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部分共分规范性附录和资料性附录两部分。
附录写作要求:
对于一些不适合司法公正但具有参考价值的内容,可纳入附录,附录为可选项。附录大致包括以下材料:
1、比正文更详细的理论基础、研究方法和技术要点、可阅读的参考文献标题、有助于理解正文内容的补充信息等;
2、太长或基于复制品的材料,不应写入文本;
3、一些重要的原始数据、公式推导、软件源程序、框图、结构图、统计表、计算机打印件、照片、电路图等。
“附录”一词以粗体字3打印。在这两个词的中间有一个空格,下一个空行是阑尾的标题(在第四上用粗体打印),下一行是附录的内容(在第四的小宋字上)。如果有多个附录,可以按顺序编号:附录1、附录2、附录3。
1、字体和边距。
附录中段落的文本格式与本文其余部分一致。页边距也必须与纸张的其余部分相同。
2、每个附录的标题。
每个附录的第一页必须包括主标题“附录”,并且格式与论文的其他标题相同。如果你有附录,请不要编号或写附录。如果您有多个附录,则每个附录必须用大写字母标记。
3、字幕。
附录副标题的格式与论文章节副标题的格式相同,包括数字、字体大小和其他格式。如果使用编号标题,则使用附录中的字母代替章节号(例如,附录B中的第一级副标题将编号为)。
4、页码。
页码必须与论文的其余部分一致。附录是论文的一部分,必须用阿拉伯数字(1、2、3等)进行编号。页码应与上一章保持连续。不要重新开始每个附录开头的页码。
5、间距。
行与行之间和每段之前的行距为1。5倍;行距和缩进段落必须与纸张的其余部分一致。
6、附录中的表格、图表、方案、公式和非文本项。
它们应以“图”、“表”和“公式”的形式单独列出。所有附录应分段显示,规范应进行编辑。