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症是一种古老的疾病。早在两个多世纪以前,英国医生卡伦最先提出人类有一种叫神经症的疾病。他把除了发热性疾病、局部性病变和恶病质以外的其他疾病统统归入神经症范畴。能发现并提出神经症,对人类的医学条件和科学水平,卡伦医生对疾病的那种划分方法,从现代医学的角度来看,显然是极不合理和不甚科学的。 目前认为,神经症是一组轻度的大脑功能障碍疾病的总称。它包含以下一些疾病:恐怖性神经症,包括场所、社交、物体等多种的恐怖;焦虑性神经症,包括急性的惊恐障碍和慢性的广泛性焦虑;强迫性神经症;抑郁性神经症;癔症,包括分离性遗忘、漫游、身份障碍,及转换性癔症、癔症性精神病;疑病性神经症;神经衰弱;其他神经症。 出现上述病症后,其症状的严重性必须达到一定程度,方可作出诊断。例如,偶尔出现失眠、头胀痛、乏力等不能随意地诊断为神经衰弱,只有这些症状造成病人妨得了工作、学习、生活或产生了无法摆脱的精神痛苦,以致主动求医等3种情况中的至少一种情况,且症状至少持续3个月以上,并排除了由于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碍及其他精神疾病所伴发的神经症症状,至此方可诊断为神经衰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