缩后的恢复性增长,而货币供应(从M0到M2)的变化离开贷款的变化并不能说明我国经济运行的实际问题;固定资产投资的高速增长没有引起投资价格的明显上涨;国民经济运行整体的供求格局仍是供大于求;除了电力、钢铁等供应相对较紧张外,没有出现明显的“瓶颈”制约;经济运行领域没有出现明显的“泡沫”;处于高增长期的房地产、汽车、钢铁等产业供求协调增长,发展速度虽高但没有出现过热,更没有引起经济运行的过热;个别能源、原材料产品价格短期内大幅度上涨有特定的原因,更多的是结构问题,而不是经济过热的问题。----从经济增长过程本身否定“经济过热论”。理由是:我国经济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周期,相对于前几年增长速度的连续下降,现在的反弹是经济自身发展规律性的表现,不能人为地回避甚至违背这种势头;看宏观经济形势不能只盯着一年、一个季度,不能对短时间的变化妄下结论,而应看到长期趋势;要在今后20年实现全面小康,必须保持年平均7.2%的增长速度,而有些年份高速增长是可能的,也是必然的;不能拿我国经济的增长同国外简单类比,我们的经济增长中有水份,有重复计算的问题;目前的经济增长中存在着五个同步现象,包括:经济增长与结构调整同步、与经济效益提高同步、与国家财政收入增长同步、与城市居民收入增长同步,以及国内经济增长与涉外经济增长同步。
在新世纪新阶段,中国发展的首要任务仍然是经济发展。下面是我为大家精心推荐的经济发展政治论文2500字,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
[摘 要]在新世纪新阶段,中国发展的首要任务仍然是经济发展。但是,强调经济发展绝不能忽视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社会本身是人的生活和实践及其各种要素的有机统一整体。在这里,人是根本、主体、中心、出发点和目的,物则属于人,是为人的生存和发展而服务的;人为自身目的而从事着各种各样的社会活动,各种对象、关系、规范、制度则是人的活动赖以进行的条件、方式和形式;经济活动是人和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政治、 文化 、科教、国防等方面则为人所创造并为经济所决定,它反过来作用和制约着人和经济发展。因此,必须坚持以人为根本来看待和处理社会生活及其实践中的各种矛盾。
[关键词]发展理念;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全面发展;协调发展
[中图分类号]B03;D6 [文献标识码]A [ 文章 编号]1672-2426(2013)09-0004-05
实现中国人及其社会的现代化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为当代中国和中华民族的未来理想和根本目标,本身蕴含着并首先面临着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矛盾。它始终是当代中国发展所面临和要解决的重大课题,同时包含着如何处理和解决社会发展中人与物、理论与实践、生活与观念、基础与上层建筑等矛盾和问题,以及经济、政治、科技、 教育 、文化、国防等方面的相互关系。不言而喻,所有这些矛盾、问题和关系都需要也都应该得到正确处理与合理解决。问题在于:在当代中国社会发展过程中,这些矛盾关系的内在规律与客观要求是什么?在全球化背景下,什么样的处理方式和怎样的解决办法才是正确的与合理的?在新世纪新阶段新的发展基础上,在中国经济总量已处于世界第二位情况下,我们应当确立什么样的发展目标、发展要求、发展原则和发展理念?本文拟立足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现实及其未来发展要求,主要就中国的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及其相互关系问题做一理论探讨。
一、中国发展的首要任务仍然是经济发展
经济发展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问题,既是一个理论问题,又是一个实践问题。在“二战”结束以后的一个时期内,经济发展曾成为许多国家发展所追求的首选目标。然而,将“经济发展”归结为“经济增长”所导致的各种社会问题及其严重后果,使其本身受到了新的发展实践的严峻挑战和新的发展理论的严厉批判。以至于今天人们谈到经济增长或经济发展往往还心存疑虑或心有余悸。究竟应该如何理解和看待经济发展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问题,仍是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和深入 反思 的理论课题。
正如人的生存是人的发展的前提一样,经济发展也是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社会发展不仅依赖于经济发展,而且最终取决于经济发展。没有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就失去了基本的前提和必要的基础,因而也就根本谈不到社会其他方面发展。对此,马克思恩格斯早就指出:“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就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穿住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而且正是这样的历史活动,一切历史的一种基本条件,人们单是为了能够生活就必须每日每时去完成它,现在和几千年前都是这样。……因此任何历史观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必须注意上述基本事实的全部意义和全部范围,并给予应有的重视。”[1]
正因为如此,当发展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时代课题时,许多政治家和经济学家都反复强调,发展的主题是经济发展。而在“二战”之后新独立的广大发展中国家,也不约而同地将经济发展(特别是经济增长)作为他们的主要目标。不可否认,这种做法和观念在后来的发展实践中显露出其本身的某些片面性和历史局限性。但是,我们不应该脱离历史实际简单地将其仅仅视为发展实践的失误,实际上它本身带有某种历史的必然性;它也不能仅仅被指责为发展理念上的简单化和片面化,其实它有其自身理论上的某种合理性;它更不能被视为缺乏根据的主观决策和长官意志,事实上它是面对各自现实需要所做出的一种现实抉择和理性选择。以我国发展为例,中国曾经是一个经济非常落后的发展中国家。面对旧中国遗留下“一穷二白”的旧家底,新中国领导人一开始就将经济恢复、生产力发展和国家的工业化作为自己的关注重点。但遗憾的是这一正确的决策由于后来指导思想上出现失误而未能坚持下去,以至于改革开放之前我们连起码的温饱问题甚至是生存问题也不能完全解决。正因为如此,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才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经济发展为首选目标和首要任务,把经济发展作为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由此,我们才在经济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不仅在世纪之交顺利实现了国民生产总值翻两番的第二步战略目标,提前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历史阶段,而且在2010年使“我国经济总量从世界第六位跃升到世界第二位,社会生产力、经济实力、科技实力迈上一个大台阶,人民生活水平、居民收入水平、社会保障水平迈上一个大台阶,综合国力、国际竞争力、国际影响力迈上一个大台阶”。[2]这是了不起的历史性成就,它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基础,而这本身正是我们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巨大成果。
如果说经济发展作为现代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对于任何国家和民族及其不同发展阶段来说都是不可缺少的话,那么,它对于新世纪新阶段的中国社会发展来说,仍然具有不可忽视的基础地位和前提意义。其根据和理由,主要在于我国社会发展在新世纪新阶段仍然面临着诸多问题和复杂矛盾:经过多年的努力和发展,我国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有了显著提升,但同时生产力水平总体上还不高,特别是在人均国民生产总值水平方面,我国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初步建立起来,但同时影响经济发展的体制和机制障碍依然存在;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但同时收入分配差距拉大趋势还未根本扭转,城乡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还有相当数量;改革开放使我国农村建设、农业发展和农民生活取得了很大进步,但同时农业基础薄弱、农村发展滞后、农民生活水平不高的局面并没有根本改变,缩小城乡发展差别、区域发展差距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任务仍然艰巨;30多年的快速发展,使我国的科技、教育、文化、国防、卫生、社会福利等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们仍然相对落后,特别是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上占优势的压力长期存在,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也日益增多;我国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和日益深化,中国开始走向世界并积极参与国际事务,但与此同时各种复杂的国际矛盾也日益凸显,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对中国的和平崛起心存疑虑,甚至仍然采用冷战思维而对中国的发展进行围堵与遏制,这不仅使我们面临的国际竞争日趋激烈,而且使我国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矛盾和困难。不可否认,这些问题并不都是经济问题,它涉及我国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但是,应当看到,解决所有这些问题的一个基本前提和根本基础,那就是经济发展。没有经济发展,当前所面临的各种矛盾很难真正解决,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就会缺乏基础,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目标也就难以如期实现。 不仅如此,把经济发展作为首要任务的更深刻理由和根据还在于,我国社会的深层次矛盾并未发生根本性改变。毫无疑问,我们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但是,“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3]以此分析和判断为基础,显而易见,“当前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具体表现”。[4]正因为如此,“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国情,推进任何方面的改革发展都要牢牢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5]而对于新世纪新阶段的中国社会发展而言,不言而喻,经济发展仍然处于首要地位并具有决定意义。只要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还未建成,只要我国发展的第三步战略目标还未完全达到,只要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还未真正实现,我们就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就必须把经济发展放在首要地位,就必须把经济发展作为重点任务来对待。这也许正是当年邓小平反复强调“基本路线要管一百年,动摇不得”[6]的重大而深远意义,同时也是科学发展观强调“第一要务是发展”[7]的真实意义和实质内涵。
二、中国社会发展必须坚持全面协调发展
毫无疑问,任何发展都不能忽视经济发展。经济发展是一切发展的基本前提和根本基础,也是社会发展的首选目标和首要任务。但是,强调经济发展并不排除社会其他方面发展。事实上,基本前提和根本基础本身就意味着,社会发展还要有其他领域和其他内容;首选目标和首要任务自身也表明,发展本身是一个具有多种目标和多重任务的复杂系统。我们必须从社会发展的总体性及其各方面的协调性来看待经济发展问题。否则,如果仅仅强调基本前提和根本基础而忽视其他领域和其他内容,只看到首选目标和首要任务而看不到其他目标和其他任务,那么,发展本身就是片面的、不完整的。由此,将可能导致社会畸形发展,甚至会重蹈“二战”之后一些发展中国家单纯追求经济发展而忽视社会其他方面发展的覆辙,从而使自身陷入各种社会矛盾的困境而难以自拔。
这里,尤其需要强调的是,不仅发展不等于经济发展,而且经济发展也不等于经济增长。通常把经济增长理解为经济发展速度的增长,而经济发展速度的增长又被视为国民生产总值(GDP)的增长。毋庸置疑,GDP的增长是衡量经济发展的重要指标。但是,经济发展绝不单纯等同于经济增长。由于社会发展的理论、观念和政策的不同,经济增长本身完全可能产生两种根本不同的结果。合理的社会发展理论及其观念,不仅注重经济发展,而且能自觉地将经济发展成果用于解决贫困、失业、生态、体制、教育、文化和不平等等社会问题,促进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而不合理的社会发展理论和政策,仅仅把发展等同于经济增长,甚至为增长而发展,把经济增长视为发展的最终目的,其结果往往导致社会的分配不公、两极分化、贫困加剧、生态恶化、社会腐败等问题,导致社会的片面畸形发展。20世纪60-70年代,韩国、新加坡、香港和台湾等所谓“亚洲四小龙”的经济起飞与社会安定同时并举,受到世人普遍肯定;而同期巴西、阿根廷、伊朗、巴基斯坦等国的经济增长速度虽然令人羡慕,但其产生的农民贫困、两极分化、社会动荡等严重社会问题[8]却也令人失望。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将社会发展简单地等同于经济增长而忽视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不仅会使各种社会矛盾长期累积和集中爆发,而且会导致人们陷入世界银行经济学家英德米特·吉尔所谓的“中等收入陷阱”,从而使社会发展甚至经济增长本身陷入长期停滞乃至出现倒退现象。
正因为如此,许多发展学家都反复强调:发展是一个全面范畴,发展不等于经济增长,经济发展必须促进社会全面发展。例如,英国苏塞克斯大学发展研究所主任杜德利·西尔斯就指出:“调查一国发展情况应提出的问题是:贫困状况怎么样?失业状况怎么样?不平等现象又是怎么样?……一个没有包含减少贫困、失业和不平等现象诸目标的‘计划’,难以被认为是‘发展计划’”。[9]美国波士顿大学世界发展研究所所长保罗·P·斯特里登教授也指出:“发展必须重新下定义,应叫做向当今世界主要‘敌人’:营养不良、疾病、文盲、贫民窟、失业和不平等开战。”[10]西尔斯和斯特里登还明确区分了发展和增长的不同,并强调指出:“发展不纯粹是一个经济现象。从最终意义上说,发展不仅仅包括人民生活的物质和经济方面,还包括其他更广的方面。因此,应当把发展看为包括整个经济和社会体制的重组和重整在内的多维过程。”“发展是集科技、经济、社会、政治和文化,即社会生活一切方面的因素于一体的完整现象”。[11]此外,美国著名政治学家塞谬尔·亨廷顿也强调指出:发展应当包括“增长”、“公平”、“民主”、“稳定”、“自主”五大目标。因为,“落后社会是贫穷的、不公平的、压制性的、粗暴的、依附于人的。发展就是从后者转变为前者的过程。”[12]所有这些都表明:发展不等于经济发展,更不同于经济增长。经济发展在社会发展中处于首要的、前提的和基础的地位,但社会发展必须是经济、政治、科技、教育、文化、制度、法律等方面的全面发展。只有这样,发展才可能是合理的与健康的。
然而,当代社会发展,不仅应当是全面的,而且必须是协调的。这是因为,所谓社会,并非机械装置,也不是人口堆积,而是人的生活和实践及其各种要素的有机统一整体。它绝不是其本身各种构成要素的简单集合或机械拼凑,而是其人和物、存在和意识、实践和观念、经济和政治、科技和教育、生存和发展、生活与安全等各种矛盾及其相互关系有机统一所构成的系统整体。而按照系统论的观点,系统中的各要素并不是孤立的,而是在系统中处于一定地位并发挥某种特定功能且与其他要素发生相互作用的系统整体的有机组成部分。整体性及其各要素的相互关联,是系统本身的根本特征。因而,对于系统中的任何一种要素都要从它与其他要素的相互作用关系来理解,并要从它在系统整体中所处地位和所发挥功能来考察。只有这样,才能保持系统整体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社会系统也同样如此并且更为复杂。在这里,人是根本,物则是属于人的。因此,必须以人为根本来看待和处理社会生活及其实践中的各种矛盾。这意味着:人是主体、中心、出发点和目的,物则是为人的生存和发展而服务的;人为自身目的而从事着各种各样的社会活动,各种对象、关系、规范、制度则是人的活动赖以进行的条件、方式和形式;人们的生活和实践决定着人们的思想观念,而思想和观念则是人们生活和实践本身的内在构成要素;经济活动是人和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政治、文化、科教、国防等方面则为人所创造并经济所决定,它反过来作用和制约着人和经济发展;人创造社会生活并推动历史发展,社会生活和历史条件也制约着人的生存和发展。由此来看,没有各方面要素的彼此协调,也就根本不可能有社会的正常而健康的发展。 坚持社会的全面协调发展,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贯主张。早在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就曾指出:现代化建设的任务是多方面的,经济与教育、科学、政治、法律等等,“都有相互依存的关系,不能顾此失彼”,“各方面需要综合平衡”。[13]党的十四大指出:“要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全面进步。”[14]党的十五大强调:“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的基本目标和基本政策,有机统一,不可分割”。[15]党的十六大进一步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强调:“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16]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科学发展观”,强调“坚持统筹兼顾,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17]党的十七大进一步强调:“必须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促进现代化建设各个环节、各个方 面相 协调,促进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协调”。[18]所有这些论述,既是对世界各国发展 经验 教训的科学 总结 ,同时也是对我国社会发展提出的新的要求。
然而,理论的自觉与观念的合理,并不能保证社会发展实践本身就没有矛盾和不出现问题,关键在于以自觉的理论与合理的观念为指导正确处理和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事实上,在我国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位,综合国力迈上了一个大台阶之后,我国社会发展本身虽然解决了某些旧矛盾和旧问题,但同时也产生了一系列新矛盾和新问题。对此,党的 报告 指出:“我们工作中还存在许多不足,前进道路上还有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科技创新能力不强,产业结构不合理,农业基础依然薄弱,资源环境约束加剧,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较多,深化改革开放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任务艰巨;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依然较大;社会矛盾明显增多,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 安全生产 、社会治安、执法司法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较多,部分群众生活比较困难;一些领域存在道德失范、诚信缺失现象;一些干部领导科学发展能力不强,一些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少数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奢侈浪费现象严重;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19]显而易见,这些新矛盾和新问题的实质,主要是社会各领域和各方面及其发展过程各环节之间发展的不平衡和不协调问题。如果这些矛盾和问题得不到正确处理和有效解决,中国社会发展就可能陷入所谓“中等收入陷阱”。而它本身则意味着,在当前和今后一个相当长时期内,中国社会发展的关注点和着力点将需要努力解决好社会的协调发展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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