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供应量对股票市场的影响 一、货币供应量的传导机制 货币供应量的变化会通过一定的传导机制影响包括股价在内 的金融市场的变化,其作用的途径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货币供应量增加,人们持有更多的货币.货币的边际收益下 降,从而使现时的股票收益低于预期的收益,促使人们购买更多的 股票,引起股价上升。 (2)随着货币供应量的增加,利率会随之下降而引发更多的投 资支出。投资的增加会创造更多的家庭收入,引起消费支出的增 加,并通过乘数的作用带来更高的产出和公司利润。公司利润的提 高致使对股票的需求增加,进而抬高股价。 (3)由于股票的价格等于按市场利率贴现的预期收益流量.与 市场利率成反比,市场利率下降也会提高股票预期收益的现值。从 而促进股票价格的上涨。 (4)当中央银行以快于正常速度增加货币供应量时。公众发现 手中持有的现金多于日常交易的需要,从而会调整资产构成.把多余的一部分货币用来购买包括股票在内的金融资产。由于股票的 供应量在短期内是同定的,需求的增加就会促使股价上涨。货币供 应量减少时.情况恰好相反。 二、调整货币供应量对股票市场的影响 到企业的生产经营,从而降低股票价格。再者,对于投资者而言.利率的提高会给靠银行信贷进行股票抵押买卖或实行保证金买卖的 短期股票交易带来较大影响,增大交易成本,引起股票需求下降。 从而使股票价格下降。 (1)利率变动造成的资产组合替代效应。 利率变动通过影响存款收益率,投资者就会对股票和储蓄以 及债券之间做出选择,实现资本的保值增值。通过资产重新组合进 而影响资金流向和流量,最终必然会影响到股票市场的资金供求和股票价格。利率上升,一部分资金可能从股市转向银行储蓄和债券,从而会减少市场上的资金供应量,减少股票需求.股票价格下降;反之,利率下降,股市资金供应增加。股票价格将上升。 (2)利率对上市公司经营的影响。进而影响公司未来的估值水平。 贷款利率提高会加重企业利息负担,从而减少企业的盈利,进 而减少企业的股票分红派息.受利率的提高和股票分红派息降低 的双重影响,股票价格必然会下降。相反,贷款利率下调将减轻企业 利息负担。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盈利能力,使企业可以 增加股票的分红派息。受利率的降低和股票分红派息增加的双重 影响。股票价格将大幅h升。 (3)利率变动对股票内在价值的影响。 股票资产的内在价值是由资产在未来时期中所接受的现金流 决定的,股票的内在价值与一定风险下的贴现率呈反比关系.如果将银行间拆借、银行间债券与证券交易所的债券回购利率作为参考的贴现率,则贴现率的上扬必然导致股票内在价值的降低,从而也会使股票价格相应下降。以上的传导途径应该是较长的一个时期才能体现出来的,利率调栏与股价变动之间通常有一个时滞效应,因为利率下调首先引起储蓄分流,增加股市的资金供给,更多的流动资金流向股市。 (1)调节货币供应量对股市的影响。中央银行可以通过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和再贴现政策调节货币供应量.从而影响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资金供求,进而影响股票市场。如果中央银行提高法定 存款准备金率,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商业银行体系创造派生存款的能力,并通过货币乘数的作用,使货币供应量大幅度地减少. 股票行情趋于下跌。同样,如果中央银行提高再贴现率.商业银行 资金成本增加,市场贴现利率上升,社会信用的收缩,证券市场的 资金供应减少,使股票行情走势趋软:反之.如果中央银行降低法 定存款准备金率或降低再贴现率,通常都会导致股票行情上扬。 (2)公开市场业务对股票市场的影响。当中央银行认为应该增加货币供应量时,就在金融市场上买进有价证券(主要是政府债券);反之就出售所持有的有价证券。当中央银行大量购进有价证券时,市场_}=货币供给量会增加,从而推动利率下调,资金成本降 低,企业投资规模扩大和居民消费增加,生产扩张。利润增加,这又 会推动股票价格上涨;反之,股票价格将下跌。我国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业务的运作是直接以国债为操作对象的,这会直接影响到国债市场的供求变动和国债行市的波动。进而影响股票市场的行情变化。 (3)利率政策对股票市场的影响 。利率是股票市场的一个敏感指标,中央银行的每一次利率调整,甚至投资者对利率走势的预期或市场对利率变动的谣言都极 易造成股票价格的波动。利率对股票价格的影响主要表现在:首先,利率发生变化会使不同投资工具的收益结构发生相应的变化。 当中央银行降低利率时。持有债券所得到的收益相对于股票而言 就会降低,那些债券持有者将卖掉债券转而投资股票.从而推动股 票价格上涨,而股票价格的上涨必然会为企业的股票筹资活动提供更加广阔的市场空间。其次,利率的变化会对公司的利润产生影响。当利率提高以后,公司贷款成本提高,公司利润下降,这会影响 资金追逐同样多的股票,才能引起股价上涨刑率下调到股价上涨之间有一个过程。另外,利率对于企业的经营成本影响同样需要一个生产和销售的资本运转过程,短时间内,难以体现出来。因此.利率和股票市场的相关性要从长期来把握。 三、结沦 货币政策的传导需要依赖于比较完善的金融市场体系,作为 金融市场重要组成部分的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只有当这两个市场在某种程度上一体化时,各个市场的资金价格才能及时地引导资金在不同市场之间迅速流动,以达到调节资金供求平衡的目标。只是,目前来看,要达到这一个目标条件还不成熟,措施、机制和手段还远未臻于完善。
会计毕业论文 -现行财务报告的局限性及其改革 (一)现行财务报告体系不能适应知识经济发展的要求 现行财务报告无法适应知识经济需要的典型表现在于对一些前瞻性信息、不确定性信息以及一些潜力巨大的公司的巨额无形资产在财务报告中不能得到反映。从而无法满足信息使用者预测的需要。 我们现行的财务报告模式仅将重心放在硬性资产上,而对一些前瞻性、不确定性的信息,则通过一些根深蒂固的原则如历史成本原则、实现原则和可靠性原则等将其排斥在财务报告之外,而在知识经济时代,这类信息却是最重要的信息。按照现行会计准则,企业只允许对在购买与合并时形成的商誉予以计量报告,而对那些在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的综合作用下所获得的,超过正常报酬率而形成的自创商誉,不能在现行财务报告中予以计量反映,从而使得不少公司的潜在价值被严重低估,这也是一种财务报告信息的失真。由于现行会计报告模式无法反映此类重要信息,势必会使投资者转而寻求其他信息来源,从而增加了信息搜寻成本和信息风险,进而影响到社会经济资源的有效配置。 信息技术的发展,也促进了会计提供信息的功能。联机实时报告系统(OLRT)的应用,使得企业可以根据经济业务的发生情况进行实时计量;企业的网络化,使得会计不再是个封闭的子系统,它除了提供历史的财务信息外,还可以提供非财务信息、经营管理信息、分析性和预测性信息。与传统会计相比,信息技术时代的会计空间大为拓展,如果会计不迎合这种变化,势必导致会计功能的萎缩。 此外,由于现行财务报表反映的经营事项必须以货币计量为基础,而对于一些非货币计量的经济事项,如企业的人力资源状况和各种软资产如知识产权、职工智力等无法在财务报告体系中得到充分的揭示。而在信息时代,信息成为经济活动最主要的资源,劳动者付出的主要是智力劳动,产品或劳务的价值构成中知识含量占相当大的比重,知识资本成为取得成功的关键,也是公司未来现金流量和市场价值的动力所在。 (二)现行财务报告体系不能满足信息使用者对风险信息和不确定性信息披露的要求 由于估计和判断的客观存在,风险和不确定性充斥着整个会计处理过程。企业风险和不确定性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一是参与其他行业经营而导致的风险;二是由于所从事行业的产业结构发生变化而导致的市场风险;三是企业交易过程中选用不同金融工具所形成的交易风险。 特别是始于20世纪70年代初的国际金融领域所发生的深刻变化,金融工具的不断创新,衍生性金融工具的采用,给企业经营带来更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金融工具也不断地得到创新。金融工具的创新涉及到金融业务的各个领域。近年来,衍生金融工具不仅翻新速度快、数量大、品种多,而且运用衍生金融工具进行金融衍生交易也越来越多。衍生金融工具的运用,具有很大的风险和不确定性,有时可能为给企业带来巨额的金融利润,但有时也可能给企业带来巨额的损失。英国巴林银行的破产,以及我国上交所“事件”,都是典型事例。这种巨额的金融风险已越来越引起投资者的重视。但是,现行的财务报告体系受传统会计理论的制约,不能完全解决衍生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及报告等问题。 从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出发,企业财务报告应当充分披露这些风险信息。但按照现行财务报告体系的指标内涵及其计量原则,企业面临的未来风险和各种不确定性的重大事项则受到严重的制约而无法得到充分揭示。二、改革现行财务报告是信息需求者需求变化的要求 财务会计发展的动力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社会化。前者要求财务会计不断地将新的、变化了的经济业务反映出来,以体现和强化会计反映的基本功能,后者则要求以提高财务会计信息在使用者经济决策中的作用,保持其旺盛的生命力。长期以来,上述两个方面的变化交织在一起,共同推动着财务会计不断地向前发展。当今,信息使用者信息需求的变化又对传统会计提出了挑战。 早在1994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财务报告专门委员会,通过对大量的职业投资者、债权人和他们的顾问人员的调查研究后,发表了题为《改进企业报告——客户导向》又称Jenkins的报告,该报告对使用者需要的信息类型和改进现行报告的建议等作了全面阐述。根据该报告,用户信息需求变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从关注历史信息转向注重未来预期信息 过去,信息使用者往往以财务报告提供的历史交易信息评价一个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费成果,并影响着他们所作出的各种决策。但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投资者对财务信息的需求也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具体表现在:一方面现行财务报告所提供的历史交易信息与使用者经济决策的相关性正在日益减少,有些甚至毫无用处。而现在人们完全可以而且很容易从电脑数据库中获得越来越多的着眼于提供预测数据的信息。另一方面,许多与企业未来发展休戚相关的经济业务如衍生性金融工具、信息技术资产、人力资源价值等都未能在财务报告中得到有效地充分披露。财务报告的有用性正在日益削弱。在这个比以前任何时期都变化得迅猛的世界里,未来预测性信息的价值已比以往任何时期更重要。(二)格外关注不同机会和风险的企业分部信息 分部报告信息,对于确定和分析从事多种业务的企业的机会和风险是一个可靠有力的工具,它有助于投资决定是否投资、信贷等经济决策。 传统的财务报告由于历史发展的原因,没有充分披露分部信息,但随着经济环境变化,使用者越来越认为分部信息与企业整体信息同等重要,表现在按行业提供的分部信息能深入说明一个企业的机会风险,给投资者提供企业横向之间的有用信息;按地区提供的分部信息能够分辨不同地区之间的差异及各个企业的机会和风险,给投资者提供企业纵向之间的有效信息;而对于债权人最为关心的法律实体提供的分部信息,则给债权人提供了法律实体的财务和经营活动。(三)关注财务报告披露的信息量和信息范围 传统的财务报告模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给信息使用者提供一定数量的财务和非财务信息,然而伴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人们对财务报告提供的信息要求与期望不断发展,使用者已不满足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的现状,他们希望能通过财务报告获得更多的非财务信息、定性信息、不确定性信息、企业分部信息等。就现行财务报表的结构和性质而言,已无法满足信息使用者的需要。三、对现行财务报告的改革 (一)财务报告的改革应遵循的原则 财务报告只是财务会计系统中加工与生成信息的一个程序,任何对财务报告的重大改革或改进,都要考虑财务会计系统的改革。例如,为了能反映企业经济的真实性,就必须对一些现有财务报表中未列入的项目进行充分披露。如自创商誉、衍生性金融工具创新、知识产权、人力资源价值等,这就要改变传统财务会计只确认已发生的交易和事项的做法,需要重新对资产、负债进行定义。因此,现行财务报告的改革应遵循财务会计改革为先导的原则。 (二)财务报告模式改革的方向 未来财务报告的改革与改进,其目标在于促使财务报告提供的会计信息更加有用,不断地满足信息使用者的信息要求。这主要可从三方面加以设想。 (1)拓宽财务报告信息披露范围。现行财务报告的信息披露以财务信息为主,其披露的范围也只局限于财务会计确认与计量的交易和事项。未来的财务报告应在突破上述限制的条件下,拓宽信息披露的范围,不仅揭示财务信息,还应扩大到非财务信息,应当将与信息使用者有关的非财务信息、社会责任信息、预测信息、分部信息、管理会计信息等纳入披露的范围,提供“管理当局分析报告”、“社会责任报告”、“企业分部信息”、“关于管理人员和股东信息”等;同时,对现行财务报表不能反映的一些“表外项目”也能通过适当的方式予以披露,充分满足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求。而“财务报告”的名称也需要更改,因为到那时已不仅仅是“财务”的报告了。 (2)未来财务会计的计量属性应当是历史成本、公允价值、成本与市价孰低等多种计量属性并存的体系。现行财务报告是在以历史成本属性为主的前提下建立的,因而财务报告披露信息的相关性得不到充分体现,尤其在信息技术时代必将受到排挤。未来的财务报告应在历史成本属性之外,针对不同项目,允许多种计量属性并存,特别应注意“公允价值”、“成本与市价孰低”等计量属性,促进财务报告披露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企业现有的价值。(3)增加未来预测的信息。对信息使用者的决策来说,企业未来的信息才是最相关的,因此,未来的财务报告模式应增加一些企业未来预测信息,如企业“前瞻性信息”、“创新金融工具信息”、“企业管理信息”等,这对提高财务报告整体有用性大有帮助。 (三)财务报告体系的改革步骤 要使财务报告的改革一步到位是不现实的,必须循序渐进,采取分步改革、逐步完善的策略。从近期来看,应当结合我国实际,在现有财务报告的基础上,先对其作一些适当的改进。 (1)应当重视企业分部信息的披露。近年来,我国集团公司的迅速崛起给企业报告体系提出了一个新课题。为了满足用户对分部信息的需要,应当针对我国实际,借鉴国外经验,建立我国分部报告,形成完整的财务报告体系。(2)结合我国具体的经济环境,拓宽财务报表附注提供的信息量。由于传统计划经济的原因,我国会计报表附注现阶段主要侧重于对表内项目的解释,而对于表外企业未来的机会风险、表外融资方式、企业软资产(如人力资源)、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信息披露太少,改进后的会计报表附注应包括这些内容。而重要事项的揭示应主要包括已承诺的事项、或有事项、期后事项和其他重要事项等。 (3)从财务报表的结构上看,可以将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披露的会计信息分为核心信息和非核心信息两部分。企业的核心业务是指正常的或经常的业务、交易和事项,非核心业务是指非常的或者偶发的业务、交易和事项。在财务报表中对核心业务和非核心业务作出划分,其目的在于提供最能够反映企业经营趋势的信息。(4)从财务报表的计量属性上看,应当改变原有财务报告统一按历史成本计量的属性,对于财务报告体系中某些项目可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前已述及,现阶段要彻底改变会计计量属性是不切实际的。因此,针对我国实际,对现行实务中有关核心资产、负债仍按历史成本计量模式予以计量,而对资产负债表中的非核心资产、负债改为按公允价值计量。其优点是能使投资者正确了解企业现有权益价值,符合及时性原则。会计毕业论文范文 一、会计理论研究方法的对比 规范研究方法是指通过强调演绎方法对会计理论进行研究,并由此形成规范会计理论。规范研究方法所强凋的是世界应该如何来运行,而不关心世界是如何运行的,它试图判定“应当是什么,应当不是什么”。它是从一般到个别的推理,即从已有的科学结论、原理和定律出发,推知另一个新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的演绎方法。演绎法之所以成立,是因为一般存在于个别之中,一类事物共有的属性,其中每一个事物必须具有,所以,从一般必然推知个别。演绎推理是从一般到个别,要求其前提正确,推理严密。只要前提是经过实证的科学事实,前提和结论之间具有可靠的逻辑关系,那么,所得的结论就一定是正确有效的。规范会计理论体系就是以建立会计目标为起点,一旦目标被界定,就必须描述某些关键性的定义和假设。基于这些定义和假设,便可展开对会计目标实现过程的逻辑结构研究。因此,规范性会计理论主张不应受会计实务的影响去发展会计理论,强凋会计理论应当高于会计实践并指导会计实践。规范会计理论下的会计模式都是先假定会计目标再继而进行逻辑推理的结果。由于目前人们对会计目标认知上的差异,根据单一目标建立起来的会计模式,在会计信息已成为公共信息的今天,其有效性正越来越受到怀疑。 实证研究方法的出发点是指以事实结果为标准,验证与衡量理论或观点、假说的正确性。它是指通过确认假设,以事实、实际的情况,由观察数据产生的相互关系等为对象,经过实验而求得近似的正确性的一种方法。实证研究被引入会计领域是时代的要求,是会计学发展的必然。现代社会中,为决策服务的预测成为焦点性的问题,会计领域必须适应这种社会环境的变化,向决策部门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上世纪60年代末,由于对会计信息的利用者提供有实用价值的信息的要求越来越强烈,尤其对有效市场假设进行的大规模实验验证的结果给规范会计理论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因为这些经验结果表明,规范会计赖以生存的某些假定条件实际上并不存在。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将实证经济理论引入了会计领域,实证研究逐渐引起会计界人士的重视。其具体背景是,1976年,美国著名会计学家詹森在斯坦福大学主持会计讲座期间,首先提出应以实证方法从事会计研究。1978年,美国会计学家瓦茨和齐默尔曼合作发表了“关于决定会计准则的实证理论”一文,1979年,两人又合作发表了“会计理论的供给与需求”一文,这是最早关于实证会计研究的论文。此后,这一理论逐渐系统化。1986年,瓦茨和齐默尔曼出版了《实证会计理论》一书,提出了这一理论的基本框架,并把它提高到了一个崭新的水平。两位教授所在的罗彻斯特大学也因此脱颖而出,实证会计研究硕果累累,因而人们将实证会计学派称之为“罗彻斯特学派”。 二、实证会计理论研究的内容 实证会计理论研究的目的是解释所观察到的会计现象,并寻找出这些会计现象发生的原因。它是以经验与实证法为基础,以数学模型为工具所形成的新理论。实证会计理论认为会计实务是发展会计理论的基础,从所观察到的会计实务现象中推导出隐含的会计理论。因此,实证会计研究总是既将理论作为终点,又将理论作为起点。实证会计研究的过程一般是:确立研究课题→寻找相关理论→提出假设或命题→使假设或命题可操作化→设计研究方案→搜集数据资料→分析数据以检测假设或命题→分析研究。实证会计研究的内容,在瓦茨和齐默尔曼的《实证会计理论》中,大致可概括为:(1)提出了有效假设与资本资产计价模型;(2)研究会计赢利与股票价格的相关性;(3)对竞争性假设的实证检验;(4)对会计信息与破产风险的相关性进行验证;(5)对会计人员及管理人员所运用的会计程序与报酬计划、债务契约进行实证检验;(6)对会计与政治活动、会计政策的选择等进行实证检验。在以上实证研究的内容中,提出了契约成本、代理成本、政治成本等概念,进一步论证了契约理论和各种最佳选择的必要性。实际上,在我国目前的会计理论研究中,存在大量的可作实证研究的课题。比较经常性的有:(1)公司财务信息披露时间、内容、文字风格、方式等受何种因素的影响;(2)公司为何要用某一信息披露策略;(3)公司信息披露策略和战术的选择与变更对股票价格的影响及对管理人员、投资者、债权人、公司职员的影响;(4)选择和变更会计方法的制约因素;(5)会计方法选择和变更对企业、投资者及管理人员的经济影响以及由此产生的经济、社会和政治后果;(6)会计方法选择和变更对企业股票价格的影响;(7)会计法规和准则的社会经济后果;(8)会计信息使用者如何使用公司的会计报表等。 另外,集中研究同一课题或将同一课题细分之后加以分别研究,也是实证研究的一个倾向。为了使企业经营趋于合理,必须对特定的课题集思广益,从不同角度,以不同思维方式进行探索;或者将同一课题划分为一个个子课题,分别进行深入研究。 本篇文章共2页,此页为首页 下一页 目前,实证研究在中国方兴未艾,是比较热点的会计研究方法,尤其是随着财务会计实证研究内容的泛化。传统财务会计中的会计报告部分占整个会计实证研究的第一位。同时,关于会计准则等会计制度的研究也占重要地位。概括起来说,跨学科研究的广泛展开,对实务课题研究的重视,即反映会计环境的课题增多也是明显的例证。今后对财务报表各项目的数据预测、信息利用者的决策、行动方案的选择等进行实证研究,仍将是一个主要的方向。但是,在应用实证法时,应关注以下几个方面可能出现的问题:(1)选题的适应性;(2)实证会计研究的规范性;(3)数据的质量;(4)模型和方法的适应性;(5)验证结果的客观性;(6)避免研究对象过于集中。 三、实证会计理论研究的局限性 当前,我国会计界,实证研究异军突起,并得到许多人的极力推崇,对规范会计研究提出了严峻的挑战。长期以来,我国会计理论研究绝大多数属于规范会计研究,会计理论往往注重于假说与推论,缺乏应用价值。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会计研究领域内新的问题不断涌现。一方面,企业自主权不断扩大,企业内部经济利益关系日趋复杂,企业内缔约各方受经济利益驱动而对会计行为施加的影响不容忽视;另一方面,公司制企业日益增多,资本市场日趋复杂,会计信息对资本市场的影响方式和程度倍受关注。因此,为弥补传统会计理论的缺陷,推行实证会计研究十分必要。但是,应当明确,两大会计研究各有其优缺点,因重视一方而偏废另一方极不可取。实际上,实证会计理论的局限性是客观存在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利用粗略的替代变量来表示契约成本与政治成本。由于对所采用的一些概念还不能予以明确的解释并加以量化,验证模式中的契约成本、政治成本等只好以“替代物”来表示;(2)限定的线性模型缺乏依据,在所假设的模型中,预测能力较低;(3)契约中的变量都是线性的,忽视了相互之间存在着共线性。这样,要独立分析各个变量的影响就很困难;(4)大部分实证会计理论进行的研究多限于某一时点上的对比。这种对比,究竟有多大的代表性,尚值得怀疑。 因此,实证研究在选题方面大都集中于可以取得经验数据的一些财务会计问题,但对一些会计基本理论问题却很少、甚至从不涉及,同时它很注重某些经济现象与会计的关系的研究,却常常有意或无意回避财务会计的技术方法。在实证会计理论中,一些模型中相关参数可能是言过其实的,以致有时直接和用被修整的会计信息进行不实的实证,这样产生的实证结果,就会显得过于勉强。例如,企业行为的改变究竟应归因于会计准则的变化,还是归因于经济环境的变化等。这是实证研究包括实证会计理论研究方法中固有的缺陷。此外,由于实证会计研究难以计量企业行为的影响尤其是会计选择对企业行为的影响,因此,从统计角度而言,也存在着严重的不足,即使已试图用其它变量进行替代,也无法回避其方法论上的缺陷。 以上分析可得出这样的结论,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并不是互相排斥而是互相补充的。规范研究的结论需要实证研究加以验证,实证研究需要规范研究的结论作为基础和前提。只重视一方面忽视另一方是有失偏颇的。归根到底,会计研究是为了在会计理论研究方面取得对社会有价值的成果,其研究结论要能解决会计实践中遇到的诸多问题。在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会计实践所遇到的问题是多种多样的,我们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根据不同的研究目标,采用相应的研究方法。
论文摘要 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现金等方式,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额的股票的行为,是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一种内部股权转让行为,上世纪90年代被引进我国资本市场。本文首先介绍了公司股票回购制度的概况,并对该项制度进行利弊评析,然后在介绍分析境外若干个国家或地区有关股票回购市场准入等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剖析了我国股票回购的发展及立法现状。本文就其现有的立法缺陷提出了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完善对策,使我国的证券市场运营更加规范。论文关键词 利益相关者 股票回购 公司法一、公司股票回购制度的概况(一)股票回购的概念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现金等方式,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额的股票的行为。公司在股票回购完成后可以将所回购的股票注销,用作“库藏股”保留。股票回购是上市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一种行为,是调整公司资本结构以及调整市场上股票流通量的一种方式,对股东、公司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二)股票回购立法规制的必要性从各国公司股票回购立法的历史轨迹来看,大多数国家的立法普遍经历了从法无明文规定到例外允许,法律规范也由判例或简单的概括性规定到详细的规定。在我国,股票回购是一新的发展事物,因此相关方面的立法规制还不够完善,针对我国股票回购的立法现状所存在的问题,我国需要加大力度对股票回购的立法加以完善。在我国,股票回购是在股权分置改革的背景下,为了解决国有股比例过大和内部人控制等股权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于20世纪90年代而引入的。2005年5月证监会向社会公开征集有关股票回购的办法,试图以此来解决股权分置陷入的困境。2005年6月16日,证监会颁布了《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给上市公司的股票回购提供了相应的行为准则。《公司法》对此也进行了修订,为股票回购的顺利进行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法制环境。股票回购作为一种调整公司股权结构和资本结构的资本运作方式,对我国上市公司有着特殊的意义。完善股票回购的立法规制,能够为中国上市公司和股票市场所特有的问题提供法律保障。同时,上市公司在股票回购过程中也存在着各种问题,如上市公司股票回购使得公司的注册资本减少,股份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会产生关联交易,中小股东利益会受到损害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完善股票回购的立法规制成为必需,以此来解决现实中所存在的问题。二、我国公司股票回购的发展及现行的立法评析(一)股票回购在我国发展在我国经济发展的过程中,计划经济占据着主导地位,企业的形式几乎是国有企业,较少存在股份制公司这一主体形式,因此也不会存在股票回购这一现象。但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制度的实施,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发展方式不断得到提升。为了顺应经济发展的趋势,我国企业进行了股份制改革,与此相伴随的证券市场规模也不断扩大。针对证券市场运行过程中所出现的新事物,我国的法律也作了相关的规定,特别针对股票回购的问题。我国的上市公司股票回购最早始于1992年,即大豫园通过协议回购小豫园所有股票的事件、1994年陆家嘴协议回购国有股后增发B股、1996年厦门国贸回购减资案、1999年云天化与申能股份部分国有股的成功回购——这在当年成为证券市场的一个亮点。之后,由于《公司法》的限定、长期的市场熊市、现金的匮乏,股票回购又开始没落。2005年,上市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的驱动下,加上《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的出台和《公司法》相应内容的修改,使得股票回购又得到了发展,邯钢股份成为流通股回购第一家,继而又多了很多股票回购的案例,这一资本运作方式在我国越来越良好的政策环境中得到了发展。(二)对我国公司股票回购立法缺陷之检视从上述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看出,我国现行有关股票回购的规定都只是一般原则性的条款规定,比较笼统、概括,可操作性不强。相关配套的法规、实施细则或具体的操作办法并未出台,面对当前已经出现的股票回购个案,法规建设显得有些滞后。对于股票回购的适用范围限制得过于严格,有悖于国际立法的发展趋势,并且也限制了上市公司的发展空间,对于其中的一些定义也规定得较为含糊,这样会助长规避法律的行为产生,使规定形同虚设。如果不对该制度进行系统的规范,其制度本身的弊端也会逐渐显现,反而可能成为我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障碍。因此,为适应我国资本市场的现实需要,扫除股票回购的法律障碍,为公司的迅速发展以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这一目的的顺利实现,我国必须尽快建立完善的股票回购法律制度。三、完善我国公司股票回购立法的若干建议(一)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现代企业的基本特点是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投资者享有所有权,而经营者享有经营权,因此经营者对经营信息的取得具有一定的优势,经营者若是为了追求自身利益,就有可能歪曲披露或者不披露相关的信息,如果公司治理不完善,就有可能在股票回购中出现内幕交易,因此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是一个重要的环节。(二)加强对利益相关者的保护由于资本市场的信息不对称,使得中小股东对信息的掌握处于劣势,在股东大会的投票权又居于少数,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存在信息和利益的不对称,中小股东只能被动的接受股票回购方案。因此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来确保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侵害:一是完善股份回购信息披露制度,各利益主体相对公平掌握信息资源;二是异议股东请求权的利益补偿措施;三是对股票回购方案的表决权进行重新设计,既要在“一股一权”的原则下达到法定通过数,又要中小股东的多数的同意,至少三分之二,并且上市公司的关联股东应遵守回避制度,由非关联股东对股票回购事项进行独立表决。此外,上市公司在回购股票时最好采用要约方式进行,因为这样更能突出平等性,不会偏袒于大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对于回购的价格,应该根据上市公司的流通股市价和业绩状况来进行确定,通过确定合理的价格来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至于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应规定在进行回购前公司需先征求债权人的意见,公司可以用为债权人提供担保或提高利息率的方式以取得债权人的同意或者让债权人全程参与回购计划的制定及其一票否决权。(三)明确适用条件首先,从实施股本回购的外部环境看,必须是公司股价比较低时才可以进行回购,如果资本市场比较活跃,公司股票的定位比较合理甚至高估,上市公司就丧失了回购自身股票的热情。其次,上市公司必须有足够的现金或现金流良好,拥有大量闲置的现金或现金流,使得公司回购股票不至于影响到公司自身的正常运营。为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还可以明确如下条件:(1)中小股东如果反对股票回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反对该事项;(2)股东可表明请求收买其股票的意思;(3)股东大会决议时对该议案投票反对。同时,对于不同回购目的的回购行为,也应该对其规定不同的条件。在实际运用中,就应该制定实施细则,从公司的财务报表来观察公司是否具备股票回购的条件。(四)完善公司法关于股票回购的相关规定除了上述几个方面的完善措施外,我国的公司法规定还可以从股票回购的方式、价格、资金来源以及适用对象加以完善,具体如下:1.股票回购的方式:《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列举的股份回购方式应进一步具体明确,如协议回购方式对非流通股的回购是非常适合的。2.股票回购的价格:由于我国存在国有股和流通股,且实行双轨制,因此二者的回购价格确定应该区别开来。对于国有股,股份回购的价格的基准应是每股的内在价值,国有股的内在值等于国有股每股净资产值加上溢价;对于流通股而言,回购价格的确定一般以一定倍数的市盈率{市盈率指在一个考察期(通常为12个月的时间)内,股票的价格和每股收益的比例为标准或以市价、一定时期内的平均价或最高价为标准。3.股票回购的适用对象:我国当前的股票回购并未将子公司纳入管理,因此我国《公司法》应规定子公司取得母公司的股份时,也应该同样适用股票回购的限制条件。四、结语股票回购制度产生于成熟的资本市场,为公司调整资金结构以及完善公司运营方式提供了一个新的发展方向,随着我国证券金融市场欣欣向荣的发展,股票回购越来越受到中国公司的追捧,其对防止公司内幕交易、防止恶意收购以及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具有积极的作用。基于此方面的考虑,再纵观中国现今法律对股票回购的相关规定,可以发现对于股票回购的法律保障还不是很健全,难以发挥该项制度应有的潜力。因此对于该项制度还应该更具体地予以完善——细化价格确定的方法,完善回购的程序,加强信息披露,从而消除一些不公平的现象发生,对于购回的股票应该以“库存股”的形式存在还是以其他形式存在,这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起码要在完善传统法律制度的前提下。尽管要完善现有的法律制度会与相关的原则相矛盾,比如资本三原则、禁止抽逃资金规则,但是一套完善的制度应该是从整体上去考量的,应该能够符合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随着经济基础的不断发展来完善法律这一上层建筑,使中国的证券市场能够更健康、稳健地发展。
唉,跑这上面搞毕业设计了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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