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内容摘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努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这是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内在属性。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人民民主专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等都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后,如何在政治上层建筑领域进行国家政权建设,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是各社会主义国家面临的重大历史性课题。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经过长期奋斗和反复探索,终于成功地建立起了一整套符合中国国情和社会发展要求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初步掌握了在中国当代社会历史条件下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规律,已经走上了一条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新路。对于我国民主政治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我们要倍加珍惜,而绝不能妄自菲薄。我们要深刻认识和把握当代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规律,坚定不移地沿着这条道路继续探索前进,进一步发挥我们的制度优势,并使之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概述(一)、民主的基本概念及其本质“民主”一词,源于希腊文,最早出现于古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的《历史》一书中。希腊的民主是由“德莫”和“克拉扎斯”两个词组成,“德莫”是人民和地区的意思,“克拉扎斯”是权利和统治的意思,民主的愿意是“人民的权力”、“人民的政权”。按照亚里士多德的表述,所谓民主,就是“容许任何公民一律参加”的制度。它意味着公民在政治上自由和平等,直接参与政权,共同治理国家,实现多数人的统治。在阶级和国家存在的社会里,民主主要表现为一种国家形式,一种国家形态。正如列宁所说:“民主制一词按希腊文直译过来,意思是人民掌权权力。”民主是以多数人的意志为基础的,承认大家全体公民具有自由、平等的权利的国家制度的形式。民主制承认大家都有决定国家制度和管理国家的平等权利。1、民主是具有阶级性的。民主作为国家制度的形式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原始公社只是一种非国家制度的民主,随着阶级和国家的产生,作为国家制度的民主是有阶级性的。民主就是承认少数服从多数的国家,即为国家制度的民主是由外一个阶级、一部分居民对另一部分居民使用有系统的暴力的组织。民主的本质在于哪个阶级享有民主,奴隶制国家的民主是奴隶主阶级的民主,封建制国家的民主是封建地主阶级的民主,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是资产阶级的民主。所以,只要有阶级的存在,就不能说纯粹的民主,而只能说是哪个阶级的民主。2、民主是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民主作为一种国家制度的形式属于社会的上层建筑,是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的,是受一定的经济基础决定,并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服务的。一方面,经济基础的性质和变化决定了民主的性质和变化。在不同的经济基础之上产生了不同类型的民主。随着经济基础的发展变化,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民主就会发生变化;另一方面,作为上层建筑的民主能够对一定的经济基础起反作用,能够为一定的经济基础服务,一种适合经济基础的民主形式,将有利于巩固这种经济基础,并且能够推动经济基础的发展。(二)、社会主义民主的概念社会主义民主是包括公民的经济、政治、文化权利在内的全面民主。社会主义公有制取代资本主义私有制,从根本上铲除了人们在财产占有关系上的不平等,使最广大的劳动人民在生产资料的所有、管理、使用和分配权上处于平等地位,拥有平等的权利。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前提下,劳动人民首先获得的是经济民主的权利,进而从政治上逐步完善民主制度,扩大政治民主的权利。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民主”才真正成为“人民的权力”、“人民的政权”、“多数人的统治”。社会主义民主是国体和政体的统一。所谓国体,就是指民主的阶级实质,也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所谓政体,则是指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它是体现国体的具体政治制度。工人阶级从国体上确立了社会主义的民主制度以后,还需要通过具体的与之相适应的政体来加以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是我们国家政权的根本性质,即我国的国体;与我国国体相适应的基本政体则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社会主义民主不搬用资产阶级民主。从性质上说,社会主义民主是比资本主义民主更高类型的民主,它具有自己的优点和特点。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发挥这种民主的长处和优点,避免资本主义民主的弊端。社会主义民主是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通过社会主义革命建立起来的国家制度形式,它是迄今为止人类历史上最高类型的民主。社会主义民主的核心和实质是劳动人民当家作主,这是社会主义民主区别于过去一切旧形式的民主的根本标志。社会主义民主使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把少数剥削者的民主变为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劳动人民的民主,真正成为多数人的民主。社会主义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法律规定并保障公民们享有广泛的真实的自由平等的政治权利。(三)、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是因为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要求和内在本性,而不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外在条件。社会主义制度是以人民民主为根本的民主政治制度。人民要在经济、政治、文化一切领域当家作主,这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义。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生存、发展的主体和基础。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既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内容,也是推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基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搞社会主义,不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制度就不完整,就有可能被歪曲,就不能真正保持其社会主义的性质,也无法充分发挥其优越性。从社会主义实践的主体——人民来看,他们从事社会主义建设,并不只是单纯追求过富裕的物质文化生活,而且还要求充分分享有社会主义宪法所确认的各项民主权利,要求随着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而逐步扩大这些正当的权利,要求有民主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是因为民主政治既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条件和保证,同时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系统工程中至为关键的一项内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是一项伟大的社会系统工程,要靠全体民众长期艰苦奋斗才可以完成。没有全体民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发挥,社会主义现代化根本无法实现。邓小平指出:“调动积极性是最大的民主。”只有充分发扬民主,才能使民众的积极性和聪明才智转化为强大的物质力量,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顺利实现。更为重要的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本身也是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那种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仅仅理解为经济建设,是不全面的。完整意义的社会主义建设,应当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时包括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三位一体”的全面建设。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民主政治建设不是附加上去的,而且它本身就有的内容,是其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加强包括民主政治建设在内的全面建设,才能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全面发展。中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现代都需要在实践中去建设,去发展。邓小平指出:“民主化和现代化一样,也要一步一步地前进。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这是确定无疑的。”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一)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国特色的无产阶级专政人民民主专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专政包括两方面:一个方面是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一个方面是对人民的敌人实行专政。在人民民主专政的体系中的人民是主体,人民是国家政权的主人。人民民主专政表明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权的民主性质。1、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这主要表现在:第一,我国人民民主专政与无产阶级专政一样也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广大劳动人民为主体的国家政权。第二,我国人民民主专政与无产阶级专政一样,也是新型民主与新型专政统一的国家政权,它对绝大多数人实行民主而对极少数人实行专政。第三,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在过渡时期担负着社会主义改造、解决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的任务;社会主义制度确立以后,又担负着保卫社会主义制度、领导和组织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这与无产阶级专政担负的历史任务也是一样的。2、人民民主专政的特征人民民主专政是无产阶级专政的一种特殊类型,是在中国革命的长期斗争实践中,依据中国的具体国情,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具有鲜明中国特色:(1)与中国革命的发展进程相适应,跨越和衔接了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两个时期,承担着不同的历史任务,并逐步实现了自身性质的转变。(2)与中国的特殊国情和革命历史相适应,始终具有工人阶级(通过共产党)领导下的统一战线的性质,扩大了民主的范围。(3)采取了适合人民民主专政国体和我国具体国情的政权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4)采取了适合中国国情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和单一制下的普通行政区和民族区域自治的制度。(5)人民民主专政既体现了无产阶级专政国家政权的本质内容,又符合我国的国情。(二)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政体和根本政治制度,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实践中,把人民主权原则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适合我国国情的保障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制度,是我国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体现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本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社会主义条件下,人民当家作主,行使民主权利的有效形式,体现了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原则。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特征和主要原则 第一,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治基础和根本原则。第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够保证国家权利的统一行使。第三,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有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等。第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执政党在国家政权中发扬民主的最好实现形式。第五,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的人民民主制度。2、加强和完善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保证党对国家事务的领导,有利于人民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利,适合人民民主专政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根本政治制度,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最好的组织形式和制度保障。当代中国要切实加强人民民主,建设社会在主义政治文明,就必须不断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第一,完善我国的选举制度;第二,优化代表的组成,提高代表的素质;第三,科学地处理好党的领导与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第四,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提高人大工作的整体权威和效力。(三)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作为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根据统一战线理论从实际出发所创立的新型政党制度。这种政党制度,不仅从本质上区别于西方国家的“两党制”和“多党制”,而且从形式上不同于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党制度,它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我国的这种政党制度和政党政治,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集中体现,而不是资产阶级几个政治集团的争权夺利;是在人民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执政、 参政和议政,而不是由资本决定的党派分肥、政治分赃。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是新型的政党制度、政党政治,是中国共产党人对政党政治理论的重大发展和创新。1、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特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共产党同其他民主党派相互合作的一种政治制度形式。执政的共产党和参政的其他民主党派相互合作协商,又相互监督促进。①中国共产党是具有领导地位的执政党,而其他政党是参政党。②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的关系是协商合作、相互监督的关系。③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织形式。2、坚持和完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对于加强共产党的领导,巩固人民民主专政,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因此,我国应该进一步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首先,进一步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其次,充分调动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积极性。最后,加强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的民主协商。三、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完善党的领导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基本途径。我国的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党的领导最终要通过宪法和法律体现于国家的治理之中。在当代中国,无论党的领导还是人民当家作主,都必须在法制范围内实行,都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允许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任何违反法治原则的权力意志和所谓民主,都会对社会秩序和人民的权利与自由造成损害,进而危害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法治的程度最直接地体现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水平。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必须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民主制度不能单独实现,必须由法制加以保障。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客观需要。法治意味着广大人民享有真正的民主和自由;法治还可以确认和保障民主政体的基本结构,形成和维护民主政治的秩序,能够体现和保障民主政治制度,促进政治民主化。因此,要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须要坚持依法治国。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第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实施依法治国的首要环节和前提条件。第二,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必依”,这是法治建设的核心和当前的重点。第三,维护司法公正,是法治建设的关键。第四,继续全面深入地进行普法教育,这是法治建设的基础。第五,继续完善和强化监督制约机制,这是法治建设的保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是一个相互紧密联系的统一整体。如何在实践中进一步将这三大要素融会贯通,进一步完善体现三者有机统一运行体制和操作机制,还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探索。共产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区别于西方政治制度的基本特征,坚持党的领导表明中国的政治发展不走西方多党制、议会民主的道路。历史一再表明照抄照搬外国模式是没有出路的,中国的政治发展必须走自己的路。在党的领导下,逐步扩大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依法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参与式的民主政治模式,正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参与式民主,既保证了党的领导地位不动摇,又为人民当家作主提供具体的实现途径,较好地将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在法制的轨道上有机结合起来。沿着这个方向,继续积极稳妥地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之路充满希望。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三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是我们党的宗旨的具体体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方面的目标和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以保持粮食生产稳定发展为基础,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以增加农民收入为重点,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以确保农民的公平利益为切入点,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 〔关键词〕 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要求,政策措施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一个关系我国全局的根本性问题。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明确提出了在新时期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要求和重大任务,指明了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现实途径。 一、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意义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是进一步推进农村的改革和发展、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需要,也是党的宗旨的根本体现。 (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都在农村。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农村经济得到较快发展,农民收入普遍增加,农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但是,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状况仍然没有根本改变,相对于城市来说,农村发展仍显滞后。如果没有农民的富裕,就不可能有全国的共同富裕,如果没有农村的全面小康,也就没有全国的全面小康,如果没有农业的现代化,也就不可能有全国的现代化。因此,“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并强调指出,“十一五”期间,解决好“三农”问题仍然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这既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目标的要求,也是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的重大举措。 (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思想,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又强调指出: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五个统筹”,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因此,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要求,加快发展农村的经济、政治、文化和各项社会事业,缩小我国城乡差距,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不可缺少的环节。 (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们党的宗旨的具体体现。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代表最大多数人的利益是中国共产党先进性的集中体现。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必须代表广大农民的利益,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我们改革发展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就是要使全国人民都能够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而当前我国出现的城乡差距愈来愈大的情况与我们党的先进性要求是不相适应的。所以,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任务,是我们党在新世纪、新阶段,从保持党的先进性的高度提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我们党总旨的具体体现,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和要求 根据我国的国情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五中全会公报》中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和要求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五句话二十个字,内涵丰富、寓意深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是一个全面而系统的发展目标,各方面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共同构成一个整体。 (一)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在物质文明方面的目标和要求。物质文明建设是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的基础。我们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生产发展为首要任务,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建设重点。所谓生产发展,就是要进一步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使农业产业化水平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高。发展生产的根本目的是要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因此,生活宽裕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根本目的在物质方面的具体体现。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要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使农民的收入逐步提高,衣食住行条件不断改善,使农村居民过上更加富足的生活。 (二)乡风文明、村容整洁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在精神文明方面的目标和要求。精神文明建设可以为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提供智力支持、精神动力和稳定的社会环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仅要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生活水平,而且还要提高农村的文明程度,改善农民的生活环境,建设一个社会秩序良好,生活环境优越,文明祥和的新农村,其具体体现就是乡风文明、村容整洁。 乡风文明主要是指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不断提高,农村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更加发展,形成一种健康向上、文明祥和的良好社会氛围。村容整洁是农民生活环境的具体要求和体现。村容整洁主要是指通过对农村环境的治理和建设,使农村的生态环境、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容村貌整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三)民主管理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在政治文明方面的目标和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这就需要在农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充分发展村民民主,健全和完善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不断提高农民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能力,保障广大农民群众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为农村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政治保证和支持。 综上所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是一个包括了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以及构建和谐社会四位一体的综合概念,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在农村建设方面的具体体现。 三、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政策措施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要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等方面,采取切实的措施,整体推进。 (一)以保持粮食生产稳定发展为基础,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现代农业是相对于传统农业而言的一个概念,现代农业是技术密集型产业,它是以高新技术为先导、农工科贸一体化、产业开发多元化,农业生产标准化以及经济发展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并举的农业。要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调整农业生产结构,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1.加快农业科技进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而且是先进生产力的集中体现和主要标志。现代农业的主要标志之一就是科学技术在农业进步中的贡献率大大提高。我国人多地少的矛盾将长期存在,解决这一矛盾的根本途径,就是要靠科技。要加快农业科技创新,加强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加大对新品种的推广补贴力度,形成农业科技的研究——成果示范——推广——激励——产生倍加的生产力的良性循环的机制。其次,要不断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造就新农民。通过多种途径,培养和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使我国农业的发展真正转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加速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提高农民的收入。 飞狐论文网 2.加强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电、气、路”等农村基础设施的建立和健全,是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石,关系到我国农业和农村的可持续发展以及农民的持续增收问题,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目前,我国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与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还有很大的距离,成为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瓶颈。尤其是在西部地区,基础设施还比较薄弱。要继续加大政府财政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加快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夯实这一农村发展的基石。 3.调整农业生产结构,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我们要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根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以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为目标,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因地制宜,进行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宜粮则粮,宜渔则渔;大力推进优势农产品的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转变农业经济增长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二)以增加农民收入为重点,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要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全面发展农村经济,必须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此,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我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原则,加快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长效机制。 1.稳定并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土地承包经营是农村经营制度的基础,必须长期稳定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坚持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快征地制度改革,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同时,要贯彻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两个飞跃”的思想,在有条件的地方根据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法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提高我国农业的现代化水平。 2.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当前在广大农村进行的税费改革,减轻了农民的负担,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的成果,切实减轻农民的负担,也就是“少取”。 同时,要加快推进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开辟广阔的通途。 (三)以确保农民的公平权益为切入点,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之一,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以确保农民的公平权益为切入点,加大公共财政的支农力度,大力发展农村的公共事业,扩大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让公共服务更多地深入农村,惠及农民。 1.加快发展农村文化教育事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加快农村的教育发展,加大政府财政对农村教育的支持力度,重点普及和巩固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对农村学生免收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免费课本和寄宿生活费补助,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持和文化支撑。 2.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使农村居民和城里人一样,享有最基本的医疗保障。为此,要加快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农民提供最基本的医疗保障。 3.加强农村公用设施建设。包括加快乡村道路建设,发展农村通信,继续完善农村电网,逐步解决农村饮水的困难和安全问题。大力普及农村沼气,积极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清洁能源,加强环境卫生等公用设施的建设。使农村居民和城里人一样拥有宽敞的公路、清洁的能源、卫生清洁的水源、优美的生活环境。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艰巨而长期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各地要在农村党组织的领导下,坚持从实际出发,制定科学规划,注重因地制宜,加强分类指导,尊重农民意愿,防止形式主义和强迫命令,扎实稳步地推进。
在现实生活中,虽然不是每个人都可能或者愿意直接从事政治事务,但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时刻都能感受到“政治”的存在,我为大家带来了大学生活政治论文1800字,希望你们喜欢。 大学生活政治论文1800字篇一 日常生活的政治 人们都很熟悉恩格斯对马克思的经典评价:“正像达尔文发现有机界的发展规律一样,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即历来为繁芜丛杂的意识形态所掩盖着的一个简单事实: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 但在当今的学术研究中,马克思的深邃见解往往被人忽略。不少人把注意力集中在国家形态、法律制度、宗教观念、艺术主张上,忘掉了这些现象与人类物质生活的关系。本期刊载的三篇 文章 重返基础,探讨城市居住模式变化对政治行为的影响,值得推荐。 谈到中国城市居民的居住模式,过去25年至少目睹了四个方面的巨大变化。第一,人均住宅面积大幅增加,从1978年的平方米直线上升到2005年的26平方米,【1】这一数字在世界上代表了相当高的水平,大大超过香港(平方米)和日本城市居民住房面积(平方米)。【2】第二,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随着单位体制的式微,住在单位宿舍的人越来越少,搬进商品房的人越来越多。第三,九十年代末,随着福利分房的取消和国有房产的廉价出售,上亿城镇家庭成为近三十亿平方米原有公房的所有者。【3】这使得中国城镇居民住房自有率从1995年的30%一跃提高到现在的80%左右,在世界上名列前茅,不仅高于香港(50%左右)、日本(60%左右)和几乎所有欧洲国家(40-50%左右),也高于美国(2003年为)。【4】第四,进入二十一世纪,与世界上 其它 地区一样,中国出现了大量由保安守卫、由物业公司管理的封闭式住宅小区 (gated community)。 居住模式对人们意识和行为的影响不可小看。首先,居住面积的扩大意味着越来越多的家庭拥有了自己独立的洗手间与厨房,不必与他人共用,邻里关系随之改变:从比近亲还近变为老死不相往来。其次,同事加邻居的叠加关系与单纯邻居关系性质完全不一样。以前曾有研究发现,在英国,同一工厂的工人往往居住在同一街区,而美国工人往往散居在不同街区。这个差别在相当程度上可以用来解释为什么美国工人的阶级意识比较薄弱。【5】中国以前那种单位宿舍大院不仅在塑造集体意识方面具有独特的作用,而且因为所有人都相互知根知底,曾经是有效的社会控制机制。职工宿舍的解体使集体主义失去了一个重要的载体,也要求社会控制从邻里守望转化为依靠职业警察或保安。再次,房产对租户只是住所,但对业主则不仅是住所更是资产。当80%的城镇居民变为业主后,他们家庭的最大的资产往往就是住房。租户关心的仅是居住条件,业主则在居住条件以外,还关心所有影响房产价值的环境因素。最后,封闭式住宅小区所封闭的不仅是一片物质空间,也是一片由房价和物业管理费划出社会空间。相对于传统居民区,封闭小区的住户一般属于当地中上收入群体;其中的“豪宅”更是上层阶级的禁脔。中国人往往把封闭小区等同于“高尚社区”,然而在美国评论家罗伯特•卡普兰 (Robert D. Kaplan) 看来,封闭小区的出现正是“即将到来的无政府状态”的前兆。【6】 以下三篇文章分别从不同角度展现了“住”的政治有多么丰富、多么复杂、多么有意义。如果说有什么缺点的话,那就是它们都将注意力集中在封闭小区的居民身上。从阶级分析的角度看,这些精英也许是当今中国社会中声音最大的群体,但他们只是社会金字塔的顶尖,而不是社会的全部。这个缺陷正好说明,关于“住”的政治,还有多大的处女地有待开垦。经常听到有学者抱怨研究中国政治的禁区太多,似乎这是他们拿不出象样学术成果的唯一原因。如果他们重温一下马克思,像这三位年轻学者一样换一换视角,关于吃、穿、住、行的政治,不知道能写出多少论文和书籍。普通老百姓都清楚,吃、穿、住、行绝非无关紧要的小事;学者们也应该明白,研究日常生活的政治比空洞地高谈阔论“民主”、“自由”更有意义。 【1】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摘要,2005》,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5年,第103页。 【2】孙洪磊,“专家称我国人均住宅面积超过日本,居世界较高水平”,新华网天津2006年3月20日专电。 【3】 屈宏斌,“住房改革与财富转移”,《经济观察报》,2003年6月23日。 大学生活政治论文1800字篇二 论中国式“生活政治” 内容摘要 “生活政治”指的是政治权力和政治意志在日常生活中泛化、日常生活被提升到政治层面予以解读的一种政治范式。在中国思想传统中,“生活政治”的展现路径往往是“政治生活化”和“生活政治化”,前者将政治渗透到日常生活中,后者将日常生活转化为政治。历史地来看,积极的“生活政治”可以促使良善的政治意志为人们所接受,成为“收拾人心”的途径;而消极的“生活政治”往往走向“泛政治化”。 关键词 生活政治 政治生活化 生活政治化 在现实生活中,虽然不是每个人都可能或者愿意直接从事政治事务,但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时刻都能感受到“政治”的存在,人类历史的重大进程在很大程度上都与“政治”相关,个人的命运往往也受到“政治”的左右。政治凭借着权力、暴力、利益等压迫性力量或者诱惑性资源,能够进入到日常生活的各个领域,将生活刻上政治的印记。政治在日常生活中突出呈现的这一特征,使得政治具有了“生活政治”的特性,同时也使得日常生活具有了“政治”的意味。“生活政治”与日常生活紧密联系,政治价值、政治倾向通过日常生活而发挥效能,并直接渗透到日常生活的环节,与日常的生活仪节捆绑在一起进而影响人们日常的精神言动。“生活政治”作为一种政治哲学意义上的解释范式,对于我们深入理解政治与日常生活的关系具有积极意义,同样,对于我们理解中国古典的政治传统也有所裨益。 中国式“生活政治”的厘定 “政治”是为了保持人类社会生活秩序化的必备物,在共同体的生活中,“政治”由或显或隐的多种样式表现出来。最为明显的“政治”就是围绕共同体的公共权力而产生的各种活动及其后果。马克斯?韦伯将这种“政治”称之为争取“支配权”的努力[1]。这样的“政治”既可以是争取支配性的公共权力的活动,也可以是以代表共同体全体成员意志出现的政权(政府)的政务活动,这种政治可称之为“政权政治”。牟宗三认为,“政权者,笼罩一民族集团而总主全集团内公共事务之纲维力也”[2]。由是观之,政权能代表共同体成员的全体意志,“政权政治”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显著性力量,它既可以是所谓的“庙堂政治”,也就是政权自身的代表者所从事的各种维护政权、治理国家的活动;也可以是“夺权政治”,即为了取得支配性权力或者政权而开展的一系列暴力或者非暴力的活动。 除了围绕国家政权或者以政权为核心的“支配权”而产生的“政权政治”外,在日常生活中还存在着一种随处可见的“生活政治”,这种 “生活政治”不以直接争夺政权为目的,而是在政权稳定的前提下,在既定的政治意志下将政治价值、政治信仰转化为日常生活中的规范、习俗和传统并以此来强化共同体成员对政权的认同,同时,共同体成员的日常生活也因此而带上了“政治”的色彩,体现政治价值、身份等级以及由此而带来的权利分配。 安东尼?吉登斯曾专门提出“生活政治”(Life Politics)的概念,用以区别摆脱剥削、不平等或压迫等各种束缚的“解放政治”(Emancipatory Politics)。吉登斯认为,生活政治是现代性视野中个体自我实现和生活方式的政治,“生活政治关涉的是来自于后传统背景下,在自我实现过程中所引发的政治问题”[3], “生活政治不是属于生活机会的政治,而是属于生活方式的政治”[4]。在一般意义上,“政治”活动凭借权力来主导社会嘉益的分配,协调各种利益群体创造或者改善生活机会,而吉登斯则认为“生活政治”是为了挖掘人的生活方式选择问题。许丽萍教授曾经以“生活政治”为论题专门讨论过吉登斯的思想,她认为“生活政治以‘我们如何生活’作为问题的出发点,以生活方式的选择为手段,以重构我们时代的道德和解决生存问题为目的”[5]。吉登斯的“生活政治”着重讨论的是用以实现自我的生活方式问题,以服务于现代生活为鹄的,表现的是人在自我实现过程所遭遇到的公共性政治问题。吉登斯提出的这一概念为其“现代性”的系列思想张目,从政治的角度来看待自我实现的多元选择与多元可能的问题,当然具有非常重要的启发意义。我们认为,从汉语的语境和中国丰富而悠久的思想传统来看,“生活政治”还可以做进一步的“中国式”解读。 从汉语的语词逻辑角度来看,“生活政治”可以看作是“生活”对于“政治”这个概念的逻辑限定,如前所述,存在着一种围绕政权的“政治”,也存在着一种关联日常生活的“政治”。在这里,“生活”因为是“政治”展现出来的场域而成为“政治”的限定词。政治除了在“支配性权力”场域得以凸显之外,同样可以在“日常生活”领域中或隐或显的展示出来。在日常生活领域里,“政治”不是直接的与支配性的政治权力关联起来,而是将“权力观念”、“秩序观念”具体化到个体的日常生活行动中。因此,就“生活政治”的字面意义而言,主要指的是“日常生活中的政治”,包含了政治浸润在日常生活中、日常生活为政治服务的意蕴。公共性的政治进入到私人性的日常生活,而私人性的日常生活也围绕政治活动而展开,政治观念渗透到日常生活领域,日常生活中的传统、习俗、仪式、活动等全方位的体现了政治价值、政治信仰或者政治倾向。换句话说,日常生活中的传统、习俗、仪式、活动等都为“政治”服务,体现政治价值和政治诉求,并在生活中落实符合现实政治要求的“秩序”。 中国式“生活政治”的体现 “生活政治”最大的特点是“政治”弥漫在日常生活之中,使得日常生活不仅仅只是满足人们精神物质需要的场域,还充斥着政治的意味。在人类社会政治发展的历程中,政权通常都希望通过各种手段在日常生活中推行共同体所推崇的主流价值。在中国古代以儒家价值为主导的政治社会中,尤其注重在民众的日常生活来传递政治价值。 在儒家的礼乐文明中,标志着等级、身份、权力的礼乐制度以日常生活为主要作用场域,并将政治价值通过礼乐仪式的载体,进而形成社会风俗传递到日常生活中去,在日常生活中巩固和强化等级、身份和权力的认同。干春松教授在讨论“制度化儒家”的时候曾提出:所谓思想观念的制度化,就是在权力的支持下,赋予这种思想观念以真理性的地位,并通过一系列具有强制性法律、习俗、实践系统,来确保这样的思想观念的传播、落实,并对其反对的力量进行控制甚至打击。”[6]生活中的礼乐制度,正是在权力的支持下逐渐形成社会习俗和实践系统,它将政治观念、政治思想转化为日常仪节,并用社会舆论、宗族内部惩罚甚至法律意义的刑罚来保证这些仪节在社会日常生活中推行,从而实现政治认同。这种通过礼乐仪式来强化政治认同的做法,就是古代中国社会生活中的“生活政治”。 在中国经典思想里,人们(特别是政治人物)的日常生活往往与政治问题联系在一起,穿衣吃饭、孝亲嫁娶等日用伦常也往往被予以政治解读。按照儒家政治哲学的设想,政治上治国平天下的问题扎根于君子修身齐家的日常生活。这种思想,正是意识到了日常生活的“修身”对于“治国平天下”的重要。因此,日常生活不独惟是个体的私人问题,也是共同体走向良善的单元性保证。在儒家看来,正是日常生活中一个个独立的社会单元(家庭和个人)都以政治上尊崇的价值规范来要求自己,政治价值、社会规范才能真正落到实处,这是中国式“生活政治”之所以能够发挥作用的基本逻辑。 中国式“生活政治”的问题与启示 社会政治有赖于日常生活,日常生活无法不能和政治脱离干系,这形成了中国式“生活政治”的主要特点。而中国传统的“生活政治”对于社会进步而言,有着双重的意义,换句话说,存在着积极的“生活政治”和消极的“生活政治”。积极的“生活政治”能推动良好的、正义的理念在日常生活中落实,而消极的“生活政治”则会加剧各种不合理的政治观念和政治权力通过日常生活化的路径渗透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 积极的“生活政治”,是一种在好的政治理念指导下的日常生活秩序,在这种状态下,政治理念与人类的本性相通,政治为人们的良善生活服务。或者说,政治对生活起到促进作用,日常生活又能验证和体现政治理念的嘉益,日常生活中人们形成的政治观念可以矫正为政者的过失,督促为政者实施善政。儒家倡导礼乐文明,痛斥礼崩乐坏,正是希望其倡导的伦理政治能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从而匡正为政者的行为,使得他们遵守礼乐规范。现代社会崇尚法治、民主、平等、公正、自由等价值,而这些价值除了在现代政治生活中通过法制治理、选举政治、议会政治等“政权政治”形式体现出来以外,更多的是体现在日常生活中。现代社会中的人们,在日常生活中遵守规则、保证男女平等、实现家庭事务中的民主、崇尚生活观念的多元自由等行为和理念,也集中的体现了现代社会的主导性政治价值。举例来说,如果要培养人们在政治生活中遵守规则、遵守法律,那么就应该从培养他们养成遵守交通规则、尊重公共秩序做起。 中国传统的“生活政治”把“政治”转化为日常生活问题,同时又将日常生活提升到政治层面,展现的是为政者的政治力量和政治意志弥散在日常生活中的一种社会生活状态,它依靠政治权力以及人们对秩序的尊重而推广,为政者期望通过日常生活礼仪所带来的权威性安排生活秩序,期望通过日常生活规范来强化政治价值与政治权力的存在,并逐渐形成浸润着政治观念的风俗和习惯,达到“收拾人心”、“凝聚人心”的效果。“生活政治”的展现路径是“政治生活化”与“生活政治化”,无论在历史上还是现实中,都有着或深或浅的痕迹。作为一种政治观念落实的方式,在具体的中国社会历史中,“生活政治”有着积极的一面,但更需要我们警惕的是其消极的影响。生活的泛政治化以及将各种原属政治范围内的事务推进到日常生活领域,使得生活失去其原初意义而演变成了政治的场域,模糊了“公”、“私”边界,进而使得日常生活丧失了自由与生动。当代中国的政治文明建设,无疑需要关注“生活政治”传统,厘定公私界限,进一步 反思 与扬弃“泛政治化”的“生活政治”。 参考文献: [1]马克斯?韦伯,冯克利译.学术与政治.北京:三联书店,2005:55. [2]牟宗三.政道与治道.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39. [3]安东尼?吉登斯,赵旭东、方铭译,王铭铭校.现代性与自我认同.北京:三联书店,1998:252. [4]安东尼?吉登斯,李惠斌、杨雪冬译.超越左与右――激进政治的未来.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14. [5]许丽萍.吉登斯生活政治范式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 [6]干春松.制度化儒家及其解体(修订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13. [7]欧阳哲生编.胡适文集(第4册).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51-59.大学生活政治论文1800字相关文章: 1. 大学生活相关的2000字思修论文 2. 大一思修论文范文3篇 3. 大学生健康生活论文3篇 4. 大学生如何适应大学生活论文 5. 关于大学生活的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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