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宣扬国威,加强与海外各国的联系。
影响:
1、是由于“朝贡贸易”完全建立在明朝的补贴上,导致了明廷财政的缩减;
2、是由于“朝贡贸易”主要是宣扬“国威”,影响了正常的海外贸易的发展,导致了中国逐渐失去唐宋以来海外贸易的优势地位;
3、是由于“朝贡贸易”是唯一合法的海外贸易途径,导致了民间的走私的频繁,影响了社会的安定。
扩展资料:
朝贡贸易亦称“随贡贸易”、“贡舶贸易”。宋代以后中国政府准许外国使节在进贡的前提下,随所乘船舶、车马携带商货来中国进行的贸易。
源于宋代市舶司的“抽买”、“抽解”和“进奉”。对海舶输入商货中的禁榷品,由中国政府全部收买;对非禁榷品,除抽分一部分外,又收购一部分,其余许民间买卖。收购的部分,除供宫廷消费和赏赐外,也有再行出售的。元代行抽分。
明代实行贡舶制度,在通商口岸设市舶提举司,管理朝贡和朝贡贸易。
属国的设置始于战国,如秦兵器铭文中已有属邦一词。汉避汉高祖刘邦讳而改称属国。据《汉书》卷6《武帝本纪》记载,元狩二年(公元前121年)秋,“匈奴昆邪王杀休屠王,并将其众合四万余人来降,置五属国以处之。以其地为武威、酒泉郡”。
《汉书》卷6《武帝本纪》颜师古注曰:“凡言属国者,存其国号而属汉朝,故曰属国。”《后汉书》卷118《职官志・百官五》又云:“属国,分郡离远县置之,如郡差小,置本郡名。”可见“属国”是中央王朝为安置归附的边疆民族而依缘边诸郡设置的一种行政建制,“主蛮夷降者”,与郡同级。
从汉武帝元狩二年(前121)到汉末为止,北、西、东三边诸郡:定安、天水、上郡、西河、五原、金城、北地、犍为、广汉、蜀郡、张掖、居延、辽东都有属国的设置,大者领有五六城,小者一二城。
大郡割边远县置属国,如割广汉北部都尉所治为广汉属国,割蜀郡西部都尉所治为蜀郡属国,割犍为南部都尉所治为犍为属国,割辽东西部都尉所治为辽东属国。小郡则属国置于本郡之内,不另标名称,如龟兹属国只作为上郡的一个县而存在。
属国设有都尉、丞、侯、千人等官,下有九译令,又有属国长史、属国且渠、属国当户等官。各官由汉人或内属胡、羌的首领充任。属国都尉秩比二千石,与西域都护同一级,直属中央,其治民领兵权如郡太守。
属国官掌属国兵,称属国骑或属国胡骑,又称属国玄军(玄军即铁军)。张掖属国有精兵万骑。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朝贡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