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R9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83(2012)08-0376-01氨基糖苷类抗生素(aminoglycosides)是一类水溶性较强的碱性抗生素,由链霉菌或小单孢菌培养液中提取或以天然品为原料半合成而制取。种类主要有:链霉素、新霉素、庆大霉素、卡那毒素、妥布霉素以及阿米卡星、奈替米星等。 其对革兰阴性杆菌作用强而持久,同时具备较长的抗菌后效作用。但该类药物也有着先天不足[1]:治疗浓度范围窄,不良反应较常见,其中有些是不可逆毒性,从而限制了它的广泛使用。 1、 常见的不良反应及临床表现 肾毒性 氨基糖苷类对肾的毒性,主要损害近曲肾小管上皮细胞,主要表现为蛋白尿、管型尿、红细胞尿等,而尿量不减少,严重者致氮质血症,肾功能减退,药物肾小管的损害程度与剂量大小、疗效长短成正比,尿液变化一般在用药后3~6天发生,大多数为可逆性,停药后可逐渐恢复。 耳毒性 耳毒性主要临床表现:①前庭功能失调,多见于链霉素、卡那霉素、庆大霉素、妥布霉素,用药后其发生率依次为:卡那霉素>链霉素>庆大霉素>妥布霉素。②耳蜗神经损害,多见于卡那霉素、阿米卡星、西索米星、庆大霉素等,用药后其发生率依次为:卡那霉素>阿米卡星>西索米星>庆大霉素>妥布霉素。这些“亚临床性耳聋”反应的发生率约为10%-20%。实验证明,近年来进入临床使用的奈替米星耳毒性较小。采用血药浓度的监测及个体化给药,可使耳毒性发生率逐渐下降。耳蜗损害的先兆表现在耳饱满感、头晕、耳鸣等,也可无预兆。高频听力先有减退、继以耳聋,大多不可逆。耳前庭损害的表现为眩晕、头痛、急剧动作时可发生恶心、呕吐,严重者可致平衡失调,步态不稳等。 神经肌肉阻断作用[2] 氨基糖苷类药物有类似箭毒样作用,阻滞神经肌肉传导,表现为心肌抑制,肌肉松弛,血压下降,有引起呼吸骤停、突然死亡的危险。毒性大小与用药剂量有关,如发生神经毒性反应,可表现为持续惊厥,有时很难与脑膜炎惊厥相区别,氨基糖苷类与肌肉松驰药安定等合用可加重反应,故不宜静脉推注。氨基糖苷类对神经肌肉阻断作用:新霉素>链霉素>卡那霉素或阿米卡星>庆大霉素或妥布霉素。 造血系统毒性反应 链霉素可引起粒细胞缺乏症,卡那霉素、庆大霉素可引起白细胞减少。 过敏性反应[3] 临床表现主要为:过敏性休克,皮疹,过敏性紫癜,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致死。 2. 临床的合理应用[4] 氨基糖苷类的肾脏毒性 肾毒性的强弱次序为:卡那霉素和西梭霉素>庆大霉素和丁胺卡那霉素>妥布霉素>链霉素,随着用药剂量增加,积聚逐渐增加,而排泄却缓慢,应用10天以上易发生肾毒性。故应用该药时应注意限速、限量,注意监测肾脏功能和血药浓度,如有明显变化则应及时停药。 氨基糖苷类的耳毒性 耳毒性与药物的疗程、剂量和用法有关 总剂量大,疗程较长,使用方法不合理易引起耳毒性。一般情况疗程不超过7-10天为宜,如病情需要延长疗程应定期作电测听及前庭功能试验。氨基糖苷类抗生素一天剂量一次给药比传统的一日二次给药疗效高,毒性低。 肾功能不全患者的耳毒性预防 肾功能减退虽然不是氨基糖苷抗生素的禁用指征,但患者更易发生耳毒性。故使用时宜以负荷量给予,以尽快达到体内的有效浓度。有条件时进行血药浓度测定,依据肾功能的损害程度调整剂量,进行个体化治疗。 不同年龄患者的耳毒性与预防 胎儿、婴儿的肾和耳蜗未完全成熟,对该药的敏感性高、老年人肾细胞进行性萎缩,肾小球滤过率下降,药物的排泄减慢,所以,妊娠妇女、婴幼儿应避免使用。老年人使用时注意观察及监测是必要的。 联合用药预防耳毒性的发生 1、为避免永久性耳聋的发生,不同的氨基糖苷类抗生素不宜同时应用或前后连续局部或全身应用。2、避免与其他耳毒性药物(如万古霉素,红霉素及阿司匹林)及强利尿剂速尿(呋喃苯胺酸)、利尿酸(依他尼酸)合用[5]。抗癌药卡铂、顺铂合用 卡铂、顺铂有耳毒性应避免合用。3、与碱性药物合用 碱性药物能增加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的抗菌作用,但耳毒性亦增加,需注意。4、乘晕宁茶苯海明,苯海拉明,异丙嗪等抗眩晕药容易使耳毒性症状不易察觉,在联合使用时要注意。 氨基糖苷类耳毒性的治疗药物 该类药物耳毒性早期发现,及时停药,尚可用药物治疗能及早恢复听力和阻止耳毒性继续发展。常用B族维生素B12、维生素A、D或软骨素,三磷酸腺苷(ATP)。中药骨碎补15g,每日1~2剂,水煎服,苍术每日3g口服,中成药“补肾聪耳片”,能较为满意地治疗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所致的耳毒性。急性中毒,必须排毒,静脉输液以促进药物排泄,以达到减毒。 氨基糖苷类神经肌肉阻滞 本类药物与肌肉松驰药合用可加强神经肌肉阻滞而有一定的危险性。抗胆碱酯酶药(新斯的明等)可以拮抗某些氨基糖苷类的神经肌肉阻滞作用,可用于该类药物所致的重症肌无力或呼吸麻痹的急救。 氨基糖苷类的过敏性反应 由于临床尚无统一的皮试方法,临床医师应对既往有些类药物过敏史,过敏体质患者改用其它抗生素,使用此类药物过程中应密切观察患者反应情况,备好急救药品与抢救设备。 总之,由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的毒性作用限制其发挥临床广泛的治疗作用,故应积极推求其合理应用并及时监测[5],以力求降低其不良反应的发生。 参考文献 [1] 丁洁卫,阮调英.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致过敏反应65例分析.西北药学杂志,2003,18(1):12. [2] 李安冰.合理用药(2008版).北京: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08,202. [3] 胡华成,刘丽诗氨基糖苷类抗生素不良反应医师进修杂志,2005,28(11):3-4 [4] 周基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在儿科的不良反应及合理应用.儿科药学杂志,2002,8(2):8. [5] 翁心华,卢洪洲.临床常见耐药菌及其抗菌治疗的研究进展.中国实用内科学杂志,2004,24(8):449-450 [6] 刘雯静.医院不合理用药调查分析.中国现代医师,2008,46(7):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